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淡淡地说:“好的,我等你。”
天空里真的飘起雨丝来,零零落落地释缓着空气里的燥热,有些凉意了,我们便回去了。林祖希将原本疯狂的摩托开得平整而缓慢,尽管一路上雨越下越大,车速依然慢得像一条无处可藏的蚯蚓,沉重又艰难地在水泥地上爬行。
事实上,我得承认,我并没有将林祖希的承诺太放在心里,我早已过了天真烂漫的年纪,又遭遇过类似的事情,我不可能将感情的赌注压在一句不上保险的话语上。
然而,让我意外万分又感动不已的是,不久之后,林祖希真的将离婚证书摊在我面前。
“嫁给我吧。”他在我耳边轻声地说,如对神灵的祷告,那么圣洁。
我除了像一颗欢快的雨珠那样心甘情愿地汇入江河湖海,还能有什么奢求呢?
我一直欣赏传统旗袍的典雅、含蓄,为了婚礼上光彩照人的那一刻,我着实花了不少精力筹备一件称心的嫁衣。虽说婚纱店里出租的礼服、裙装各式各样,古今中西的都有,但我总觉得拥有自己的独一无二的那一件,然后珍藏在衣橱里,是一种久远而纯粹的纪念。
那是一条纯手工的大红锦缎长旗袍,迎面扑来的暖融融的红,仿佛粘着喜气,带着阳光,能把冬日的寒冰融化,也会将潮湿的大地晒干。那醉人的色彩、经典的样式、精致的工艺,曾让我那么爱不释手,而如今,却又让我不堪面对。
那些日子,我和林祖希按部就班地为结婚做着准备,感情也显得平稳而牢固,仿佛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阻拦我们拥有甜蜜的脚步。
有一天,微风徐徐,阳光灿烂,城市的天空露出少有的剔透的湛蓝,我们约了去一家叫“蒙娜丽莎”的影楼拍结婚照。
刚到门口,他遮遮掩掩地接了个电话,便对我说:“老婆,我有点事,去去就来,你先化妆。”说完,骑上摩托车,轰隆一声走了。
我没怎么往心里去,照旧进了影楼,乐滋滋地听接待小姐自吹他们的照片如何优秀,听化妆师赞扬我的脸形如何漂亮。换好了那件红旗袍,我像个清宫娘娘一样端坐在影楼里,可我的真命天子还是没有出现。
“小姐,先拍点个人照吧?等你先生来了,再加合影。”摄影师也等不及了,对我说。
“好吧。”我无奈地应道。
摄影师一个劲儿告诫我:“微笑,放松。”
可我怎么也放松不下来,心情莫名地紧张得像打鼓一样,没拍几张,我实在撑不起那种滋润甜美的笑容来了,我说:“我先打个电话催催他吧。”
电话响了十几下,林祖希才接起来。
“麦淇,我现在来不了了,改天我跟你解释。”他语气僵硬地说,似乎是匆匆地逃避。
我被彻头彻尾灌了一盆冷水,凉到了骨髓里。我已经预感到了什么,但我极力控制情绪,平静地问:“出了什么事?”
对方久久地没有回答,轻轻地传来:“对不起,我不能跟你结婚了。”然后是嘟嘟的声响。
我穿着大红的嫁衣,坐在那个充斥喜庆的婚纱影楼里,只觉得天昏地暗,旁若无人地痛哭了一场。渐渐地复苏过来,发觉所处的场合,又透过泪水,模模糊糊地望见所有人面面相觑的观望,那一刻,我感受到的是莫大的耻辱和嘲讽。
林祖希后来告诉我,他的前妻怀孕了,话语间抑止不住欣喜的表情。
我无言以对,只有平静地微笑,然后说:“祝福你们。”
这就是林祖希在我们结婚前夕毅然离开我的理由,我至今没有弄明白,这到底能否算是一个理由,也许我一辈子也弄不明白了。
4
我从闻屿那儿悻悻地回到报社,于晓婕正专心致志地埋头写着东西,丝毫未察觉我的到来。她是个刚刚踏出大学校门的甜美女孩,初入报社的笨拙和勤勉,以及尚未消退的稚嫩的学生气,或许还藏着一颗热血沸腾的壮志雄心,总让我不由联想起几年前的自己。
然而,细细算来,我比于晓婕至多大了四五岁而已,可在我的感受里,却像是一个漫长而遥远的距离,于是,我总是会带着一种长辈似的“过来人”的怜爱心态看待她以及同龄的男孩女孩们。
一丝温和的阳光穿透沉闷的空气从窗子里射进来,照在于晓婕扎起的马尾辫和苗条娇小的身段上,宛如涂了一层淡淡的光晕。
我带着一丝似水流年的感慨,静静地欣赏了一会儿,才招呼似的敲了敲门。
于晓婕几乎从稿纸上惊起:“麦淇姐,你回来了,闻屿他怎么样?”她显得有些兴奋。
“什么怎么样?”我无精打采地说。
“他长得真有那么帅吗?”她拎起眼皮问。
我懒洋洋地丢下背包,去墙角的饮水机处接水,又回到办公桌边,于晓婕的目光一直跟随着我,索取答案。
“是,还不错。”
“哎,麦淇姐,你是不是受了什么打击了?这么憔悴!哦,我知道了,一定是让爱神之箭射中了。”她说着,露出一脸夸张的笑容,“我听人说,凡是见过闻屿的女人都会对他倾心不已。”
“得了吧,小丫头,别瞎猜啊,什么‘倾心不已’,我看‘恶心不已’还差不多。”
《红衣》第一章(7)
“为什么?”
