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计划很简单,找一些吃的,还有自己需要的感冒退烧药物,然后全身而退。所以一进到便利店,董文彪就直接先找了几袋泡面,还有一些饼干。
便利店老板是个白人老头,一边装模作样的看着壁挂电视上面的脱口秀节目,一边十分警惕地看着董文彪。
要知道这里晚间的治安很不好,经常有打劫的,尤其以那些非洲裔和亚裔居多。白人老头在这个地方开店这么久,少说也被这些人打劫过七八次。每次报警也是不了了之。要知道,这个街区的警察比猪还懒,靠他们还不如靠自己。
董文彪还不知道自己的肤色已经被老板当成了“危险分子”,还在货架上找了罐装啤酒,以及一点零食。
这时候风铃响起,便利店的门被推开,又进来一个人,一个姿态优雅穿着体面的白人男子。男子嘴里咬着雪茄,目光锐利,他似乎和店主很熟,两人亲切地攀谈起来。
董文彪的心情开始紧张起来,他站在雪茄男对面的货架前取着商品,时不时地看一眼便利店上方的监控器,然后又看一眼白人店主。
他哪里知道,白人店主早已经注意到了他。此刻,自认经验老辣的白人店主,已经偷偷地打开了抽屉,那里面有一把他购置不久的黑色手枪。
在美国,只要你能办理下来持枪执照,就能持枪合法化。尤其像这些开店铺做生意的,大多数都申请了持枪牌照。
董文彪取得了所需要的食物以后,又吸了一下鼻子,似乎决定了什么,开始朝着医药柜上的药品走了过去。
董文彪走到了柜台前,冲着紧张兮兮,防贼似得白人老头挤出一丝笑容,然后伸手入怀。
“你干什么?”白人老头立马警觉。
“付……付钱啊,我掏我的……钱包。”
白人老头紧盯着董文彪的手。
董文彪的手紧紧地握住怀中刀柄……
突然,“伙计,我觉得你好像发烧了,你的脸很红,看起来需要买一些退烧的感冒药。”
“啊,你说什么?”董文彪一惊。
“我是说你看起来很不好……”雪茄男冲董文彪挑了挑眉毛,“或许,我能够给你一些帮助………老杰克,给他来一些退烧药,还有治疗感冒的药物,钱算我的。”
老杰克狐疑地看了雪茄男一眼,然后把那些药物拿出来,交给了董文彪,他没问他要处方,准确地说老杰克知道就算要了,对方也没有。
董文彪怎么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他有些慌张地把药物和吃的打包装在一起。
雪茄男回头付钱,对老杰克说:“呵呵,老伙计,看你刚才的样子,附近的治安不怎么好是吗?”
白人老头冷哼一声:“那是因为该死的家伙太多了!”说完又看了一眼神色不定的董文彪。
付款结账完毕。
“好了,钱已经付了,我们走吧!”雪茄男拍了拍董文彪的肩膀。
董文彪擦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像木偶一样随着雪茄男出了便利店。
后面,白人老板吐出一口气,松开了握着抽屉内枪柄的手。
……
就越是这样,董文彪认识了大名鼎鼎的美国金融大亨索罗斯。
对于索罗斯来说,当时他之所以帮助董文彪,是害怕他伤害自己的朋友老杰克,另外在索罗斯看来,人都是有价值的,如果能够用一些便宜廉价的饼干泡面还有药品收买一个走投无路的人,那么这笔投资生意一定包赚不赔。
结果证明,他的投资是对的。
但有一点索罗斯却怎么也不会想到,那就是董文彪的野心有多大,一把锋利的宝剑可以砍倒敌人,也能伤害自己。
第189章。生死时速
索罗斯是个老谋深算的人物,他从董文彪口中得知了萧默和叶雪两人之间那种“不可告人”的秘密,然后把这当成是出其不意的制胜法宝藏了起来。
这些暧昧的香艳的足以让叶雪和萧默两人身败名裂的照片,必须要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时机投掷出来,只有投掷准确了才会像恐怖的炸弹一样产生巨大的效果。
但是这一切,萧默还都不知道。
如今萧默忙着去哈佛大学报到。
……
哈佛大学,坐落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市,是一所享誉世界的私立研究型大学,是著名的常春藤盟校成员。这里走出了8位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上百位诺贝尔获得者曾在此工作、学习,其在文学、医学、法学、商学等多个领域拥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及广泛的影响力,被公认为是当今世界最顶尖的高等教育机构之一。
