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起瞄到他手背上还没有洗掉的签名,更加愤怒:“你居然还不洗手!”
秋叶捂住手背:“不洗!我要留作纪念!”
“难道你准备这辈子都不洗手了吗?快去洗掉!”凤起无情地把秋叶扛去浴室,把手背上的签名洗掉,然后扔回床上。
“暴君!独。裁者!封建大家长!”秋叶痛哭流涕。
“这么喜欢签名?”凤起斜睨着他。
秋叶点完头,才发现凤起眼神不对,暗叫不好,揉着被他搓红了的手背,往被子里缩了缩。
凤起从床头柜里翻出一支笔,长腿一跨,骑在秋叶身上,扒开被子:“来,我来给你签个名。”
秋叶大叫:“不要不要!我这不是已经洗干净了吗?”
“洗干净了吗?我要检查检查,看看他有没有在你身上其他地方签名。”凤起说着就动手剥秋叶的衣服。
“他怎么可能在我身上签!”秋叶的下身被他压住,只靠上肢的力量在与凤起搏斗。
凤起抓住他的手腕压过头顶,顺利脱掉了他的衣服,仔仔细细地看过他每一寸肌肤:“嗯,很好,没有签名。”
“废话!”秋叶挣扎着想要起身,却只是小幅度地扭动了一下,白花花赤。裸的上身在凤起的视线下挺动。
凤起眸色一暗,喉咙里滚了一下:“别乱动,现在我要来签名了,你说签在哪里好?”
火热的目光几乎成为视奸,在秋叶身上游走,秋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要在你身上写满我的名字,让人一看就知道你是属于我的。我认识一个不错的纹身师傅,我让他在你全身纹上我名字吧。”凤起蓝色眼中的燃烧着火焰。
“变态!”秋叶笑骂着,莫名又十分亢奋。
“我现在先给你描个图。”凤起拿起笔,在他脸上比划了一下,“先签一个在额头上?最显眼。”
秋叶扭过头去,把脸埋在臂膀里:“别打脸!哦不,别画脸!”
“那好吧,看你认错态度还不错的份上,今天就放过你的脸。”
凤起用笔的尾端点在他的额头上,虚虚地向下滑动。
这种又轻柔又有点尖锐的触感,激得秋叶一个激灵,身体难以抑制地发热。
纤细的笔停在他的左胸口,那里曾经有一个骨翼图案,随着秋叶继承黄金龙族的记忆之后,骨翼图案就完全消失了。
“签在你胸口好吗?离心脏最近的地方。”凤起用笔尖在他乳首上轻轻一点。
秋叶抽了一口气,不敢大声说话,大口呼气,敏感点被顶着,血液加速奔腾:“别……”
凤起勾起嘴角:“决定了,就签一个在这里。”
话音刚落,尖细的笔在秋叶敏感的胸前一勾一划,虽然凤起没怎么用力,可笔珠划在柔嫩的肌肤上,还是带来细微的痛楚。
秋叶嘶了一声,一点点痛意带来了巨大的兴奋感,他艰难地扭了一下下身,可被凤起压得太死,根本动弹不得。
“接下来,再签哪里呢?”凤起做思考状。
“还来?”秋叶惊道。
凤起低头在他胸口上落下一个轻柔的吻,柔软的唇覆盖在火辣辣的肌肤上,奇异的感觉交织在一起,秋叶几乎就要哼出声。
在他意乱情迷之际,凤起的笔又划到了他的小腹。
“再在这里签个,你一低头就能看见。”
“不要了不要了,我不就是让人在手背上签了个名嘛,小气鬼!”秋叶求饶。
“要的,给你上标记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这回凤起签得很慢,尖细的笔珠一点一点在带着一层薄薄肌肉的小腹上游走,极尽挑逗之能。敏感的肌肤,微妙的触感,在如此靠近要害部位的肌肤上爬行,让秋叶几乎有了一种尿意。
“真的不要了,我错了还不行吗?”秋叶兴奋得迸出一颗泪珠,“别画了!真别画了!硬了!”
凤起低声闷笑,松开钳制住他的手,伸到了他的裤子里,隔着内裤抚摸:“硬了好,我再签一个在你宝贝上面。”
秋叶瞪大了眼睛:“我要签你身上。”
凤起挺起胸,几下把自己脱光,健美的身体大大方方地裸。露在他面前:“来,你喜欢那里,随便签。”
秋叶被他的不要脸击败了。
凤起附身覆盖在他身上,抓着他的手往自己下身按,咬着他的耳朵,炽热的气息暧昧无限:“我不介意你把名字签在我那上面,签完了再放进你身体里,我想想就能硬。”
“救命!”秋叶大叫。
☆、第144章
有了凤起的指示,林煜涵的演唱会在几天之内就安排妥当。场地虽然不像林天王以前演唱过的那么华美,但也是一个非常典雅的旧式音乐厅,至于宣传,即使没有官方渠道,有粉丝团这种强大生物的存在,24小时之内,几乎全帝国的人都知道林煜涵要在奎瑟星上开演唱会了。
秋叶如愿以偿地拿到了svip票,坐在最靠近舞台的第一排,用凤起的话来说:不要说是胸,就连鼻孔都看得见。
演唱会那天,秋叶和凤起早早地来到音乐厅,先去后台和正在化妆换衣服的林煜涵打招呼。
林煜涵本就是个英俊潇洒的美男子,稍稍修饰了一下脸庞,帅得惊人天人。
秋叶见到林煜涵没有像几天前那样直接扑上去,规规矩矩地保持一定距离握手:“期待你今天的演出。”
林煜涵温柔地微笑:“谢谢你的支持。”
游子薰非常意外,对凤起耳语道:“秋叶生病了?为什么今天看见这唱歌的不脑残了?”
