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哐哐……
野猪像是一头奔跑的野猪般,气势雄壮,一往无前。
唐重的身体原地九十度旋转,在军刺即将飞到面前时闪身避过,却又回手一抓,一把握住军刺的刺柄,把军刺给抓在手心。
然后,他握着军刺的那只手没有任何停顿,“嗖”地一声把军刺给一个刁钻的角度刺进了大鸟的下巴。
大鸟表情狰狞扭曲,双眼瞪大如铜铃,身体踉跄向后倒去,双手捂着下巴再也说不出话来。
鲜血顺着指缝流敞,很快就染红了手掌和衣服。
哐……
大鸟的身体重重地砸在地上,满地枯叶纷纷扬扬,像是无限欢喜。
第七百七十八章 交换人质!
即便中西方文化有差异,美女对美女有天然的敌意,但是,在看到坐在石头上的那个女人时,银狐仍然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真是太美了。”她在心里想道。她是西方人,没办法用优美的诗词来体现自己内心的感受。“美”这个字是她能够想到的最好的赞美字眼。
当然,她们西方人赞美一个女孩子漂亮时习惯用“辣”。可是,这个像女神一样的女孩子,用“辣”这样的字眼实在很不合适。
她看着那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也同样眼神平静的看着她。
两人眼神对视,没有太深的敌意,只有好奇的探究。
“你不跑吗?”银狐问道。
“跑不了。”苏山说道。做为南大有名的才子,她听的懂英语,她的口语能力也很不错。
“所以你就不跑?”
“跑不了为什么要跑?”
“说的也是。”银狐笑。“你比很多人都聪明。”
“也和你说的很多人一样,逃脱不了做俘虏的命运。”苏山叹息。
“我真是太喜欢你了。”银狐说道。
“很抱歉,我实在没办法对你说出同样的话。虽然这很失礼。”苏山说道。她是俘虏,俘虏怎么会喜欢劫持自己的凶手呢?
“我越来越喜欢你了。”银狐说道,“不过……”
她抬腕看了看手表,说道:“我们去见一见你的朋友好吗?”
“希望他不会太惊喜。”苏山无奈的说道。
她没有抗争,也不会说“杀了我吧我不会走”之类的话,顺其自然。接受最坏的结果,也期待最好的奇迹。
“请在前面带路。”银狐说道,“你这么聪明的女人,应该知道要带我去那里。当然,如果你想利用你的聪明来做一些蠢事的话,我也不介意杀掉一个让我妒嫉的女人。”
苏山从石头上起身,一步步艰难的朝着山顶爬过去。
银狐笑笑,紧跟其后。
她打开手腕上的对讲设备,呼道:“大鸟大鸟,我是银狐。听到请回答。”
没有人回答。
她又重新呼叫,说道:“野猪野猪,我是银狐。听到请回答。听到请回答。”
也同样的没有人回答。
银狐眼神一凛,冷笑着对前面的苏山说道:“看来你比我想象的还要重要一些。”
苏山没有回答,心里却有着异样的惊喜。
“唐重得手了?”苏山高兴的想道。“也是。他从来都没有失败过。”
……
大鸟死了。
只是一个照面,双方甚至都还没有激烈的交手过。
更让野猪难以接受的是,刺穿大鸟下巴的是他丢出去的军刺。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唐重的动作是如此的流畅自然。
就像……就像他和唐重是一伙的。在唐重需要武器的时候,他慷慨相助抛出了自己的武器。
是的,就是这种让人悲愤耻辱又伤心欲绝的感觉。
他讨厌大鸟,因为他和自己抢野狐。为了达到他的目的,他无时无刻的都在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可是,这仍然改变不了大鸟是他可以背靠背的兄弟。
他们都是金刚的成员,也是最亲密的战友。
野猪的双眼赤红,像是一头发了疯的野猪,疯狂的朝着唐重冲了过去。
他要把他撞成肉泥,要把他压成肉饼。要生生地咬掉他的耳朵,然后把他的内脏挖出来煮汤喝。
他恨极了唐重。
哐哐哐……
每一步奔跑,皮靴都震得地面嗖嗖发抖。
他双手握拳,手指的骨头咔啪咔啪的响着,就像是在油炸豆子似的。
炸骨!
