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彩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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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彩六号-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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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久就会有一些人来问你有关这两个女孩的事,你再仔细回想一下,好吗?”杰夫认为鲍伯也有可能就是绑架女孩的人,不过这种可能性很低。就像纽约所有的侍者和酒保一样,鲍伯也是很会逢场作戏的人,他可能只是凭记忆在编故事而已。
  “当然了,杰夫。该死,这是绑架吗?最近已经很少听到这种事了。混蛋。”鲍伯说。
  “在纽约,每天都有八百万个不同的故事在上演著。我走了。”杰夫说完后便朝门口走去。今天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一大半,一走出门外,他便立刻用无线电向警局回报。
  由于在英国有许多人都认得葛拉帝的长相,因此他戴上了红色的假胡子和眼镜,希望能藉此躲避警力的注意。赫里福基地的大门仍然是他记忆中的样子。而且与社区医院的距离也不算远。他用尼康照像机拍了六卷底片,把医院附近的道路、路肩和停车场等都拍了下来,并开始在心中构思初步的计画。这里的道路和空地似乎都对他有利,而奇袭就是他最主要的利器;由于他是如此地接近英国最厉害也最危险的军事组织,所以必须掌握时间才有胜算。
  为了使计画成功,在室外的行动只能有四十分钟的时间,而在室内只有三十分钟,而且需要十五个人来执行——不过这不成问题,他可以找到十五名好手来参与行动。计画的可行性很高,唯一的问题是要在白天还是夜间行动。一般人都会选择在夜间攻击,不过葛拉帝知道反恐怖部队最爱在夜晚行动,因为他们有夜视装备,白天或黑夜对他们来说并没有差别。而他们则根本没有受过夜战训练,就像最近在维也纳、伯恩和“世界乐园”所发生的事件一样,夜晚对于警方来说,是一种极大的优势。所以,为什么不试著在白天进行呢?不过这件事必须再和其他人商量过才行。他重新发动车子,朝盖特威克驶去。
  “是,自从杰夫给我看过照片之后,我就一直在想这件事。”酒保鲍伯说。
  “你认识这个女人吗?”
  “是。”他肯定地点点头,“她是玛丽·班尼斯特,另一个是安·派特洛。她们两人是这里的常客,常来这里跳舞、和其他男人打情骂俏。她们习惯在八点左右进来,然后在十一点或十一点半离开。”
  “她们都是单独一个人吗?”
  “你是说她们离开的时候吗?大部仿时候是独自一个人离开,不过有时候例外。安有个男朋友,叫作汉克,姓什么我不清楚。他是白人,褐色头发,褐色眼睛,身高和我差不多,身材壮硕。不过不会太胖,我猜他是个律师。今天晚上他可能会来,他也是这里的常客。然后还有另外一个男的……也许是我在这里最后一次看到女的时候……那个男的叫什么来著……?”鲍伯低头看著吧台。“叫作寇特还是科克之类的名字。我记得他也跟玛丽跳过一、两次舞。他是白人,高大英俊,最近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来了。他是个猎艳高手。”
  “什么?”苏利文干员问。
  “老兄,他是来钓马子的;男人来这种地方就是为了找乐子,这你应该知道吧?”
  此时苏利文和查森不约而同地认为鲍伯是上天派来指引他们的人。“不过你已经有一阵子没看到他了,对吧?”
  “科克那家伙?对,至少有两个星期了。”
  “你有没有办法帮我们拼凑出他的面貌?”