“你没瞧见他那副目中无人的态度,简直叫人受不了!再说他做的那些事儿,哪一件不是为了巴结媒体,出头露面,偏偏要摆出清高又与众不同的样子,做作得要命!你别说,还真叫人越想越恶心。”刚才闻屿给我照片时戏弄的神情依然堵塞在胸口,让我喘不上气来,话语便更刻薄了一些。
于晓婕却受了委屈似的,撅起嘴唇说:“麦淇姐,你这样说,太过分了吧。闻屿他毕竟有好几次差点死在拍摄途中呢,譬如去可可西里无人区拍藏羚羊那一次,要不是有科考队发现,他早就在那儿魂归西天了,你说,有这样做秀的人吗?”
“谁知道那科考队和他是不是一伙的,况且那些报道的可信性也值得怀疑。”我冷漠地说。
“对!说得好,麦淇,我赞同你的观点。”贝明俊晃晃悠悠地进来,加入我们的谈话。
他是个看似朝气十足,却又总是拖拖沓沓的男孩,是于晓婕同校同系毕业的男友,又同到我们报社暂做实习记者。白净清爽的肌肤、稚气消瘦的脸庞,以及总是带着一点诡秘的坏笑,使得他看起来似乎比于晓婕更稚嫩些,但他从来不愿叫我“麦淇姐”,直呼我的名字,而我也因他长得有几分像英国球星贝克汉姆,习惯亲切地唤他“小贝”。
“阿俊,你说话要有根据。”于晓婕把本该对着我的矛头,指向了贝明俊。
“你们女人就是没脑子,男人长得马马虎虎,又会招摇几下,就神魂颠倒了,以为人家放个屁也是香的。”贝明俊白了一眼于晓婕,望见我了,又连忙补充道,“除了麦淇。”
于晓婕涨红着脸,僵直地伸着手臂,手指几乎指到了贝明俊的鼻子,一副可爱的咄咄逼人的样子:“你说什么?你敢再说一遍!”
贝明俊毫无气势地节节败退,嘴上却说:“你喜欢他,找他去吧,我不在乎!”
我突然有些暗自好笑,何必和小孩子去顶真呢?弄得鸡犬不宁。于是,我连忙站起来,和颜悦色地劝架,他们也大约迫于场合和刚来实习的身份之故,来回争执了几句,便顺水推舟地很快平息下来。
四周显得比任何时候都安静,静得能清晰地听见身边两个怒气未消的孩子粗短又急促的气息声,它们相互配合着,像海浪的潮汐,抑扬顿挫。
心中的郁闷已在吵吵闹闹中消退了大半,我无所事事地待了一会儿,将思绪拉回到那篇迫在眉睫的人物专访上。然而,关于闻屿,我到底该怎么写呢?那场采访在我心里积累的厌倦感已经使我很难用和风细雨的笔调、不带任何情感色彩地将他白描出来,我似乎急不可待地想说点什么。
出于报纸的广泛影响和有理有据的基本职业道德,我还是用纪实手法叙述了此次对闻屿的访问,并在对话描述的过程中,夹杂闻屿以往拍摄经历、所获成绩等等的内容,只是在那篇稿子的结尾处加上一段泛泛而谈的隐晦评语:
……曾几何时,有一首叫《雾里看花》的流行曲在街头巷尾广泛传唱,当人们将那句‘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的歌词烂熟于胸的时候,是否真正理解歌曲创作者的良苦用心?这是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是个人才辈出的时代,却也是个‘雾里看花’的时代。然而无论是新鲜事物,还是新鲜人物,若是故弄玄虚,叫人眼花缭乱,难辨个中真假伯仲,而后博得世人一时之宠,都将是昙花一现的雕虫小技,对于我们广大老百姓来说,要的只是真真切切、明明白白……
尽管我措词尽量得体,发泄得尽量藏而不露,还是让主编毫不留情地否决了。
“这样的评语简直胡闹!”主编指责说,“小姐,这是一篇人物专访,你不会不知道吧,放进这样一段点评,明摆着和采访对象过不去。”
“事实上,闻屿就是擅长让人‘雾里看花’。”我说。
“他擅长什么不用你操心,你的任务就是往他脸上贴金,让所有采访过的人和我们报社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白吗?”主编边签字边振振有词地说,又嘱咐,“把最后一段删掉。”
对于主编这种浮夸的办报方式,我深为厌恶,从主编室出来,把稿子交给版面编辑的时候,并没有提删段的事情。
第二天,几十万份报纸载着我的那段言论像雪花一样纷纷扬扬飘洒出去,我料到会有几个如于晓婕那样对闻屿心存好感的读者对此提出异议,打电话来报社。譬如,有情绪激动,要求作者对此空穴来风的评论给予解释的;有无关痛痒,询问文中是否暗喻难言之隐,或者闻屿到底是如何之人的;当然,也有认为文字犀利,拍手称快的。但是,我没有想到闻屿本人对此倒有些事不关己的悠闲。
那天下午,主编一到报社,就握着一份皱了吧唧的报纸闯进我们办公室,稀稀拉拉的几根头发耷拉在圆鼓鼓、油光光的脑袋上。
“麦淇,你到底要干什么?想弄垮我们报纸,弄垮我呀!”他怒气冲冲地说,手中的报纸像鼓棒一样不停敲打着我的桌子。
“您这么说太严重了吧,我不过是有感而发地写几句,又没指名道姓说人家。”我不以为然,甚至有几分得意地说。
“你是没指名道姓说人家,可人家指名道姓说我了!那么多电话打来做什么?还不是让我主编下不来台,还不是得有我主编替你们扛着!”