哈佛同时也是美国本土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其诞生于1636年,最早由马萨诸塞州殖民地立法机关创建,初名新市民学院,是为了纪念在成立初期给予学院慷慨支持的约翰?哈佛牧师。学校于1639年3月更名为哈佛学院。1780年,哈佛学院正式改称哈佛大学。
置身于这所世界级的学府殿堂,萧默并没有太激动的心情,不同于其他新生,萧默对哈佛没有太多的憧憬也没有太多的期望,不过有一点他很肯定,自己必须要在这里拿到商学院的经理管理博士学位。而这可不是花钱就能买到的,必须要依靠自己的努力学习才行。
当然。作为为学校捐献了一百万美金的特殊学生,萧默一到哈佛就受到了学校校长詹姆斯先生的高规格接见。在接见中。詹姆斯校长对萧默侃侃而谈,说了哈佛大学的历史,人文,以及各种优良的社团,还有未来发展的方向,当然,也对萧默的慷慨解囊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萧默对于这些表面事情淡然一笑,说了自己可能不常来学校上课,但是一定会准时参加大学的各类考试。并且保证,绝不会拉后腿云云。
詹姆斯校长也是高风亮节,说自己明白萧默的心意和苦衷,叶雪女士捐款的时候已经说明了原委,管理那么大一家投资公司不容易啊。
最后,詹姆斯先生还非常有诚意地要邀请萧默去他家做客,说自己有一些投资方面的问题想要和他仔细探讨一下。
萧默拒绝了詹姆斯校长的好意,不过却答应詹姆斯会给他的投资提供一些“意想不到的建议”。
有了这个圆满的答复,詹姆斯校长当即眉开眼笑。
办完所有手续。从今天开始,萧默就正式成为美国哈佛大学的一名大学生了,如果不出意外,在三四年之后。他就能够顺利地拿到所需要的博士学位………当然,这需要他努力学习才行。
既然是这里的学生了,那么怎么说也要把整个哈佛大学逛一遍。要不然说出去自己连哈佛大门在哪个方向都不知道会被人笑死的。
萧默独自一人走在哈佛大学的学校道路上,由于处于上课时间。这里的环境显得比刚才冷清多了,路上只是偶然有几个学生走过。然后一切都归于平静。
不过当萧默把视野投注在校园风景时,此刻却是另外一番景象。郁郁葱葱的花草树木,还有那弥漫着青春气息的青藤树,以及宽阔的足球场,古老的钟楼,宏伟的图书馆,高大的体育馆……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在告诉你,这是全世界最高档的学府,这里是美国首屈一指的名牌大学。
怪不得会有那么多莘莘学子对这里趋之若鹜,怪不得会有那么多人口喊抢钱也要上哈佛……
此时,在哈佛大学校园的一条大路上,正有一辆红色法拉利轿车在快速地行驶着。在它的身后,几辆普通的商用轿车死死地跟住它,不过他们并没有想撞这辆法拉利轿车的意思,只是一直紧跟着不放。
由于被追的法拉利车性能很好,时速非常快,让后面的那些紧紧跟随的普通轿车只能在后面跟着。可是这样一直紧追不放地跟着,象尾巴一样甩也甩不掉,也让人很讨厌。
难道是黑帮的追逐?要不然是电影公司在拍摄精彩的飚车场面?不过选择的地方也太奇怪了,怎么会在校园里?
青春黑帮片?
不过很快萧默就知道自己错了,大错特错。在大学校区,由于治安良好,绝对不会上演这么刺激的飚车场面,在后面紧紧追逐的几辆普通商用轿车上乘坐的,是不折不扣的“狗仔队”。
无庸质疑,那辆被追逐的法拉利轿车上一定坐着某位大明星,否则那些狗仔队的车不可能这么不顾危险地紧追不放。
不过他们好像忘了一件事,一种职业的存在,那便是警察,特别是大学安排的美国校警。
在美国,因为经常发生校园暴力事件,还有枪杀事件,因此很多校园都配备了校园警察,这些警察几乎和外面的警察一样,几乎全副武装,并且武装到了牙齿。
在美国,校园警察和外面的警察一样,有二十四小时巡逻的习惯。要知道,由于大学治安一般都比较良好,所谓的校园枪击案像买彩票一样很难遇到,因此平时校园警察的生活是很苦闷的。
但校园警察也是人,也喜欢追求刺激的生活,看到这种风驰电掣的追车场面,对于那些处于无聊中的他们来说,诱惑力是惊人的。
尤其是那些爱看《生死时速》的警察来说,这种追逐,刚好满足了他们表演的**。于是很快便听到了警笛声在校园区的四处响起。当然也没有那么夸张,只是周围很安静,所以声音四处传开来,形成了仿佛满耳都是警报这种局面。
那些狗仔队听到了警笛响起的声音,终归还是有些害怕。虽然他们只是高速行驶,并没有其他过激的行为,而且从某种名义上来说,他们更是名义上的记者,有采访的权力。可是他们始终是那些采访花边新闻、小道消息,不被明星和人们所喜爱的一类工作者。而且干他们这一行的最忌讳的便是被警察捉住,在警察局留下案底,是非常不光彩的一件事。最主要的是,他们飚车的场所是在校园内,并且是在美国最知名的大学学府,这里每一个人都是天之骄子,搞不好未来都是做美国总统的胚子,万一被自己开车给撞死了,或者撞成残废,撞成傻子,那可就惨了!
