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已暗的缘故,萧婆娑并没有看出树的品种,只是看见,在那树上被百姓们挂满了数不清的红缎子。成串的孩子们,穿着崭新的衣服,手里拿着炮仗、烟花,扎堆的打闹着;街上的人们脸上全部都洋溢着一种幸福而安定的笑容。
朱雀大街的两边有很多的酒坊、教坊、店铺。那通透明亮的酒坊里,那一阵阵开怀的笑声直上云霄。那灯红酒绿的教坊里传来的管弦丝竹为这个本就热闹的夜晚更加了几分的喜庆。萧婆娑有的目不暇接,她的眼睛里是那满街穿得艳丽的隋朝女子,她的耳朵里是那满街飘乎乎的嘈杂,这热闹的上元节月色里浮荡着喧嚣,那属于西域的胡乐、江南的丝竹、中原的燕乐,混合交织在一起,为这个本就繁华而绚烂的城市,涂抹上了最为奢靡的一道颜色。
突然,空中划过了一声尖利的啸响,引得所有人都抬头看去。
只见那一道灰白色弧线在满是星光的空中划过,最后化成了一片五彩缤纷绚烂的礼花。萧婆娑还是第一次这么接近看放礼花,虽然它的造型没有现代那么多变,虽然它扩散的面积也没有现代那么大,可是还是深深的震撼了萧婆娑。
世界上能有几个人回到这样繁花似锦的隋朝看这样绚烂的烟花?
没有了,只有她萧婆娑一个人。
“啊!好漂亮!”人群里不时的传来这样的惊呼声,原本就很是拥挤的人群,因为这个礼花的到来而变的更加的熙熙攘攘。
行人们脚步轻快,挤着要去看烟花,将站在路边的萧婆娑重重的撞了一下,她一个趔趄眼看着就要摔到在地上,去被人从背后拦腰给抱住了,随后她落入了那个男人的怀里,他那衣服上淡淡的檀香环绕在两个人的周围,给萧婆娑了最淡然的安稳。
“婆娑,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杨广从后面紧紧的抱着萧婆娑,他的脸埋在她的颈间,那沉稳而有力的呼吸喷在她的脖子里,让她的心都忍不住战栗起来。
天空中又炸开了一个巨大的礼花,萧婆娑抬头指着那礼花笑:“阿么,你看,你看那多漂亮!”
杨广抬头看了看萧婆娑那灿烂的笑容,又朝着天空中那绚烂的礼花看去。在这寂寥的夜空中,那漂亮的礼花一次又一次惊扰着黑夜的沉默,将这样的欢乐带给了每一人。他扭过头,目光扫过这熙熙攘攘的人群,看着他们脸上的笑容,体会着他们的幸福,他的一颗心也柔软起来。若是能一直这样就好了,没有国家的艰辛,没有朝臣的责难,没有内忧外患,他就一直这样,做个平凡的百姓,娶个平凡的女子,生几个平凡的孩子,过完平凡的一生。
若是能这样,就好了。
“阿么。”萧婆娑见杨广的表情有点迷茫,她小心翼翼的拉着他的袖子,小声的提醒着。
杨广回过神来,目光又落在了萧婆娑的脸上,她素净的面容,乌黑的头发,质朴的衣服,若不是那张容颜依旧倾城倾国,她和他真的像是一对平凡的夫妻。
只是……天注定。
他舒缓的笑着:“婆娑,你饿不饿?”
“你不说我还没觉得,刚才我就吃的少,想出来尝尝。”
杨广的笑容灿烂起来,心无城府,他一把拉住萧婆娑的手,顺着人流奔跑,“那我们去找吃的!”