  “你是说像登在报纸上的那种由画家画出来的速描肖像图吗?”鲍伯问。
  “没错。”查森肯定地回答。
  “我想我可以试试。有些甫来这里的女孩可能也认识他,比方说玛莉莎。玛莉莎是这里的常客,几乎每天晚上都来,大约在七点、七点半左右出现。”
  “我想我们得在这里待上一会儿了。”苏利文看了看手表后说道。
  此时已是午夜。马洛伊驾驶著夜鹰式直升机离开英国皇家空军米尔登霍尔基地,飞向赫里福。操纵杆仍然很紧、很顺,而新的装备也发挥了作用。油量表已改为电子数位显示,还有个开关可以切换显示加仑(美制,非英制)或磅的单位——马洛伊认为这是个不错的设计。今天晚上的天气还不错,不过没有月亮,所以他选择使用夜视镜。从夜视镜看出去,黑漆漆的夜晚变成了绿色的微明世界,虽然能见度仍然有限,但总比在黑暗中盲目飞行好。他保持著二百尺的飞行高度,这是为了避免撞上高压电线——和所有经验老到的飞行员一样,他对高压电线是敬而远之的。南斯机工长在后机舱里,他依旧随身带了把手枪,好让自己看起来神气一点——即使他并没有多少机会用得上。但是马洛伊并没有把他的贝瑞塔M—九手枪带在身上,而是放在飞行背包里,因为他觉得把枪带在身上实在太招摇了,尤其是对一个海军陆战队队员来说。
  “有架直升机停在下面医院的停机坪上,”哈里森中尉说,“转向,闪警示灯。”
  “收到。”马洛伊确认后回答。现在即使下面的家伙立刻起飞,也不会撞上他们了。“在我们的高度上没有其他的飞行器。”他查看了起降希斯洛和卢顿机场的客机闪示灯后说道。如果你不想死于非命,就一定要随时注意四周的状况。未来假设他要在华盛顿的安纳科西亚海用航空站指挥VHM—一号直升机的话,就必须面对雷根国家机场繁忙的空中交通,而这也代表他必须经常在拥挤的航道中穿梭。虽然他也尊敬飞民航客机的机师,不过他还是宁愿相信自己的技术。马洛伊认为,在空中讨生活的人非得把自己看成是佼佼者不可,如果哈里森这小于将来不改行去当播报路况的记者,而是继续当值飞行员的话,肯定会很有前途。
  马洛伊想著想著,最后终于看到赫里福的停机坪,于是便朝停机坪飞去;五分钟后直升机著地。
  “是的,他会答应的。”波卜夫说。他们正一起坐在角落里,吵杂的背景音乐使得他们引以放心交谈。“虽然他还没有给我们肯定的答覆,不过他会答应的。”
  “他是谁?”亨利克森问。
  “西恩·葛拉帝。你知道这个名字吗?”
  “他是左翼爱尔兰共和军成员,主要是在伦敦一带活动,对吗?”
  “大致上是这样子没错。他曾抓到三名SAS部队成员,而且……处决了他们,这引起SAS部队对他展开三次突袭行动,其中有一次还差点儿就逮到他,而且还成功消灭了他最亲近的十多名同志。事后他便清除掉组织内的一些可疑告密者;他可是非常无情的。”波卜夫说。
  “没错,”亨利克森证实道,“我读过有关他如何处置抓到的SAS部队成员的报告,手法非常残忍。葛拉帝是个贪婪的混蛋。不过他有足够的人手来进行这次攻击吗?”
  “应该没问题,”波卜夫回答,“不过我们必须提供资金。我开价五百万,但他要求六百万,另外加上毒品。”
  “毒品?”亨利克森非常惊讶。
  “等一下,爱尔兰共和军不是一向都反对贩毒的吗?”布莱林提出异议。
  “没办法,这是个现实的世界。爱尔兰共和军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完全把爱尔兰的毒贩消灭——大部份是光明正大地射穿他们的膝盖;对他来说,这只是为了达到政治宣传目的的手段。也许他现在需要钱来维持活动,所以就对贩毒有了不同的想法。”波卜夫解释道。对他们三个人而言,道德层面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好的,我想我们可以满足他的要求。”布莱林带著冷笑说道,“不过他们是怎么射穿别人膝盖的?”
  “拿起一把枪,”亨利克森解释著,“然后抵住对方的膝盖后方,往前射击,把膝盖骨打得粉碎。这招会令人感到非常痛苦,而且将造成永久性的残废。这是他们对付告密者的作法。”亨利克森说。
  “哇!”布莱林叫了一声。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被称为恐怖份子的原因,”亨利克森说,“不过他们最近倾向于直接杀掉对方。葛拉帝的心狠手辣是众所皆知的。”
  波卜夫说:“总之,他一定会接下这次任务的。比尔,他非常欣赏你对行动的概念与建议;而且他是个非常自大的人,”波卜夫喝了一口酒后继续说道,“他想掌控整个爱尔笺共和军的主导权,所以必须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爱尔兰真是一处充满悲伤爱情和快乐战争的地方。”
  “他会成功吗?”布莱林问。
  “计画是可行的。不过要记住一点,成功对他来说不只意味著消灭主要目标——也就是那两个女人,以及一些反击部队的士兵而已。事成之后,他绝对会设法逃离现场,并试图安全地返回爱尔兰。因为只要能从这类行动中脱身,不但可以达到政治上的目的,也才能算是真正的成功。对他来说,与军队硬碰硬的正面战斗是一项疯狂之举,而葛拉帝并不是个疯子。”波卜夫说道,不过他自己也不见得完全相信这些。所有的革命份子不都是疯狂的吗?那些让理想掌控生命而获致成功的人,的确是很难让人理解;像是本世纪的列宁、毛泽东和甘地,他们有效地实践了他们的理想。不过这三个人真的成功了吗?苏联已经垮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即将步上苏联的后尘,屈服于相似的政治经济现实;印度则是贫穷落后的国家,经济发展依旧停滞不前。有了这三个前例,将来爱尔兰共和军如果真的成功了,其未来恐怕也不太乐观,还不如现在就与英国在经济上采取紧密的合作来得好。缺少天然资源的爱尔兰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与其他国家在经济上维持相互依存的关系,而最近的国家就是英国。
  不过这个话题已经偏离正题了。
  “你认为他会采取打带跑的战术?”亨利克森问。
  波卜夫点头同道:“这是最合理的战术,因为他希望能活著使用到我们给他的钱,不过前提当然是你们愿意答应他的要求。”
  “只要多一百万就够了吗?”亨利克森笑著问。
  波卜夫心想:他们两人竟然不把这么一大笔钱看在眼里。他们一定是在计画什么规模更庞大的事,不过到底是什么呢?
