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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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法外-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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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了,我开心死了!”

既然你非要当我的哥哥,那么也好,以后我就有权利拥抱自己的哥哥了,你再也不能逃避我了!

这一刻,黎乐雪已经把自己日记上要退出的誓言忘了个一干二净。

每个女孩,一生中总要糊涂那么一回,如同飞蛾扑火,义无反顾。

“呃……小雪妹妹,我也很高兴。”林半愣了愣,终于伸出双臂,搂住了黎乐雪纤细而柔软的小蛮腰。

这个动作自然而然,毕竟昨晚他已经搂了一晚上了,动作熟练无比。

身体紧贴之后,未经历过人事的黎乐雪却忽然脸红了,想退缩了,因为她感觉到下腹部似乎有些异样……

男人在清晨总是血气刚旺的,软玉温香抱在怀里,有些生理反应在所难免,这让黎乐雪有些害怕了,毕竟她的身后就是一张大床,如果不小心倒下去,后果如何就很难想象了……

可是林半还是生平第一次这么抱紧一个女孩,自然觉得很新鲜,他贪心地搂紧了黎乐雪,让她根本挣不开来。

好在林半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异样,赶紧微微地弯了弯腰,适当地拉开了一些距离。

黎乐雪终于放下心来,也放弃了挣扎,她把脸贴在了林半宽厚的肩膀上,幽幽地问道:“哥,你为什么就是不肯喜欢我呢?”

她其实是想问她到底哪一点比不上牧云,可是此时此刻,她不愿意说出那个名字来。

她怕自己在知道答案后,会自卑一辈子。

林半听到这句话,沉默了很久,才低声说道:“小雪,哥的命不太好,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我猜他们是一对年轻的大学生,所以生下我之后就分手了,也没谁肯对我负责……”

“啊?”黎乐雪吃惊地抬起头来,看着林半的眼睛。

林半的眼睛很红,里面满是血丝,眼神却很真诚,看得黎乐雪的心里忽然很有些疼痛。

林半接着说道:“所以我琢磨着,感情这种事一定要慎重再慎重。这辈子要么不找,要找的话,就一定要找一个靠谱的伴侣,这样才能相守一生,不至于祸害了下一代。”

听到下一代之类的词语,黎乐雪的脸忽然红了,可是心却甜了。

“所以你才这么慎重?那个牧云,就是你挑中的最佳伴侣?”她试探着问道。

“不。我和她不是一路人,走不到一块的。”林半摇了摇头,在心里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为什么?”黎乐雪顿时心花怒放,那对酒窝里盛满了喜悦。

“你不会明白的,我也不方便多说。”林半自然不能告诉她牧云是没有七情六欲的仙子。

“哥,你心里是不是有别的女人了?”黎乐雪问完这句话后,就屏住了呼吸,她感觉自己正一步步接近真相,接近林半的内心。

在得知林半没有挑中牧云后,之前的一切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在黎乐雪心中,林半就是个害羞、腼腆、不善于表达和接受的木头人。

“没有啊,老师说了,读学时不能谈恋爱。”林半摇了摇头,“哥以前也很穷,哪有女孩看得上我?”

黎乐雪脸上的笑意再也隐藏不住了,眼里也带上了一丝狡黠,一步步地把林半引向自己想要的答案:“那哥的意思,就是心中只有我了?”

她的声音甜得发腻,让林半吃了一惊,赶紧松开了搂着黎乐雪细腰的双手,轻轻地推了推她的肩膀,正色声明道:“不,我只把你当成妹妹!”

“林半!”黎乐雪赖在林半怀里不肯走,嗔道,“我到底哪里不好了?哪里不如别人了?”

“你哪里都好,就是还太小了……”林半无奈道。

“我哪里小了?”黎乐雪怒了,不自禁地看了一眼自己发育良好的胸部。

“年纪太小了。”林半苦笑道,“小雪,你还只有十七岁,还不明白感情是什么东西。我问你,你喜欢我哪一点?是我长得帅吗?还是我闻得出翡翠,有本事?”

黎乐雪哑口无言,她只知道自己喜欢林半,却没细想过到底喜欢他哪一点。

“我帮你赚了钱,还帮你得了翡翠王,你就以为你喜欢上我了。其实那不是喜欢,是感激!”林半叹了口气,说道,“等你再长大一些,你才会真正明白自己的感情,才会明白自己到底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人?等你真正想清楚了,再说吧,好吗?”

