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虫咬的那些小疙瘩上,明天就能够消肿。”
范香兰虽然一直在不停地用手赶蚊虫,但那些蚊虫好不容易看到了美餐,岂会放过她,一路上是前赴后继,她裸露的皮肤上至少有了二三十个血点,有的已经高高肿起,显然毒性很大,范香兰最担心的就是有损容貌,听着方宝这么一说,赶紧摘了些叶尖,照他说的在手上捏碎,涂在了脸上被叮咬之处。
见到范香兰不去填饱肚子,而是先顾自己的脸,方宝不由得摇头,再次感慨女人就是女人,也不管她,自己不停的吃着,说实话,从前晚救走范香兰起到现在,他一直在极大的消耗体力,但只吃了两只小鸟加一只范香兰扔了的鸟头,饿得已经心跳加速,有气无力,如果仍然找不到吃的,很快就会倒下去了。而剩下一个范香兰,多半走不出这片森林。
……
方宝正在嚼一把酸叶卷的叶尖,就听到旁边的范香兰说了声:“我的头好晕。”便汁液满嘴地含糊着回道:“饿得晕了吧,别弄脸了,还是管管肚子,等会儿还要赶路,争取在明天天黑前出去。”
然而,刚说了这话,就听到身旁传来物事压在杂草的“哗啦”一声,他赶紧转过头来,见到范香兰已经摔倒在地,顿时笑了起来,道:“真饿晕了,别忘了,中午你可比我吃得多,还没一天就坚持不住了,不是说你爷爷和爸爸他们经常在丛林里钻吗,他们的本领可没有遗传给你。”
一边说着,他便去摘了一把叶尖,举着火把到了范香兰的身边,想要喂给她吃,可是很快就发现不对劲儿了,此刻的范香兰躺在杂草丛中,似乎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但身子却在不停地颤抖着,就像是忽然到了寒冰之地。
方宝赶紧去摸了摸她的额头,只觉一片滚烫,心中顿时一沉,因为他知道,范香兰得的是什么病了。
疟疾,毫无疑问的是疟疾,这种病,就是俗称的打摆子,是由蚊子叮咬造成的,它先存在于蚊子的胃内。在那儿繁殖后,这的幼虫侵入蚊子的唾液腺内。当蚊子叮人时,唾液中的寄生虫随之进入人体的血液中。发作的时候,就是头昏脑涨,忽冷忽热,浑身抖个不停。这种病,是丛林里最常见的,也是死亡率最高的,方宝十五岁的时候有一次跟着崔天佑打猎曾经得过这种病,还好的是,崔天佑是真正的丛林专家,及时采了些草药熬给他喝了,过了三天才好。不过他当时并没有病得失去意识,范香兰显然比他当年要严重。
眼见着出了只有毒物的鬼森林,并且找到了食物,方宝已经松了气,哪里想到范香兰居然倒下去,而且患上了这种极容易要人性命的疾病,无论是为了那五百万美元还是作为一个男人,他都没有办法袖手旁观,只是“日”了一声,一手抱起范香兰,一手举着火把向前奔跑,大约二十分钟才见到一个两米来高的山洞,赶紧走了进去,却见这山洞十来米就见底了,不会有什么隐藏着的危险,而且地面甚是干燥,是个不错的避身之所。
将昏迷中不停打着颤的范香兰放在地面,方宝手里的柴火已经快熄灭了,赶紧走了出去,在附近找了一些枯草与枯枝,回到洞内把篝火生了起来。而这时范香兰不仅在剧烈的发颤,眼睛闭着,嘴里却在动,无疑在说胡话。而从这种状态来看,她的病发作的急性程度远远超过了自己那一次,那片毒森林繁殖出来的蚊子实在也与众不同。
疟疾是山中的常见病,而且是最危险的病,崔天佑自然会教医治之法,治这种病的方子很多,但在山里面最直接最快速的办法就是熬野青蒿汤,这种野青蒿大多数热带地区的山上都会生长,容易找到,而且医治疟疾的效果很好,现在这种情况,他只有出去找野青蒿了。
提着那把中正剑,砍了些带刺的荆棘放在洞口,又拿了一根大柴火,方宝便走出了洞,四处寻找着野青蒿,四川与缅甸的气候相近,植物也大多数雷同,这段时间在缅甸的丛林里穿梭,他就经常看到有野青蒿生长着,只希望能够快一些找到,不让范香兰的病情再蔓延发作下去。
然而,有些事情越急就越办不成,有些东西也是越急就越找不到,这热带山区里常见的野青嵩他找了一个小时,居然都没有看到,而此刻他带着的火把已经熄灭了,只好借着天空中一轮忽隐忽现的半月,继续前行寻找,算是范香兰命不该绝,半个小时之后,终于在一株梧桐树下找到了两株,赶紧连根带叶的拔了出来,然后飞奔而回。
到了洞中,那堆篝火也熄灭了,不过还有红炭,方宝连忙去找了枯草放在炭上用力吹,重新引燃火苗,然后架上柴,等火大了些,这才看清地上的范香兰没有再发颤了,而是一动不动,就像是死了过去,心中一紧,一把抱起了她,探了探鼻息,还有细微的呼吸,这才舒了气,但立刻却想到了一个问题,这里没有锅,野青蒿肯定是没有办法熬成汤的,而现在范香兰又陷入了完全昏迷之中,又该怎样嚼烂服下去。
