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掌好莱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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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掌好莱坞-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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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节 科技发展

如果问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人,超级英雄电影是什么,恐怕每个人都会立即想起来那些特效非常好的大制作高票房电影,同时,人们对于漫威和dc这两家英雄制造工厂的印象,也是两个赚钱到了盆满钵满的大公司。可是,在现在,1997年这个时候,漫威公司的经营状况却可以说是非常不好的。

从96年开始,漫威公司就一直都处在破产边缘,因为经营不善,甚至在96年,为了钱不得不和dc合作,让漫威和dc的英雄们,一起出现在同一个舞台——或者是说,让漫威的英雄送去给dc英雄刷成就——到了这部窘迫的地步,漫威公司自然也就没有选择,必须得考虑把漫画角色卖出去。

在这一段时间,漫威卖了不少的版权——蜘蛛侠,刀锋战士,恶灵骑士,超胆侠,惩罚者,全都是这段日子里把版权卖出去的。这些卖出去的版权,日后也成了漫威和其他公司长期扯皮的事情之一。而利维此时想要维持特效公司的开销和研究,买下来一部版权应该也不难。

如果买下来了版权,就算是利维自己不想导演,而是找来别人导演,这可以算做事公司的收入。本来利维以为,亚历山大会对这个想很支持,可是这个想法在利维和亚历山大商量的时候,亚历山大却并不同意。

“我反对购买漫画版权。”对于利维的说法,亚历山大听了就皱眉头,“漫画改编电影,一部电影投资3000万基本上都是最低的投入了,电影到了最后能不能赚钱很难说。你也看到了,刚刚上演的蝙蝠侠赔的有多么厉害,而且,这部电影可也是让乔·舒马赫的名字全都毁了,你就不担心这会给你带来麻烦?”

97年,刚刚上映不久的蝙蝠侠系列的第四部电影扑街很厉害,这也是亚历山大反对的最重要理由。

其实蝙蝠侠不是一开始就是垃圾,89年伯顿的蝙蝠侠一直都被认为是最为哥特式的蝙蝠侠电影,用极为出色的手法,把真人电影拍出了漫画的气质。而后来的第二部,第三部,拍摄的也都算可以。虽然商业片一直都不受待见,可是戏中的一些拍摄手法,还有演员的表演,都是受到了好评的。杰克尼克尔森的小丑、丹尼德维托的企鹅人、米歇尔菲弗的猫女、金凯利的谜语人和汤米李琼斯的双面人都各个轰动,杰克尼尔森和米歇尔菲佛的角色,更是一直都被认为是最贴合原著,最为经典的人物塑造,把人活活的演出来漫画气质可是不容易的——杰克尼克尔森一直到了后来希斯莱杰演了小丑,依然自负自己演的小丑最好,就是因为希斯莱杰的小丑不如他演的更加癫狂。

可是97年得蝙蝠侠,却是一部令人惊奇的做到了人物差,情节差,造型差,特效差的超级烂片。虽然从好的一方面来说,它带动了整个漫画产业改编电影的都不景气,这也让超级英雄的版权全都下滑的厉害。可另一方面说,这部电影带来的伤害非常巨大:电影的三个主演全都因此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影响,乔治克鲁尼从此转而制作文艺片,乌玛瑟曼一直等到她的老朋友昆汀拍摄杀死比尔才让她的事业有了转机,而片酬最高的施瓦辛格本来想要靠着这部电影翻身,可谁知道事业反而更加挫败。

演员们都有这么大的冲击,更遑论是导演。亚历山大担心的不只是赔钱,同时也有另外一个顾虑:大片肯定得请明星,电影失败后,导演和明星也很难再合作,到时候反而更是麻烦。

大片投资大,而且失败的可能性高,这也自然就让人在投资的时候望而却步了。

“可是,失败了的是蝙蝠侠,而我说的买的是漫威的电影。”利维觉得亚历山大有些过于谨慎了,在利维的记忆中,日后的漫画电影都是很赚钱的,这一次的蝙蝠侠的失败更多的还是电影本身有问题,“我认为我们还是有可能把电影做好的。”

“尼克,人们一直以来都没有拍摄过任何漫威的电影,不是没有原因的。”亚历山大皱起了眉头,“dc的漫画起源于40年代大萧条时期,所以英雄们都是完美化身,不是标准南方老农超人,就是资本主义良心韦恩老爷,电影拍摄简单。漫威成功于60年代,是逆反思想下的产物,人物都更叛逆,出了同样出身于40年代的美国队长,其他英雄都很另类,打军队的浩克和嘴贱的少年蜘蛛侠个性都太鲜明,想要把故事性和人物结合好可就不那么容易了。漫画电影已经不流行了,这种电影没法拍摄的。”

