《龙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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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天下- 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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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说,你究竟是谁?跟诸葛老神仙是什么关系?”陆草城像是突然悟了一般,一下子坐下来,缓缓的道。

“我是他的义孙女,我七岁被他收养,然后跟他一共呆了十多年,直到三年前他仙去。”诸葛芸脸色有点悲伤。

陆草城叹了一口气:“好了,我答应你们,我出山,你们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诸葛芸淡淡的道:“你就这么答应了?总有个理由吧!”

“当年咱们老朱家的确是惨,幸亏有诸葛老神仙当时说了一句话,虽然爷爷没保下来,总算是保住了我父亲,当年爷爷就说过一句话,老朱家的香火是诸葛老神仙给的,如果有一天诸葛老神仙要咱们朱家子孙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有半点折扣可打,咱们老朱家不出白眼狼,有怨可以不报,但有恩,一定要报!”陆草城感叹道。

“哦。”诸葛芸笑道:“原来是这么一回事,不过我想你就这样答应了我们的要求,也实在是有失公允,这样吧,我也不白让你为叶风卖命,我可以代他答应你,你可以提出你自己的合理要求,他也会尽量满足你,另外,我答应将你们老朱家的那件传家宝找回来给你!”

“家谱?”陆草城一脸骇然的盯着诸葛芸:“你知道咱们家那本家谱的下落?”

诸葛芸神秘的一笑:“当然知道,不过要弄到手,可能要花些时间,这事儿你急不得,不过我答应的事情,就一定会办到,只希望你能全力辅佐他,我跟我爷爷学了十多年的风水相术,虽然谈不上尽得真传,但我还是可以说一句话,能遇到他,是你的运气,你将来能获得的东西会很多很多,真到有一天死去的时候,你不会后悔今天的选择,你甚至还会感激我!”

陆草城重重的点头:“你是诸葛老神仙的徒弟,这话,我信,是真信!”

“其实不只是你,连我也一样,我相信我爷爷的话,所以爷爷让我跟着他,我就跟着他,心里没有一点儿怨言,我相信爷爷!”诸葛芸微笑着道。

“哎,中国有几个人不相信诸葛老神仙的话?中国又有几个诸葛老神仙?”陆草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再站在叶风的面前,陆草城虽然还是那么不堪入目,浑身脏兮兮的,可全身的气势却是大变,让叶风都不得不承认,这陆草城,的确是个高人!

第138章 人靠衣装马靠鞍

不知道叶风没有认识老头子之前是个什么样子,反正自从学成归来便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除了性格仍然是那么邪恶之外,能变的啥都变了,连身材和皮肤都比以前好过许多倍,所以他一向很自信,就算是穿着一套再平常不过的衣服,他也能吸引到不少女人的目光。

可现在与陆草城走在一起,叶风第一次没有这样的自信了,如果说他的身材是长期练功造就的,那陆草城就是天生的,帅气,是真的帅气,就算现在只穿着一套像是从垃圾筒里搜罗出来的脏兮兮的体恤,也一样让人不得不刮目相看。

好在叶风没有嫉妒的习惯,越看陆草城越觉得顺眼,于是找了家大型商场,带着三人一起走了进去,人靠衣装马靠鞍,得先给陆草城买两套像样的衣服才行。

素有佛教之城的曼谷其实也有大型商场,比如叶风现在去的那一家,在门外的时候没有看名字,但真正进入里面叶风才觉得吃惊,这商场真他娘的大,共六层,除了一楼的大型超市之外,其余五层全是卖衣服或是首饰的,而且国际有些知名度的品牌似乎都能在这里看到。

陆草城是高人,也长得不耐,可惜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有叶风一样的好眼光,所以把他当怪胎的人不在少数,要不是因为叶风等人穿得不错,气质超群,估计一楼的保安就不会让陆草城这样的人进去,的确是有些影响市容。

倒是陆草城自己,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被叶风带到四楼的男装部,叶风叫试他就试,叶风说买啥就买啥,也断然不看那有些吓人的标价牌,叶风自然也不小气,买的都是名牌,陆草城的三套行头,从衬衫到领带,从皮鞋到袜子,全都价值不菲。

只是其中有个小插曲,两名漂亮的服务员初看到陆草城的时候有些吃惊,还有些厌恶,态度也不见得有多好,只是等陆草城换上一身行头,将原先那些脏衣服全扔下之后,就算他的头发还是那么长和凌乱,也依然将两位服务员小姐吓了一大跳,叶风看得出来,两位年轻的小姑娘眼中在冒星星。

原本凌乱不堪的发型,此时不但没让陆草城形象受到破坏,反倒是增添了他的回头率,很显然,更多的人更愿意相信这是一种时尚风格,标新立异,而非陆草城邋遢。

既然来了这边,叶风自然也不会空手而回,为夏雨买了套黑色的休闲体恤,夏雨自然是内心欢喜,再为一直微笑的诸葛芸买了一套简单但穿在身上与她气质堪称绝配的麻料衣服,只是让叶风郁闷的是,诸葛芸坦然接受叶风买的衣服之后,表情依然是荣辱不惊。

