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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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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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物种只是特征很显著的、稳定的变种,我们便能立刻看出为什么它们的杂交后代在类似亲体的程度上和性质上——在由连续杂交而相互吸收方面以及在其他这等情形方面——就像公认的变种杂交后代那样地追随着同样的复杂法则,如果物种是独立创造的,并且变种是通过第二性法则产生出来的,这种类似就成为奇怪的事情了。
  如果我们承认地质纪录不完全到极端的程度,那么地质纪录所提供的事实就强有力地支持了伴随着变异的生物由来学说。新的物种缓慢地在连续的间隔时间内出现;而不同的群经过相等的间隔时间之后所发生的变化量是大不相同的。物种和整个物群的绝灭,在有机世界的历史中起过非常显著的作用,这几乎不可避免地是自然选择原理的结果;因为旧的类型要被新而改进了的类型排挤掉。单独一个物种也好,整群的物种也好,当普通世代的链条一旦断绝时,就不再出现了。优势类型的逐渐散布,以及它们后代的缓慢变异,使得生物类型经过长久的间隔时间以后,看来好像是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同时发生变化似的。各个地质层的化石遗骸的性状在某种程度上是介于上面地质层和下面地质层的化石遗骸之间的,这一事实可以简单地由它们在系统链条中处于中间地位来解释。一切绝灭生物都能与一切现存生物分类在一起,这一伟大事实是现存生物和绝灭生物都是共同祖先的后代的自然结果。因为物种在它们的由来和变化的悠久过程中一般已在性状上发生了分歧,所以我们便能理解为什么比较古代的类型,或每一群的早期祖先,如此经常地在某种程度上处于现存群之间的位置。总之,现代类型在体制等级上一般被看做比古代类型为高;而且它们必须是较高级的,因为未来发生的、比较改进了的类型在生活斗争中战胜了较老的和改进较少的类型;它们的器官一般也更加专业化,以适于不同机能。这种事实与无数生物尚保存简单的而很少改进的适于简单生活条件的构造是完全一致的;同样地,这与某些类型在系统的各个阶段中为了更好的适于新的、退化的生活匀性而在体制上退化了的情形也是一致的。最后,同一大陆的近似类型——如澳洲的有袋类、美洲的贫齿类和其他这类例子——的长久延续的奇异法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同一地区里,现存生物和绝灭生物由于系统的关系会是密切近似的。
  看一看地理分布,如果我们承认,由于以前的气候变化和地理变化以及由于许多偶然的和未知的散布方法,在悠长的岁月中曾经有过从世界的某一部分到另一部分的大量迁徙,那么根据伴随着变异的生物由来学说,我们便能理解有关“分布”上的大多数主要事实。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生物在整个空间内的分布和在整个时间内的地质演替会有这么动人的平行现象;因为在这两种情形里,生物通常都由世代的纽带所连结,而且变异的方法也是一样的。我们也体会了曾经引起每一个旅行家注意的奇异事实的全部意义,即在同一大陆上,在最不相同的条件下,在炎热和寒冷下,在高山和低地上,在沙漠和沼泽里,每一大纲里的生物大部分是显然相关联的;因为它们都是同一祖先和早期移住者的后代。根据以前迁徙的同一原理,在大多数情形里它与变异相结合,我们借冰期之助,便能理解在最遥远的高山上以及在北温带和南温带中的某些少数植物的同一性,以及许多其他生物的密切近似性;同样地还能理解,虽然被整个热带海洋隔开的北温带和南温带海里的某些生物的密切相似性。虽然两个地区呈现着同一物种所要求的密切相似的物理条件,如果这两个地区在长久时期内是彼此分开的,那么我们对于它们的生物的大不相同就不必大惊小怪;因为,由于生物和生物之间的关系是一切关系中的最重要关系,而且这两个地区在不同时期内会从其他地区或者彼此相互接受不同数量的移住者,所以这两个地区中的生物变异过程就必然是不同的。