骨头充分的胀开,每一寸皮肉都坚硬无比。
“FUCK。”他嘶声吼道。
不得不说,这些外国人在骂人方面实在是太吃亏了。骂来骂去都是“操”、“婊子”等少数几个单词。要是华夏上还上一句狠的,你都半天缓不过劲儿来。
在辱骂的同时,还在进行肉体打击。
他一拳轰出,空气啪啪作响。
唐重只觉得皮肉绷紧,脸颊上的肌肉抽搐,就像是面前的空间严重扭曲了一般。
唐重也同样的一拳轰出。
他鲜血淋淋的手握成拳头,那拳头也变成了赤红色。
出拳无声,却力道万钧。
哐……
两人的拳头对撞在一起。
血水飞溅,那是沾染在唐重手上的属于大鸟的鲜血被撞飞。
然后,野猪的整只手臂被打飞了出去。
从肩胛处齐根折断,就像是被人砍了一刀似的。
唰……
鲜血狂飙,就像是开闸的水笼头。
这一次,是野猪的手臂在喷血。
于此同时,野猪强壮的身体仍然保持着前冲的姿势。
砰……
他的身体和唐重的身体撞击在一起,唐重的身体踉跄后退几步,然后喉咙一甜,一口鲜血从嘴角溢出。
直到这时,野猪才感觉到肩膀上的痛楚。
他侧脸盯着那断臂处,惊恐、疼痛以及……难以置信。
他只是和他对轰了一拳而已,怎么整只手臂就断掉了呢?
唐重就喜欢这样的傻鸟。
战斗没有结束,敌人没有死掉之前,你不能有任何的掉以轻心。因为,对方只要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可能改变整个结局。
“任何时候,都不要轻视你的对手。”
大胡子无数次的在唐重的耳朵边叮嘱这句话。
唐重听到了,也记下了。
现在,就是取其性命的时候。
他稍微感受了一番体内的气息,虽然紊乱,却没有大碍。
最重要的是,他的拳头仍然可以快速的蓄力。
他单手握拳,化被动为主动,再次朝着呆站在哪儿的野猪冲了过去。
“去死吧。”唐重表情严峻,眼神凌厉,出拳的时候大声骂道。
声壮拳势,好像大声叫骂可以提高自己的战斗力。
不然的话,李小龙为什么在攻击之前先吆喝上半天?
嗖……
唐重一拳轰向野猪的下巴。
异变突生。
刚才还傻乎乎地盯着自己肩膀的野猪突然间动了。
他眼里杀机大放,左手握拳狠狠地撞向唐重的胸口。
这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两败俱伤的打法。
我死了,也不让你好活。
金刚不愧是世界最强大的杀手组织之一,他的成员每一个都堪称精英。
生死之战,一条手臂又算得了什么?
招势用老,想要变招已经来不及了。
唐重的脚尖点地,下半身借力之后腾空而起。
人在空中,仍然可以九十度的旋转。
他的胸口恰好避开了野猪那致命一击,而他轰出去的拳头则毫无阻挡的轰中了野猪的下巴。
咔嚓……
野猪下巴脱臼,下面的牙床几乎要和上面的牙齿脱离开来。
他庞大的身躯在地上翻滚着,撞断无数的草丛树枝,咔嚓咔嚓作响。
咚咚咚……
唐重飞奔而去,一脚踩在他的脖颈。
只要他的脚尖往下一点,就可以切断他和这个世界的所有联系。
可是,他没有那么做。
他转过身去,看着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的苏山。
苏山还是那个漂亮的苏山,不同的是,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同样漂亮的女人。
那个女人的手里举着枪,枪口瞄准苏山的脑袋。
“如果他死了,她也得死。”银狐声音冷洌的说道,“幸好他没死。”
“所以她也不用死吧?”唐重笑着问道。
“不错。”银狐说道,“暂时不用死。”
“你的意思是说,咱们交换?”唐重说道。
“交换。”银狐扫了一眼被唐重踩在脚下的野猪,威胁着说道:“你最好轻一些。如果他死了,我们的交易就只能取消。”
“我一定会小心。”唐重说道,“不过,用这头猪一样的家伙来交换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女,你好像没占到什么便宜?”
“谁让他是我的队友呢?”银狐被唐重的话给逗乐了。“把他扶起来。温柔一些。”
“遵命。女士。”唐重小心翼翼地弯腰,把趴在地上难以起身的野猪给硬拖了起来。
野猪头晕眼花,因为身体疼痛而导致脑袋一片空白,连站立的能力都没有了。
唐重无奈,只好把他架在身上。
他有些后悔刚才出拳太狠了,谁知道会有现在这一幕呢?
“你,走过来。”银狐说道。
“为什么不是我们一起往中间走呢?”电视电影里面,警察和匪徒交换人质时都是同时朝着中间走的。
“正如你刚才所说的那样……用一只断了手臂的家伙换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女,我已经吃亏了。所以……现在你得听我的。”
“你说的话越来越有道理了。”唐重架着野猪朝着苏山走过去。
即将走到银狐面前时,唐重停了下来。
“现在是不是可以交换了?”唐重问道。
“当然。”银狐笑着说道,“你把他推过来。”
“你先让她过来。”唐重说道,“你手里有枪。这让我很没有安全感。”
“言之有理。”银狐用枪点了点苏山的后背,说道:“走过去。慢慢的走过去。”
苏山迈着步子,一步步的朝着唐重走过去。
“把人给我推过来。”银狐说道。
唐重稍微犹豫,还是把手里的野猪给推向银狐。
野猪离开后,他也就失去了所有的阻挡。
正在这时,银狐脸上带着得逞的笑意,突然间举枪朝着唐重扣动扳机。
她从来没想过要自己的队友,她要的只是唐重的命。
第七百七十九章 中弹!
