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地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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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地苍狼- 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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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许久,缓过来点精气神儿,这才发现,腿上的裤子被荆棘和灌木丛刮破了好几处,手掌也被刮了几道血痕,一动就钻心地疼。不单单是我一个,大家几乎都一个德行,倒是苍狼,原本就是野兽,在山林中活动倒显得如鱼得水,在灌木丛中钻来钻去,活跃异常。

刚脱离了险境,才缓过一点神来,老六又耍起了贫嘴:“我说老七,哥们早就跟你提议,要来紫金山游玩,你总是嫌累,非不肯来,今天到底还是来了一回,不过别人是游玩的,我们是逃命的,目的不同,路线也不同而已。”

“不过这也大半夜了,这紫金山好歹也是一风景名胜之地,咱们不能白来一回是不是?干脆爬上山顶,等着看日出得了,明天直接顺着山路下山,还省了门票钱。”

我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哪会搭他那茬,白了他一眼,不去理他,自顾唤来苍狼,抚摩着苍狼的背脊,和小辣椒对视而笑,虽然艰辛,可我们毕竟逃出生天。

在我抚摩苍狼的时候,苍狼一向都是十分享用的,可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我刚抚摩了两下,它就跑了开去,再度钻入了灌木丛中,大概是太长时间没有回到山林了,有点小兴奋。

不一会苍狼再度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嘴里却叼了一样物事,模样有点像是短剑,但又有点像是矛头,我不由得好奇起来,将苍狼唤到身边,从它口中将那物事夺了出来,借着手电光看了起来。

此物虽然遍体铁锈,木杆更是早就腐蚀干净,但大体形状还是看得出来,前有尖枪头,旁有月牙刃,分明是一把戟。戟这东西原本属于冷兵器的一种,是将戈和矛结合在一起,具有勾啄和刺击双重功能的格斗兵器,杀伤力比戈和矛都要强。但到了铁器时代之后,随着铁盔铁甲的盛行,戟的威力大不如之前,杀伤力不如枪、矛等冷兵器,所以逐渐被枪、矛所取代。

特别是到了唐代,这类兵器已经完全退出了军用兵器的行列,成为一种表示身份等级的礼兵器、文武百官表示身份的仪仗物,更是封建等级制度的一种实物标志,称呼为“矟戟”。

一想到唐代,我心头猛地一惊,戟这种物事,要就是用在战场上,要就是用于仪仗,但谁也不会选择以大山作为战场,而用于仪仗也是从唐代才开始,偏偏南唐藏宝就藏于钟山之中,苍狼叼来的这锈戟,会不会和南唐藏宝有什么关联呢?

一念至此,我急忙将心中疑惑说了出来,大家一听,也一齐觉得我所推测的大有可能,几人顿时来了精神。要知道我们虽然暂时逃了出来,但如果南唐藏宝被李光荣所得,那么天下之大,我们还是没有安身之所,所以这南唐藏宝,一直都还是我们的一个心头大患。

老六第一个跳起来道:“那还等什么?赶紧找吧!苍狼刚才也没跑多远,相信藏宝的入口就在这附近,这下可发大财了,六爷找到宝藏后,买个小岛,请几百个美女到岛上服侍爷去。”

黄裕文沉声道:“只怕没这么容易,这里是钟山,是金陵最著名的风景保护区,景点有几十个之多,每天接待游客高达几十万人,如果这么好发现,还会等到我们来吗?”

马四哥却“腾”地站起身道:“不管难找不难找了,难找也得找,有些事,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说完转身就向苍狼刚才钻出来的地方走去。

海东青却适时站了起来,朗声道:“各位,虽然我这个时候抽腿,有点说不过去,但师恩如山,家师新丧,我必须将家师送回故土,入土为安,所以,海东青只能先向各位告罪了。”

他这番话,合情合理,我虽然本想留他下来帮手,但也找不出反驳的借口,只好随口应了。其余人也知道他说得在理,哪里会反对,再说了,毕竟海东青和我们也不熟,也没必要陪着我们冒险。

以海东青的能力,带着范中恒的尸体,这座紫金山是困不住他的,他选择独自离开,其实说白了,就是他不愿意再和我们掺和了。

当下赫连百病又给范中恒的尸体磕了几个头,站起身来,海东青接过范中恒的尸体,和大家一一告别,扛着范中恒的尸体,迅速消失在山林之中。

大家目送海东青走远,赫连百病一抹泪水,沉声道:“事情宜早不宜迟,老七,苍狼最听你的话,快放了苍狼带路,我们一探究竟。”