“说得像过来人一样。”黎乐雪终于离开了林半的怀抱,轻笑道,“你觉得我们认识时间太短了么?可我也听说过白发如新,倾盖如故。”

林半摇了摇头,微笑不语。

林半确实也对黎乐雪动心了,但仍然不敢接受她的心意,一是因为他现在的心思还放在牧云身上,没有彻底死心;二是他还一直挣扎在是否要斩断七情、提高功力、迎接末世大劫的漩涡里;三是他觉得两人相识的时间太短,这段感情有点莫名其妙,过于草率。毕竟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惨痛经历,让他觉得感情一定要慎重……

因此,种种顾虑之下,林半不敢马上做出决定,正式开始他的初恋,虽然他和黎乐雪之间已经够暧昧够亲密了。

也正因为如此,林半也没把话说绝,在那句话中用了两个“等”字。

事实上,林半自己也需要等,他需要时间来理清自己的思绪。

“哥,你准备考哪所大学?”黎乐雪默默地看了林半几眼,终于转移了话题,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

她知道,话说到这里也就该适可而止了,如果她把林半逼得太紧,说不定还会有反作用。

但至少,她今天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也有了新的计划——“反正你心里没有别的女人,现在你又是我哥了。那我就和你考同一所大学,然后以你干妹妹的身份,天天在你面前晃悠,一直晃到你不再把我当成妹妹为止……”

“呃,还不知道分数呢,到时再说吧。”林半憨憨一笑,心里却有了不祥的预感。

果然,黎乐雪笑嘻嘻地挽住了林半的胳膊,雀跃道:“哥,我们考同一所学校吧,有个哥哥照顾我,那些色狼就不敢来骚扰我了。”

“那个……以后再说这些事吧。”这回轮到林半转移话题了,他从裤口袋里掏出一个笔记本,塞到了黎乐雪的手里,“对了,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黎乐雪用右手的两个指头拨开笔记本的一角,发现是密密麻麻的钢笔字,心顿时砰砰地乱跳起来。

林半的日记本?这个害羞的男孩,难道想在日记中对自己表白吗?太老土了,可是我喜欢!

“这个是我师父传给我的半本《金丹大道》,是明朝一个老道士写的书,可以用来提高精神力,对你的透视异能大有好处。你用心练,练个一年半载,说不定透视的时间就会越来越长,这样才不枉了你翡翠王的称号。”林半郑重其事地叮嘱道。

黎乐雪有些诧异,又略有些失望。她翻开笔记本,果然是关于道术的手抄本。

“这是你昨晚抄的吧,要不然你眼睛怎么这么红?”黎乐雪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是啊,昨晚才想起这事,抄了一通宵,没睡觉。”林半揉了揉眼睛,说道。

“笨蛋,你不会去复印啊?”看着林半布满血丝的眼睛,黎乐雪有些心疼和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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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书友“卿晨”的慷慨打赏。继续求收藏。)

第五十五章  一生,只笑一次

“这本书是繁体字,我估计你认不全,怕你去问别人,就用简体字给你抄了一遍。毕竟这是我师父的传家宝,要保密,不能给任何人看。这事我连师父都没告诉,如果他知道了,肯定要打我板子的。”林半解释道。

“嗯,我谁也不告诉!”黎乐雪重重地点了点头,她把手抄本捧在怀里,就像捧着人间的至宝,心中也盛满了喜悦——死木头,看来我在你心中还是有点份量的嘛,你都肯为我抄写通宵和挨板子了……

“好好练吧,以后有不懂的就打电话问我。”林半又叮嘱道。

黎乐雪微笑着翻开第一页,装模作样地看了一会,然后俏皮地笑道:“我每句都不懂!”

“……”

“哥,第一句‘大道至简’是什么意思啊?”黎乐雪装痴卖傻。

“那个……小雪,以后再说吧,我得走了,不然就赶不上火车了。”林半终于落荒而逃。

看着林半夺门而出的狼狈背影,黎乐雪开怀大笑,笑出了两个很深的酒窝。

酒窝里没有酒,却有一种叫幸福的东西。

腾冲虽然是个县城,但有个驼峰机场。林半没坐过飞机,现在又有钱了,原本想飞回省城明海市再租车回家的,只是坐飞机要验身份证,牧云的假身份证肯定会露馅,林半就只能坐早上的火车,先回沙州市,再回飞沙县。

林半匆匆地来到楼下,黎艺和牧云已经在客厅里等着他了。

黎艺原来觉得林半花了四千万买了堆烂毛料,是个败家子,但后来他从孙女那听到了一些风声,也亲眼见识了林半送给黎乐雪的那两块极品翡翠,顿时又羞又愧,重新对林半刮目相看。

这些天来,林半和黎艺经常在一起喝酒、下象棋、吹牛皮、谈赌石,相互间大为投缘,也算是有了一份不浅的忘年交。

林半甚至还向黎艺讨教了一番他年轻时泡妞的心得,这正中黎艺的下怀,于是悉心传授,并把年轻时的自己吹嘘成了花丛圣手,并一再鼓励林半该出手时就出手,大有教唆犯罪的嫌疑。

离别在即,黎艺收拾起平日里的嬉皮笑脸,摆出长者风范,语重心长地叮嘱了一番路上要注意安全、回去后要好好学习之类的套话。

林半也满怀深情地说了句废话:“黎老,你也要保重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

“是啊,可惜我本钱不多了。”黎艺叹了口气,终于说了句真心话。

“是那方面的功能不行了?”林半满脸同情地悄声询问道,“下次我给你找付药方来。”