杀手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
他们重情重义,在战斗的时候,他们需要把后背托付给自己的队友。
他们也冷血无情,在队友失去战斗能力或者没有办法给予他们帮助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将其舍弃。
对他们来说,活着是第一要务,执行任务是第二要务。其它人的生死与他们没有太大的关系。
活着。收钱。这是两件事。
活着收钱。其实是一件事。
红狐拥有典型的杀手性格。在野猪健康完整活蹦乱跳的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为了整支队伍的战斗力考虑,要求大鸟和他互相照顾,不要拆台。
现在,野猪的一只手臂断了,就连站立起来的力气都没有。这样的队友他要来做什么?
就算把他交换回去,等待他的也是子弹爆头的命运。在这深山野岭,以野猪现在的身体状况,谁愿意扛着他出去?出去了又能做什么?
与其内部人狠心下手,不如让唐重把他给解决掉。也给他们团队省却了一个大麻烦。
大家都说死亡是杀手最好的归属。杀手自己也这么说。
其实杀手也不愿意死,可是他们又不得不死。于是,只能用这句听起来很装逼很有范儿的话来自我安慰。
好心酸的感觉!
红狐是一个聪明人。不然的话,她也不可能负责欧美市场的情报工作。在亚洲市场情报线断裂的时候,又临危受命过来接手这个烂摊子。
聪明人都懂得利益最大化。
她拿苏山换野猪,肯定是没办法利益最大化的。
如果能够拿苏山换取唐重,这才是最理想的交易。
唐重死了,苏山不又落在她的手上?
虽然她现在还没想清楚要怎么利用苏山,但是,这么漂亮的女人,无论是自己玩还是送给别人玩,都是一桩很完美的事情。
所以,她先佯做自己很关心野猪的模样,要求唐重对野猪温柔一些,留下他一条猪命。等到唐重主动提出交换人质的时候,她便知道唐重已经上当了。他对自己交换人质的意图已经没有了怀疑。
红狐顺理成章的接受唐重的交易,却在唐重推出野猪身前没有任何阻挡的时候举枪对其扣动扳机。
她赢了!
不,还没有。
在她扣响扳机,子弹已经飞射而出的时候,原本横亘在中间的那个女人动了。
苏山,她仿佛能够未卜先知似的,在红狐举起枪的时候,身体突然间向唐重的方向扑了过去。
砰!
原本应该打在唐重胸口的子弹却打在了苏山的后背。
衣服破裂,鲜血喷涌而出。
子弹的巨大推力推动着苏山向前扑倒,然后被唐重一把搂抱在怀里。
于此同时,唐重手里藏着的那把尖刀也闪电般的甩了出去。
红狐对唐重有企图,唐重怎么可能一点儿预备也没有?
他太了解这些杀手的特性了。
不要以为你看过《这个杀手不太冷》,就以为每个杀手都是里昂那样沉默寡言却又深情专一的大叔。
他们无法无天无父无母,无兄弟手足,无视规则世俗。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钱。
只要有钱,他们愿意做任何事情。
为了赚钱,他们愿意去做别人的走狗去替人杀人,还有什么事情是他们做不出来的?
唐重是学心理学的。他知道,如果是在交通方便的城市里,或许金刚还会留下野猪一条残命。至少,这给其它的队员一个信念:你看,我金刚并不是心狠手辣之辈,对待自己的兄弟还是很人性化的。你们好好跟着我干,能杀人的时候尽量杀,不能杀人的时候也不会被杀。
但是,这里是偏僻难走的东支乡,这里是人烟罕至不通车马的五岭。金刚他们来杀完人后,还愿意大大咧咧的抬着一个伤员离开?
就算野猪回到队伍,等待他的也只是死路一条。
可是,明明是一个必死之人,红狐为什么还愿意和自己交换?
显然,她有着其它的意图。
不是图财,就是图色。
恰好,唐重觉得这两样他都不缺。
当然,也图命。
她先谋财,然后再强奸,精神和欲望都得到满足后,再把自己给一枪毙了……
“我要是红狐我也这么干。”唐重心里这么想道。
于是,他便从怀里摸出那把他用来雕刻的雕刻刀,准备在确定苏山的安全后,给这个胆敢在他面前耍小手段的红头发女人一个狠狠地教训。
他最讨厌不守信用的人了。特别是不守信用的女人。
红狐让他把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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