不过这个问题似乎也不太难解决,只片刻之间,方宝就想到了主意,先拿起了一株青蒿,连枝带叶吃了半截,在嘴中咀嚼了一阵,伸手就捏住了范香兰的双颊,让她的嘴张开,然后伏下身子,把嚼烂的枝叶全吐在了她的嘴中,然后照着她的双颊一阵拍打,大声道:“阿兰,阿兰,你醒醒,快把药吞下去,迟了就没有命了。”
在他用力地拍打之下,范香兰终于有了些反应,虽然没有睁开眼睛,可是喉咙却下意识的动着,显然正把嘴里的东西往下咽,方宝估计她吞得差不多了,便又将另外半截青蒿放进自己嘴里咀嚼,再次捏住了范香兰的双颊伏身渡入了她的唇中。
等两株野青蒿哺完,重新将范香兰放在地面上,方宝又走出了洞,刚才在采青蒿的时候,他已经在前面的一面山壁看见了滴落的泉水,自然比那浸出的泥水甘澈多了。
不一会儿,就到了那山壁下,那滴水已经形成了一个三四个平方大小的小池,方宝已经喝过一次了,便又俯下身去,美美的饮了一气,这才去摘了芭蕉叶做成卷杯回到了洞中,捏着范香兰的双颊,将水一点一点的喂了进去。
喂了些水,又添了些柴到篝火里,他才躺在地面上闭上眼睛,缅甸山区初秋时的温差相当大,白天的时候,只要稍微有太阳,就热得和夏天似的,可是到了晚上,却又甚冷,如果不生火取暖,穿着单薄的衣服,入睡都很困难。
虽然此刻洞内已经在篝火的闪耀中变得温暖,但方宝仍然不敢睡死,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查看范香兰的病情,青蒿虽然是治疟疾最简单容易的办法,但毕竟只有一味药,绝不是最佳的药方,当初崔天佑给他治病时,至少有十来味药同时煎熬,效果自然要好得多,如今范香兰的病明显比他更厉害,就这两株青蒿,也不知有用没有。
第75章 占了便宜还卖乖
范香兰一直没有什么反应,方宝却越来越紧张,在黎明时已经开始睡不着,这个女人要是死了,他的损失实在是太大,首先是那五百万美元泡了汤,另外搭救她时冒的极大危险也算白费了,还有,如果这个女人一死,骷髅军由此分崩离析,让那不忠不孝不义的洪三桥当了这一带的老大,坏人遭不到报应,实在是他很不乐意见到的事。
既然睡不着,干脆就不睡了,方宝翻身而起,默默地看着身边仰面躺着的范香兰,却见到她虽然秀发凌乱,容光苍白,面部憔悴,甚至还有一些被蚊虫叮咬后的红疙瘩,一付月惨花蔫之态,但是这一切都掩饰不完她那浑然天成的丽姿。
此刻,方宝情不自禁的望向了范香兰的唇,那是两瓣小巧精致的物事,只是由于生病干涸失去了应有的光泽,刚才他哺药的时候,已经多次的触碰过了,并没有什么别的念头,自然也没有什么感觉,可是这时静思起来,才想到如果不算上次吐范香兰口水那次,这就是自己的初吻,而估计这个女人除了自己外,也没有被人触及双唇,说实话,在范香兰不凶巴巴的透出野性的时候,绝对是一个让男人心跳加速的美女,可惜……
感慨之中,方宝却又自豪起来,这范香兰不仅仅是一个美女,还是金三角有数的几名风云人物之一,身份是何等的尊贵,平素是何等的高高在上,现在却被他亲了嘴,妈的,实在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啊,赵永康不是拽得很吗,他小子来摸范香兰一根指头试试,多半连小鸡鸡都要被切下来。
正洋洋得意地想着,忽然见到范香兰似乎被什么东西惊了一下,跟着身子就又发起颤来,而且抖得相当的厉害,就像是暴风骤雨中的一株小树苗一般。不一会儿,她嘴里在喃喃地说着什么,方宝仔细地听着,这才分辨出她是叫着“爸爸,我冷。”“我好冷,爸爸,你在哪里,我好想你,我冷,我冷啊。”
范香兰的声音是无助而微弱的,此刻的她,渐渐地颤抖着踡缩起来,好生的可怜。
方宝是一个有双重性格的人,他有着一种很强烈的叛逆心,而且经过了几次战斗,对于血腥与杀戮,虽然并不嗜好,但在关键的时候绝不会心慈手软,可是他同样有着很强烈的同情心,对于弱者,是充满怜悯的。范香兰的强势,曾经让他恨得咬牙,甚至有要鞭打她一顿的心,但现在,面对着她的颤抖,面对着她低弱的哀号,他没有办法再袖手旁观,叹了一口气,去把范香兰抱了过来,然后紧紧地拥在怀中。
然而,范香兰还是在不停地颤抖着喊冷,方宝只得脱去了自己的上衣,包裹着她的身子,还好坐在篝火旁边,不至于太冷。
