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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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歌-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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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李老鳖经营的店铺,总的说来,不仅没有挣到钱,反而搭进去不少。

幸亏大米的利润高昂,让李老鳖有了清楚的经营方向——那就是贩卖大米。

这一次,他远上苏州府、扬州府,以近三贯的价格,贩了两万石大米到鄞县,加上运费人力,成本近三贯五一石,但是一想到能够以五贯多的价格出售,他还是非常的兴奋,这一趟两个多月,风餐露宿,虽然辛苦,但是一想到能够挣到三四万贯钱,不仅可以抵消其他店铺的亏本,还有余额当作下一次贩卖的成本,他还是相当地兴奋。

李老鳖踌躇满志,当他的粮食车队浩浩荡荡地驶进鄞县官道的时候,他站在马车的车头上,派人快马进入县城通报李记米行的掌柜,让掌柜挂牌公告:大米明日即到,价格五贯五一石,想要购买的请提早排队!

李老鳖想着人们排队购买李记米行的大米的情景,一个个铜钱,下雨一般,流进他们李家的钱袋里……

但是,当快马报信的人快马回来的时候,报告给了李老鳖一个不幸的消息,这个消息就是:宋记米行今日一早开始销售大米,价格一贯一石。

“姓宋的这小子,想我死呀!”这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击中李老鳖,他口吐白沫,栽下马车。

……

当天晚上,庆元知府宗泽设宴邀请宋歌。

盛情难却,宋歌带着宋明,欣然赴宴。

宴席就设在府衙之内,宗泽为官清廉,只依靠俸禄生活,哪里会有钱在外置办房产,只好一家人都住在府衙后院。宋朝衙门专门设有为官员及家人居住的屋子,因而生活还是比较方便的。

参加宴席的除了宋歌、宋明以及主人宗泽,宗泽族弟宗厚之外,还有一位就是庆元府通判穆传刚。

通判是宋朝开始蔡设立的官职,其实就是宋太祖为了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大,在地方官身边设立的一个专门向皇帝打小报告的副职。

穆传刚五十左右的年纪,一袭青衣便装打扮,文人模样,书生气浓厚,他对于宋歌的所做,也是深为佩服,一见面立即作揖拜见,“宋公子拯救一方百姓之举,天人共鉴,在下已上疏朝廷,不日肯定将有圣上嘉奖到来。”

宋歌作揖还礼,说道:“区区小事,劳烦大人辛苦,有亏圣上褒奖啊!”

两人谦让几句,坐了下来。

宗泽坐在主位,右边坐了宋歌,左边坐了穆通判。

宋明见到四人之中,一个是知府,一个是通判,一个是自己的少爷,即使宗厚,也是个书生,只有自己是个下人,不敢就坐,即使宗泽邀请,也是不敢落座,直到宋歌过去拉扯,才在下首宗厚身边勉强坐了下来。

宗泽请客 (4)

宴席很简单,七八样时下小菜,另外每个人面前摆一盘水煮花生下酒。荤菜只有一碗红烧肉,据说是宗夫人亲自下厨做的。

这红烧肉是宗府的保留菜肴,一般人很难品尝到总夫人的手艺,今日是宗泽为了宴请宋歌,专门亲自去集市买了肉,央求夫人下厨做的这道菜。

宋歌在宗泽的推荐之下,夹了一块肥瘦相宜的大肉,放入口中尝了一口,清香满口,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确非常好吃,入喉之后,禁不住砸吧了几下嘴巴。

宗泽看到宋歌喜欢吃,又夹了一块放入宋歌的碗中,说道:“贤侄,来,再吃一块。”出于对宋歌的喜爱,他对宋歌的称呼都变了。

宋歌也不客气,直接夹起来又把这块肉吃了,滋味无穷,还真想多吃几块!可惜碗中就这么不多几块,别人都没吃过,再吃可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宗泽笑着说道:“喜欢吃啊,下次你再来,让你婶婶再做给你吃。可是,这大肉的价格有点高,你要是总来的话,我可招待不起哦。”

堂堂知府,连红烧肉都招待不起,可见其清贫!