凤起一本正经点头:“是的,被我治好了。”
“这么厉害!”游子薰惊讶道,“那要不也治治陆廷?你看那家伙,简直影响我军形象啊!”
两人同时看向陆廷,他正点头哈腰地围着林煜涵转悠,比助理维尼还积极。
堂堂一参谋长,心甘情愿给人当小跟班,的确影响我军形象!
“他我治不了。”凤起摇头。
“哎,已经病入膏肓了吗?”游子薰长叹。
演唱会准时开始,因为是在音乐厅,而不是体育场,所以林煜涵舍弃了劲爆的舞曲,选择了一些轻柔舒缓的歌曲,大部分时间就抱着一把吉他坐在不大的舞台上,随意地演唱。
什么是天皇巨星?就是不管男女老少,都知道他的名字,哪怕不狂热,也能静静地坐下来,听他唱一首歌,连鼓掌都是轻轻的,生怕打扰到歌者的营造出来的氛围。虽然帝国官方不可能直播,可各种私人媒体都在播,同一时间,不同星球,大部分人都在做同一件事,就是听林煜涵唱歌。
没有闪亮的华服,也没有绚丽的舞美,只有一把动听的好嗓子和优美的旋律,当然还有英俊的歌手,这些足以吸引人们,让他们闭上眼睛,只用耳朵去享受。
凤起对秋叶轻声道:“喜欢吗?”
秋叶偏过头,笑容灿烂。
两个小时的演唱会接近尾声,耳朵如同受到了洗礼,身心完全沉浸在林煜涵制造的音乐世界中。
一曲唱完,林煜涵随意地拍了几下琴弦,喝了口水,清了下嗓子:“我很久没有唱得这么尽兴了,真正的唱歌,没有太多花哨的表演,也不会有华丽的音效盖过我的声音。我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唱歌给你们听,谢谢你们,也谢谢给我机会在这里唱歌的人。”
秋叶兴奋地直起身。
“最近我认识了一些新朋友,他们都是很优秀的人,对我也很友善,连带着我觉得自己也变得优秀了。”
林煜涵打趣着,底下的人善意地笑。
“然后我听到了以前没有听过的话,看见了以前没有见过的事,产生了新的灵感,于是我新写了一首歌,在这特殊的场合,送给你们。”
修长的手指划过琴弦,音阶像流水般倾泻,他用他充满特质的声音说道:“在这动荡不安的时代,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做不了,我只会唱歌,所以用这首歌来传达我的心意。《等你回来》,希望你们能喜欢。”
他调整了一下坐姿,把吉他抱紧了一些,弹动的手指赏心悦目。悠扬轻快的旋律从他指间流泻,是一首节奏明快的民谣风歌曲,让听的人身体不由自主地跟着轻轻摇摆。
林煜涵微微一笑,嗓音在清柔和磁性中恰到好处。
“你送我一束玫瑰在秋天离开微风吹过金色树林走遍天涯我在山岗上思念远方的你河岸的芦苇花向我微笑……”
卓帆正在查阅资料,无意中看见屏幕角落出现林煜涵演唱会的提示,便点击打开,优美的歌声从音响中传出。
“黎明从黑暗中苏醒点亮你脚下的道路我在这儿为你歌唱歌声飞向明媚的阳光……”
谢将躺在床上,手枕在脑后,他也很喜欢林煜涵,而且认为不用眼睛,单纯地用耳朵去听,实在是一种享受。
“勇敢前进吧,远方的战士握紧手中的剑,刺进敌人的胸膛勇敢战斗吧,我的战士我用笑容,迎接你的归来……”
虽然是一首新歌,但秋叶觉得仿佛已听过无数遍,简单的歌词唱出了他的心声,唱出了千万人心中所想。
“我在山岗上眺望来路等战争结束,我们再也不分开我哪里也不去就在离别的地方等你回来,我们再也不分开……”
清醇的音色像春天的杨柳,拂过人们的心尖,柔软中带着暖意。没有人发出任何声音,痴痴地听着歌声。
“我哪里也不去就在离别的地方等你回来,我们再也不分开。”
手指扫过琴弦,奏响最后一个音符,尾音回荡在人们的心中,久久不能回神。
这最后一句话,就像一句魔咒,把每一个人的心都揪了起来。
“我哪里也不去就在离别的地方,等你回来,我们再也不分开!”
