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十五年秋到永乐十七年七月,与前次航线相同,抵波斯湾,又另分一支船队经由阿拉伯南岸远航到东非沿海的摩加迪沙、布腊瓦、马林迪等地。第六次从永乐十九年春到永乐二十年八月,除驶入波斯湾外,另有分队绕东非沿海诸港口航行。第七次从宣德六年元月到宣德八年七月,进行了经由印度西海岸入波斯湾的最后一次航行。这次,郑和的部下到达了阿拉伯的麦加。据《明史》记载,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时所率部众就有二万七千多人,船舶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的就有六十二艘,规模之大,史所未有。前后七次所经国家凡三十余国。这样的空前壮举,较之葡萄牙的达•;伽马由伊斯兰教徒导航横渡阿拉伯到达科泽科德早八十多年,也加深了中国和所到各地贸易和文化交流。
郑和七下西洋,率领15世纪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远洋船队,开辟了中国古代史上最长的远洋航道,是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它开星象定位、磁针定向、铅锤测探、海图定泊等现代航海术之先河,棹桨起落,挥洒着科技强劲的实力,篷帆张举,鼓舞起创新求索的精神。
明初几十年间,中国古代科技正跨越光辉的顶点。在此之前,中国科技在世界上领先长达14个世纪以上,郑和的远下西洋,集千百年科技创新之大成,其所到之处,无不燃亮起科技文明的灯火。在此之后,背负着历史重荷的中国文明包括其科学技术,逐渐滞后于西方新兴国家,郑和的远下西洋,航行在古代中华科技发展的分水岭上,其余音绕海,成为千古扼腕的辉煌绝响。
中国人并不缺乏开拓精神,但这种由政府组织的远洋活动却明显缺乏经济头脑。
郑和下“西洋”的动机和目的,也是明成祖朱棣派遣他出使“西洋”的动机和目的。明朝初年,正是国势向上发展的时期。这时在北方,蒙古的势力已被驱逐出长城以外,明朝的封建统治已十分巩固,加上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国势日趋强盛,这就有可能使它向海外发展。朱棣自认为是“奉天命天君主天下”的“供主”,要海外各国都来朝贡。和历代功利主义的封建帝王一样,朱棣也是一个功利主义者,他也要宣扬国威,向外示富。
到了永乐年间,由于国力强盛,朱棣要建立一个天朝大国的思想就更加强烈。明成祖的个性好大喜功,常常向异域显示中国的富强,对明朝初期对海外的消极政策深表不满,故朝廷对外政策为之一变,即位后便派宦官出国,召各国来朝,此举无疑可以提高明成祖的威望。郑和下西洋便可以在国外显耀兵力,向海外各国夸示中国的富强,宣扬明朝的威德。同时他还想用扬威海外来缓和国内国内一部分人对他武力夺取皇位的不满。
他还想用扬威海外来缓和国内一部分的人对他武力夺取地位的不满。有些书上说的朱棣派郑和下“西洋”,是找寻建文帝朱允文的下落。据说,“靖难之役”以后,朱允文出走,不知所终。祖的皇位是发动靖难之变后,从侄儿建文帝手中夺得的。这在猜忌心很重的朱棣看来,自然是一件最不放心的事。明成祖怀疑他逃到海外避难,恐怕他将来对自己构成威胁,所以派郑和下西洋暗中侦察建文帝的踪迹,以杜绝后患。
郑和率领的庞大船队,就其活动的性质来说,既不是一般的商船队,也不是一般的外交使团,而是由封建统治者组织的兼有外交和贸易双重任务的船队。
他出使的任务之一,就是招徕各国称臣纳贡,与这些国家建立起上邦大国与藩属之国的关系。为了完成这一任务,郑和所到各国以后,第一件事便是宣传朱棣的皇帝诏书。向各国宣谕:明朝皇帝奉天乘命的上邦大国之君,是奉“天命天君”的旨意来管理天下的,四方之藩夷都要遵照明朝皇帝说的去做,各国之间不可以众欺寡,以强凌弱,要共享天下太平之福。如果奉召前来朝贡,则礼尚往来,一律从优赏赐。
第二件事便是赠送礼物。赐各国国王诰命银印,赐国王及各级官员冠服和其他礼物,表示愿意和那些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的关系。
第三件事是进行贸易活动。以中国的手工业品换取各国的土特产品,使各国为中国的精美、完好的手工业品所吸引,从而愿意来中国称臣纳贡,进行贸易活动。中国出口的丝织品和瓷器等,早就在亚非各国享有盛誉。亚非的很多国家早就想同中国发展贸易关系。只是由于朱元璋“海进政策”,才限制了这种贸易的发展。朱棣取消“海进政策”派遣郑和出使,表明中国恢复了同海外各国的正常贸易。海外各国同时也认为,跟中国纳贡称臣,进行贸易,建立友好关系,是有利可图的事。
可下西洋虽然给皇帝带来了大量的奇珍异宝,对于大明帝国的财政来说却是一项沉重的负担,后来,由于财政危机,大明帝国政府不得不停止了这一项劳民伤财、入不敷出的远征壮举。
为了防御倭寇和其他来自海洋上的威胁和侵略,中国政府采取了闭关锁国的国策,虽然带来了四百年的安宁,却也使得中国从这个世界上孤立起来,慢慢地衰落了。
直到公元一千八百四十年,英国的舰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我们才发现,我们的确落后了很多。外国殖民者不但船坚炮利,而且有着先进的思想理念,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对于外来资本主义的冲击,我们必须作出回应。