  “他们要怎么拿这笔钱?要现金吗?”布莱林问。
  “不,我告诉他们我会把钱存在瑞士银行的户头里;这件事交给我就行了。”
  “我已经洗了够多的钱,”亨利克森告诉波卜夫,“明天就可以给你。”
  “这就是说我又得飞去瑞士一趟。”波卜夫不悦地说。
  “坐飞机坐到烦了吗?”
  “布莱林博士,我已经在各地奔波太久了。”波卜夫叹了口气,旅行所造成的生理时差一直调整不过来,让他深受其苦。
  “叫我约翰。”
  “约翰。”波卜夫点点头,他是第一次看到他的雇主真情流露,这让他颇感惊讶。
  “我了解,迪米区,”亨利克森说,“搭飞机到澳洲去了一趟就已经让我坐到屁股发痛了。”
  “你在俄国的生活是怎样的?”布莱林问。
  “比在美国辛苦多了。学校里暴力事牛频传,虽然没有严重的犯罪事件,”波卜夫解释道,“但是男孩子之间经常打架;其实这也没什么,不过校方通常都不这么想。”
  “你是在哪里长大的?”
  “莫斯科。我父亲也是国安会的官员。我念的是莫斯科国立大学。”
  “你主修什么?”
  “语言与经济学。”前一项科目后来证明非常有用,但后一项就毫无价值,因为马克思主义的经济概念在实际上一直都不是很有效用。
  “那你曾经离开过城市吗?比方说参加童子军之类的活动,到野外去露营那一类的?”
  波卜夫笑了笑,不知道他们在搞什么鬼,话题又为什么会扯到这里,他们为什么要问他这个问题?不过他仍然继续跟他们玩下去。“我小时候最快乐的回忆就是当我参加少年先锋队时;我们前往一个国家农场,在那里工作了一个月,帮助农人收割作物,就像你们美国人说的——生活在大自然当中。”那时他才十四岁,在那里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雅莲娜·伊凡诺纳,不过现在他已不知道雅莲娜人在何处。他记得在黑暗中雅莲娜的身体触感,以及第一次的……他一下子陷入了回忆之中。
  布莱林察觉到波卜夫睑上隐约露出的微笑,认为这就是他想要的答案。“你喜欢那样的地方,是吗?”
  波卜夫很清楚地知道他们不会想听他的爱情故事。“噢,是的。我一直想在那种地方生活,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下。以前我常和父亲到森林里采集香菇——在六0年代,于森林中散步是苏联公民最常作的一种休闲活动。”不过和大部份俄国人不一样的是,他们是坐车去的,而那时还是小孩子的波卜夫则总是把森林当成冒险的地芀,非常喜欢在里面玩耍。
  “森林里有任何野兽的踪迹吗?”亨利克森问。
  “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鸟,有时候还可以看见麋鹿,不过次数很少,因为猎人总是在猎杀麋鹿——其实狼才是猎人的主要目标。他们甚至会坐直升机进行猎杀。话说回来,我们俄国人并不像你们美国人那么喜欢狼,因为许多童话都提到凶猛的狼吃人的故事;不过我想大部份的故事都是假的。”
  布莱林点了点头。“在美国也一样。其实狼只是大型的野狗,如果你愿意的话,还可以把它训练成宠物。”
  亨利克森接著说:“狼是很酷的动物。”他经常想养一只狼当宠物,不过这需要有很大的空间才行,也许等“计画”成功之后,这个心愿就可以达成了。
  现在到底在说什么啊?波卜夫满心狐疑,但还是继续陪他们玩下去。“我一直希望能看到野地里的熊,不过这在莫斯科地区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只看过在动物园里的熊。我喜欢熊。”他这句话是谎话,事实上他最讨厌熊了。在俄国有关熊的童话故事中,虽然不像狼的故事那么违背自然,不过也很少有正面的描写。而且狼也不只是体型较大的狗,它们曾在大草原上咬死过许多人,是农人们最痛恨的动物,他们巴不得猎人能坐著直升机,用猎枪把狼杀个精光。
  “嗯,约翰和我都是爱好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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