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匈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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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匈奴-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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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了那些习惯于评头品足的中学小学教师们,他的脸往哪里搁。
  杨岸乡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被关在这里,妈妈的民间故事告诉他,只有老虎才被关进笼子里的。他请教杨作新,杨作新羞于回答儿子的问题,他告诉儿子说,他是好人,关他的人也是好人,世界很复杂,好人和好人之间,有时也会产生误会,不过,误会总会消除的,到时候,他就自由了。三岁的杨岸乡,当然不明白这些曲曲弯弯的道理,他只觉得父亲不能和他在一起了,这令他很伤心。“咱们回家,盛到咱家窑里去。晚上妈妈光哭,哭得怕死我了!”杨岸乡拉着父亲的衣襟,将他往外拽。
  这时候,哨兵出来干涉了。杨作新怕吓着了孩子,于是斥责了哨兵两句,然后好言相劝,将杨岸乡哄得不哭了,又对荞麦使了个眼色,要她带孩子快走。荞麦母子走后,窑门又啪地一声锁上了。
  外边在轰轰烈烈地闹世事,可是自己被关在窑里,死活动弹不得。杨作新觉得自己真窝囊。他急于想知道外边的情况,可是自从他被关起来后,便断绝了和同志们的往来(关于这一点,上级给哨兵专门做了安顿)。他能见到的,只有荞麦,可是荞麦一个家庭妇女、妇道人家,又能懂得些什么;她不在圈儿里,她仅仅能将街上看热闹看到的一些事情,合①给杨作新听。
  三个月头上,仍然不见有人来传讯。杨作新的心情,现在算是平静了一些。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场误会,这桩事情的背后,有着更为复杂和深刻的背景。为了使自己不至于在长期的禁闭中,精神崩溃,他用毛笔,在一张白麻纸上,整冠沐手,写下了“慎独”两个字,贴在墙上。
  整天待在窑里,闲着无事,又不能出去,于是,杨作新央两位哨兵,到学校的藏书楼,为他借一些古书来。哨兵在请示了不知什么人以后,同意了,于是从藏书楼里,借来了不少古书。
  那些侠客义士的故事,早在杨作新上吴儿堡前庄小学的时候,就读过了,而且由于与说书人瞎子的交流,那些精彩的段落能记得滚瓜烂熟。现在,在这样的情势下,重读它,回想起自己少年时的慷慨悲壮和豪情大志,杨作新的心中,自然十分感慨。他一边读书,一边回忆着自己的一生,想起杜先生,想起黑大头,想起永宁山岁月,他觉得自己这一生,过得还不错,像个男人处事,对得起天地鬼神良心。
  除了读这些古书以外,他还要荞麦,将家里那本《共产党宣言》拿来。这本书,是当年杜先生送他的。
  一提到杜先生这个话题,杜先生临死前那一幕情景,又浮现在他的眼前;而他亡命出肤施时,在北城门口,面对杜先生时的那一段思考又回到了心中。是的,作为这一代人来说,作为杨作新来说,他们选择了共产主义,把马克思列宁的主张作为拯救百年积弱的中华民族、实现人类美好理想的阶梯和最终目标。他们只能这样选择。共产主义给这场东方革命以理论指导和行动纲领。共产主义给这个被各种绳索捆绑得奄奄一息的古老民族,注入了一股强大的生命力,使它犹如凤凰再生。人类已经走过了一段漫长的行程,人类还将有漫长的行程需要继续行走,不管这个摇撼整个旧世界根基的共产主义运动,将来的前景如何,命运如何,胜利或者失败,短暂的风行或者垂之久远,那些在这个过程中,为之奋斗过的人们,可歌可泣的业绩,它永远值得纪念,它有资格写进人类文明史那些辉煌的和最重要的篇章中,它是人类在寻找最合理的社会秩序和生存环境的斗争中,一次伟大而豪迈的尝试和实践。
  有一阵陕北民歌的声音,从街上通过窗户传进来,传到杨作新的耳边。真正的拦羊嗓子回牛声,并且夹杂着骡子或毛驴的铃铛声,他们正唱着歌颂毛泽东的歌子。这是一溜一串从陕北高原北部地带,迁移下来开垦荒山的移民们在唱。他们在路上唱出的这个移民调《骑白马》,一些日子后,将由几位专业音乐工作者整理,易名《东方红》,先在陕北唱出,继而传遍整个中国大地。