封建制度在中国是行不下去了,这一点,不但是爱国青年,就是爱国小囡囡都一清二楚,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又没有在中国建立起来。要融入以西方为首的世界体系,我们必须要采取近代的资本主义制度。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变革,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上一次具有开天辟地意义的大事。这场变革是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开始的,比起日本的明治维新(1868年)足足晚了四十年!
日本通过明治维新,成为东亚最强大的国家,它先后打败了中国和沙俄,是世界政治舞台上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
我们要实现自上而下的改革,而不是自下而上的革命,除了日本,还能学习谁呢?
光华帝国元年(1909年)1月5日,在乾清宫召开御前会议,与会者有张之洞、康有为、梁启超、杨度、汤化龙等人,共同商讨土地改革的大事。
首先由农林部尚书汤化龙说明情况:
明清之际,经过长期战乱,经济残破,土地荒废,人口锐减。清朝确立全国统治之后,采取各种措施使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在农业方面,清廷奖励垦荒,招集流 民授以土地,资助农具种子,延长垦荒升科的年限,并
以垦地多少衡量地方官的治绩。故中原无地的人民纷纷向地广人稀的四川、云贵、台湾、新疆、东北、内蒙流 动。全国耕地面积增加,顺治中只有五亿多亩,乾隆时
达到七亿多亩。康熙八年,实行更名田,将明朝王公勋 戚、官僚地主占有的大批土地给予原耕之人,永为世业,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减轻赋税,除遇水旱灾荒
豁免和减收外;多次普免全国钱粮;减轻人民的负担。在 水利方面;投入大量财力物力治理黄河、淮河、运河、长
江、钱塘江、永定河,努力减轻水灾,保护人民的生命 财产,提高农业产量,保持运输畅通。重要的水利工程 有以束水攻沙的方式治理黄淮、修固荆江大堤、修筑江
浙海塘工程等。农业生产方面,在传统农业技术的基础 上,对耕作方法、灌溉、施肥、选种均有某些改进。北 方试行区田法种植水稻、南方种植双季稻,也获得一些
成效。特别在各地推广高产作物番薯、玉米,对于提高产量防止灾荒,供应口粮,保障人民生活具有重大作用。
经济作物方面,棉花种植甚盛,长江三角洲和东南沿海是著名的产棉区。江浙、广东种桑养蚕,获利甚厚。此外,茶叶、烟草、甘蔗、苎麻、蓼蓝等作物生产也很繁盛。
乾隆后期,清朝走过了全盛阶段而逐渐衰微。首先是土地兼并严重,社会矛盾尖锐。大地主田连阡陌;广大贫苦农民无地可耕;沦为佃农、雇农。地主出租土地,收取高额地租,往往达收获量的一半以上。地主还采取超经济的强制手段,逼迫农民服劳役,送节礼,进行人身控制。雇农或做长工,或做短工,工资微薄。农村中还有相当数量的自耕农,在自已的小片土地上耕作,一遇天灾人祸即倾家荡产。
在土地急剧兼并、封建剥削苛重的情况下,清代的人口却在迅速增长。康熙时在册的丁数近二千五百万;加上妇女老幼与隐匿人口,估计总人口约一亿多人。乾隆
六年(1741),全国第一次人口统计为一亿四千万人。一百年后,即道光二十年(1840)增至四亿一千万。人口增加三倍,但耕地面积并未相应增加。
清世祖顺治12年(公元1655年),根据明万历垦田数原额,剔除灾荒数,垦田总数减为4033
925.04顷。35每人平均16。69亩。后又继续增加到500余万顷。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垦田总数达6078430.01顷。36康熙六十年(公元1721年)垦田总数增加到7336
450.5顷,37每人平均28.72亩。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垦田总数达8 901
387.24顷,38每人平均32.54亩。乾隆五十九年,全 国人口三亿七千零四十六万,全国耕地约有九亿亩,每
人平均占有耕地不足三亩。人多地少,谋生困难,矛盾 十分突出,再加上历年发生水旱虫灾,粮价腾贵,饥民 遍野,社会秩序日益动荡。
要想建立一个稳固的政权,获得农民的支持,就必须解决土地问题,这也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条真理。
但如何解决土地问题,却是争论的焦点。
土地改革本身就是一场产权革命,但是就这场改革来说,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对地主阶级的土地实行无偿没收和无偿分配给农民的办法。它又分为实行土地国有和土地私有两种办法,前者将全部土地收归国家所有,然后无偿分配给农民耕种;后者则继续实行私有,只是将原来属于地主富农的土地无偿转为农民所有。另一种则是对私有土地实行数量限制,对多余土地实行有偿征收和有偿分配的办法,如日本。
