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后还会用我对付你哥吗?”我问。
“有机会就会。”他想也不想,实话实说,“不过不是利用你,是我们两个同党。在这件事上,我绝对不会瞒你任何事。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就是这话。”
“如果我没有对付你哥的本事,你还会和我做朋友吗?”
“不会,因为那样的话我们不会有之前的交集,我也不会喜欢上你的个性。”他直率得让人窝火,但随后解释的话却让人舒服,“不过你现在就算失去了对付我哥的能力,我也一样和你做朋友。”
“那好。”我点了点头,“我今后躲着林泽丰走,再不和他有瓜葛,也就是说我不会对付他了,这样呢?”
他一笑,握着我的手,“我们照样重新开始。”
第一卷 我的两万人在哪里? 第四十一章 他会一直等
我接受了他的建议,而事实上我无法拒绝。因为他先是递了一瓶冰镇饮料给我,让我解渴降温,然后把我的腿抬到他的腿上,用药棉蘸水,轻轻擦洗我腿上受伤的部分。
那都是些小伤口,我自己都没在意,我也没说过渴的要命,可他表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实际上却细心的注意到了这些。我不管这是他泡妞手段高还是什么,反正我从来没受过这样的温柔对待,就连我娘对我也只有呼喝,当然我不是说她不疼爱我,但我的粗鲁是有家庭根源的。
“行啦,现在洗洗你的小花脸就OK了。”他身子略下后倾,看了一下我的腿和脸。
我连忙把腿放下来,扯了扯裙子,在车里和他谈了半天才开始注意自己的形像。还好,身上的衣服还算整齐,就是头发因刚才在太阳低下手而乱了点。
“你很喜欢动物吗?”在我用湿纸巾擦脸的功夫,林泽秀好奇的指了指那只小麻雀。
“因为它们生活在人类中,比较弱势,没人帮助。”我随意答,也正是我心中所想。
“我没看错,你是有侠气的人,对一只小鸟都这样好,少见的姑娘。”他试图碰一下小麻雀,可那小东西似乎觉得危险,拼命挣扎,吓得他缩了手,“好像动物很听你的话,有什么秘诀吗?”
我心里一哆嗦,“动物是敏感的,它们能本能的判断谁可以信赖。”
“就是说我不值得信赖?”
“你是邪恶的狐狸。”我开了句玩笑,心中却感觉不舒服。今天林氏兄弟似乎都对我和动物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怀疑,虽然他们不可能知道我有异能,但因为这是秘密,我特别不愿意被人注意。
“第一次有人这么说我是狐狸,这也是新奇的体验。”他叹了口气,脸上没有不悦,“我们去哪里吃饭?”
“不是去你家吗?”我意外的看了他一眼,虽然我不愿意和林泽丰碰面,免得我消化不良,但之前的约定就是这样啊。
“不去了,让他一边生气一边挨饿吧。”林泽秀驾车拐了个弯,把西湖嫣霞别墅区甩在后面,“他那样对你,我还给他做饭吃?休想哦。”
“看你说的,他又不是傻瓜,你不回去,他就会打电话催你,或者叫外卖,再或者干脆带着那个玉女明星到高级餐厅吃。”我失笑,终于再次深刻的领略到我娘语录的精髓,男人啊,不管多大年纪都是孩子,总要弄出些无聊的把戏来。
“对哦,你不说我还忘记了,帮我把手机关掉。”他把手机塞到我手里,“没有消息的话,我哥是不会离开的,他这个人非常执着,我觉得他有强迫人格,因为他说要等一个人的时候,就会一直等一直等,死也不会放弃。所以我们吃了饭,再逛逛街,我差不多十点到家,再给他带点吃的好了,这样也给你报了仇。”
他似乎话里有话,但我不置可否,把玩了一下林泽秀的手机,不过细看之下难免吃惊。土包子也是有眼光的,他这手机绝对是奢侈品,机壳是贵重金属,按键上镶嵌碎钻,估计怎么也得几万块,甚至十几万。
他看明白了我的眼光,解释道,“作为亚洲三大奢侈品公司的代言人,我必须保持这个品味,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么奢华。其实这还不算什么,你知道俄罗斯的JSCAncort公司吗?他们推出过一部由全世界最著名的奥地利奢侈品大师彼得•;阿洛森设计的奢华手机,价值是130万美元,手机外壳是以纯白金和黄金打造的,机身两侧镶嵌了50颗钻石,每其中包括10颗最昂贵的蓝钻石,Ancort的logo和导航键是18K的粉色黄金,导航键上还镶嵌了28颗小一点的钻石,简直奢华到极致了。”
“那有什么用?”我听得目瞪口呆,“手机的功能不就是打电话吗?信号强,外形可爱就好了。”
林泽秀微笑点头,“你说的没错,不过这是一种概念,我们公司就是贩卖这种概念的,而且非常赚钱。”
我关掉他的手机,连忙又还给他。好家伙,万一给他弄坏了,我可赔不起。不知道林泽丰的手机是什么样的,幸好之前没给弄坏过,以后我就当自己是老鼠,他是猫,他在我身边十米之内,我速闪就是了。
“不要那么紧张啦,我希望我们在一起时,你不要有负担。”他歪头看看我。
没有负担才怪!我心里想。
为什么他不能是个普通的公司白领,或者是个邮递员呢?小区保安也行呀。那样说不定我会更快乐些。
晚上我们吃了一顿豪华大餐,进那家餐厅的人都穿得很优雅气派,就我是街头风格,不过林泽秀不以为意,我也没什么好紧张的,干脆大大方方的跟着他。
他知道我没来过这里,所以直接殷勤的点菜,没让我看菜单,再加上那侍应对他的态度,明显他是这里的常客。而吃饭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四周射来的目光,让我如芒在背,大概以为我是他的新女友吧?