  “羊群走路靠头羊。”杨作新想。自从在吴起镇,在洛河畔那个荒凉的小山坳里,第一次见到毛泽东后,杨作新便对这个非凡人物,产生了深深的敬意。毛泽东身上那种像石头一样坚硬的意志力,令他折服,而毛泽东身上那种超然不群的伟人意识和非凡魅力,也使他着迷。对于长征以及长征以前的许多事情,他不甚了解,但是在中央红军到达陕北以后的这一些日子,由于他曾经经历了许多重要的事情,他明白,毛泽东是在群众斗争中,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的领袖。只有他具有这种凝聚力和号召力,一场革命,如果不产生出来公认的领袖,那么,它将是一盘散沙,一群乌合之众,它是不可能干成任何事情的。当然,这是一个领袖群体,但是非凡的毛泽东,是群体代表。
  思考到这个份儿上以后,杨作新慢慢有些明白了,明白了自己被关押的原因。———因为在形成以毛泽东为核心的权力机构时,毛泽东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在武装力量形成一个统一的序列的时候,它的内部出现了离心力。联想到进入肤施城前后发生的事情,杨作新有些明白了。
  从理智上,他不能不认为,关押他是正确的,也许在当时,这是既可以制止事态发展、防止地方主义情绪激化,又不引起一场轩然大波的最好的办法。只有这样,一个好的局面才会开始,革命才会以最小的损失,健康前进。然而从感情上讲,这却又是一件多么残酷的行动。
  《西行漫记》的作者斯诺先生,他不了解中国人的思维方法,因此他对刘志丹的行为,感到惊异以至忿忿然。确实,中国人缜密的思维中,有许多很难解释清楚的东西,它们构成了这个民族的心理特征,而那种因了“忠义”这两个虚幻的字眼,拔刀而起、引颈相向的种种举动,又不能不被我们感慨万端地认为是东方美德。
  杨作新想起了,他为毛泽东答应过的,誊抄《七笔勾》这件事。于是提起笔墨,暂停那没有意义的自我反省材料,开始凭借记忆,抄写这个。毛泽东对“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一句,很感兴趣,因此,这一句,现在也引起了杨作新的思考。
  陕北高原当然是轩辕氏的本土,位于高原南面的黄帝陵,就是佐证。随着文明的渐进,以火与犁为先导,轩辕东渐,向黄河中下游以至长江流域发展,才将这块初创文明的土地重新交付于洪荒。先秦两汉之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偌大中国地面,遂形成了一个封建大一统局面,可是在陕北高原,这块轩辕本土上,由于连年的民族战争,由于在相当长的时间流程中,这块土地由游牧民族统治着,还由于民族交融、人种混杂的原因,儒家的各种观念只水过地皮湿,象征性地在这里留驻过一阵子。儒家学说的伟大功绩在于,在长达两千年的封建大一统岁月中,它产生了一种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使我们这个东方文明古国,没有像另外三个文明古国那样,湮灭在历史的长途中;而它的罪孽亦在于,它束缚了生机勃勃的民族精神,限制了这个以聪明勤劳而著称于世的民族的创造力,而尤其是当历史进程发展到近代和现代之后,这种束缚与限制日见明显,明显到接近令民族窒息的地步。于是,偏僻的陕北大地,这块轩辕文化未被浸染的古老土地,这个“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的地方,便仿佛横空出世,以强悍的姿态,向世界宣告,在这里,还有炎黄子孙奇异的一支。这些天生的叛逆者,这些未经礼教教化的人们,这桀骜不驯的一群,他们给奄奄一息的民族精神,注入一支强心剂。
  毛泽东带着他天生的叛逆的个性进入陕北高原,仿佛龙归故渊、虎入山林,得到了那渊源久远的陕北大文化的滋养。他像民间传说的那种见风就长、一日三丈的巨人一样,在这块土地上迅速地成长起来。这是天意,这是中华民族的造化。斯诺先生注意到了这一点,斯诺先生说,这个东方民族最早的居住地和发祥地,就在这陕甘宁晋交界处的三角地带,时隔许多年以后,也许是一种巧合,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又在这块三角地带,开始他的拯救民族,再造神州的伟大事业。
  杨作新将《七笔勾》用白麻纸抄好后,托哨兵捎给毛主席;捎到没有捎到,他不知道。
  他现在是彻彻底底地安静了。事情想开以后,他明白对于他的不杀不放,只是一种策略,等这一段时间过了,局势安定下来之后,自然就会对他有个交代。他已经被关押了近一年了,他想,大约快出去了吧!