来到六楼的奢侈品柜台,叶风开始为柳若依和刘诗涵以及龙雪挑选首饰,这是叶风现在养成的习惯,每到一个地方,回去的时候肯定会为几女带些礼物,而且出手不凡。

一条项链,两对耳环,花了叶风两百多万,让那专柜的经理都跑出来好生侍候着,也让叶风好好的过足了一把富人花钱一掷千金的瘾。

再转到三楼的内衣专柜,叶风很不知耻的细细选了起来,夏雨虽然脸色微红,却依然跟着叶风,陆草城坐在一边的休息区,眼观鼻,鼻观心,闭目养神,对来来往往顾客的惊艳眼神视若无睹。

叶风相当的无耻啊,选了两套黑色的,相当性感的内衣,然后对一边表情平静的诸葛芸笑道:“你进去试试看合不合适,合适就买下来。”

诸葛芸终于还是脸红了,转身要走,却被叶风死死的拉住,叶风很淫 荡的笑道:“老婆,都老夫老妻的,害什么羞啊!”

一边的几个柜台小姐捂嘴偷笑,有些羡慕的盯着诸葛芸,又看看一边微笑的夏雨,不知道这两女与叶风究竟是什么关系,看起来叶风和诸葛芸肯定不像是夫妻,这是几个柜台小姐真实的感觉。

诸葛芸白了叶风一眼,转身就走。

叶风嘿嘿笑着对几名柜台小姐道:“我老婆害羞,你们说这两套内衣怎么样?”

“先生真是好眼光,非常适合你老婆的身材和皮肤,黑色代表着性感和神秘,与你老婆的气质那是绝配啊!”一位服务小姐很能忽悠人,简直是伶牙俐齿到了极点,微笑的表情也适到好处。

“好,既然你都说好看,那就买了。”叶风刷卡买单。

服务小姐欢天喜地,又是一笔收入,而且这两套内衣的价格可不低,又花了叶风几大千。

没管诸葛芸的意愿,叶风直接将内衣袋子扔给她,然后便准备闪人。

只是诸葛芸临走的时候又去男装部为叶风挑了一套衣服,价格一般,但依她的眼光,估计这衣服不用试也挺合适叶风,一听说诸葛芸是为自己挑选的衣服,就算最终是自己买单,叶风还是很乐意的掏钱。

坐进车里,夏雨开车,叶风和陆草城坐在后排,叶风的心里开始犯罪了,开始YY着让诸葛芸穿上那两套内衣该是何等的风 骚。

陆草城接过叶风递来的一支烟,也没有拒绝叶风帮他点火,抽了一口,这才认真的观察起叶风来。

叶风脸皮够厚,可陆草城的眼光却似乎能将他的内心都看得通透,这让他很有些不自在,于是笑道:“你不是同性恋吧?”

摇了摇头,陆草城破天荒笑了笑,道:“我就想看看,我未来的老板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那你看出来了吗?”叶风嘿嘿笑道。

陆草城道:“没有,不过我话说在前面,我答应诸葛小姐出山帮你,但能不能成功,也不光取决于我一个人,跟你也有莫大的关系,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放心吧,一会儿回到酒店,我们再慢慢聊,现在我看还是找家理发店把你这头型整一下,或许在这边别人还觉得很时尚和前卫,只是回了国可就难说了,老实说,我对你现在什么都满意,就是对你这头型,那是相当的不满意。”叶风直话直说,笑道。

陆草城微微一笑,白了叶风一眼:“你以为我喜欢这头型,我告诉你,我不是猿人,我也不喜欢这头型。”

“猿人?”叶风嘿嘿笑了起来。

原来陆草城也懂得幽默啊!

第139章 弃剑练刀

野狼站在东方家的庄园门口,久久徘徊,等他提着断剑进门的时候,那条他最喜欢的山东滑条便窜了过来,亲热的在他身上蹭来蹭去。

黄大爷还是坐在池塘边垂钓,眯着眼睛,半死不活的样子让人绝对想像不到他当年凭着双掌在上海滩驰骋纵横时的威风。

野狼性子冷,当年被东方煜收为义子之后,除了东方煜父女之外,也就只跟这黄大爷才说得上几句话,黄大爷心情好的时候也会指点他一二,只是这种机会,十多年以来,也就出现过两次,他自然不会明白黄大爷当年恨铁不成钢后以至于不再指点时的遗憾。

根骨好,但不一定就一定有成就,不过野狼还记得黄大爷当年似乎也说过他不要太痴迷于剑,或许身体本身才是最好的武器。

以前野狼没有听进去这句话,现在他有些懂了,却仍然是糊里糊涂,心中有所悟却不能通透,与陈木青的那场比斗让他的斗志受到打击了,一时半会还没能走出那段阴影,他出道这些年,还从未曾过败绩,可这一次败绩就让他难以接受。

“吃过亏了?”黄大爷终于转过头来,表情平静的盯着野狼。

野狼点点头。

“输得很惨?”黄大爷又问。

野狼脑袋垂得更低。

“好,输得好。”黄大爷莫名其妙的感叹一句。

野狼只觉得羞愧,还有一丝委屈。

“人是活的,剑是死的,我当年就说过,习武之人,太依仗武器,终难成大器,对方也是用刀的吧?”黄大爷躺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喃喃自语。

“是的。”野狼抬起头,眼神有了一丝神采:“他的刀很快很快。”

“我知道。”黄大爷淡淡的道。

野狼一愣:“你知道?”

