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恶魔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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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丁天谈〃绝版青春〃:我暗恋紫式部
作者:以其诚意独白、心灵文字的独特方式,坦诚直面成长,文中涉及的十余位风华正貌女孩,或清纯如莲花,或激情如烈火,皆因深情所至,无不呼之欲出,读后令人久久叹喟。令人战栗的青春期情欲冲动的描写,令人悚然的灵魂拷问,犹如舞台追光般的心灵自省,让这部恶魔主义都市作品在轻微的情色中充满诡异的美感,在耽于声色中不忘俯拾成长的点滴温暖情谊。
关于《我的绝版青春》
《我的绝版青春》简介
作者简介:恶魔丁天,1971年出生。现居北京。自1993年起在各类大型文学期刊发表小说作品,作品多次获奖,是七十年代出生作家群代表性人物之一。自2000年以后,开创新类型“恶魔主义”小说方式,以其情色、惊悚和唯美主义的风格,以更具人性深度的视角,展示时尚另类都市生活的银幕反面,在文坛独树一帜。主要作品有《我的绝版青春》《脸》《命犯桃花》《剑如秋莲》等。
在某种意义上,这是恶魔丁天的青春自传,作者以其诚意独白、心灵文字的独特方式,坦诚直面成长,文中涉及的十余位风华正貌女孩,或清纯如莲花,或激情如烈火,皆因深情所至,无不呼之欲出,读后令人久久叹喟。令人战栗的青春期情欲冲动的描写,令人悚然的灵魂拷问,犹如舞台追光般的心灵自省,让这部恶魔主义都市作品在轻微的情色中充满诡异的美感,在耽于声色中不忘俯拾成长的点滴温暖情谊。
网友评论——恶魔丁天的文字,如清水般透明的青春,罕有的真诚,连温情都如此残酷,连残酷都如此温情。
《我的绝版青春》目录
黑暗中盛开的鲜花
十年(上)
十年(中)
十年(下)
夏日女孩的生与死
告别年代(上)
告别年代(下)
我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刀锋少年(上)
刀锋少年(中)
刀锋少年(下)
不隐秘,不能成为花
欢乐颂(上)
欢乐颂(中)
欢乐颂(下)
背景:护城河边——在此开始,在此终结
《我的绝版青春》第一部分
黑暗中盛开的鲜花(1)
从前,我谈过一场宿命般的恋爱。所谓宿命,我是指,一旦邂逅,注定彼此纠缠,直至都被毁掉的命运。非常不幸,我的恋爱因为常常关涉两个女孩而愈发显得纠缠和凌乱。
我喜欢的那个女孩,性格内向安静,喜欢阅读和音乐。记忆中的夏日时光,她常常在窗前独坐,手捧一本《萨朗波》,凝神在遥远某处的故事中,桌角的CD机里传出的钢琴曲低回轻柔的若有若无。我走到她身边时,她抬起头茫然地看我许久,眼神有微微惊讶,然后仿佛才回过神,思绪从远处回到现实,脸上露出甜美的笑容。
少年时代的我认为她小小的房间是世上最神秘最值得向往的地方,迷漫着令人沉醉的性感气息,甚至小小的书架上摆放的书和CD都带着某种神秘意味。她指给我看《千鹤》菊治和太田夫人初次相遇的段落,少年被风骚的中年妇人诱惑,堕落与不伦的种种的细节令人怦然心动,纸间仿佛传来身边女孩内心幽深处的声音,来呵,毁掉我,让我永远记住你。
我无法阅读,她洁白的身体让我眩晕。我努力克制汹涌的青春期情欲,直至自己完全崩溃。来呵,毁掉我,让我永远记住你。她是这样说过的。可是,每到最后一刻,她又常常改变了主意,拒绝我进入她的身体。自始至终,我们只能用一种方式互相完成。自始至终,她的身体就像是我的青春一样洁白。
喜欢我的那个女孩,那年只有十三岁。现在,我已无法确实我是否曾占有她的肉体,只是深深记得,我恐惧她脸上流露出的偏执目光。无力摆脱她的纠缠,如同无力抗拒她主动送上的身体。她锋芒毕露的个性是我少年时的噩梦。
事情就是这样,我喜欢的女孩是干净的,她的脸,她的身体,她的气息和声音都如音乐般纯净。喜欢我的女孩却是脏的,狐狸般的尖下颏,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的纤瘦身体,张嘴就来的谎话,令人惊惧的随随便便的面对性或者面对一切事物的态度。
如此格局,是我成长的全部秘密。在一个和另一个之间犹疑,犹如从此岸到彼岸,不断往返。
当然,如此的关系,通常极短暂,最后,也都是以令人深感不愉快的方式被终止。
