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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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作证-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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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马里奥·普佐


译者的话

马里奥·普佐是我国读者十分熟悉的美国作家,他的《教父》不但是美国出版史上名列前茅的畅销书,更是被屡屡改编拍摄成电影、电视,在世界各地上映,广受欢迎。马里奥·普佐一生写过多部以黑手党为题材的小说,之所以深受读者喜爱,是因为他落笔于黑手党家族之间或其内部仇杀,描绘了社会的阴暗面,但美国社会各阶层的人物,上至总统、亿万富翁,下至平民百姓、乞丐要饭的,纷纷在美国这个大舞台上登台亮相,扮演着各自的角色。读者看到的是一幅幅错综复杂、悬念迭出的尔虞我诈、彼此争斗和残酷厮杀的图像,从这些惊心动魄的血腥争斗中领略到了当代美国政治、历史、文化和生活的全景。

马里奥·普佐于1999年7月在纽约家中去世,享年78岁。本书《拒绝作证》(Omerta)是他去世前的最后一部力作,原著于2000年7月初在美国出版发行,与读者正式见面。《库尔克斯评论报》在评论该书时称:“……是通俗娱乐小说中最为杰出的……作者去世之前的最后一部力作,是他那深受读者欢迎的黑手党三部曲的最后一部。作者在书中以其特有的率直笔法描写了某个黑手党党徒在违反了黑手党赖以生存的西西里古训‘拒绝作证’后,所引发的种种……阴谋、背叛和谋杀”。

《拒绝作证》开卷是已隐退的纽约黑手党大头目唐·阿普里尔遭受雇佣枪手的枪击身亡。按常理说,已隐退的黑手党头目似乎已与世无争,不再对黑手党其他派系构成威胁,没有必要非除之而后快了。阿普里尔的养子,也即在阿普里尔死后继位的家族派系的新首领阿斯特·维奥拉从谋杀背后的主谋及动机着手查找,他从雇佣枪手人手,周旋于联邦调查局的压力和国际犯罪集团对家族银行的觊觎之间,击退了纽约警方勾结黑社会势力的陷害,从而揭开了养父被害之谜,最终为其报了仇。

作者在书中着力描绘了新一代黑手党首领阿斯特·维奥拉这一既适应现代社会,又继承了家族帮派统治传统特点的人物。他平时给人的印象是开朗、平和,但在维护家族利益上却又显得十分坚定,毫不退让。在作者笔下,他是个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人物。他十分耐心地设下圈套,诱使雇佣枪手束手就擒。他对联邦调查局和国际犯罪集团时而虚与委蛇,时而予以坚决回击,对于纽约警方的黑吃黑企图更是毫不退让。他在这个错综复杂的险恶环境中,显得应对自如,颇有新生代黑手党首领的风范。他暗中策划假借国际犯罪集团之手要除掉联邦调查局头目西尔克,却又对西尔克的妻子女儿会无辜被杀而于心不忍,最终改变计划。在书中,读者看到的已不是老一辈黑手党单靠金钱、武力蛮干的形象了,而是具有人情味,时而是普通人,时而露出峥嵘的复杂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终完成复仇、保护家族利益目的后,阿斯特显露出了厌倦美国的繁华大都市生活,向往着回归意大利西西里故乡,过返噗归真的乡村生活。这在如今到处充满了物欲、权欲的金钱世界里可说是一股清风。这似乎表露出作者基于其特定立场,对自己所处时代和社会的失望之情,似乎希望通过对笔下主人公的赞美鞭挞现代社会的种种丑恶之处。

马里奥·普佐是美国纽约人,青少年时代起即酷爱文学,喜欢广泛阅读世界名著。二战期间他曾在美军中服役,退伍后先在哥伦比亚大学研究文艺创作,后又在社会调查学院专门研究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他以深厚的文学功底和丰富的社会阅历从事文学创作,笔下的故事情节显得波澜起伏,但又十分入情入理,人物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但由于作者的立场和观点的局限,书中难免会在对反面人物描写中掺和进一些赞美之词,望读者在阅读时予以注意。

秦维杜

二○○○年八月于上海

引子

黑沉沉的地中海流经西西里岛,在岸边山石嶙峋的海湾城堡里,黑手党大头目唐①躺在病榻上奄奄一息。文森佐·齐诺为人正直,他铁面无私,乐于助人,而对于胆敢违反他意愿的人又毫不手软,因而一生受人敬爱。

①唐(Don):出自西班牙语,指“先生”或“贵族”,在美国俚语中指“黑手党头目”或“首领”。本书中用在人名前或单独使用时,即为此意。……译注

病榻周围是他以前的三个门徒,当然现在都已自立门户,有权有势,煊赫一方。雷蒙多·阿普里尔从纽约赶来,奥克塔维厄斯·比安戈从巴勒莫赶来,而贝尼托·克雷西则是从芝加哥赶来的。他们来到恩师的病榻前,是要在他临终之前接受他的托付。