“我没有看到你们对阵的过程,但我知道你的缺点,也许,你是该好好想想了,于其折剑,还不如弃剑!能遇到他,也许是你最该庆幸的,否则你这辈子也许都难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了!”黄大爷终于不再说话,像是睡着了一般。

黄大爷的话野狼想了很久才想明白,毅然将手中的断剑扔向池塘,然后大踏步向客厅走去。

看到野狼坚强而又孤单的背影,黄大爷叹了口气,却有些欣慰的笑了起来。

野狼这称号是东方煜取的,只是野狼没有黄大爷那般智慧,自然难以从自己的外号中悟出什么,狼,狠是一个特点,但不到饥饿到极点,狼其实并不是特别强大的存大,只有真正饿到极点的狼,才最有攻击性,简直堪称无敌,很显然,不管是东方煜也好,还是黄大爷也好,都希望野狼成为狼,结果一不小心,野狼便成了虎,看似万兽之王,可现实社会,有几头老虎不是关在笼子中自以为是的咆哮,却没想到已经画地为牢再难伤人,而狼呢?你在动物园看到过多少狼?

狼是孤独的,但却是真正的强者。

东方煜坐在客厅的太师椅上,闭着眼睛,左手搓着一对保健钢球,右手却摸着脖子上的一串佛珠,那串佛珠是他已经故去多年的妻子生前的最爱,妻子死后,这佛珠便一刻都没有离开过东方煜,杀人也罢,还是睡觉也罢,都从未丢开过。

生有菩萨心肠的黄桂芳生前也是个美人,娘家也很有些背景,当年追求她的人犹如过江之鲫,可最终他却选择了东方煜,不是东方煜的家世打动了她,那对她来说是一种污辱,早就看出东方煜雄心壮志的黄桂芳几乎是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决心下嫁给了东方煜,结果却没能够有充分的时间渡化东方煜这只颇具侵略性和恶性的老狐狸,生前没有,死后更没有,反而让东方家在东方煜的手上更加发展壮大,这不得不说是个不小的遗憾,只是这遗憾对她来说,或许也并不能算是遗憾,至少,她唯一留在这世上的亲生骨肉东方瑶晴很懂事也很聪明,是四大家族公认的第一智者,虽然东方煜没有再续妻生子,可东方瑶一介女流之辈硬是撑起了整个东方家族,而且可能谁也没有想到,东方瑶晴内心深处早就存有佛心,或许这才是黄桂芳当值得安慰的。

还有一点可能出乎当年许多并不看好东方煜和黄桂芳这段家族安排下的婚姻的人意料的是,黄桂芳虽然早早离开人世,却真正赢得了东方煜的心,从根本上改变了东方煜年轻时的生活作风,让一个年轻时上海滩知名的花花公子成为痴情如斯的男人,或许也只有黄桂芳这样的女人才能办到,毕竟,当年的黄桂芳虽然名字不出色,甚至有些俗,但不管是智慧还是气质,不管是长相还是身材,都当之无愧是上海的市花,或许东方瑶晴的身上也遗留下太多母亲的基因,隐隐又是上海市的市花了。

东方家看似冷清,但家族并不小,姓东方的人不少,而且大多数都在政界和商界混得不错,但东方家总还是东方煜在当家作主,而东方煜又一直宠爱自己的独生女,这让一些有心继承东方家产业的有心人颇感委屈和愤慨,最终东方煜看不上自己那些堂兄堂弟,那些人也懒得看东方煜的脸色,一来二去,东方家的庄园便有了一条不成文的潜则规,非过春节的时候,东方家的人都不会来这里,只是一年一度的家族聚会,还是必须的,而东方煜除了从不少心腹那里得到家族产业的情况,更多的也只能从东方瑶晴的口中得出家族生意的进展,过年的聚会,一是提高家族的向心力,这是画饼充饥,早就没有实质意义,但另一方面,也要听听那些身具产业重要位置的家族成员汇报成绩。

看到野狼的时候,东方煜似乎一点也不吃惊,过了半响才道:“他死了?”

野狼点点头。

“好,早就该死了,他私下做的那些小动作以为我不知道,哼,我只是懒得收拾他而己。”东方煜冷笑道:“剑不用了?”

野狼道:“不用了。”

“好,早就该扔了,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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