眼看着洞外有了曙光,范香兰的身子竟忽然滚烫起来,然后不停的出汗,见到了她的汗珠,方宝心中却是一喜,因为他上次得病时也忽冷忽寒,崔天佑就说过,得了疟疾服了药之后,症状仍然一样,那么就危险了,但如果能够出汗,就证明药力起了作用,那么病人也有了治愈的可能。
此刻,方宝连忙将范香兰抱了起来,走到了洞外,放在了杂草之中,在山村里,对于疟疾或者感冒,有一个很大的误区,那就为了让病人出汗而采取用被子捂的方式,但崔天佑当地主崽子的时候曾经在县城去读过书,甚至还到省城去接触过洋医生,他告诉方宝,用被子捂汗的做法是错误的,病人出汗,应该是自发的从体内排出病菌,而不是逼出来的,所以这时特别需要通风透气。
……
清晨的深山已经不再寂静,在晨光朝露之中,无数的鸟儿在枝头跳跃着清脆的鸣叫,天空中先是有一片红云,但突然间从云霞里矗起一道细细的抛物线,这线红得透亮,闪着金光,如同沸腾的溶液一下抛溅上去,一轮耀眼的红日便从线里跃将出来,大地霎时一片光明,而深山的一草一木,一石一泉,都映照在红色的霞光之中。
在缅甸的丛林里,初秋的白昼和夏末在气温上几乎是没有什么区别,但有一个极大的不同,那就是风,夏末的丛林是闷热的,无论早晚,极少有风,就像是一个大蒸笼。可是到了初秋,早晚的风就形成了常态,很是清凉,今天也不例外,阵阵的山风吹来,将范香兰的秀发不时的吹拂着飘舞。
见到范香兰穿着的黄灰色军装此时已经被她的汗水浸湿,方宝伸出了手,就解开了她军装的扣子。
在军装的里面,自然还有衣服,那是一件单薄的白色衬衣,此时已经被汗水浸得湿透了,但方宝想要一窥春色还是不能,因为在这白衬衣的里面,还有一个胸罩,从纽扣间露出的一丁点儿缝隙看,也是白色的,从起伏的程度上说,不及吴莎妮高耸丰满,但此时此刻,也充满了性感与诱惑。
多瞥了两眼,方宝觉得下面有了反应,但很快暗骂起自己禽兽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站起了身,就到附近去找草药去了。
在白天采药视野开阔,自然比夜晚容易,一个小时之后,方宝又找到了五株青蒿,另外还找到了一大簇“狗尾巴草”,这玩意儿又叫“狐狸尾”、“通天草”,可以清热止血杀虫,也是治疟疾的良药。
担心把范香兰放在杂草里会引来凶兽,方宝没有再耽搁,捧着这些草药就回去了,到了范香兰的身边坐下,见她仍然没有醒,便仍然像昨晚一样,先将两株青蒿在嘴中咀嚼后再捏着她的双颊,哺到她的嘴中,而哺了青蒿之后,又取了六株“狗尾巴草”嚼烂,慢慢的哺入,在四唇相触之际,方宝竭力的让自己不要去胡思乱想,但是,他越是不停的提醒自己,那种好奇的念头就越强,在第六株“狗尾巴草”哺完之后,他忍不住伸出了自己的舌头,轻轻的去触碰着范香兰的唇,想试试到底是什么滋味。
然而,范香兰的双唇太干涸了,触碰的感觉并不太好,方宝的舌头就伸进了她的唇内,想碰碰她的舌,而且害怕牙齿咬合下来,还捏着她的双颊,其实他也知道,这叫做“趁人之危”不是君子所为,可是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君子,而且暗暗发誓,只要碰着了范香兰的舌头,明白了是什么感觉,就立刻结束,绝不会再继续下去。
很快,他的舌头就碰着了范香兰的舌,那是一种软软滑滑,让人心跳的感觉,不过微微有着一种异味儿,自然是这几天没有漱口的原因,但方宝如此近距离地目睹着她清艳的容貌,激素错乱,似乎完全觉察不出来。
他太过投入,捏着双颊的力道不免重了些,范香兰先是微微皱起了眉头,跟着喉咙咳嗽了一声,就轻轻睁开了眼睛。
方宝此刻的舌头还在与她碰触,范香兰一睁眼,就变成了四目相对,我瞪着我,我瞪着你。
当发现这样的情况,范香兰显然也愣住了,但很快就尖叫起来,但她大病之中,实在乏力,这一声尖叫,就犹如轻柔的呻吟。
方宝见她醒来,也骇了一跳,舌头赶紧离开了“犯罪现场”,坐直了身子,不停的干咳。
范香兰羞急交加,苍白的脸上有了红晕,无力地道:“你……你在做什么?”
方宝赶紧抓起一把狗尾巴草,在她的眼前不停地晃动道:“我……我在喂你吃药,你得了疟疾,昏了一晚上,如果不吃药,会没命的。”
范香兰这时发现自己军装的衣襟也解开了,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