萧婆娑愣住了,杨广那样的笑容,那样的笑容,真的会出现在一个帝王的脸上吗?纯净得连一点杂质都没有。她来不及思考,就已经被杨广拉着奔跑在这流光溢彩的朱雀大街上。
东篱下,是大兴城里生意最好的酒坊。
东篱下是大兴城里三教九流的人最多的酒坊,在这里有郁郁不得志的落魄才子,有仕途受挫的文人,有来自西域的商旅,有不可一世的达官贵人,有娇美艳丽的美人,他们混迹在一起,举杯畅饮,抒发qing怀,通宵达旦。
穿着胡服的舞娘们扭动着杨柳细腰,裸露着健康的肌肤,随着那异域的音乐用乳波臀浪堆砌着大隋的华美。
在大厅里,有大概百八十人,看不出他们的身份,只是混杂的席地而坐。他们大口的吃肉,大口的喝酒,大声的讨论着什么,跟着那些妖娆的舞娘手舞足蹈,完全忘了今夕何夕,只是深沉的沉浸在这纵情欢歌中。
这真是只有大隋才有的奢华,这真是只有大隋才有的逍遥。
在大厅的正中间坐着一个男子,他懒洋洋的靠在一个大大的靠枕上,他的身下是回鹘最华贵的地衣,厚实而花纹精美;他的身后是一副画着桃花的屏风,那笔触极为传神,仿佛只要有一阵风吹来,这花瓣就会纷飞得到处都是,沾满了人的衣襟,香遍整个大隋。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叶知秋
第六十一章叶知秋
这个年轻的男子穿着一身的白色袍子,乌黑的头发松松的挽起,脸庞的边上垂下了几缕,是那么随意又潇洒。他的眉眼如画,美丽非凡,皮肤莹白如玉,唇红齿白,双眸乌黑如星,额头间有一颗黄豆大小的朱砂痣,只是身体有些单薄。他靠在那扇风liu妖娇的屏风下面,仿佛他那白色的衣服上也沾满了这如血的桃花瓣。
那大大的,宽宽的白色袍子裹在这个男子的身体上,像是一片世俗的云任性的拉住了一抹骄傲的风,美得惊人。
萧婆娑很少能见人把白色穿得这样好看又符合风度。
白色是最为沉静的颜色,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穿在了这个男子的身上,居然是那样的飘逸风liu,摄人魂魄。
原来,白色也有这样的魅惑。
她一直以为杨广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男子,可是,见了这个男子才知道,原来男人的英俊和好看实在是差别太大。萧婆娑忽然觉得有点惭愧,人人都说什么自己是倾城倾国,可是和这个男子比起来,她实在有些俗气了。
他的手指像是上等的和田玉雕刻出来一般,又长又细,白皙的无暇。手里捏着一只半透明碧绿夜光杯,杯子里盛满了暗红色的葡萄酒,那暗红的酒色透过了碧绿的杯子颜色,落在他白皙的手指上,仿佛要把那纤弱的白皙吞噬。
“他长得真漂亮。”站在萧婆娑身边的杨广忽然说道。
“什么?”萧婆娑愣了一下,转头去看身边的杨广,有点不敢相信这个话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的,真是够讶异的,他会称赞一个人吗?
“你心里是这么想的吧。”杨广微微笑着。
萧婆娑一时无话,这个男人什么时候知道她心里想的什么。
“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杨广仿佛真的能看明白萧婆娑此时此刻在想什么一样:“不过,一个男人漂亮成这样,实在是有点……”他摇摇头,然后对桑良说:“去问问酒家,这大厅里怎么这么多的人?”
桑良连忙就去。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小厮弓着腰过来了:“老爷夫人,可是也来赋诗的?如果是的话,就里面请吧。”
“赋诗?赋什么诗?”萧婆娑有些奇怪。
“一看夫人就是大户人家的,平日里一定连门都不出的。”小厮嘿嘿的笑了起来。
“何以见得。”杨广瞟了这小厮一眼,这猜得倒是没有错,只是,这个户确实大了那么一点。难怪人都说,这酒坊里的小厮眼睛是最毒的,南来北往的人只要让他们看上一眼就能知道他的来历。
“夫人你可知道那堂上的白衣公子是谁?”
萧婆娑看了看杨广,又看了看那个白衣男子,摇摇头。她就是一个刚穿越过来的人,连宫里的人都还没有全部认齐呢,谁知道这男子是谁。
“整个大兴城,不,整个大隋朝谁不知道这一叶落而知天下秋的叶知秋公子?”小厮还是满脸堆笑:“他可是大隋朝无数女子梦寐以求的良人,夫人却不知,可见,夫人是从来不出门的。”
“他就是叶知秋?”杨广微微一愣,看来他也只知道这个人的。
“是,他就是叶知秋,天下第一富贾叶知秋,天下第一才子叶知秋,天下第一美男子叶知秋。”小厮满脸的崇拜看着那个坐在堂上那个白衣公子,那副表情还真是有意思。
“你就不要多话了,我们老爷夫人在这里院子里站了这么一气了,快给找个雅间。”安平秋连忙上来打发这个多话的小厮。
“等等,那个赋诗是什么?”萧婆娑连忙问要带路的小厮,这小厮说了半天都没有说到点子上,有够话多的。
“哦,这个啊。”小厮一边带着杨广和萧婆娑朝着楼上走去,一边不慌不忙的回答萧婆娑的问题。“这过年嘛,知秋公子说想让来东篱下的客人都热闹热闹,每天晚上都会出一道题,大家对此题诗,如能评得最好的那个,就会得到黄金五十两。今天的题目就是知秋公子身后屏风上的画。”
“桃花?”
