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老爹一贯教我修身养性,保持良好的心态,不动气,不大喜,不大悲。但,面对何耀承接二连三的挑衅,我——着实不能忍啊!
“你朋友……”
这句话出现一次,我忍!出现第二次,我忍!接二连三的出现第三次我还是忍了,但这不接受教训的第四……我咆哮了!忽略神识回应,直接咆哮!
“逊哥,拜托你换个词吧!三国杀对你的定位可是‘儒生雄才’,词语量要不要这么匮乏!你对得起那些给你定位的人吗?”
何耀承收敛刚才的贱表情,认真的环顾四周,问道:“逊哥是谁?你难道……在这里藏了汉子?”
“……”
这人没救了,他不仅是二的问题,还有贱的问题,这两者有一个就基本没救,一个人把贱和二,都占全了,而且还发挥到了极致,那就可以彻底放弃治疗了。
我不想和这个非地球的非正常人争辩,他根本就是故意的!和他扯下去,天都黑了,赶快进入正题才最要紧:“何耀承,知道真相后,不要被吓着。”
“和你在一起这么久,还没有什么能把我吓着。”
说话能不能不要带歧义,不黑我你会死啊,何耀承!
我在何耀承眼前打了一个响指,人一般是看不见魂魄的,因为不在一个世界,但作为沟通阴阳的道士自然是可以看见不属于人类世界的东西。也可以引导他人看见。
“让他看到好吗?”陆逊问道。
“没关系,不让他看到,他会烦死我的。”
一阵阴风丛林间刮过,何耀承揉揉眼睛,刚才两人的地点,多出了一抹透明的绿影。那抹绿影正对着自己微笑。
“你是谁?”何耀承并没有多少吃惊。
“陆逊,陆伯言。”
当陆逊报上名来时,何耀承瞪圆了双眼:“我去,开玩笑呢?你再说一遍,你是谁?”
“吴国,陆逊,陆伯言。”
何耀承围绕着陆逊,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来回打量,像是在欣赏一件稀世珍宝。
“你真的是火烧连营七百里,一仗气死了刘备的那个陆逊,陆伯言?”
陆逊点头。
“哈哈哈!”何耀承叉腰仰天大笑三声:“我不信,你再说一便,你叫什么名字?”
陆逊依旧一脸笑意:“要是在吴国,你直呼我名讳,就是死罪,不过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那些陈年规矩早就忘了。我记得现在提倡人人平等,好像不能说杀就杀。”
“……”感情要是在你那个年代,何耀承早死好几回了。这位表面人畜无害的陆逊其实是个危险品……
何耀承立刻换了人称代词:“逊哥,开玩笑的了!不过是你的名头太响,让我一时难以接受。话说,你没去投胎?怎么有空来人间玩了?”
认识何耀承那么久了,原来他拍马屁的功夫隐藏的这么好,果真是个可造之材。
“我有事拜托暮云贺。”
何耀承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又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爱好广泛啊!偶像!”
是谁说,杀人不犯法来着?
第八十一章 酒吧里的赵云
冬天的白昼总是很短,不过一眨眼的时间有迎来的夜,无论是冬天还是夏天,街上的夜总是不会冷清的,KTV酒吧等地是专属于夜的代言。
五颜六色变幻的灯光,震耳欲聋的疯狂音乐。还有疯狂舞动的男女。有人用疯狂释放积压一身的压力。有人在吧台买醉,一杯接一杯的酒往喉中灌着。
面对这些买醉的人,赵云心中有些无奈,她是吧台的服务员,只负责给客人取他们所需要的酒或饮料。他们大多是心中不快,想借酒还有嘈杂复杂的环境麻痹自己。把自己灌得烂醉,然后被人拖回家。
赵云在这里见得最多的就是烂醉的人,偶尔也会遇到发酒疯的客人,先开始有点害怕,最后也就习惯了。
“小妹……再……给……给…我……”吧台前的这个男人醉的已经说不出完整的话,他半截身子倚在吧台上,不停的指着自己的酒杯,涨红的脸上写满醉意,不停的打着酒嗝,再来一杯恐怕等待他的不是烂醉如泥,而是翻江倒海的呕吐。
赵云取下酒,有些犹豫,眼前的这个人,显然已经不能再喝了,可现在他处于半醉状态,如果不给他添酒,他一定会借着酒劲胡搅蛮缠,这种事情自己已经遇到过一次,同样的错误不能犯第二次。如果他身边有个朋友就好了。
赵云这样想到,片刻之间已将酒杯倒满,男人听到掺酒的声音,眯着眼伸手去抓杯子,强烈的酒意让他视线一片模糊,手在吧台前乱抓了几下,并没有抓到眼前重影的酒杯。他不由得有些恼,晃了晃脑袋,将歪斜的身子挺直,再次向杯子发起进攻。
只听“扑通”一声,男人栽倒在地,这次的全力一击,还是扑了空。也许是累了,也许是酒劲上来了,男人索性就躺在地上,开始睡觉。
赵云继续为其它顾客倒酒,这样的事情每隔几天都会遇到,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安保将他扶到转移的沙发上。
灯红酒绿,再适合这个地方不过了,眼看马上就要过年,过完年立刻就要开学。希望到时候,加上酒水提成,能够凑齐学费。
如果不是这里的工资高,赵云是不会来这个复杂的地方的……
“赵云,还在忙吗?”
