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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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迷失-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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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阳从来不屑搭理他的,而他常常对韩阳极为关注,每次韩阳和女友下楼,他都目不转睛的直愣愣的盯着。开始韩阳还觉得奇怪,后来细一观察,原来“二百五”关注的并不是他,而是他的女友钱百惠!
  想着“二百五”每次都毫无掩饰贪婪地盯着女友的模样,韩阳顿时感到一阵恶心。韩阳经过门卫室的窗前,“二百五”照例要巡视一番,不过这次他失望了,因为韩阳的女友并没有跟着下来。
  韩阳还没出楼口,又听见了他尖声怪气地:“901,交房租没有?”
  韩阳没好气地回应道:“今天是九号,还有十天,十天,数不数得清啊?”
  “我知啊……”二百五依然怪声怪气的,“那十天后,叫你老婆来……交房租!”
  妈的,二百五露骨的表示让韩阳出离愤怒了,他冲上前一拍桌子然后指着二百五:
  “我警告你,以后不准说我老婆,更不准盯着我老婆看,否则小心你这双小眼睛!”
  二百五吓得向后一仰,几乎摔倒。韩阳转身而去,只剩下二百五一个人在愤愤的小声骂道:“房租都搞不起,丢你,老子一年赚二百五十万……”
  韩阳出了出租楼,想长长地吁一口闷气,可是看到来来往往的人群,繁忙喧嚣的街市,心里一点也轻松不起来。
  前面一个小男孩正在追着别人派发传单,一个妇女背着个孩子正在偷偷地卖盗版碟,一个中年男子正在经营者他的烤红薯,还有专卖店激昂的音乐,路两旁闪烁的霓虹,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在不知疲倦的忙碌着……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是啊,女友说得没错,这个世上,谁不是在为了生活得更好在努力奋斗啊,只有他韩阳每天安于现状,不思长进,既不能容入世俗生活,也不为世俗生活所容。
  既不能相容,不如归去?韩阳心里在苦笑。
  韩阳总是很羡慕古时的人,象陶渊明、李白、苏东坡,他们不仅能舍世俗家庭,而四海为家,更能弃庙堂高位,而远游江湖。自己寂寂无名,碌碌无为,有什么不能舍弃的呢?大丈夫既然不能像范蠡那样“进能兴国退能富家”,何不如隐士般的归去?
  是该离去了。韩阳抬头看了看深圳的夜空,彷佛从那层层的灰霾中看到了自由的光芒。
  韩阳拿起手机,给女友发了一条短信,短信里引用了庄子的一句话: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们分手吧。”
  不一会儿,短信回复了,女友只写了简单的两个字:“随你。”
  韩阳一阵惆怅,惆怅中又不免心酸。不如归去,然何处是归宿?韩阳郁闷不已,他既不会抽烟解闷,也不懂借酒消愁,甚至交了女友后,连以前的朋友好像也对自己疏远了。与女友分手了,突然自由了,却分明像个孤独的浪子。
  浪子?韩阳顿时想起了一个人,他就是自己在一个远游论坛认识的网友:边城浪子。
  边城浪子是“笑傲江湖”远足论坛的一个版主,他本名叫王大恒,可是他穷困潦倒,实在不像个“大亨”,于是来深圳后,便自号是沿海边城的一名浪子。做版主是义务的,只是他的爱好,他渴望逃离都市森林,远足江湖,所以自荐做了版主,不但可以与驴友们海阔天空的自在交流,还能找到些志同道合的驴友去外地远游。他真实的工作是一家旅游杂志社的编辑,然而杂志社小得可怜,还常常入不敷出。因此除了做编辑,他更重要的任务是出去拉广告赞助。
  今晚已是周末了,他现在还在回公司的路上。除了一身的疲倦不算,还落得满腹的郁闷。下午去找了一家公司,事前已经约好的了,可是那公司的金老板全然不当回事,早已忘在脑后。他径自去找金老板,问了一个同事,那人说金总在办公室。他上前去敲了敲办公室的门,没人应,便轻轻推门而入,进去还没开口,便看到了十几双疑惑的眼睛,以及金老板愤怒的脸。
  “滚出去!没看见在开会吗?”金老板愤怒的呵斥。
  他连声道歉退出,金老板还在责骂:“前台小周怎么搞的?什么人都放进来?万一是小偷怎么办?……”
  王大恒黑着脸到了公司门外,在外面的长凳坐了下来,他得等金老板开完会跟他谈杂志广告的事情,因为此事今天需要最终确认。
  他从包里拿出一本书,书名是《三星堆文明探秘》。他在大学是学历史的,尤其是对古代历史十分感兴趣,他的理想是做一名考古学家,他翻阅过大量史书典籍野史传奇,甚至梦想着像著名的寻金者谢里曼凭着《荷马史诗》而找到特洛伊古城一样,去寻找一个中国失落的文明或者宝藏。然而学历史的,毕业了不是去教书,就只能去城市另谋职业。他自忖去当老师只能是误人子弟,所以一毕业就到了深圳。深圳是座新城,当然不需要考古,他那些历史知识考古常识,在深圳似乎也毫无用处。在这里,时间就是金钱,效益就是生命,一个重大的考古项目,论证就要三年,发掘又要三年,清理恢复护理又要三年,等到出最终成果,不知道多少年后了,深圳人可没这个耐心折腾。所以当初他找工作时,面试人员一看到他简历上的专业,脸上便是怪异的表情,故作为难的问道:“一个学历史的,到我们公司能做什么呢?”