宋歌说:“下次再来,我买了肉带来,只是要劳烦婶婶亲自下厨,小侄心中不安呐!”

宗泽叹气说道:“其实,霞儿已得贱内真传,所做的红烧肉比内人做的还要入味。只可惜贤侄与霞儿有缘无份,终于不能成为伉俪,不然,贤侄可以在家中天天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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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金霞 (1)

宋歌知道宗泽说的就是去年拒绝和一个叫金霞的姑娘的完婚的事情,当时,他还没穿越呢,谁知道那纨绔为何突然不想和金霞姑娘完婚?在宋歌认为,肯定是金霞姑娘丑陋无比以致那纨绔嫌丑不肯娶。

但是,在这里,他也不好明说,只得嘿嘿笑了几声,说道:“小侄……也不是不愿意,只是小侄一个商人,恐怕会辱没和委屈了金姑娘。”

宗泽立即说:“贤侄说哪里话啊?大宋朝立国百多年来,繁荣富强,商人功不可没,而且你们宋家祖上也曾是前朝进士,可谓官宦之家。再说,如今贤侄做出了这么一件惊天功业,直可追上古圣贤,霞儿嫁给你,也算是她的天大福分,怎么会委屈了她呢?”

“这,嘿嘿,小侄……”宋歌被宗泽说的语噎,一时无法回答。

“若贤侄不嫌弃的话,宗泽在此再次为霞儿提亲,许配贤侄,不知贤侄可愿意否?”宗泽现在非常喜欢宋歌,当然想与宋歌攀亲,再说侄女金霞执拗,曾许配于宋歌,现在更是非宋歌不嫁,要是真能促成他们两人的姻缘,倒真是一件功德好事。

“这个……”宋歌犹豫了,还没见过那个金霞姑娘的面呢,万一是个麻子,或者歪嘴、塌鼻什么的,怎么办?还是先推辞一下吧,“可是,我的家中已有一个红颜知己……”

宗泽接着说道:“唉,贤侄,你的那个红颜知己,我也了解一二,不就是在万花楼带回府上的方珍姑娘?红尘女子,贤侄不会是想把她当作夫人娶回家中吧?如果贤侄真的有心,许她一个小妾的名分,让她在宋府服侍一辈子,她也就心满意足了。”

哇,搞笑,他可是方腊的妹妹!方腊在历史上可比你宗泽还风光,而且人家还做过土皇帝呢,把他的妹妹弄成小妾,万一方腊那混小子一不高兴,不反皇帝反宋歌,那我岂不是要玩完?宋歌胡乱想着,下不定主意,嗫嚅着说:“嗯……大人,你看我宋家就我一个独苗,连个兄弟都没有……嘿嘿,我不想让孩子长的太丑……这优生优育,父母都是很重要的,嘿嘿……优生优育,大人明白吗?”说来说去,他还是不放心金霞姑娘的相貌呢!

宗泽皱着眉头听了半天,总算弄清了一点眉目,哈哈大笑起来,就连边上的穆通判也捋着胡须微笑。

他们这一弄,搞的宋歌脸红了一大边,心说:有什么好笑的,哪个男人愿意搂着丑八怪一辈子?晚上起个夜,打一眼还要做恶梦,寿命都要短半截呢!

宗泽笑完了,说道:“贤侄是想先见见霞儿,再做决定,是不是?”