  依据谱系以后发生变化的这个迁徙的观点,我们便能理解为什么只有少数物种栖息在海洋岛上,而其中为什么有许多物种是特殊的即本地特有的类型。我们清楚的知道那些不能横渡广阔海面的动物群的物种,如蛙类和陆栖哺乳类,为什么不栖息在海洋岛上;另一方面,还可理解,像蝙蝠这些能够横渡海洋的动物,其新而特殊的物种为什么往往见于离开大陆很远的岛上。海洋岛上有蝙蝠的特殊物种存在,却没有一切其他陆栖哺乳类,根据独立创造的学说,这等情形就完全不能得到解释了。
  任何两个地区有密切近似的或代表的物种存在,从伴随着变异的生物由来学说的观点看来,是意味着同一亲类型以前曾经在这两个地区栖息过;并且,无论什么地方,如果那里有许多密切近似物种栖息在两个地区,我们必然还会在那里发现两个地区所共有的某些同一物种。无论在什么地方,如果那里有许多密切近似的而区别分明的物种发生,那么同一群的可疑类型和变种也会同样地在那里发生。各个地区的生物必与移入者的最近根源地的生物有关联,这是具有高度一般性的法则。在加拉帕戈斯群岛、胡安·斐尔南德斯群岛(Juar Fernandez)①以及其他美洲岛屿上的几乎所有的植物和动物与邻近的美洲大陆的植物和动物的动人关系中,我们看到这一点;也在佛得角群岛以及其他非洲岛屿上的生物与非洲大陆生物的关系中看到这一点。必须承认,根据特创说,这些事实是得不到解释的。
  我们已经看到,一切过去的和现代的生物都可群下分群,而且绝灭的群往往介于现代诸群之间,在这等情形下,它们都可以归入少数的大纲内,这一事实,根据自然选择及其所引起的绝灭和性状分歧的学说,是可以理解的。根据这些同样的原理,我们便能理解,每一纲里的类型的相互亲缘关系为什么是如此复杂和曲折的。我们还能理解,为什么某些性状比其他性状在分类上更加有用;——为什么适应的性状虽然对于生物具有高度的重要性,可是在分类上却几乎没有任何重要性;为什么从残迹器官而来的性状,虽然对于生物没有什么用处,可是往往在分类上具有高度的价值;还有,胚胎的性状为什么往往是最有价值的。一切生物的真实的亲缘关系,与它们的适应性的类似相反,是可以归因于遗传或系统的共同性的。“自然系统”是一种依照谱系的排列,依所获得的差异诸级,用变种、物种、属、科等术语来表示的;我们必须由最稳定的性状,不管它们是什么,也不管在生活上多么不重要,去发现系统线。
  人的手、蝙蝠的翅膀、海豚的鳍和马的腿都由相似的骨骼构成,——长颈鹿颈和象颈的脊椎数目相同,——以及无数其他的这类事实,依据伴随着缓慢的、微小而连续的变异的生物由来学说,立刻可以得到解释,蝙蝠的翅膀和腿,——螃蟹的颚和腿,——花的花瓣、雄蕊和雌蕊,虽然用于极其不同的目的,但它们的结构样式都相似。这些器官或部分在各个纲的早期祖先中原来是相似的,但以后逐渐发生了变异,根据这样观点,上述的相似性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可以得到解释的。连续变异不总是在早期年龄中发生,并且它的遗传是在相应的而不是在更早的生活时期;依据这一原理,我们更可清楚地理解,为什么哺乳类、鸟类、爬行类和鱼类的胚胎会如此密切相似,而在成体类型中又如此不相似。呼吸空气的哺乳类或鸟类的胚胎就像必须依靠很发达的鳃来呼吸溶解在水中的空气的鱼类那样地具有鳃裂和弧状动脉,对此我们用不到大惊小怪。
  不使用,有时借自然选择之助,往往会使在改变了的生活习性或生活条件下变成无用的器官而缩小;根据这一观点,我们便能理解残迹器官的意义。但是不使用和选择一般是在每一生物到达成熟期并且必须在生存斗争中发挥充分作用的时期,才能对每一生物发生作用,所以对于在早期生活中的器官没有什么影响力;因此那器官在这早期年龄里不会被缩小或成为残迹的。比方说,小牛从一个具有很发达牙齿的早期祖先遗传了牙齿,而它们的牙齿从来不穿出上颚牙床肉;我们可以相信,由于舌和颚或唇通过自然选择变得非常适于吃草,而无需牙齿的帮助,所以成长动物的牙齿在以前就由于不使用而缩小了;可是在小牛中,牙齿却没有受到影响,并且依据遗传在相应年龄的原理,它们从遥远的时期一直遗传到今天。带着毫无用处的鲜明印记的器官,例如小牛胚胎的牙齿或许多甲虫的连合鞘翅下的萎缩翅,竟会如此经常发生,根据每一生物以及它的一切不同部分都是被特别创造出来的观点,这将是多么完全不可理解的事情。可以说“自然”曾经煞费苦心地利用残迹器官、胚胎的以及同原的构造来泄露她的变化的设计,只是我们太盲目了,以致不能理解她的意义。