我应了一声,暗赞赫连百病的气魄,拿得起放得下才是大丈夫,赫连百病不光胆大心细,武艺超群,而且气魄不凡,大丈夫三个字,当之无愧。

苍狼自从所含来的铁戟被我夺过来后,就一直不安分地动来动去,我按着它的手一松,它顿时如同利箭一般蹿了出去,瞬间钻进前方一处灌木丛中。

我们几人急忙跟上,但我们在山林中的速度,怎么能和苍狼相比,刚追出十数步,就没了苍狼的踪影。无奈之下,几人只好停了下来等待,我更是大声呼唤起苍狼来。

苍狼一听到我的呼唤,又闪电一般地奔了回来,我们再度随着苍狼,如此反复数次,道路越来越陡峭,费尽辛苦之后,终于到了一面石壁之前。

在石壁的一侧,有个约半个车轮大小的洞穴,苍狼“哧溜”一下钻了进去,我们一个个顿时大眼瞪小眼起来,我们可没苍狼那身形,这洞穴就这么大一点点,无论如何是钻不进去的。

不一会,苍狼再度钻了出来,嘴里又叼了件物什,在钻出洞穴的一瞬间,还带掉了洞穴边缘的几块小石头,使洞口稍微显得大了一点。

我灵机一动,也不去管苍狼显宝似的叼着东西在我面前炫耀,反而走到洞孔前,拿起块大点的石头,使劲向洞孔边缘砸去。

“砰砰”两声,洞孔周边的石头应声而碎,果不出我所料,挡住洞孔的,只是一层厚厚的石板,只是面积比较大,外面可能是故意没有雕琢,看上去比较像是一整面的石壁而已。也许是因为年代久远,或者是其他不可测因素,使这石板破裂了一个洞孔,而苍狼的嗅觉又极其灵敏,就这样误打误撞地到了这里。

几人一见大喜,老六更是捡了石头来帮忙,不一会儿的时间,洞孔被我们俩扩大了一倍,已经足够容纳一个人钻进钻出了。奇怪的是,有股紫色的光线从洞孔中传了出来,在白天也许不容易被看见,但是在夜晚,还是满明显的。

老六急不可耐地取了手电,将脑袋钻了进去,探头探脑地看了好一会,才慢慢地将脑袋缩了回来,脸上一片愕然的神色,我问他也不回答,只是用手指指了指洞孔,真不知道他究竟看到了什么。

见老六这般神色,我哪里还能按捺的住自己得好奇心,也急忙拿了把手电,将脑袋探了进去,准备看个究竟,谁知道这一看之下,我顿时被眼前的景象彻底震住了。

我所看到的,竟然是一条深邃的夹道样式的幽谷,足有十数丈宽,数丈之高,因目光的限制,长度则完全不可测。谷底全是紫红色的泥土,却寸草不生,而两侧的石壁上却长满了各种常见的藤蔓类植物,只是大概由于常年不见阳光的原因,植物的颜色都成了紫红色。而最玄妙之处,却是在幽谷的顶部,一大块一大块散发着紫色光芒类似水晶的矿石,排列有序地镶嵌在谷顶之上,使整条幽谷看上去美不胜收,如同童话故事里的仙境一般。

看了好一会儿,我才缩回脑袋,和老六刚才的表现差不多,对前来问我情况的黄裕文指了指那洞口。黄裕文也好奇地将脑袋伸了进去,其结果和我们一样。直到大家一个接一个地看过之后,全都愣在了当场,谁也没有想到,在这山腹之中,竟然会有一条这么梦幻的幽谷。

过了半晌,老六才说道:“用紫水晶来充当光源,也只有李煜这样的人才会想起来,诗人骨子里都是浪漫的嘛!也只有他才有这么雄厚的财力。”

黄裕文摇了摇头,叹道:“那不是紫水晶,是紫光石,荧光石的一个种类,在黑暗中也可散发出光线来。但荧光石多是散发出乳白色的光芒,紫光石则散发出紫色的光芒,看上去更为高贵典雅,是荧光石中的极品。此石多在云贵一带产出,两广一带也有,大部分是用来雕刻工艺品的,因其本身属于钟乳石类型,产量比较大,所以价值不是很高。但紫光石的开采,却是近百十年的事情,所以这些紫光石在唐代,价值应该是相当不菲的。”

老六一听,顿时泄了劲,喃喃骂道:“敢情这玩意现在中看不值钱了,我还想着撬两块下来拿去换钱呢!看样子美梦又泡汤了,李煜这小子,竟然也玩水货。”

我接口道:“南京乃六朝古都,数位皇帝曾坐镇于此,论财力,李煜不算是最有钱的,但其他皇帝们,可能没有这份浪漫倒是真的,照这山中幽谷来看,真的极有可能就是南唐藏宝的入口。”

老六大嘴一咧,说道:“还什么极有可能啊!这肯定就是南唐藏宝的入口,南唐时期戟才从军用武器沦落为仪仗之物,这里不可能是战场,所以肯定是仪仗,从年代上来推断,时间对了。”

“根据我们之前所获得的信息,南唐藏宝之处,就在钟山之中,地点也对了。以紫光石来充当光源,除了李煜这个千古词帝,还有哪个皇帝会这么浪漫?这样一来,人物也对了,时间、地点和人物全都对上号了,还有什么不能肯定的?”