前者以现实中的中国共产党实行的土地改革为例。
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属于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土地改革,但是在具体作法上又有自己的特点,一是对阶级和阶层的划分非常详细;二是实行以农民私有为主体、以国家所有为辅的两种所有制结构。这种无偿没收和无偿分配的办法,特别是划分阶级以及对不同阶级实行不同政策的办法,对农村产权制度的演变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划分阶级和成立农会的影响。由于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的组成部分。而划分阶级又是实行土地改革的前提。
将农村的所有人口都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和成立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农会组织是中国土地改革的重要特点,这既是土地改革的出发点,也对土地改革及其以后的农村政治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
阶级划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土地改革作为民主革命的主要任务之一,一方面需要依赖于革命政权的建立和巩固,另一方面则实际上本身就是一场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和消灭另一个阶级的革命斗争。因此,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并领导民主革命起,就面临着确定谁是革命的敌人、谁是革命的朋友、谁是革命的主力军等,而土地改革从一定意义上讲,则是为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加革命的主要经济激励。最早比较具体划分农村阶级和各个阶层是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则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划分农村阶级标准。如地主、破产地主、富农、反动富农、上中农(富裕中农)、下中农、贫农、雇农(工人)、知识分子、游民、宗教职业者、地主富农兼工商业者、参加红军的地主富农分子、工本人为工人的地主富农家庭、地主富农资本家与工人农民相互结婚后的成份。建国前后的土地改革,则进一步将划分农村阶级的标准详细化和具体化。增加了“小手工业者”、“手工业资本家”、“手工工人”、“小土地出租者”、“小商小贩”、“开明士绅”、“恶霸”等。
虽然划分阶级的主要依据是其职业和主要收入来源,即经济标准,并不依据其政治态度。但是阶级的划分却确定了其财产的处置和政治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由于对作为划分阶级标准的耕地及其它财产,并不考虑其来源,即属于合法继承、本人劳动积聚,还是依靠权势和非法收入霸占购买的,甚至不允许土地所有者以捐献的方式将土地和财产贡献出来,只要被划分为地主,就要无条件地没收其一切财产(对富农则是无偿征收其多余土地和生产资料)。另外,阶级划分还不仅用于没收和分配土地,更重要的是将部分人在政治上打入另册或升为优等阶层,如一但被划为地主,就被列入敌对阶级,被剥夺了公民权和在社区内的平等权力,更不用说参加政权的机会了。这种划分并不由你个人对新政权的态度以及德行所决定。另外,细致的等级划分,也为国家利用不同的等级政策提供了条件(列入国家可以根据需要,今天将富农算作中立阶级,明天就可以将其算作敌对阶级)。这种办法实际上就是由国家掌握了每个人的生杀予夺大权,造成国家直接干预农民的命运和农民对国家的服从。
同样,通过土地改革,农村的政权基础发生了巨大变化,过去以地主豪绅和宗族为基础的乡绅统治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是由共产党组织、农会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为基础的现代政府管理。这对中国农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社会进步。它大大加强了国家对农村的控制,保障了国家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
(二)无偿没收土地的影响。
中国土地改革与非社会主义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如台湾地区)土地改革的根本性区别有两个:一是土地的征收和分配都是无偿的;二是没收对象的确定不是根据政治态度或着财产来源,换句话说,土地和财富的多少是所有者能否保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