  那段时间,王大恒的心灰到了极点。好在柳暗花明,利用自己还有点文采的优势进了一家杂志社做编辑兼营销,做编辑还算不错,但每次去做营销拉广告的时候他就头大。因为他实在不是搞营销的料。然而天意弄人,人生在世,常常不能各得其所。有些人天生就应该是当皇帝的料,比如曹操,文韬武略,却一辈子没当成皇帝,还落个乱臣贼子的骂名;有的人天生就是个风花雪月吟诗作画的风流才子,比如南唐后主李煜、北宋宋徽宗赵诘,然而上天偏偏注定他是皇帝,他们有才做诗,却无能治国,最后还落得身破国亡的下场。
  社会在不断发展,人们总在奢望能达到按需分配的理想状态,然而那只是物质层面的。一个社会能真正做到人人各得其所,各尽所能才是最美好的,否则所学无所用,所用无所学,兴趣与职业错位,教育与社会错位,理想与现实错位……芸芸众生在各种错位中扭曲着,矫正着,抗争着,演绎了多少人生悲欢啊。
  等了两个半小时,王大恒才等着金老板开完会。金老板有些意外,问:“你怎么还在这里?”
  王大恒递上名片说明来意,金老板略一沉思,说:“嗯,这事我们得研究下,下周我们企划部会跟你们联系。”
  王大恒急了,“金总,此事我们与贵公司的企划部基本已经谈定了,他们也说样本三天前已经交给了您,就等您最后看样拍板了。这两天我们就准备定稿上版,下周就得出版发行……”
  金老板故作恍然大悟状,“哎呀,这事我耽搁了,最近实在太忙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找我,手下办事的没一个人让我放心的。”王大恒一听脸都白了,知道此事十有八九黄了。金老板拍了拍他肩,道:“小王啊,这样吧,既然时间这么紧,这一期我们就不做,做下期好了。”
  王大恒没想到事到临头竟然变卦,原本以为今天只是一个形式,然后最后签字定稿而已,如今说不做了,让他如何回去交差?
  金老板转身欲去,王大恒慌忙拉住,又尴尬地放开。“金总,不能啊,版面我们都已经给你们留好了,现在说不做,这期杂志我们没法出啊!”
  “没那么严重的,你们将版面调节一下嘛。我还得去陪个客户吃饭,回头我会跟你们杨总说说,别担心。”金老板举重若轻,如同化骨绵掌,看似轻轻一拍,却令你无招架之力。王大恒一时无语,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去。心想着回去被老板责骂是一定的了,被同事责怪也是一定的了,因为他们做好的版面又得加班调整,大家的周末又泡汤了。
  这已经是第三次犯错了,有道是事不过三,这次失败实在让王大恒无从跟公司解释。实在不行就走人吧,王大恒做了最坏的打算。他本来打算下周就向公司申请年假的,准备去一趟四川,去看看诞生三星堆文明的神奇的地方。可是在论坛发贴快一个月了,但响应者寥寥无几。毕竟刚过了国庆黄金假期,每个人都卯足了劲在投入工作呢,这时候上班族哪有时间去远游啊。可转念一想,自己干吗不单独前去呢?当年李白不就是独自仗剑天涯吗?唐僧不也是一人西天取经么?现代交通发达了,社会安定了,条件改善了,人却变得胆小了。过去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上京赶考都是只身前往,而且风餐露宿,前后要几个月,有钱人也只是带个小小书童而已。而现在上大学报名,都是父母舅爷一大帮人护送了。就连乞丐,过去是“一瓢一箪”走遍天涯,现在也是飞机火车转战南北了。
  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
  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
  心碎前一秒用力的相拥著沉默
  用心跳送你辛酸离歌……
  电话响了,唱起了信乐团这首《离歌》。王大恒没有马山接听,而是静静地听音乐唱了两遍。他觉得这首歌很切合自己现在的心境,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未感到温柔,却只剩离歌。没有人相拥相送,人群中离开,比秋叶还沉默。
  电话是韩阳打来的,开口就说:“有空么?我们去喝一杯。”
  王大恒有点意外,他同韩阳只是有过一面之缘,还是一次论坛在深圳聚会的时候,当时两人仅仅简单地聊过几句,都对他没什么印象了。刚好今晚烦闷得很,有人主动邀请去喝酒,倒也未尝不可。
  第二章 无花姑娘
  都说十八岁的姑娘是朵花,那三十岁的女人,恐怕就是刚成熟的果了。三十岁的女人不如青春少女的清纯娇丽,却最具女人的成熟风韵。她们走过花季雨季,穿越风雨沧桑,历经人情世故,看多了人间聚散,终于从一朵娇艳的花,蜕变成成熟的果,也从此变得成熟内敛,沉稳周到,善解人意。
  方采菱今天刚满三十岁了,身子发育得如同圆润饱满的红苹果,以至于公司的男同事见了都戏噱她“苹果熟了”,然而她丝毫感觉不到做成熟女人的喜悦,也自认没有做到内敛沉稳,善解人意。这不奇怪,毕竟她还是个未婚青年嘛,难免有点我行我素的。反过来说也行的,如果不是我行我素,怎么能坚持到三十岁还不结婚,甚至连男朋友都没有呢!