老六这番推测,倒是合情合理,黄裕文点头附和道:“吴兄弟推测得完全正确,此处肯定是南唐藏宝的入口,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李光荣费尽心机,还是让我们捷足先登了。”

叶红衣将刚收起没多久的刀抽了出来,虚劈两下,冷冷地道:“走吧!进去。”

说完率先而行,这家伙一向话不多,但做起事来却不落人后。

这洞孔已经被我和老六整得有车轮大小了,钻进去完全不费什么事儿,叶红衣带头,我们则紧随其后,苍狼钻进钻出两三回了,更是轻车熟路,一进入谷内,就一溜烟儿地向前奔去。

一踏进谷底,就发觉脚下的紫色土壤十分松软,脚踩在上面异常舒服,加上我们打斗了许久,又奔行了半夜,个个都十分疲倦,真有种想躺在地上睡一觉的冲动。

老六踢了两脚地面的紫色土壤,地下露出一层白色的粉末来,老六蹲下身去,用手指捻起一些,用手电仔细看了看,又送到鼻子前嗅了嗅,笑道:“这李煜还是有点小才的,我刚才还在奇怪呢,为什么这两侧的石壁上都长满了藤蔓植物,而这红土上却寸草不生,敢情是底下用生石灰铺了一层,石灰上再撒红土,这样能长植物才怪。”

我看了看大概地形,见有些地方的石壁,稍微有些雕琢,但大部分都没有刀斧的痕迹,想来这里原本应该是个天然洞穴,被李煜的人发现之后,大概修改了一下,用来存放南唐藏宝。

黄裕文是最后一个钻进来的,进来之后,他让赫连百病找了块石头,将洞口重新堵了起来,说是怕被别人发现,到底是老江湖,考虑得就是周全,我就没有想到这一点。

堵洞口这事对赫连百病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事,毫不费力地完成之后,大家开始顺着谷底向前行去,反正有紫光石散发出来的光线,倒也还能看得清楚。

我们刚走数十步,苍狼再度奔了回来,大概因为上次叼出去的东西没被我重视,这回就什么也没叼,只是看上去异常欢跃,围着我来回地绕圈。

老六在旁边不无醋意地说道:“我说老七,你能不能跟苍狼商量下,让它别这么得瑟行不行?来回绕个什么劲,绕得我眼都花了。”

我也懒得理他,我和老六在一起十几年,对这家伙我太熟悉了,越和他搅和越扯不清,而且他这种无理的要求,完全是羡慕嫉妒恨,我越是不理睬他,对他的打击越大。

老六见我不睬他,也觉得无趣,转而和赫连百病说起话来,当然也没什么正事,无非是他嘴痒耍贫而已。不过这样也好,免得一行人埋头前行,连个声都没有,太安静了也有点让人不舒服。

不过老六这家伙实在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和赫连百病贫了几句,赫连百病也不甩他了,看了看其余几位,估计自己也知道没戏,干脆自言自语起来。铁杵能磨成针,木杵磨死了也就是支牙签,材料不对,再努力也没有用,老六估计到死都是个贫货。

这紫色土壤铺在谷底,走在上面特别舒服,即使走得快点,也不觉得脚累,不知不觉之间,几人已经疾行了半里多路下来,真不知道这幽谷究竟有多长。

又前行了一里路这样,在紫土通道两边,发现了数十把生满铁锈的戟钺钩叉,散落在地上,还有数件锈得不成样子的盔甲,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老六这下又找到话题了,看了看大家,指着那些仪仗之物道:“不对啊!如果这里是南唐藏宝之处,按理说,拿着这些东西进来的,应该是李煜的仪仗队,但怎么只见一地的兵器,反而没有发现他们的尸体呢?”

我奇道:“散落一些兵器还在情理之中,但为什么这里应该有尸体?我发现你的思维越来越奇怪了。”

老六用轻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道:“你懂个屁!这里是什么地方?这可是南唐藏宝之处啊!事关南唐复兴大计,绝对是不可以让人知道的。这就和一些皇帝修陵墓是一个道理,修到最后,为了不让那些工匠泄露出陵墓的秘密,必然会将那些工匠全部杀光。”

“你不要说因为李煜是一代仁君,才没有做出杀人灭口的事情,我告诉你,任何事情,在古代那些帝王眼中,都不及江山社稷重要。为了南唐藏宝之处不被泄露,为了南唐能够东山再起,别说杀些仪仗队士兵,就连搬运财宝到这里的民工,李煜绝对一个都不会放过。”

我听得心头一寒,老六所说的确实封建制度社会中经常发生的事情,古代君王殉葬之人有的都高达数千之多,南唐藏宝关系重大,李煜再仁厚,也不会拿这个开玩笑,这样一推断,倒真的有点奇怪了。

老六见我无言以对,又继续说道:“而地上这些仪仗器物,还有散落的盔甲,分明是那些仪仗队士兵逃窜的时候留下来的。但盔甲内却又没有尸体,就算过去千百年了,尸体腐化了,也该有骨头留下来才对。”

“这些迹象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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