哈哈,说道点子上了!宋歌也就不再做作,急忙点了点头。

姑娘金霞 (2)

既然宗泽都这么说了,那最好不过了,见了面,若是貌美,就要了她,如果丑陋,就退还给宗泽,反正刚才话已挑明,也没有什么好难为情的。

说起来,宋歌现在只有方珍一个女人,每个月总有几天无法弄她,虽然她乐意用樱桃小口帮他解决,但是宋歌觉得她一个小女孩,要满足他的欲望,实在有些勉为其难,多一个,那估计正好。

宗泽对坐在对面的宗厚说道:“宗厚,去跟夫人说,让夫人叫金霞姑娘到厅里来一下,为宋公子倒酒。”

宗厚答应着转身而去。

宗泽又对宋歌说:“我这侄女,才貌双全,要不是老友说给她许配给乡绅,过平淡安稳的生活,不是我说大话,随便请个同僚做媒,许个王爷都绰绰有余!”

“真的?”宋歌也有了些许期待。

大家继续宴会,小菜不多,众人节省着吃,也都已见底了,但是每人身前的那盘咸水花生倒是能够续盘,刚吃完,就有差役端了另一盘满满的上来。

宗泽说这是家乡的老父亲自己种的,打发家人从家乡挑过来的。宗泽的家乡在浙江稠州,离鄞县不算很远。

宋歌已无心宴席,干巴巴的望着门口。

宗厚先回来,对宗泽示意了一下,表示已经通报夫人。

宋歌忐忑不安,等待金霞姑娘的到来。

厅外,上弦月已升起,这日是十一,月已初圆,明晃晃的月光,把庆元府衙的院子映照的朦朦胧胧,恍若仙境。

过了一会儿,倩影晃动,一个婀娜的身姿出现在了门口。

宋歌急忙抬头去看,只见门口的女子一身鹅黄素衣罩身,身材窈窕,脸如鹅蛋,虽然逆光,无法看清脸上五官,但是朦胧之间,那种清新、自然、优雅的感觉,扑面而来……

这不就是在青碧庵中见到的梦中情人吗?宋歌一阵激动,一阵惊愕,眼睛看的直了,整个心几乎跳了出来。

女子已经款款步入了厅里,盈盈给宗泽施礼,亲启樱口,用黄莺般的声音说道:“宗叔叔叫侄女前来,有何吩咐?”

宗泽早看到了宋歌眼睛发直的表情,似乎带着挑逗和调戏的看着宋歌,说道:“宋公子在府中作客,霞儿给宋公子倒一杯酒吧!”

“是!”金霞轻移脚步,来到宋歌身边,拿起酒壶,轻轻唤了一声,“宋公子!”

这时,宋歌已经完全看清金霞的模样,虽然和梦中情人不是一个模样,却也有三分相似,而且,她的容貌,如此美丽,如果说方珍犹如山花般烂漫,那么金霞犹如牡丹花开,艳丽中带着优雅,落落大方,每一个动作都那么优雅,的确是女人中的极品,这样的女子,当作妻子,绝对是珍品!

姑娘金霞 (3)

这样的一个美貌女子,那纨绔居然会拒绝?宋歌猜不透,他只得猜测那纨绔的脑子被门夹了!哈哈,他脑子被门夹了好啊,白白地便宜了我……

直到金霞呼唤宋歌,宋歌才清醒过来,干咳了一声,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开,侧了一下身子,急忙把酒碗递了过去。

金霞给宋歌倒了酒,看着宋歌的眼睛,微微一笑,“宋公子,请。”

在眼神与眼神接触的霎那,宋歌呆了,他傻傻的看着金霞,痴痴无法回到现实,直到金霞转身离开,他还是呆着没有动。

那边,金霞向宗泽告辞,款款离开了客厅,倩影消失在月光里。

宗泽对仍然在发呆的宋歌呼唤道:“贤侄,贤侄……”

宋歌眼睛一眨,总算又回到了现实,略显尴尬的一笑,接着就急忙说道:“呵呵,宗大人,这……金姑娘当真愿意嫁给小侄?”

宗泽呵呵一笑,说道:“霞儿是非贤侄不嫁啊,可惜贤侄去年辜负了她的一片芳心啊!”