这个又尖又细的声音让赵云眉头一皱,她极为厌恶这个人的声音,一个粉色鸡冠头,打着耳钉,身着重金属皮夹克的少年端着酒杯坐在吧台,咧着嘴笑盈盈的看着赵云。
“是,我还在工作。”赵云冷冷的回答,这个人已经纠缠自己好几天了,要不是酒吧有后门,老板让她每天不定时的离开,还有安保的护送,这个人还不知道要怎么纠缠她。
“我等你下班,一起走。”少年的语调里带着对赵云淡淡的情愫。
一句话,却让赵云一阵恶心:“我和你不熟,不要妨碍我工作,不然我叫安保把你拖走。”
“我都等你好几天了,可你总是躲着我,我就想和你单独说几句话。”
赵云冷哼一声,悄悄在另一个吧员耳旁小声说着什么,吧员瞟了一眼粉色鸡冠头的少年,点点头,转身离开吧台。片刻之后,吧员带着几个安保匆匆向吧台走来。
几个安保往鸡冠头少年周围一站,少年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感情赵云真的不是说着玩的,他瞪了赵云一眼:“赵云,今天我一定会等到你。让你和我说说话。”
赵云转过身,继续工作,这种人不值得理会。可话虽这样说,担心和害怕总是难免的,鸡冠头少年知趣的在安保的“护送下”离开酒吧,但这并不就代表安全。
老板娘知道情况后让自己提前下班早点走,又让安保小张护送自己。在赵云眼中老板娘是个很好的人,她认理不认人。顾客也好,自己的员工也好,发生事情,她不会先一味的责怪员工,安抚顾客。总是问清楚情况,再进行处理,如果错在顾客,她绝不偏帮。甚至还发生过把顾客撵出去的情况。
虽说是护送,但不是护送到家,因为安保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做。一般会把赵云送到一百米开外的大街上,这个距离不算长,但酒吧会护送员工避免骚扰的情况本就不多见。这个做法已是仁至义尽了。
“张哥,就送到这吧,谢谢你了。”
张哥环顾斑斓的街道,还是有些不放心,虽说这里是大街,霓虹灯最多最亮的地方,但毕竟已经是深夜,街上没有多少人。可能是因为这个赵云很像自己的妹妹,也许是因为她叫的那声张哥,自己对她也多了一份关心。
虽然还想送她,但现在还是上班时间。他也只能关切的叮嘱几句:“路上小心点,有事打电话。”
赵云点点头:“知道了张哥,你快回吧!”
夜深了,也冷了,寥寥无几的行人,一改初入夜时的热闹场面。路灯孤寂的照映着马路,暗黄的灯光,不停的闪烁着,兹拉作响。赵云加快脚步,对于安静的夜晚人都有本能的恐惧。
越安静,她的脑海中就越想起粉色鸡冠头少年的话,想起他的话,心中的不安就成百上千的扩大。
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赵云心中不停安慰自己,做着深呼吸。缓解内心的恐惧。可前方理发店前的粉色身影,还是让她的心瞬间凉到了极点。
第八十二章 暮云贺的英雄救美
鸡冠头少年抽着烟,坐在理发店的台阶上,脚边还隐隐可见零星的火光,他在这里等很久了。他其实也不知道赵云会不会从这里经过,因为夜深,所以赵云一定会走行人较多大路,酒吧附近的大路就四五条,他每天在一条大路上蹲守,蹲了好几天终于等到赵云了。
他猛吸一口烟,似乎是想给自己壮胆,也许是想耍帅,毕竟他很忧郁的吐出了一个烟圈,然后又很深沉的掐灭了烟头。
鸡冠头抖了抖身上的夹克,金属的衣饰叮当作响,赵云此刻紧张到了极点,也害怕到了极点,可也清醒到了极点,他越是向赵云逼近,赵云就越清醒,她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想法是——跑。可她又立刻否定了这个想法,她跑不过他,街上的店大都关门了,行人也少的可怜,要想摆脱他,就要耗着,能耗一点是一点。
赵云极力克制自己内心对他的厌恶和恐惧,主动和他搭讪,但声音还是不可避免的有些发颤:“你等我很久了?”