唐·齐诺是最后一位真正意义上的黑手党首领,一生都在为维护旧的传统而奋斗。只要能赚钱,他什么行当都干,但从来不干贩毒、组织卖淫或其他犯罪勾当。穷人上门乞讨钱财时,从来没有被空手打发走的。他会纠正法律的不公——西西里的大法官可以作出判决,可要是你有理,唐·齐诺会推翻大法官的判决,当然用的是他自己的权力,甚至是武力。

富家纨绔子弟玩过贫穷农家的少女后想撒手不管的,总会听从唐·齐诺的劝告乖乖地把少女娶回家。银行向孤立无助的农夫索讨欠款时,唐·齐诺总会出面调停,帮助解决争端。年轻人想进大学求学不会因为囊中羞涩或资历不济而被拒之门外。只要他们属于唐·齐诺的帮派,或是他的家族,一切都可梦想成真。来自罗马的法律改变不了西西里的传统,也不具有权威性;唐·齐诺可以推倒这些法律,不管这得花多大的代价。

可唐已是八十高龄的老人了,这几年里他的权力在逐渐衰落。他更是忍不住在前几年娶了个年轻美貌的妻子,生了个健壮的胖小子,妻子却在生产中去世了,儿子现在刚二岁。老人知道自己来日无多,撒手归去后,他的帮派势必会受到强大的对手科利恩和克莱里科兹奥帮派的打击。这促使他考虑起自己年幼儿子的未来安排。

他谢了三位朋友特地远道赶来向他表示敬意,听取他的临终之托。他告诉他们,他放心不下的是年幼无知的儿子阿斯特,想让他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在不同的环境下长大成人,但又要接受正直人的传统熏陶,像他自己一般。

“我死而无憾,”他说道,尽管他身边的门徒心里都明白,在他一生中有数以百计的人是死在他手里的,“只是放心不下我儿子。他现在才二岁,但在他身上我却看到了一个真正社团成员所具有的心智,一种罕见、几近绝迹的品质。”

他告诉门徒,他将从他们三人中挑选一人作为这个不同寻常孩子的监护人。当然,承担这一重任的人日后必定会获得丰厚的回报。

“真有点怪,”唐·齐诺微睁着昏花老眼说道,“在传统上,应该是长子最具继承社团首领位子的品质。但对我来说,直到八十多岁时才了结这桩心事。我并不迷信,但要是我相信有鬼神的话,我会相信这孩子是西西里这块沃土培育出的精华之作。他那纯净绿色的眼睛简直就是最上品的橄榄树果。他具有西西里人的情感——浪漫、富有乐感、天性欢快。然而,要是有人侵犯了他,尽管他还这么小,他也不会忘的。但他必须得到引导。”

“那么,您希望我们替您做些什么呢,唐·齐诺?”克雷西问道。“我很愿意照管您的儿子,把他作为亲生儿子培育成长。”

比安戈愤恨地瞪了克雷西一眼,说道,“这孩子一出生就和我熟。我会把他作为亲儿子的。”

雷蒙多·阿普里尔望着唐·齐诺,却一言不发。

“你呢,雷蒙多?”唐·齐诺问道。

阿普里尔答道,“要是您选择我,您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

唐仔细思考着周围的三个门徒,他们都是可信赖的人。他知道,克雷西最为聪明,比安戈野心勃勃、势力强大,阿普里尔较为忍耐,为人诚实,与自己性情较为接近。但阿普里尔是个残忍无情的人。

即使在这垂死当口,唐·齐诺心里明白这三人中雷蒙多·阿普里尔最想得到这孩子。他会从这孩子的亲情中获得最大的收益,他又会确保自己的儿子学会如何在他们这个尔虞我诈的险恶世界里生存。

唐·齐诺沉默许久。最后他说道,“雷蒙多,你做他父亲吧。我可以安心了。”

唐的葬礼就像国王出殡。西西里所有帮派的头面人物都赶来向他致以最后的敬意。送葬人群中还有从罗马来的内阁部长、大庄园主和他庞大帮派里成百上千的徒子徒孙。在黑马牵拉的柜车上坐着二岁的阿斯特·齐诺。他双眼红肿,穿着黑色的礼服,戴着黑色的无边帽,像是罗马帝王一般气度非凡地端坐着。巴勒莫的大主教主持着葬礼仪式,他语调抑扬顿挫地念道:“无论在病中还是在康健时,在痛苦和绝望时,唐·齐诺都是所有各位的真诚朋友。”随后,他又宣读了唐·齐诺的临终遗言:“我应上帝之召而去。上帝会宽恕我的罪过,因为我每日每时都告诫自己要公平待人。”

阿斯特·齐诺被雷蒙多·阿普里尔带去了美国,成为他家庭的一员。

第一章

斯图尔佐孪生兄弟弗兰克和斯特斯把车拐进赫斯柯家门口的车道,看见屋前小院里有四个很高大的青少年在打篮球。弗兰克和斯特斯从别克牌大轿车里出来,迎上前来的是约翰·赫斯柯。赫斯柯高个子,体形像只大生梨,稀疏的头发整齐地向后梳着,露出后脑的头骨,一双蓝色小眼睛时而闪烁着。“真是准时,”他说道,“来,我来介绍你们认识一个人。”

打篮球的年轻人停了下来,赫斯柯自豪地说,“这是我的儿子,乔科。”年轻人中个子最高的一个向弗兰克伸出了巨大的手。

“嗨,”弗兰克说道,“让我们一起玩会儿怎样?”