对我来说,有些事算得上刻骨铭心。以至,在时过境迁后,我多次试图遗忘。事与愿违的是,我越是努力,她们越是执拗地提醒我,她们曾经存在,并且变换了形式,依旧暗暗存在于我的生活中。
很多年以后,我和女孩诺诺邂逅。她说,那些少年往事,那些美貌的女孩子是暗夜中曾经为你盛开的鲜花,你只有用文字才能把她们埋葬。
她说,去写吧,让她们在最美的文字中为你的青春殉葬。
诺诺是电台午夜档节目的主持人,长着一张苍白的小小的狐狸脸,瘦高的个子,认识我以后,喜欢对我的事情评头论足。
据她说,她的工作就是坐在麦克前,一边涂指甲油,一边不停地说废话,累了就放段音乐,有兴致时才会接热线。打来电话的大多是被情感困扰者,苦痛缠身,不得解脱。女孩说,问题是,我也帮不了他们,他们遇到的麻烦在我看来都太奇怪了。
“比如说呢?”我问她。
“没法比如。总之就是太奇怪了。”
我盯着她的大眼睛,静默片刻,笑了。果然是有会说废话的职业个性。
她叹息一声,说:“总之呢,我就是一个工具,一个用来安慰别人的工具。我存在的意义就是去安慰这城市黑暗角落中的不眠人。”
抒情的时候,她转头去看酒吧窗外的街道。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街上空荡荡的,除了昏暗的街灯和偶尔一辆缓缓驶过的空出租车,没有任何人迹。
遇到女孩之前,我的生活陷入某种崩溃状态。17岁时一段青春期的恋情,因为种种原因,在逃避了十年之久后,我突然感到,如果不去面对,那段漫长的青春期,我将永远也无法度过。我只能可笑的在肉体意义上的青春扬帆远去时,情感还停留在青春期黑暗的深渊中无法自拨,不得解脱。
去写,去回忆,去面对,去梳理,对我的意义之重大犹如一次横渡,身陷暗流漩涡中,是要游过去上岸才算数的。
诺诺剪着男孩子样式的短发,大眼睛,尖下巴,胸很小,身高168,却只有45公斤。骨感至此,正是那种让我一见倾心的命定式女孩。
短发,大眼睛,尖下巴,小胸。瘦高。脸上的表情在细微处隐藏着某种甜美、天真,或者还有放荡。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就是喜欢这样子的女孩。最重要的是,我少年时喜欢的女孩也是这种样子。
这样的女孩总是轻易令我动容,令我好奇,令我忍不住靠近,观赏玩味。
夜深人静时,女孩说,青春本身就像一场死里逃生的恋爱,即使不愿在记忆中珍藏,想忘掉总是不容易的。
后来,女孩又说,投入一场恋爱,我定要吸走他所有的精气魂魄,也要让自己把全部的血肉放置其中,尽情到不惜互相伤害。
闻言,我悚然,肃然,悦然,突然,惶然,黯然,然后深以为然,像深夜偶然看到洁白的花朵在眼前寂寞绽放。
所有的故事,都有从这一刻开始的。
我知道,她们都是像水般的女孩子,至柔,清澈,明净,在美丽的感官愉悦背后,有着足够淹死人的无形力量。那水是流沙河的水,水面景色怡人,水下白骨成堆。
曾经,她给我写过许多封情书,字体娟透,文笔优美,细腻得令人窒息的依依情怀。我把那些信重新翻看,心如刀割的疼痛。在当时,我最深的体会了什么叫做生离当做死别,对我来说,那些曾经盛开的鲜花早已凋落,像是死去的人,事实上,我们一生不会再有重新相逢的一刻。
黯然销魂,唯别而已。十七岁时喜欢过的女孩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曾引用如此一句话,重看,情感依旧轻易崩溃,少年时的我曾以为今后必定是行尸走肉般的生了。
当夜,恍然有人在我身边叹息,她凝视我睡梦中的脸。醒醒,我要你记得我的身子,永远。她的脸如纸般雪白,渐渐被黑暗吞噬。
于是,我再次开始颤栗和悚然,再次还原个人的青春真相,再次无耻,再次化脓,再次沉溺,再次重温。
十年(上)(1)
1
那时候,村上春树说,好的小说总是应该以“很久很久以前”这个句式开始,到“你不认为这个故事催人泪下吗?”结束。
此话出自《百分百女孩》,讲男人应该怎样向街上迎面走来的漂亮女孩搭话的故事。这是从前这城市的一位民谣歌手最喜欢的村上小说,他非常喜欢向刚刚认识的陌生女孩们讲述这个故事。几乎所有的女孩都承认故事有点意思,但并不催人泪下。我此生只向一个女孩讲过这故事,女孩听完沉吟了许久,竟然说,确实催人泪下。女孩名叫佳佳,在电台做夜间节目的播音DJ。据说她喜欢的是那种天旋地转脚尖离地眩晕得找不到北的超现实主义的爱情模式。
好,现在就以村上春树先生的小说理念来讲述邂后佳佳那一夜的故事。讲述前,我们不妨先探讨一下,客观的“时间距离”和主观的“感人泪下”两者间的关系。到底多久以前的旧事才更令人感动以至会催人泪下呢?