“阿历克斯,你是不是忽略一个问题?现在已经和过去不一样了啊。泰坦尼克号的模式你没有看到么?大片的时代已经到了,我们完全可以把电影制作成那个样子的大片,不用明星,用效果来征服观众的。”

利维的一句话,让亚历山大突然间哑口无言了。谈更才开始一直都在想着电影的拍摄会导致投资太大而无法收回成本的问题,可他却没有想到电影也可以拍摄成泰坦尼克那样的。

只是,那一部电影是用特技和高投资完美再现灾难和当年的场景,而利维要的,则是凭空做出来虚幻的故事。

“这真的可以么?”亚历山大有些迟疑。

“阿历克斯,你是没有弄明白,这不是可不可以的问题,是必须这么做的问题。”利维叹了口气,“我跟你这么说好了:电影拍摄的手段,一直都是受到了技术的局限的,足够好的拍摄技术,才能够支持足够好的电影拍摄。没有面部扫描技术,就没有办法拍摄人类濒死的恐惧神色,没有动态捕捉技术,就没有慢动作拍摄。这些年来,电影技术的革新越来越快,特效效果越来越好,这也意味着,在未来拍电影,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关注的将不再是电影本身,而是技术。特效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了电影的票房。”

“所以?”亚历山大还是不解。

“所以在未来,动作片会不可遏止的下滑:人们可以看到更多的奇幻色彩的场景之后,简单的爆炸就很难再满足人们的胃口——如果没有迈克尔贝的爆炸功夫,再怎么玩爆炸也是赔钱。人们会被越来越多的稀奇古怪的特效场景所迷惑,这是技术的必然,是电影发展的必然。超级英雄电影不是不流行了,而是有些人不懂得如何让它焕发生机。”

在利维看来,电影拍摄的不好,主要还是导演的责任。把电影拍摄失败的责任全都推给题材类型不流行了,这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更何况他很清楚这类电影日后必然会非常火爆,对此他当然坚持看法。

大片卖的是场面,场面好看了才会有票房。科技越来越发达,大片自然也就是必然越来越多的使用特效。可以大量使用特效的超级英雄电影可以赚钱,这个利维比亚历山大更清楚。

“所以,在未来,就只有超级英雄电影能够赚钱?这未免太片面了吧?”亚历山大有些迷茫,“别的电影就不行了?”

“也行,神话题材的电影也能够制作出来大场面。只是,暂且不谈各国神话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价值观现代人是否接受,也不提那些神话里面毫无逻辑性的部分无法上演,单单说一个问题:那些全都不是美国的,而电影市场的第一大票仓是美国市场。我真的弄个中国神话,拍个大闹天宫也可以很热闹,问题是美国人认吗?买超级英雄题材也是没有办法的——因为美国根本没有神话,要是美国有神话,我何至于如此?”

对此,利维也是无奈的:电影特技的发展,要说最好的发展方向,自然就是拍摄各种奇思妙想的东西。可惜的是美国这个国家建国三百年,神话什么的全都没有,没有这些东西,而拍摄欧洲亚洲的神话,观众们不买账。

“只是,为什么你一定得拍摄大片呢?你拍摄的电影,追求似乎并不是这个方向啊。”

确实,利维拍摄的电影,是基本上没有什么特技,拍摄成本不高的电影,他的拍摄风格,和他的要求,相当不符。

“拍摄电影可以不追求技术,但是需要用到技术时,不能够因为没有技术而导致电影不好拍。我不是卡梅隆,没有拍摄电影的时候非得追求最好的技术的变态执着,可是我支持技术革新,而且在未来,说不定我也会拍摄科幻片,到了那个时候有技术就很必要了。”

“科幻片?像星球大战一样的?”

“不,像2001太空漫游一样的吧。”利维想了想说道。

亚历山大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终究还是没有再说。

这个想法多多少少有些让人觉得疯狂,科幻电影的黄金年代已经过去了,再拍摄科幻还能够拍摄的很好吗?可是,这一次,亚历山大没有再说出来自己的疑问:利维刚说了,题材类型不是问题,他说得对不对,还是让现实去检验吧。

第九十二节 版权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倒是也有个建议。”亚历山大说道,“其实,如果实在想要超级英雄的版权的话,我们不一定非得找漫威公司购买,也可以找别人购买,可能更省钱,而且买到的版权可能会更好。”

既然已经同意了利维的看法,亚历山大也就开始提出来他的建议了。而他的建议,只是让利维皱了皱眉头,“dc的版权更不可能出手吧?大超和老爷都是摇钱树一样的存在,拍广告用到了他们的形象都得给dc钱,这些人物,华纳怎么可能卖?”