《红衣》第一章(8)
“读者信息反馈,各抒己见,有什么不可以?您也太在意您的主编位子了吧!”我也没好气地说。
“你说什么?”主编圆润的脸蛋涨得通红,突然一甩报纸嚷道,“看来,你是还没被骂够!”然后,四面望望,扯着嗓子喊:“小李呢,叫他来见我!”
小李是那篇文章的责任编辑,我也有点恼火了,腾地一下站起来,冲着主编说:“这稿子是我写的,您的意见我也没有告诉他,这件事整个和他没关系!”
“这个蠢货!”主编愤愤地自语,又用讥讽的口吻说,“没想到,你还挺硬气。”
“比起您那浑身的软骨头,大概要硬气一点。”我已经毫无顾忌,轻轻松松地将心里话全抖搂出来了。
“好,好,好。”他呼吸急促,仿佛说话也困难得很,“你硬气,你正气,我们报社庙小,留不起你这个大菩萨!”
我早有心理准备,他这么一说,心里反倒坦然了,正想用什么不屑的方式表达不干的意思,却听见身后有人说:“这位主编,三思而言,这样优秀的记者弄丢了,可是打着灯笼也难找了。”
那声音透着几分目中无人的孤傲和艰涩,又有几分熟悉,我回头一瞧,竟然是闻屿。穿着沙洗过的淡灰色薄牛仔,交叉着手臂,松松垮垮地倚在门框上,一副浪荡游子满不在乎的神情,看样子像是待在那儿有一会儿了。
“这位是……”主编暂时抛下了我。
“我是闻屿,拍照片的那个。”他说话的时候慢慢舒展身子,而让人难堪的傲气渗透在他的每一个动作和每一个字音里。
“啊——闻屿,哦,闻先生,久闻大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主编殷勤地与他握手,“闻先生,关于那篇人物专访的事,真是非常抱歉,您到我办公室,听我慢慢跟您解释。”
“不用了,我路过这儿,顺便来看望麦淇小姐。还有,这稿子写得很不错,我喜欢。”他说着,直截了当地盯着我,我立即尴尬地将目光避开了。
主编不知所措地瞧了瞧我,又望了望闻屿,终于恍然大悟似的说:“对,对,闻先生认为不错,那就是不错,刚才和麦淇探讨这稿子激烈了一点,各抒己见嘛,大家都别往心里去。”
然后,二话不说地将我拉到一边:“麦淇,你怎么不早说呢?你们俩之间闹别扭也没必要用这种方式啊,弄得大家都不得安宁。”主编说得和和气气。
“谁和闻屿是‘我们俩’?”我哭笑不得地说。
“好了,我也是替你担心,怕你话说过头了,得罪人家,不好做人,既然是这样,这事就算了。”主编和我说完了,又走到闻屿身边,故意大声劝慰道,“麦淇呀,闻先生希望你留下,你就留下来吧,可别嫌我们这儿庙小。”
我还没想好该“回敬”主编些什么,一直没有露面的于晓婕不知突然从哪儿冒出来,兴奋过度地非要闻屿在她那条崭新的白裙子上签名,惹得报社里一下子乱糟糟的。
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空,光线显出朦胧而凌乱的嫩黄,在空气里慢慢地散化开去。我和闻屿默不作声地走出报社,我对他不可名状的怨气已发泄殆尽,而他“出手相助”的行为,我除了一丝复杂的感激之外,更多的是觉得莫名其妙和无法理解。
报社的门口停着一辆陈旧的青灰色三菱吉普车,外观漆色斑驳,那种沧桑感仿佛只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