“去年?去年没嫁好啊!”这算盘,宋歌当然打的来,去年要是嫁了过去,岂不是被那纨绔给糟蹋了!现在,老子穿越过来了,那这份大肉,岂不是由我独吃,岂不是美哉!

“啊——?”宗泽以为自己听错了。

宋歌急忙笑着说:“呃,这样的,我是非常愿意娶金姑娘的,那么,宗大人,什么时候完婚呢?”

“啊——?”宗泽又是一阵惊愕,以前打死他也不愿意娶,现在见了一面,就猴急成这样了!但是,他还是体谅了年轻人的强烈欲望,说道:“嗯,这个,还待和霞儿商量一下,尽早安排婚礼。当然,我也要和内人作一下准备,霞儿的婚事,我总要为她办的风风光光的才行!”

宋歌立即拜谢宗泽,“侄儿谢过宗叔!小侄以往拂了金姑娘的好意,以后,定会好好对她……”八字还没一撇,他已经先做起承诺来了。

宗泽、穆传刚、宗厚,甚至宋明,听了都微微笑了起来。

但是他们的笑容显然都是善意的,毕竟他们都年轻过,而且岁数也都没有很大,对于男人的这种情怀,还是非常理解的。

其实,宋歌毕竟是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对女人的欲.望之闸,一旦打开,就是洪水猛兽,非常的激烈,他巴不得想要就要,随时要,经常要。

而方珍毕竟只是个刚成人的女孩,即使他十分愿意配合宋歌,希望让他能在她身上得到完全的满足,但是,她一个人肯定承受不了宋歌全部的激情。

每当宋歌半夜做了性.梦醒来,老二顶天立地的时候,看着身边上半夜被自己弄的精疲力竭的方珍睡的正香,他也不好意思再把她弄醒,再干一场!因而,他也只好忍一忍算了!

姑娘金霞 (4)

宋歌想:这时候,要是再来一个美女,任自己恣意满足,那才爽歪歪呢!

而且,一个女人,每个月总有那几天不能用,让男人憋屈。方珍很努力,那几天每天都用嘴为宋歌解火,但是一个刚及人事的女孩,哪里会有好的口技能完全满足男人?反而每次做完之后,虽然宋歌也把人浆送进了方珍的口中,但总还是觉得意犹未尽,渴望能够马力十足的冲刺一回,可是无处可以冲刺,只能揉搓方珍的胸口辗转反侧——

要是娶了金霞,一切都不再是问题!

想到不久的将来,夜晚熄灯之后,能够左手搂着金霞,右手搂着方珍,上半夜爬方珍的肚皮,下半夜进金霞的身子,那种感觉,简直爽呆了!

宋歌心说:在二十一世纪,绝对无法光明正大地做到这一切!

还是穿越了好啊,特别是穿越成有钱人,爽啊!

宋歌的心里,发出这样的无限YD感慨——

蔡京告状 (1)

话说那蔡京,福建仙游人氏,早年就中了进士,颇有才名,只是人品极差,在京中任职期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看到新党得势,即跟着新党摇头晃尾,看到旧党得势,立即变脸为旧党摇旗呐喊,倒也混的风生水起。

没想到高太后嗝屁,哲宗皇帝亲政之后,看到蔡京政治操守丑陋,政事碌碌无为,一道令旨,把他贬到杭州,任一个毫无实权的虚职。

蔡京被哲宗皇帝贬到杭州,无所事事,心中郁闷。

蔡京做官期间,打点关系,把宝贝儿子蔡虎弄到杭州做了知府,现在自己被贬杭州,倒也不用为生活担忧,只等待东山再起的机会。

儿子杭州知府蔡虎,为了让父亲开心,放下政事不管,和父亲蔡京、弟弟蔡攸一道,带领保镖家奴,来到庆元府游玩。

在庆元府,有蔡京的一位老友——庆元节度使周达。

宋太祖皇帝赵匡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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