于是几辆追逐着前面汽车的狗仔队开始纷纷将车掉头离开,但很不幸地告诉他们一个消息,那就是想跑已经晚了。如果在警笛刚响起的时候,他们离开那肯定会成功,可是他们是在警笛响起了近十分钟后才决定离开的。
这些校园警察可不是吃素的,能判断汽车声音传来的方向,而且学校就这么大,道路他们更是熟悉无比,只要校门口一关闭,想要逃走,比登天还难。
校园警察忙着抓这些肆无忌惮的狗仔记者,前面那辆奔跑的红色法拉利则顺势抄小道,跑到了学校的停车场………
“停在这里就可以了,我先下去。”坐在后坐的女孩说道。她的声音听起来比较温柔细腻,让人听了觉得心里面很舒服,有种亲切的感觉。
“是的,小姐。幸亏把那些家伙甩掉了,上帝呀,竟然敢在校园里飚车,这次够他们受的!”司机感慨地说道。
“也怨我,非要你直接闯进来;幸好没事儿,万一撞到了人,那可怎么办……当然,我不是不相信你的驾驶技术,不过万事都不确定不是吗?”女孩喃喃自语。
其实说她是女孩有点勉强,从年纪上看来,她应该算是成年人了。不过由于她那清纯的相貌,让人愿意把她称呼为女孩,并且是一个绝对漂亮的女孩。
第190章。“小甜甜”布兰妮
“不过那些狗仔队怎么会知道我的行踪,正准备下车的女孩忽然说到。
“啊,这个……”那位司机有些犹豫。
女孩用眼睛紧紧地盯着他,须臾,问道:“是你告的密,是吗,雷克?”
司机雷克咬咬牙,“你很聪明,布莱尼小姐,是的,是我。”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女孩问道。
“为什么?当然是为了钱。亲爱的小姐,除了这我还能为什么?”
“钱,对你真的很重要吗?我不是付给你薪水了吗?”
“就你给我的那一点点钱么?谁不知道你是大名鼎鼎的小天后,唱一首歌就是数十万美金,可是你给我的薪水呢,才多少?还不够你去美容店做一次美发!对于你,我又付出多少?当我的孩子生病的时候,我还拼死拼活地为你开车,还要努力挤出笑脸来迎合你,生怕你炒我鱿鱼……可是最终,我的孩子还是病的很厉害,还是需要很多的钱,所以,我不得不这么做,亲爱的小姐……狗仔给了我一大笔钱,我不能不接受。”
“可恶的雷克,你太让我心寒了。为了救你的女儿,你做出这样的事儿我不怪你,可是你为什么不和我商量呢?只要你开口,我是会帮助你的!”
“帮助我?你会吗?也许很多人觉得你很商量,很慷慨,可是只有我知道你是多么的任性和娇生惯养,尤其出了名以后,你更是目中无人!我讨厌向你求情。更不愿意看到你对我的施舍!”
“那么现在呢,你的事情已经败露了。我要开除你,以后你再也不是我的司机!”女孩厉声说道。
“不。你不能开除我,绝对不能!”司机雷克大吼大叫,“你没有这个权力,你不可以毁了我!”
“我会的,我会这样做,所以,请你立马从我车里滚出去!立刻!”女孩颐指气使道。
雷克愤怒了,看着对方那种居高临下的样子,想起这么长时间自己所受的羞辱。他眼睛里布满了红丝。一种无法控制的情绪充满着他的全身,他觉得自己全身在发抖。他撤掉身上的安全带,然后打开车门下了车,随即走到汽车后座,打开车门,双眼恶狠狠的看着坐着的那个女明星。
女孩被他突然的转变吓住了,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司机雷克一把抓住她的脖子,用力地掐住。叫着道:“婊子,你真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唱歌有多烂,你之所以会走红完全是因为包装的好,可笑那些少男少女还封你为偶像!狗屁的偶像。你就是个人尽可夫的婊子,一个假装清纯的疯丫头!”
雷克越说越激动,不知不觉中用力也大了起来。其实他也只是一时的冲动。他并没有想杀死对方的想法,不过在特殊的情况下。人总是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此时那个女孩觉得喘不过气来,身上根本使不出劲来。连日加班加点的演唱和拍摄工作早已经使身体疲惫不堪。让她根本没有什么力气来反抗一个男子的侵袭。她只觉得意识开始迷糊起来,灵魂似乎也渐渐地离她而去。难道就这么去见上帝了吗?这是她昏迷前最后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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