有期冀,有承诺,有祝福,有守候,我在这里送你走,也在这里等你回来,不离不弃,不论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我们都要在一起,没有什么能把我们分开。
竺曦风趁着黑暗抓住了金老板的手,金老板抽了一下没能抽走,反而被他抓得更紧,只能笑着摇头,任由他握着。
卓帆呆呆地听着重复吟唱的歌声,麻痹感从心脏一直蔓延到了指尖。等他反应过来,发现已泪流满面。袁天本来对演唱会一点兴趣都没有,是凤起说都要来捧场,此刻他低垂着头,死死地盯着手指,没有人能看清他的表情。
谢将睁开了眼坐起身,怔怔地看着屏幕上的林煜涵,希望能从固定的视角里看到什么别的人,可最终只看到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游子薰深深吸气,头情不自禁地朝某个方向看去,他总是能很准确地找到这个方向,从未出过差错。视线的尽头,游子苇咬着耳朵说了句什么,苏彤阳的眼睛笑成了新月。
秋叶还沉浸在歌声之中,忽然肩上一重,被凤起搂了过去。
凤起贴着他的耳朵:“我们永远在一起,永远不会分开。”
轻柔的吻落了下来,印在唇上,虽然只是蜻蜓点水般的碰触,但温柔缠绵的气息尽在不言中。
演唱会结束,林煜涵在后台休息,秋叶逆着人流来到后台。
“今晚你的演唱实在是太棒了!”秋叶忍不住赞叹道,“谢谢你能为我带来这么好听的歌曲!”
“我也唱得很开心,没有什么比这么多人专心听我唱歌更让我高兴的事了。”林煜涵含了一粒润喉糖。
秋叶望着他的侧脸,迟疑了一下道:“你要是真的想走,随时可以走,凤起不会拦你的。”
林煜涵怔了一下,掩饰性地用舌头滚着润喉糖。
“那天我提《远方》这首歌是我故意的,对不起。”话说开了,秋叶反而放松道,“你也知道我是你粉丝嘛,我知道你的经历。你的父亲是一名士兵,他在你十岁那年牺牲了,《远方》是你写给你父亲的,所以我才故意用这首歌来刺激你,希望你能留下来。今天听了你的新歌,我更加感动,离别是悲伤的,我相信一个能微笑着歌唱离别的人,内心一定是很强大的。”
“这没什么。”林煜涵笑道,“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精神强度太低,没有办法参军,所以也只能唱唱歌,你喜欢我的歌,我感到很荣幸。”
“会唱歌很好啊,音乐是最能打动人心的。我想留你就是因为你唱歌好听,你也知道我们离开所罗门帝国,多少还是受到些非议的,所以我想利用你的影响力来削弱负面形象。当然啦,我自己肯定是带着私心的,能那么近听你唱歌,一定会成为我这辈子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你过奖了。”
“所以我思前想后,如果你不想惹祸上身,真的想走的话,我们不会强留的,这点我还是可以保证的。”秋叶真诚道。
林煜涵思索片刻,好像真的在思考去留的问题,许久他开口道:“如果我留在这里,你们应该可以保护我安全的吧,不会发生什么惹祸上身的事吧?”
秋叶一听便明白了他的意思,喜悦在脸上绽放:“你愿意留下来?”
“唉,其实像我这种生存能力低下的人,不就想找个安稳的地方唱唱歌嘛。”林煜涵收敛起嬉笑,郑重地说,“我是一个普通人,能做的事情有限,你们才是能真正主导这个世界的人。如果我的歌声能鼓励你们,能带给你们欢乐,我愿意倾尽所有,为你们歌唱。”
秋叶惊喜万分,张开双臂就要扑过去拥抱他,可突然之间又想到了什么,动作都做出来了,硬生生收回去,手臂用力往他肩膀上一搭:“太好了!你能留下来实在是太好了!我永远是你的脑残粉!”
待秋叶离去后,林煜涵心情愉快地卸妆换衣服。
“哼!”助理维尼插着手臂在边上表示鄙夷,“你明明就是为了逃避工作,还说什么倾尽所有,为你们歌唱,只有粉丝才会相信你的鬼话!”
“哦,我的小维尼,快别这么说,我是多么热爱工作的一个人。”林煜涵搂着他的肩膀,“难道你不喜欢这里吗?”
“我才没有你那么无耻呢!”
“那你手里为什么拿着奎瑟星的地图?”
“我只是考虑到近期会比较空闲,要找点事做。”他兴高采烈地打开地图,指着一个点,“听说这个季节这里的枫叶很红很美,我们去看看吧?”
林煜涵笑眯眯地看着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