我心里隐约有一丝得意和甜蜜,但随即提醒自己目前和他只是“朋友”,不要太出格,否则关系会倒退。
晚上他送我回家的时候,在小区门口遇到了股神贝。我当他是透明,而他假装蹲在地上系鞋带,因为我和林泽秀说了一会儿话,他系完左脚系右脚,系完右脚再系左脚,然后实在没招了,就装着观察蚂蚁的生态活动,趴在地上一会儿,神经兮兮的,等林泽秀一离开,他飞奔如兔,一下窜到我身边。
“小新,本事啊,居然这么快钓到了有钱的帅哥。真没看出来!”他搂着我的肩膀,使劲挤压,“虽然他长得比我还差一点,但比老白还是强的。”
我一点他麻穴,他立即放开了手,“提醒你,虽然是朋友,可你总这么自恋,我也会吐的。今天晚上吃的大餐呢,可舍不得全吐出来。”
“原来上高级馆子了,味道如何?”他又凑过来,挺英俊的脸,却笑得无比猥琐。
“说实话,不如我妈的饺子。”我耸耸肩,“我觉得那种馆子的菜都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吃的。”
“这是你低等人的胃口在作怪。”他不屑一顾,“但是你和他――关系明确了吗?”
“哪那么快,我进公司才一个多月。他说――”我看了贝贝一眼,他正紧张又八卦的看着我,“他说要和我做朋友,你说,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永远是两条平行线?还是有什么暗示?”
贝贝露出很超然的模样,摇摇头说,“跟你说吧小新,男人有时候看起来高深测,而且很有理智,实际上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所以不必揣测,继续相处看看好了。说不定时间久了,你会发现你并不喜欢他。”
“你什么意思?”我停下脚步,怀疑的看着他。
他兴奋的搓搓手,眼神闪烁得有点不怀好意,“意思是――你其实不用一棵树上吊死,因为我又给你找一个备胎,周末去相亲吧?”
第一卷 我的两万人在哪里? 第四十二章 老牛
我不理他,他就不停的说那个男人多好多好,但我一句也没听进去。
“喂,给点反应行不行?”他终于气馁。
而我忍无可忍,“你家在街对面,别再跟着我,不然我揍你。”
“你揍死我吧,因为我已经和人家约好了,你不去,我言而无信,就会去羞愤的跳楼。”贝贝拉着我的手臂,“人无信不立,做人的道理我懂。”
“去死吧你!”我被他缠得没办法,“你要真懂做人的道理,就该事先问问我才行,凭什么你就帮我决定了?不去!”
“做哥哥的给妹妹介绍个男人,看得过眼就得了呗,还用商量。”他拉我到路边,以窃窃私语状说,“不过是吃个饭,看把你吓的。”
“什么时候你成我哥了?”我想推开他,可他不走。
“我们有兄妹感情就行了呗。难道――”他做出大吃一惊外加羞答答的样子,“难道你暗恋我?不瞒你说小新,你有机会的,其实我对你――早就――”他给我使了个眼色,还用胳膊肘碰碰我。
我打了个冷战,明知道他是在逗我,但仍然无法抵抗寒意,我抑制不住。我这个命啊,可真是苦,怎么交的朋友都不正常?所谓物以类聚,难道我自己也有点问题?
“今天就是周末。”我可耻,我承认,我自我谴责,因为我屈服了,贝贝缠人的功夫是一绝。
他说的对,不就是吃个饭吗?可是――
“谁请客?你要提前说好。上回你给我介绍那韩国小子纯粹是找饭辙的,现在他还经常骚扰我,想搭我的顺风车到黑屋夜总会钓有钱的中国女人。”
“我说的周末是明天,周日。我给你订的时间是下午三点钟,这样你们逛一会儿街就可以开动了。”贝贝看我松了口,脸上露出了非常淫荡的笑容,让我严重怀疑他把我卖了。上回那韩国人不就是吗?