“滚!小流氓……”黎艺哭笑不得。

一老一小说说笑笑间,保镖已经把汽车开到了客厅外。

林半正准备上车,就看见黎乐雪穿着一件红、绿相间的鲜艳简裙跑下楼来。

穿上腰身收得极紧的筒裙后,身材高挑、腰肢纤细的黎乐雪别有一番楚楚动人的风韵,让牧云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林半更是看呆了。他虽然知道黎乐雪是傣族少女,但还是第一次看到她穿傣族服装,顿觉别有一番风味,一时间心神都有些恍惚。

“哥,我送你。”见到林半的呆相,黎乐雪心里美滋滋的,头一低,抢先上了车。

黎艺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林半坐在后排,牧云和黎乐雪的中间,两美相随。

“小雪,你叫他哥?”黎艺上了车,就回过头来,满脸诧异地问道。

“是啊,爷爷,我今天认了林半当哥哥。”黎乐雪亲密地挽住了林半的左胳膊,并示威似地看了一眼牧云。

牧云不动声色,面无表情,就当没听见。

黎艺愣了一会,忽然笑道:“好,好!这下我们就真是一家人了。”

“唉,这两个女人,一个热情,一个冷漠,冰火两重天,但都是天姿国色。”林半左瞧瞧,右看看,心中感慨,“只可惜啊,一个是姐姐,一个是妹妹……”

半小时后,车到了腾冲火车站。

黎艺在火车站有不少朋友,事前又打了招呼,于是让司机直接把车开到了站台上。这样一来,林半就绕开了安检,顺利地把哥斯达和那支从劫匪手里抢来的手枪带进了站台。

下了车,黎乐雪又自然而然地挽住了林半的左胳膊,嘴里还哼起了一首傣族歌曲,旋律优美,却有些哀伤和凄凉。

林半连一个字也听不懂,他问黎乐雪,黎乐雪却含笑不语。

往13号车厢走去时,林半吃惊地发现,有好几个穿着鲜艳筒裙的傣族少女同样挽着一个男孩的胳膊,在站台上招摇过市,嘴里也是哥啊哥地叫着。

林半这才想起来,原来“哥”字也可以代表情郎哥哥的……

林半上了车厢后,隔着窗户向黎艺和黎乐雪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回去。黎乐雪却始终坚持站在原地,笑嘻嘻地看着隔着一层玻璃的林半和牧云。

“她笑得好假。”牧云忍不住嘀咕道,“想哭就哭呗,虚伪!”

车开了,黎乐雪张了张嘴,似乎说了句什么,但林半听不到,只看到她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然后跟在车后追了很长一截路。

“她爱上你了。”牧云冷静地说道,“我说过的,有因就有果。”

林半默然不语,他把下铺让给了牧云,自己爬到中铺,在毛毯里把哥斯达从挎包里拿出来,把它放进一个塑料袋里,然后塞给它一条鸡腿。

哥斯达一边欢乐地啃着鸡腿,一边含糊地说道:“主人,你喜欢那个两条腿的凡人吗?”

“你不也是两条腿?吃你的,少罗嗦!”林半啼笑皆非,使劲地敲了敲哥斯达的脑袋,差点没让它噎死。

哥斯达进食完毕后,又缩进挎包里打坐起来。最近它从牧云的聚灵阵法中吸到了不少浓郁的魔气,正处于消化过程,没事就打坐修炼,指望着能尽快恢复魔力。只可惜林半始终不肯让它变大身形,它能吸收和转化的魔气也比较有限,因此修炼成果乏善可陈。

林半是故意这么做的,毕竟他功力还浅,如果宠物过分强大,远超于自己,会让他挺没面子,也不好树立威信。毕竟他知道哥斯达表面上归顺自己,心里还是大为怨恨的,得找个机会真正地收服它。

林半趴在中铺,正准备睡觉,就听到列车广播里播放起一首歌来。

这是一首歌名为《心爱的人儿没有回来》的傣族歌曲,却是用普通话唱的:

“在我们美丽的山谷里,开了一朵美丽的花,它一生只开那么一次。

在我们明镜般的坝子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一生只笑那么一次。

人们不知那朵花啥时候开,人们不知那姑娘啥时候笑。不是花不开啊,是美丽的春天没有来到。不是姑娘不笑啊,是心爱的人儿没有回来……”

“这不就是黎乐雪唱的那首歌吗?”下铺的牧云忽然说道。

林半没有吭声,却知道牧云说的是对的,毕竟歌的旋律是一模一样的。

听懂了这些歌词,他就能理解黎乐雪为什么在送别时要情不自禁地哼起这首歌了。

林半怔怔地听完这首歌,然后就打起了呼噜。

他一晚没睡,现在脑子里木木的,已经累得没有力气再去多想什么。

半夜,林半忽然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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