  凭自己的姿色和学识,方采菱自认找个爱人是不难的。然而是找个男人爱你容易,找个愿意娶你的男人却很难。年轻时她也谈过几次恋爱,可那时向她求婚的,都是三十以上的男人;跟她年纪相仿的,尽管口口声声说爱她,却就是不愿意结婚。如今一晃眼自己也三十了,那些三十岁以上的魅力男士,都想去找个二十左右的妙龄女子结婚,而那些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偏偏对自己颇有兴趣。好在她还保持着清醒的头脑,知道那些毛头小子找上她是一时头脑发热,自己都可以做她姑姑了,怎么可能嫁给一个小老公?
  少女是红玫瑰,那少妇就是红苹果了。成熟男人偏爱红玫瑰,只想挽住青春的美丽;毛头小子钟情红苹果,只是眼馋成熟的芳泽,看似境界不同,其实都是各取所需,都是一副自私的嘴脸。经过红尘浮沉,方采菱觉得男人几乎没有爱情,他们大多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看到胳膊就想到大腿,看到大腿就想到脐下三寸”,对女人的态度完全取决于其荷尔蒙激素,跟女人刚见面就想拉手,再见面就要亲吻,第三次就要变着法把你往床上引了。如果你不上他的道,他就认为你不喜欢他,大多悻悻而退;如果你欣然接受,或者半推半就,他就上床美下床悔,一则觉得你有些轻浮,这么快就上手了,有点兴味索然,二则最怕你说“从此奴家便是你的人,天涯海角,永世不离分”。
  方采菱认为,男人都像鲁迅小说中的阿Q,阿Q摸了小尼姑的脸,觉得手指滑滑的,还颇有余香,便觉得自己该有个女人了。从此觉得那破旧的土谷祠也温暖如春了,觉得女人们也不那么讨厌了,就连吴妈一个羞涩的笑脸一个嗔怪的眼神,都看作是对自己芳心暗许了。事实证明全都是他自作多情,吴妈羞愤得要自杀,阿Q还骂她假正经。男人对待爱情的态度就是这样,冲动时,可以拜倒在女人脚下,冷静时,便鄙弃打骂。说白了,男人的爱情就是一场冲动,那结婚,便是冲动的惩罚罢了。
  方采菱不愿因为男人的冲动而一同接受婚姻的惩罚,她只是希望简单地生活,渴望纯粹的爱情。但这对她来说有点奢望。因为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会给男人很多遐想,却很难让一个男人纯粹地爱你。所以不论是在大街上,还是在公司里,也不管是一本正经的脸,还是堆满笑容的脸,但眼神都是充满了暧昧,甚至欲望。方采菱感觉自己在男人的眼中,仿佛就是一支快要融化的冰淇淋,每个人都恨不得来舔一口。
  对于男人们火辣辣的眼神,方采菱向来不太在意,男人爱往女人胸脯看,那是正常的冲动,只要发乎情,止乎礼就可以了。男人爱怎么想随他想去,所谓“强奸易躲,意淫难防”嘛。而且男人爱盯着自己看,至少证明自己还很有吸引力,还能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虚荣心。所以平时爱怎么穿,她还是怎么穿,紧身T恤,低腰牛仔裤,性感高跟鞋,她总是将自己装扮得凹凸有致,丰韵天成。
  有肥羊在前,自然少不了贪吃的狼。有一个漂亮成熟的女子在公司,自然少不了种种风流传说。先是传出了一个刚毕业来公司二十出头的男同事暗恋她,接着又是营销部总监对她暧昧有加,以至于很多人都认为她市场部主管的职务,全是仰仗了总监对她的爱慕,甚至有的人言之凿凿说她跟总监已经有一腿了。一个是胡子还没长硬的小男生,一个是头上已谢顶的中年汉,方采菱一个也没兴趣。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那小男生总是自作主张地对她关心照顾,比如给她带便当,给她买水果,她迟到了,还偷偷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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