“上回的事是失误,我哪知道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贝贝很罕见的露出抱歉的神色,“但这回这个可不同了,是我一个小兄弟,还是校友学弟,人老实,长得也帅,也有正当职业,在一家金融公司工作。你放心吃你的饭,他保证会付账的,那孩子忠厚。比你年纪还小四岁,才二十五,那真是英俊少年,随便乱摸还不要钱。”
“你们两口子就没给我介绍过好男人,不是牛郎就是吃白饭的外国人,这回能好到哪儿去,我不相信你!”
“那你明天是去不去?”他小心翼翼的看我,还眨了两下眼睛。
“在哪儿见面?”我没好气的问,真是败给他了,“我可说好,就这一次了。”
“我家小新最可爱了,善解人意,拯救万千单身男青年于水火。”贝贝拍拍我的肩,那力气,哪像是对待一个姑娘。
“就附近那个小公园,你带着那把白底红心的伞,他会打一把相同的。”他说,看着挺高兴,“我知道上回老白去接你,把那伞弄丢了,所以我买了一把新的给你,明天早上给你送过来。这样,我请你吃早点。”
真想杀人哪!要不怎么古代人都想当侠客呢,可以随便杀而不必负责任。他还有没有点新鲜的了,同样是二十五岁的男人,同样在那个小公园,同样的雨伞,也许还会有同样的结果。
唉,明天身上带点钱吧。而且我发誓,这是最后一次听从贝贝的安排了。
第二天下午两点半,我就到了约定地点,而且没拿着那把伞。
跟一群怪胎在一起,不精明点不行,这回我先提前到达,然后躲一边观察,如果那男人情况很糟糕,我说两句话就走,免得在震惊之下做出模棱两可的反应,浪费双方的时间和金钱。
在我看来,一个才二十五岁、有正当职业的男人,是不大可能和一个比自己大四岁的女人相亲的,况且我即不是特别漂亮,也没什么钱,所以我觉得他不是他条件非常不好,就是非常急于结婚,而这两样我都不太能接受。
没错,我二十九岁了,可我还是渴望爱情,真正的爱情。
坐在凉亭中,拿着望远镜,我观察着面积不大的公园的每一个角落。情人在树下热吻,罪过罪过,非礼勿视;孩子和小狗在追逐玩耍,真想过去参加啊;老人在溜弯儿,要是我有这闲情就好了;还有一群人在闹哄哄的打扑克、下棋,多开心哪!
整个世界,似乎只有我一个人在忐忑不安的放哨。
这样差不多过了二十分钟,终于看到一把白底红心的阳伞在阳光下缓缓蠕动,随着那花蘑菇离凉亭越来越近,我看到伞下的男子东张西望,看来特别紧张。
他风度不错,提前十分钟到达约会地点,可是当我看清伞下人的打扮,连死的心都有了,要不是此时凉亭中有一个老人带着小孙子要做游戏,那四、五岁的小家伙一会儿打醉拳,一会儿打猴拳,玩得不亦乐乎,我怕让祖国花朵看到血淋淋的真相,说不定就真的去撞柱子!
那个男人大概是中等身高,有点瘦,因为离得远,就算有望远镜也看不太清五官,只看见他戴着一副眼镜,身上穿着普通的白色T恤、卡其色沙滩裤和球鞋。其实这些都还好,关键是他的白T恤上印了几个可怕的字,上书:小新,你在哪里?
既然有了花伞做为见面的标志,就不必在衣服上写字了吧?这算怎么回事?这人怎么这么二百五呢?还有还有,他背了一个背包,还是双肩背的,打老远一看,他晃晃当当,紧张兮兮的走过来,似乎要哭出来了,这哪里是相亲,分明是失踪儿童招领,只要把“小新”两个字改为“妈妈”,就齐活了。
这下,我想不过去说句话都不可能了,不然不知道他穿着这身衣服招摇到何时?
我在我们这一片还是有点名气的,虽然那T恤上没有印出我的全名,但说不定让哪个大爷大妈看到,上前“热情”的一询问,此子再实话实说,我就干脆卖了房子搬家吧,不用再混了。
想到这儿,我三步并做两步跑出凉亭,一溜烟儿似的,身后就听那小宝宝磨着他奶奶要练我这样的轻功。
“请问,你是窦――”我气喘吁吁的问,但在他回身的一刹那连气也呼不出了。
他不丑,单看五官的话还很清秀,问题是他有二十五吗?怎么看来像是才高中毕业?或者是他这身装扮惹的祸,或者是因为他紧张又羞涩的眼神、青涩的模样,还有他脸上大大小小的的青春痘,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无声的呐喊着,于湖新,承认吧,对比产生鉴别,你确实是――老牛!
这一刻,我再度想杀了股神贝,因为我太沮丧了。
第一卷 我的两万人在哪里? 第四十三章 豆男
“我叫窦楠。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