  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促使杨作新过早地结束了他的生命。
  黑白氏的儿子黑寿山,这一年满十四岁;在家乡上完了高小之后,黑白氏领着儿子,路途迢迢,来到了肤施城,联系儿子上陕甘宁边区师范的事。
  黑白氏早就听说,她的旧日的情人杨作新,在肤施城里担任督学职务,杨作新的牢狱之灾,她倒是没听说。这次来肤施城,她来找杨作新,名义上是为儿子报名上学,其实内心里,还是想见见他。她已经知道他有婆姨了,所以也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只是多年未见,想见个面儿,拉一阵话。
  黑白氏骑着毛驴,后边跟着个半大小子黑寿山,黑寿山的铺盖铺开了,搭在驴背上。母子二人,咯咯拧拧,进了肤施城。进了城后,鼻子底下一张嘴,见了人就打问,打问杨作新的住处,随后,来到南门坡,杨作新家门前,槐树上,将毛驴拴了,然后上前叩门,到杨家投宿。
  见了荞麦母子,一打问,才知道杨作新身上,竟发生了这样一场变故。黑白氏一下子恼怒得好像换了一个人,她想起杨作新离开袁家村时,她曾信口说了一句“血光之灾”之类的话,也是自己口臭,一句闲话,现在果然应验了。她问荞麦,这一年来,她都做了些什么,荞麦说,她一个妇道人家,又不识字,能做什么,只能一日两餐服侍好杨作新,慢慢看着,看将来事情咋发展,杨作新是被冤的,这一点,她可以肯定。黑白氏听了,当下就要去看看杨作新,荞麦说,把门的看得很严,外人不让见的。黑白氏听了,默默无语,“外人”这句话刺激了她。
  当天夜里,黑白氏母子,便在杨家安歇。第二天一早,黑白氏领着儿子,先到陕甘宁边区师范,为儿子报了名,上了学堂。原来这考学十分容易,一个南方口音的女老师,问了黑寿山几句话后,又叫他写了一篇作文,就算录取了。黑寿山住进了学校,了却了黑白氏一桩心事,接下来,她就跑杨作新的事了。
  黑白氏想以一个房东大嫂的身份,找一下毛泽东,诉一诉杨作新的冤情。这女人一向敢作敢为,凡事自作主张,她想到这一层了,遗憾的是没有直接去找。她想,得有个引荐的人儿才对,于是,便四处打问,去找她的娘家堂兄弟。我们知道,她的几个娘家堂兄弟,很早就参加了革命,熬到这个时候,也都或文或武,有了一定地位。黑白氏找到了一个,提出了自己的这宗事情。其实这宗事情的原原委委,渠渠道道,她的那个堂弟知道得很清楚,因此,他面有难色,他是陕北同志,担心这件事把自己牵扯进去了。最后,他还是答应了黑白氏的要求。
  黑白氏在杨家,度日如年,又等了几天,天天去堂弟那里,听回音。最后,堂弟终于吐了口,说毛主席工作很忙,他说了,群众上访的事情,找信访部门处理。据推测,这个堂弟并没有去找,这是他自己的话。黑白氏听了,却信以为真,于是她失望了,就在堂弟那里,连人也不避,破口大骂起来,说到杨作新出生入死,一片诚心,最后竟落得这么个结局;说着说着,又哭起来。堂弟见了,赶快把她劝走了。
  这期间,黑白氏试着去闯了几次保安处,但是正如荞麦说的那样,她都被警卫挡住了,最后一次,甚至连大门也不让进。一向有本事的黑白氏,现在才真正是傻了眼了,她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决定还是去找她的堂弟。堂弟是个领兵的,她要堂弟,领了自己的兵丁,砸了保安处,救出她的杨作新。堂弟听了她的要求后,张嘴笑了,说这事万万办不得的,纵然他愿意,手下人也不会跟他干的。黑白氏见状,耍开了“黑皮”,赖着不走。双方磨蹭了好长时间,最后,堂弟答应,他去说一说情,让他的堂姐和杨作新见上一面,不过,不能声张,要黑白氏穿上荞麦的衣服,装做荞麦,去送一次饭。黑白氏见堂弟的忙,只能帮到这个份儿上,知道再求他,也没用了,于是应承了下来。
  探视杨作新的这一天到了。早早地,黑白氏就坐在镜子前,开始梳理自己的头发。黑白氏这种类型的女人,她们没有年龄,岁月不忍心在她们的小白脸和尖下巴上,刻下丝毫的痕迹。她的皮肤依旧是那种奶油白,一双削肩,她的身段,好像是专门为穿那种中国式大襟袄所预备的,那么妥帖、自然、洒脱。脸本来就够白了,可她还是给脸上、脖颈上,淡淡地扑了一层官粉,以掩饰眉宇间两点芝麻大的白麻子。头发仍然是黑油油的,她将头发,梳理整齐后,在脑后,绾了个盘龙髻,然后用一个银簪子,从盘龙髻上穿过。黑白氏在收拾完毕,最后一次照镜子的时候,才发现头上有了几根白发,于是她央荞麦妹子,为她将头上的白发拔掉。
  荞麦在一旁,早就把饭盛在了篮子里,等着黑白氏动身。看着眼前的黑白氏,老实的荞麦,不能不生出一丝醋意。自从黑白氏母子,风风火火地闯进杨家,口口声声地要见杨干大,荞麦心里,就有底了。只是,黑白氏迈着一双小脚,为杨作新的事情,老着脸皮,四处奔波,又不能不使荞麦感动。自从结识杨作新的那一刻起,荞麦就深深地爱上和依恋上了杨作新,现在她才知道,除了她以外,世界上还有一个女人爱着他,而且感情甚至超过她荞麦。想到这一点,她就很伤心,并且断定,在他们结婚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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