权且设定“很久很久以前”为十年吧。
可以吗?村上先生。
2
很久很久以前,十七岁的我爱上了一个名叫陶薇的女孩。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像模像样的恋爱,即所谓初恋。恋爱维持的时间很短,从相互表白,确定彼此的恋情,到相约分手,只有夏天两个月的时间。那是一场男孩和女孩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所进行的秘密又慌乱的恋情。所有人,包括老师和各自的家长谁都不知道我们是一对小情人,但是谁都可以感觉出我们处在恋爱中,神情恍惚,学习成绩下降。为了平息彼此终日惶恐不安的情绪,陶薇决定和我友好分手,彼此把对方当做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离开学校以后,我再没有见过陶薇,听人说女孩中学毕业后就随父母到了美国去念书,从那以后,她便跟中学时代的所有朋友也都没有了联系。另外一些人说陶薇是在大学毕业以后才出国的,嫁给了她们的外教老师,嫁到了希腊。后一种旧日同学间的传闻让我听来更觉有意思。希腊?真是很难想像那是个怎样的国家,是不是那里所有的男人都有着雕刻般的肌肉?
无论怎样,按照“永远的分别即是另一种死亡”的说法,陶薇在我的生活中已经是个死去的人了。作为一个曾经年轻过、漂亮过的女孩,陶薇仅仅活在我的回忆里。所以,很久很久以后,我不期然间想起和陶薇那段短暂却令人难以忘怀的恋情时,便写下一篇可以用深情来形容的小说《刀锋少年》。在书中,陶薇被我想像成那种纪念品式的女孩,她仿佛是我整个青春期惟一值得记起和留恋的美丽事物。
恰是因为那本书,我才会被请到电台做直播节目,由此认识了作为电台DJ的佳佳。
佳佳就是那个认为《百分百女孩》确实催人泪下的女孩。
3
直播间寂静得让我有些心跳。通常,在如此静谧如此闭封幽暗的空间,坐在身边的漂亮女孩的脸庞和露在裙外的小腿又像瓷器般闪着洁白的光泽,我确实很难不心猿意马,神散情迷。
我对着麦克,清清嗓子,说:“我觉得我们这茬人赶上了一个最好的时代,是一个真正的抒情时代。”
漂亮的女主持人笑了。她面带微笑地看着我,片刻,故作有深度状,像审犯人般地问道:“为什么呢?你为什么这样觉得?说说吧。”
好在事先做过些准备,我闭上眼睛开始胡说:“我们这代年轻人在记忆中几乎没有任何真正创痛的经验,上一辈人的苦难经历,我们都没有经历过……从幼儿园时开始,我们就不断地被告之我们是开创未来的新一代,离开学校,我们又赶上了一个非常开放的多元化的时代,似乎我们可以在任何领域做任何想做的事。我记得那是93年吧,我一个喜欢音乐的朋友在美国一边读书一边涮盘子,有一天,他给我寄了几张他倚在汽车上的照片,写信问我国内的音乐形势怎么样?我告诉他说你赶快回来吧,现在你在国内做音乐也可以买到车,前提是你的手没有因为每天涮盘子而忘了怎么弹吉它。”
说到这儿,我笑了。佳佳也跟着笑了。我觉得女孩笑起来很甜,很好看,不知为什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这个女孩?想了想,确实不认识。可是只要她一笑,我立刻就会产生出某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所以,那天晚上,在整个节目直播中,我总是尽量想把问题回答得有趣一些。
佳佳转换了话题,说:“谈谈你文字中的那个女孩子吧。她在真实生活中的情况。哪里是虚构,哪里是来自真实生活?”
我想了想,说:“她没有原型,几乎全部来自虚构。我在学生时代是百分百的好孩子,乏味得连女孩的手都没牵过。”
答案显然令佳佳非常不满,她眨巴眨巴大眼睛,甚至微微轻叹一声,然后说:“好吧,那么你跟听众朋友们谈一谈你自己的经历吧?”
我说:“我没什么特别的经历,活得很平淡很肤浅,我的生活经历和大部分我这代人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事也没赶上什么特别重大的事。”
女孩低头翻看了一下她的采访记事本,问:“那说说你写这本书的故事背景。”
为了不让声音通过麦克传出去,我暗暗地长吁了口气,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故事背景,该说的都在文字中了。如果看到那些文字的人能联想起自己从前的某些美好时光,我想这就够了……”
我停下来,女孩鼓励地看着我:“继续说。”
我说:“没有了。该说的都说完了。”
女孩说:“嗯。我想有一首歌,一定与你文字的情绪很合拍,我们来听听这首好听的歌吧,旋律非常美妙动人。是许茹芸的《如果云知道》。”
音乐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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