美国的漫画公司不少,可是,dc和漫威加起来,垄断了70%的市场。想要拍摄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自然也就是这两个公司的。dc是华纳的下属公司,不可能出售版权,想要买版权,在利维看来只能找漫威。

“我不是说dc,我是说,我们可以考虑从别的电影公司手上,收购漫威流落在外的超级英雄版权。”

流落在外的版权?利维还是有些不明白,不过亚历山大马上就开始解释了。

漫威公司没有自己的电影部门,因此早年的时候,他们想要拍摄电影,就必须得把版权卖给制片公司。

早期的时候,漫威卖掉的版权不少。只是,他们签合同都有规定,十年不拍摄电影,版权自动收回。这种电影很难做到十年之内反复拍,比如惩罚者88年拍过,可当惩罚者版权到期后,漫威就收回来版权——然后毫无节操的再次卖给了狮门,再次捞一笔……

这样的流落在外的版权,现在也不在少数,如果利维真的想的话,完全可以尝试着买下来。

“要说别的公司的版权,我不敢确定是不是出售,不过,我想fox公司的x战警的版权,我们尝试着买下来,应该是不难的。”

亚历山大说的这个消息利维都有点不清楚,他详细的询问了一下,才明白了前因后果:早在80年代,漫威公司就想着制作电影,他们在85年把蜘蛛侠的电影版权卖给了卡洛克公司,而在90年,又卖给了卡洛克公司x战警。于是乎,90年代初期,卡洛克公司也准备拍摄蜘蛛侠,他们找了詹姆斯卡梅隆作编剧和导演,让他筹划电影拍摄。

只是,因为90年代初,终结者拍摄的不错,卡梅隆在那个时候,先准备筹备拍摄的是终结者2。等到他拍摄完了终结者2,才去写蜘蛛侠剧本。可惜的是,卡梅隆本人是个技术狂,原作漫画中蜘蛛侠自己一夜之间制作出来了美国军方投资无数,历时五年都没有研究成功的蛛丝喷射器,这样的细节在他看来是完全无法接受的,因此他对剧本进行着重大的改动,蜘蛛侠从手腕喷射蛛丝而不是漫画版的自制器械,是他的创意,。等他写好了蜘蛛侠的剧本,卡洛克公司已经倒闭了。这两部作品的版权,流入了奇迹公司,而奇迹公司先是想要把他们兜售给索尼,索尼拒绝收购之后,他们又把版权卖给了fox。

一来一回的折腾版权,颇为靡费时日。到了94年fox才买下来了版权,却已经是距离蜘蛛侠版权到期不足一年了。而直到这个时候,fox才发现,漫威公司还在合同里面下了绊子——他们买下的只是电影的制作权,而发行权则是被漫威卖给了索尼。也就是说,fox要是拍电影,赔了算自己的,赢了得分给索尼一份。fox是不肯吃这种大亏的,因此虽然詹姆斯·卡梅隆找到他们要求拍摄蜘蛛侠,可是fox却认为,需要和索尼死磕才能拿到版权,而后要在短时间里面拍摄完成,版权才不过期,这个过程太难了,他们拒绝投资。

这使得85年就卖出的蜘蛛侠版权,根本没有拍摄,就转了一圈又回到了漫威手里,漫威再次转手,把他们卖给了索尼。对这件事情,卡梅隆一直耿耿于怀,直到fox答应他去拍摄大船。——连他都这样想,fox白花钱卖了版权却什么都没有拍摄,损失也不小,心里自然也是更愤怒。

而且更让fox郁闷的是,x战警版权还在他们手里,95年的事情后,97年的蝙蝠侠票房大败,使得人们一下子对超级英雄电影望而却步,而x战警的版权还有三年到期,投资拍摄与否,这个问题足以让fox恶心到家。投资的话,怎么保证不赔钱?蝙蝠侠都刚刚赔的触目惊心,这可是影响力在美国稳稳排在前三的蝙蝠侠!x战警虽然也算是漫威影响力排在第二,仅次于蜘蛛侠的漫画,可是依然差得很远,再加上又是群体英雄形象,拍砸了怪谁?可不投资的话,难道再等着x战警和蜘蛛侠一样版权到期,自动回去?那样做不也是稳赔?

对于fox来说,进退两难。已经被坑了一次,就不太好办了——在利维记忆中,他们是在2000年才拍摄了电影,未必不是因为拿不定主意。

“如果我们出价高点买下来的话,他们肯定愿意卖。就剩下三年时间,市场又不看好,他们估计不会反对。只是,你得考虑好了,我们买的可是一个进退两难。”

亚历山大的想法,倒是和fox更为接近:这部电影该不该拍摄,很难决断。

“而且,不只是x战警,还有神奇四侠,如果你不怕纠纷也可以和漫威商量好了,然后买下来。”

亚历山大介绍着另外一部电影的情况:神奇四侠这个系列,在1986年卖给了康斯坦丁公司。因为规定有着收回版权的协议,所以为了保持版权,康斯坦丁公司玩的颇为无耻:他们在1992年拍摄了一部低成本的电影,作为‘垃圾桶副本’,也就是说,这部电影不是为了卖,根就是为了保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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