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未落,他一口血喷在临时搭建的观刑台上,那星星点点的红在炎炎烈日下晕散开来,竟是触目惊心。眼前一团模糊的光影,他极力想要看清。
夜晚的兰若寺,夜风潜过窗棂,古案清灯,一女子披散着长发,素手执笔,哼着异乡的小调……
大荥王朝的裕王爷伏在观刑台临时搭建的台阶上放声大笑,状若癫狂。
沈曦惊身站起,又觉失态:“扶皇叔回府,宣太医。”
他努力让自己镇定,然而那一刻却是心乱如麻。
沈裕离场,大小官员也开始陆续地跪安了。有家人哭泣着进来认领尸首。这刑场的罪有应得之后,围观者散场,竟然只余下悲切凄然。
逝者已逝,再无悲苦,谁抚尸断肠?
沈曦在台上站了许久,天子仪仗未动,吴公公上得前来:“王上,日头太盛,回宫吧。”
日头确实太盛,他只觉晕眩:“你说朕要不要把那个人的尸首……赐还于他呢?其实从小到大,一应器物他从来不曾有半分薄待于朕。他也老了,看他如此,朕……”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似说给自己:“朕突然心生不忍。”
吴公公也看着那片恸哭哀泣的刑场:“王上,依老奴看……若将唐馆主的尸身归还王爷,王爷必睹物伤神,他身子骨如今一日不如一日,此物不见倒也罢了,若是一见,只怕……只怕寿数无多。”
沈曦片刻后即起驾离开,临行前留下一句话:“如此,将她焚化……骨灰沿江抛洒吧。”
次日,天子亲自寿王府探视,寿王沈裕已病重难起。但当沈曦面露愧色时,他的笑容仍疏淡如昔:“本王怎会为了一个女人伤痛至此,不过人生如灯,终有灭时。王上不必在意。”
沈曦便相信这是与他无关的,人生如灯,终有灭时。
可是你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吗?
真正的爱,就是当你大错已铸时,宁愿将错就错,也不愿在某天结局已定时你知道真相。
真正的爱,愿君坦荡一生,不必愧悔,不必伤怀。
丰昌十二年秋,蒲留仙某次途经长安书坊时,发现一本书,封名《聊斋志异》,粗略一翻,竟然是自己的短篇集,只是在扉页,写着一段隽秀小字——
千百年后,当纸上墨香都随岁月淡去,右下角私印的轮廓已看不清,你我都沦为古人留待后人评品,谁还会去猜想这文字背后的秘密?谁还会在意这破落古寺,山中寒夜,你的手为谁执笔?
怎能不穿越?
倘若在这里,我能遇见你。
原来在这里,我能遇见你。
他怔在原地,指腹缓缓抚过封底,在那里,作者名和全书选题策划编辑的名字并列在一起:蒲留仙&黛色烟青。
若干年后,有僧人重建兰若寺,见寺前一坟,挖掘后竟是空棺一具。除一樟木盒中置一本薄书以外,别无长物。
书是短篇集,时日久远,边角已卷,唯扉页题序仍清晰可见——
千百年后,当纸上墨香都随岁月淡去,右下角私印的轮廓已看不清,你我都沦为古人留待后人评品,谁还会去猜想这文字背后的秘密?谁还会在意这破落古寺,山中寒夜,你的手为谁执笔?
怎能不穿越?
倘若在这里,我能遇见你。
原来在这里,我能遇见你。
一本鬼神短篇集,为什么会用此无头无尾之语作序?
众僧争相传阅,无人解其意。
作者有话要说:
背景乐:兰若词——墨明棋妙
不喜者ESC停止。
又是一文结尾,此书从开始到最后耽搁了太久,恐文下也已改换了无数看客。每每连载到末章,总是如释重负,却也总有一种不再被需要的失落感。
其实我认真看过文下的每一条评论,文至如今,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我觉得对于一部小说来讲,这样才正常。以前最初写文的时候,我也是个玻璃心,真的,特别易碎,须轻拿轻放。到现在,慢慢地终究厚实了些。我想这对于我来说;也算是一种成长吧。
其实我不是一个好作者,但我希望能够慢慢学习成为一个好作者。从零八年开始写文一直到现在,这是我这个懒人坚持时间最长的一项爱好,到现在网络对我而言,可以说已经成为了另一个精神世界。
如果不是你们的鼓励与支持,很难想象我这么样的一个家伙可以写完近一百五十万字。我们一天天的成长,精力也被工作、家庭一点一点的分散,总有一天我们将不再留连于小说。而对于一个在XX深水中沉浮不定的我,更可能不知什么时候便默默地销声匿迹,但不管是粉还是路人,不管你仍在还是已经离开,我谢谢你的一程陪伴。
唐黛的故事在此章终结,有人觉得她贱格,有人觉得她清高,而我觉得,她只是不愿妥协。比起一众风声水起的穿越女主,她确实是不幸了一些,但那样成功的穿越已经太多,不妨就看一段失败的穿越故事吧。
挨只嘴嘴,其实对于许多宝贝而言,这或许是最后一次再看我的故事,但我希望N久以后再提起这个渣渣的作者,哪怕是只言片语,你还会隐约记得。
其实笔下的每一个故事,只要有一句能够令你唇角扬起或者心有所动,便算是我的成功,便不枉这二十三万字的初衷。
新的一年到来,愿所有的宝贝儿自信自强,美丽健康。
挨只嘴嘴,再见宝贝儿们~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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