“夫人说得是,就是桃花,要是两位有兴趣也不妨赋诗一首,碰碰运气,说不定就能得了那五十两黄金。”小厮搓了搓手,很是兴奋。
“这钱是谁给?好大的手笔,一天五十两黄金。”杨广摇头轻笑。
“自然是知秋公子给。”说着话,已经走到了雅间的外面,他推开了屋门清两人进去,又退了出来。屋子里地上放了一张华贵的杨木榻,木榻的边上隔着帘子,掀开了帘子就可以看到下面的大厅。
萧婆娑轻轻的挑开了帘子,俯视着大厅里的叶知秋,这个男人要是放在现代大概是那种风云人物吧。
“叶知秋原来是个这样的男子。”杨广坐在榻上轻笑了几下,语气里不无轻视:“不过是一介商贾,倒也附庸风雅。”
萧婆娑放下了帘子,看了看对面的杨广,在封建社会里,商人历来是地位不高的,也无怪乎杨广并不是特别看得起叶知秋。她淡淡的笑了:“这些商贾的手里可是捏着大隋朝大半的钱财,要是能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掏出来,那就好了。”
杨广也笑了笑:“你倒是说得简单,世界上最难的事就是将别人口袋里的银子掏出来给你,在说,无商不奸,若讲究这心机暗算的,谁又有这些商贾厉害。”
萧婆娑只是笑不说话,心中暗道,这最讲究心机暗算的,要数你杨广啊,你还好意思说别人奸诈,真是人永远看不见自己的短处。
“不过,要是真的依你说的,能让他们心甘情愿的将钱掏出来,父皇前些年何苦那么辛苦。”杨广也掀起了帘子看着那个白衣翩翩的叶知秋,微微叹了一口气。
其实,杨广现在过得很辛苦。他不是史书上记载的那个继承王位就国库丰满的隋炀帝,他的帝王使命提前了整整十年,这个时候的隋朝刚刚统一国家不过五六年,并不算真正的富裕,甚至要说,还有些穷。
怪不得杨广说起钱,眼睛都放起光来了。
正文 第六十二章 桃花
第六十二章桃花
两个人还在这里说钱的时候,桑良已经到了门外。萧婆娑朝安平秋吩咐了一声,他就连忙去开门了。
桑良走了进来,搓了搓手:“老爷,小的已经查清楚了,这位公子是……”
“是叶知秋是吧。”杨广放下了帘子,抬头看着桑良,打断了他的话。
“老爷……”桑良愣了一下,没有想到自己辛苦去查了一圈,这杨广却早就知道了答案,他狐疑的看了看一边的萧婆娑,又看了看安平秋:“老爷真是有如神助,这都知道了。”
杨广笑了起来:“桑良啊桑良,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你都去问了些什么人?这是酒坊,有什么家长里短的闲事,问问这些小厮不就知道了?看来你是在家里呆的太久了。”
“老奴,老奴知罪。”桑良连忙打算跪下,却被萧婆娑阻止:“这都是在外面,随意一些,别把家里的规矩拿出来。”
桑良看了看萧婆娑又看了看杨广,可是他的顶头上司没有发话,他也不好照着做。还好杨广是十分给皇后面子的,点点头:“都出门在外面的,不要吧家里的那一套拿出来。”桑良这才退到了一边,和安平秋站在一起,等着主子们的吩咐。
杨广看了一会那扇屏风笑:“婆娑,你能不能把今天这五十两的金子赢来?”
萧婆娑愣住了,不是吧,她一个现代人,只是会抄袭一点古诗词应付一下,哪有可能现场赋诗。于是摇头:“这里都是大隋有名的文人雅士,我又不是大兴第一才女的刘顺仪,我怎么可能赢过来。”
“若是赢过来这五十两金子,我就再添给你五十两,做你正月里的脂粉钱可好?”杨广也不生气,只是开着玩笑,看他的样子似乎也不太相信萧婆娑能将五十两赢回来。
一听这话,萧婆娑眼睛就亮了。钱可是好东西,要知道这杨广原来克扣得她是够辛苦的,让她这一国之母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艰难,有时候连打赏的钱都得从牙缝里挤出来,现在他要送钱给自己,干嘛不接着。于是她看着杨广的笑容,又问:“阿么说得可是真的?”
“你要是真的能赢过来,我一定说话算数。”
萧婆娑笑了起来:“虽然我不知道能不能赢过来,可是,试过才知道,要是不试试看,那可以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杨广哈哈的笑了起来,从他那弯弯的眼睛中不难看出来他现在心情不错:“桑良,让酒家给夫人伺候笔墨。”
桑良连忙出去准备了。萧婆娑又挑开了那竹帘子,静静的看着大厅里那个一身白衣的美男子,脑子里翻江倒海的想着,今天抄谁的诗比较好?
没有一会桑良就带着一套笔墨纸砚走了进来,端端正正的放在了萧婆娑的面前。
在她下笔之前,杨广倒了一杯酒举到了她的面前凑到她的唇边,目光璀璨:“夫人,我愿你旗开得胜。”
萧婆娑凝视着杨广那英俊的容颜微笑,她垂下了眼帘,张开了嘴唇,任杨广将那一杯酒尽数倒入她的口中。
那酒,有些烈。和宫里面她喝的酒不一样,滚烫的滋味顺着她的舌头滑进了胃里,仿佛是一把火在那里熊熊的燃烧起来,烧得她面颊都红了起来。她提起笔,脑子有点晕晕的,沾了墨,在面前的纸上写下了后世是个人都知道的一首诗: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杨广拿起了宣纸,看着上面的诗,细细的念着,一个赞许的笑容在他的脸上浅浅的浮现了出来。这大概是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看了一会,他抬头看着萧婆娑,只见她的脸色红润,仿佛就是诗里面写的那位人面桃花相映红的女子,他将诗交给了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