  上述事实和论据使我完全相信,物种在系统的悠久过程中曾经发生变化,对此我已做了复述。这主要是通过对无数连续的、轻微的、有利的变异进行自然选择而实现的;并且以重要的方式借助于器官的使用和不使用的遗传效果;还有不重要的方式,即同不论过去或现在的适应性构造有关,它们的发生依赖外界条件的直接影响,也依赖我们似乎无知的自发变异。看来我以前是低估了在自然选择以外导致构造上永久变化的这种自发变异的频率和价值。但是因为我的结论最近曾被严重地歪曲,并且说我把物种的变异完全归因于自然选择,所以请让我指出,在本书的第一版中,以及在以后的几版中,我曾把下面的话放在最显著的地位——即《绪论》的结尾处:“我相信‘自然选择’是变异的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这话并没有发生什么效果。根深柢固的误解力量是大的;但是科学的历史示明,这种力量幸而不会长久延续。
  几乎不能设想,一种虚假的学说会像自然选择学说那样地以如此令人满意的方式解释上述若干大类的事实。最近有人反对说,这是一种不妥当的讨论方法;但是,这是用来判断普通生活事件的方法,并且是最伟大的自然哲学者们所经常使用的方法。光的波动理论就是这样得来的;而地球环绕中轴旋转的信念,直到最近还没有直接的证据。要说科学对于生命的本质或起源这个更高深的问题还没有提出解释,这并不是有力的异议。谁能够解释什么是地心吸力的本质呢?现在没有人会反对遵循地心吸力这个未知因素所得出的结果;尽管列不尼兹(Leibnitz)以前曾经责难牛顿,说他引进了“玄妙的性质和奇迹到哲学里来”。
  本书所提出的观点为什么会震动任何人的宗教感情,我看不出有什么好的理由。要想指出这种印象是如何短暂,记住以下情形就够了:人类曾有过最伟大发现,即地心吸力法则,也被列不尼兹抨击为“自然宗教的覆灭,因而推理地也是启示宗教的覆灭”。一位著名的作者兼神学者写信给我说,“他已逐渐觉得,相信‘神’创造出一些少数原始类型,它们能够自己发展成其他必要类型,与相信‘神’需要一种新的创造作用以补充‘神’的法则作用所引起的空虚,同样都是崇高的‘神’的观念”。
  可以质问,为什么直到最近差不多所有在世的最卓越的博物学者和地质学者都不相信物种的可变性呢。不能主张生物在自然状况下不发生变异;不能证明变异量在悠久年代的过程中是一种有限的量;在物种和特征显著的变种之间未曾有、或者也不能有清楚的界限。不能主张物种杂交必然是不育的,而变种杂交必然是能育的;或者主张不育性是创造的一种特殊禀赋和标志。只要把地球的历史想成是短暂的,几乎不可避免地就要相信物种是不变的产物;而现在我们对于时间的推移已经获得某种概念,我们就不可没有根据地去假定地质的纪录是这样完全,以致如果物种曾经有过变异,地质就会向我们提供有关物种变异的明显证据。
  但是,我们天然地不愿意承认一个物种会产生其他不同物种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总是不能立即承认巨大变化所经过的步骤,而这些步骤又是我们不知道的。这和下述情形一样:当莱尔最初主张长行的内陆岩壁的形成和巨大山谷的凹下都是由我们现在看到的依然发生作用的因素所致,对此许多地质学者都感到难于承认。思想大概不能掌握即便是一百万年这用语的充分意义;而对于经过几乎无限世代所累积的许多轻微变异,其全部效果如何更是不能综合领会的了。
  虽然我完全相信本书在提要的形式下提出来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富有经验的博物学者的思想在岁月的悠久过程中装满了大量事实,其观点与我的观点直接相反,我并不期望说服他们。在“创造的计划”、“设计的一致”之类的说法下,我们的无知多么容易被荫蔽起来,而且还会只把事实复述一遍就想像自己已经给予了一种解释。无论何人,只要他的性情偏重尚未解释的难点,而不重视许多事实的解释他就必然要反对这个学说。在思想上被赋有很大适应性的并且已经开始怀疑物种不变性的少数博物学者可以受到本书的影响;但是我满怀信心地看着将来,——看着年轻的、后起的博物学者,他们将会没有偏见地去看这个问题的两方面。已被引导到相信物种是可变的人们,无论是谁,如果自觉地去表示他的确信,他就做了好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一问题所深深受到的偏见的重负移去。
  几位卓越的博物学者最近发表他们的信念,认为每一属中都有许多公认的物种并不是真实的物种;而认为其他物种才是真实的,就是说,被独立创造出来的。依我看来,这是一个奇怪的结论。他们承认,直到最近还被他们自己认为是特别创造出来的、并且大多数博物学者也是这样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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