鸡冠头有些意外,他没想一向对自己厌恶至极的赵云,居然不但主动和自己说话,脸上还没有以往讨厌他的表情。心中十分开心,他从在酒吧见到赵云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了,一见钟情这廉价而狗血的事情竟然就让发生在他身上。赵云是他第一个喜欢的女孩,懵懂而羞涩的初恋总是要点情调的,他心中憧憬的是和无数偶像剧一样的恋爱。
“赵云,我喜欢你,当我女朋友吧。”说完此话,他脸颊涨红,毕竟这是第一次向女孩表白。他期待也害怕赵云的答复。
赵云沉默,恶心,对于鸡冠头少年,她只有从心而发的不舒服。不要问为什么,只是一种感觉。可现在,她很清楚自己的处境,千万不要试图激怒一头狮子,即使它奄奄一息。而人的危险性远大于狮子。
稳住他,一定要稳住他,赵云努力挤出一抹微笑:“好啊。”
鸡冠头少年不可思议的看着赵云,狠掐了自己一把,疼痛告诉他,一切都是真的,他不是在做梦,他不知道赵云态度的改变只是源于赵云对他的恐惧。开心,他的世界里只剩下开心一种情绪。
“我送你回家。”
赵云的脸色瞬间惨白,不能,绝对不能让他送自己回家,知道自己家的位置,他一定会更加纠缠自己。可如果不同意,激怒了他,赵云可赌不起后果。她瞄了一眼人迹罕至的四周,对鸡冠头道:“我饿了,我想吃完饭,再回家。”
一听这话,鸡冠头幸福感爆棚,搂过赵云:“我请你吃饭。”突入其来的臂膀,让赵云下意识的推开鸡冠头。
赵云对他的排斥,如一盆冷水从头浇到尾,敏感的大脑立刻给了他信息,赵云再骗他,他板着脸问:“你是我女朋友,我不能搂你吗?”
见鸡冠头脸色不对,赵云立刻解释道:“没有,我不喜欢烟味。”鸡冠头半信半疑,又重新搂过赵云,见赵云除了身子有些僵硬之外,没有什么太激烈的反应,脸上的不悦才消失了许多,而他却没有注意到赵云惨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赵云的脑海里居然浮现出到那个让她觉得安心的少年。
……
大晚上的出来买夜宵,这是不玩死我不罢休的节奏啊,被何耀承折腾了一下午,耐不住**和爷爷他们斗了几把地主。结果……被坑了,尼玛!把把都我地主,还回回没有鬼和2,最大的不过是张十。抗议就被他们封杀!可是我也不是好惹的,法术我也会,几把下来,我和他们打了一个平手。这些人,因为我在杨晨旭家偶尔挣点外快,就把我往死里榨!
要不是我借口出来为他们买夜宵,他们是绝对不会允许我从桌子上下来的。我捅了捅肩上逊哥的新寄宿对象——白猫布偶:“逊哥,你不是说你的扑克玩的不错嘛?可玩了十几吧也没见你吱个声啊!”
陆逊很淡然:“你爷爷和父亲是道士。”
切,言外之意就是不关你的事了呗。
夜里的寒意很重,对于环境的冷热,身为道士的我并不敏感,让我觉得冷的是阴气。这大街上,除了快餐那种跨国际的二十四小时连锁店从不知道打样为何物,还有哪个汉餐店开门啊!
本土化的西洋餐,就是好念经,价格公道人人爱。可惜我穷,吃不起。在街上晃哒了半天,除了快餐,就是可爱的同样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连锁超市,提供各种面包,以及各种口味的泡面,当然,开水自备。
对于穷人条件不变的我而言,这里的东西还是贵。怎么办呢?就在我考虑要不要回家的时候,突然想起,在某条街上好像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面馆,啧啧,贴心啊……
没走多远,我就看到一撮粉毛在夜里穿梭。我去……这是那家鬼,这么嚣张?大半夜的就在街上随意走动,吓死人不偿命?
我再仔细一看,“粉毛鬼”的身侧有一抹熟悉的影子,那是……
赵云本想到了饭馆向饭店的老板求助,却没有想到在大半夜居然真的会碰到暮云贺,他的出现,让她心中的紧张消减了许多。
只是看到赵云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她出事了,啧啧,英雄救美这种又嗨又土的段子,居然砸在我身上。不领,实在是对不起这命运的安排。
我三步并作两步向街对面粉毛鬼鸡冠头走去,思量着怎么说好开场白,不然对不起我看的电视剧!
首先,有气势的咳嗽几声:“咳咳!把你的爪爪从赵云身上拿开。”我考虑了一下,说爪子显得本人粗俗,还是爪爪比较好听,不伤耳。
我的出现,让鸡冠头的脸色极为难看,对他而言,我就是劫道的程咬金,鸡冠头,下巴一扬,又尖又细的嗓音带着几分叼意发问:“你是什么东西?”
啧啧,怎么同是扬下巴这个动作,杨晨旭就感觉傲气十足,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尔等皆为粪土的气势。可鸡冠头的这个动作却叼爆了。
“这个问题问的好,我是赵云的男友,你不觉得你的行为是对我的挑衅吗?”我的语气很淡,没什么气势,这句话要是由杨晨旭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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