乔科望着两位客人。他们都是六英尺左右身高,体形也不错。他们都穿着拉尔夫·克伦式样的球衫,一个人穿的是红色,另一个人的是绿色,两人都穿着卡其裤和橡胶底鞋子。他们看上去十分和蔼,也很英俊,棱角分明的面部表情透露出和顺的自信。一眼就能看出他俩是兄弟,当然乔科并不知道他们是孪生兄弟。看来他俩都是刚四十出头。

“好呀,”乔科说道,举止间露出年轻人的热情坦诚。

斯特斯微笑着说,“好极了。我俩开车跑了三千英里的路,真得好好松松手脚。”

乔科向他的伙伴招了招手,那些年轻人身高都在六英尺以上,他对他们说道,“我帮他们,我们三打三。”乔科在他们中球打得最好,他认为这样他父亲的朋友或许会有机会赢球。

“不要太认真了,”约翰·赫斯柯对年轻人说道,“他们这些老伙计在瞎咋呼。”

十二月的午后,空气中的寒气刺激着血液涌动。长岛寒冷的阳光显得十分惨淡,照在赫斯柯花棚的玻璃棚顶和边壁上反射出些许光泽。花棚是赫斯柯点缀门面的生意。

乔科的那些年轻朋友打球十分客气,不紧不慢地谦让着比自己年岁大的对手。突然,弗兰克和斯特斯旋风般突破他们的阻拦,跨步上前扣篮。乔科在一旁禁不住惊叹他们能打得这么快。弗兰克和斯特斯很少投篮,总是把球传给乔科。他们从不远投,似乎认为要干净利落地摆脱对手后轻松扣篮才算当之无愧的得分。

对手开始认真起来,他们利用高度突破弗兰克和斯特斯的防守,但投篮不中后却很少能拿到篮板球。最后,一个年轻人失去了耐心,用手肘狠狠捅了弗兰克的脸颊。突然,那年轻人跌倒在地。乔科在旁边,但没看清是怎么回事。斯特斯把球轻轻扔在他兄弟头上,说道,“你这蠢货,上什么劲。”弗兰克把那年轻人拉起来,拍拍他的屁股,说道,“嗨,真对不起。”两队又打了五六分钟,老家伙开始明显体力不支。年轻人左突有进占居了上风。最后弗兰克他们认输了。

赫斯柯拿来了苏打水,年轻人围在弗兰克身旁。弗兰克有着一种大人物的超凡魅力,球场上又露了一手专业球员的球技。弗兰克搂了搂被他撞倒过的年轻人肩膀,对大伙微笑着,他那棱角分明的脸上挂着饱经世故人的豁达笑容。

“让我给你们小伙子一些经验之谈,”他说道,“能传给同伴时不要自己过多盘带。在最后一节里即使落后二十分也不要认输。不要和一个豢养多只猫的女人约会外出。”

年轻人乐得哈哈大笑。

弗兰克和斯特斯与年轻人一一握手,真诚地感谢他们一起玩得很愉快,然后随赫斯柯进了里屋。屋里是绿色主基调,很悦目。乔科在他们身后喊道,“嗨,你们真棒!”

进屋后,约翰·赫斯柯带着两兄弟上楼来到他们的房间。那间房间配置着很好的门锁,进屋后两兄弟看着赫斯柯把门关好,锁上。

房间很大,是个完整的套间,带有卫生间。屋里有两张单人床——赫斯柯知道这兄弟俩喜欢在同一间屋里睡。屋的一角有只大箱子,箱子外面用铁条村护着,配着一把沉甸甸的铁挂锁。赫斯柯用钥匙打开锁,用力掀起箱盖。跃人眼帘的是好几件手枪、自动武器和一些弹药盒,都是黑颜色的,整齐地排列在箱子里。

“这些家伙够了吧?”赫斯柯问道。

弗兰克说道,“不要消音器。”

“这次不需要消音器的。”

“那好,”斯特斯说道,“我讨厌用消音器。用了消音器,这枪就打不准了似的。”

“就这样,”赫斯柯说道,“你们先洗个澡,安顿下来。我去打发这些年轻人回家,再把晚饭煮好。你们说说,我那小子怎样?”

“是个很棒的孩子,”弗兰克说道。

“他篮球打得怎样?”赫斯柯说话间流露出十分自豪的神情,那模样越发像是只熟了的梨子。

“打得真不错,”弗兰克说道。

“斯特斯,你说呢?”赫斯柯问道。

“棒极了,”斯特斯答道。

“他获得了上维拉诺瓦学校的奖学金,”赫斯柯说道,“那是踏上NBA比赛征途的第一步。”

两兄弟从楼上下来走进客厅时,赫斯柯已经摆好了餐桌,有油煎嫩小牛肉蘑菇,一大盘青豆色拉,还有红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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