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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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 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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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这名策士,怕就是属于后者吧。

刘阚沉吟片刻,“你叫什么?”

“我名蒯彻!”

刘阚扭头看了一眼程邈,却见程邈轻轻地摇摇头,表示没有听说过这么一个人的名字。

好歹,程邈曾经是朝廷官员,又是墨家弟子。

连他都没有听说过,那刘阚就更不用说了。至于前世的记忆,所记得的也只是那么寥寥几个名字而已。刘阚站直了身子,静静的看着那跪在尸体旁的文士,许久没有说话。

“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蒯彻仍坚持的叫喊着,努力的向人们推销自己。

刘阚挠了挠鼻翼,突然从怀中取出一镒金饼,放在了蒯彻的面前。

“从现在开始,你的命……是我的!”刘阚沉声道:“去好好安葬了你的父亲,我住在城南老客酒楼。明天一早,我们会动身离开,安排一下自己的事情,完了来找我吧。”

蒯彻眼圈一红,二话不说,邦邦邦磕了三个响头。

刘阚不再理睬他,和程邈转身离去。

这样的人,心里都有一股子傲气。平白无故的施舍,他们未必就会心甘情愿的接受。

刘阚也说不出为什么要帮助蒯彻。

是蒯彻的孝心感动了他?亦或者是自己的心肠太软了呢?

呵呵,也许兼而有之吧……

至于蒯彻是否会来找他,愿不愿意跟随他?刘阚并不在意。死者为大,且让他安息吧。

程邈轻声道:“东主,是不是太草率了?此人,不过无名小卒而已。”

刘阚说:“也许吧,但小卒往往会做成大事。这家伙很有个性,我能感觉的出来,说不定真是一个人物呢。”

本来就是投资,是赚是赔,还需要日后来检验。

虽然没有见到程邈所说的安期,但是能收获这么一个人,似乎也不算是白来了一趟。

二人吃过午饭,又在街上逛游了很久。

待到天将傍晚时,才回到了客栈。

客栈门口,那文士已经等候着。披麻戴孝,看样子已经为他那老父下了葬,肃手而立。

“小人蒯彻,见过主人!”

“家里的事情……都做完了?”

刘阚带着蒯彻回房,让他坐下来,笑呵呵的问道。

“都安排好了!”蒯彻说:“其实也没甚好安排,除我父之外,家徒四壁,再无一亲朋好友。午时得了主人的金饼,小人就换成了圆钱。我父下葬,花费了两千八百钱,早年间为供我读书识字而欠下的债务,共三千五百钱,也都一一结清……这是剩余的钱。”

说着话,蒯彻从怀中取出了一个钱袋。

哈,这个家伙……如果先前真的有人花三千钱买了他,只怕接下来,还要还上三千五百钱。

这条命,似乎不便宜,六千五百钱啊!

“为何不跑?”

刘阚轻声问道:“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拿着剩下的钱,找个没人的地方,也能过上好日子啊。”

蒯彻的脸腾地通红,呼吸有些急促。

“我是策士,不是骗子!”

程邈一旁说:“但你之前,已经骗了……明明是六千五百钱,你却说只要三千钱。”

蒯彻淡定道:“知我者,十万钱又何妨?不知我者,恐怕连一钱也不会出。这里面何来骗不骗的说法呢?”

“这个……”

刘阚站起来,摆摆手,“程先生和策士做这口舌之争,却是有些欠思虑了。蒯彻,我也不管你有甚本领,既然我已经做了,也就不会后悔。一会儿去买个脚力,我们一早动身。”

说完,刘阚把钱袋又扔给了蒯彻。

“我累了,你也准备一下,顺便吃点东西,早些歇息吧。”

“小人,遵命!”

蒯彻欠身,深施一礼,退出了客房。

程邈似乎还想要再说些什么,可是看刘阚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当下也不再赘言了。

毕竟,刘阚才是主人!

正应了刘阚的想法:这笔买卖亏还是不亏?也许要到以后,才能见分晓吧。

第七十五章 道与技

入冬的晨光,总是来得很晚。

过了卯时以后,天边才泛起鱼肚白的光亮。

刘阚三人整理行囊,启程上路。蒯彻在骡马市上买了一头黑骡,非常的健壮,脚程也快。

事实上,刘阚给他的钱,也只能买下一头黑骡。

刘阚和程邈骑着马在前面走,蒯彻则跨坐黑骡背上,两脚晃荡着,优哉游哉的捧着一卷木简。他的行礼不多,一个褡裢,里面全都是书籍。黑骡很自觉的跟在马匹的后面,根本不需要蒯彻去操心。一件白袭,投过素巾,权当作是披麻戴孝,却别有风韵。

风掠过,卷起衣襟猎猎。

乍看上去,竟有仙人一般的出尘之气。

刘阚在马上转过身,看了一眼跟在后面的蒯彻,忍不住笑道:“这家伙,倒是会找乐子。”

程邈也忍不住点头说:“看他那模样,连我都有些羡慕了!”

※※※

由于蒯彻的加入,使得刘阚二人不得不放慢了速度。

原本半日光景的路,直到傍晚时分才赶到了张县。径直来到客栈,三人把骡马交给了门口的伙计,回到客房。这一路奔波,的确是有些疲惫了。灌婴这家伙又喝多了,早早的睡下。好在旅途中所需要的物件都已经准备齐全,看起来灌婴倒不是因酒而误事的人。

刘阚让店家烧了一盆的开水,痛快的洗了一个澡。

在后世,许多人以为古人并不是很注意卫生。甚至包括刘阚在内,也有这样的观念。

可来到这个时代才知道,古人其实对此非常注重。

洗头发用皂角和猪苓,洗澡也有专门配备的胰子和澡豆。甚至,在秦律中还有专门的律法。官府每五天会有一天的假期,被称之为休沐。按照律法,凡属臣民必须三日一洗头,五日一沐浴。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会遭受惩罚,从鞭十到枷十日各有不等。

刘阚本就是个很注意卫生的人,自然对这律法非常在意。

先是用青盐漱口,然后泡了个热水澡。倒在被褥上,很快就睡熟了。

这一觉,一直到天光大亮。

刘阚换上一身衣服,走出了客房的大门。灌婴等人已经起床了,看得出来,程邈已经向他介绍了蒯彻的来历。此时他正一边套车,一边好奇的上下打量蒯彻,关注他的每一个动作。

“东主,都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那就动身吧。”

刘阚和灌婴还是坐在了车辕上,程邈一如早先的样子,在车厢里呆着。

蒯彻呢,则跨上了他那头黑骡。把缰绳往车辕上一套,就不再理睬,悠哉得取出一卷木简。

“阿阚兄弟,你这是从哪儿……找来这么一主儿啊。”

灌婴有些不满的说:“你看他那样子,比程先生还要牛。今天想和他说些话,也很困难。”

刘阚笑道:“有本事的人,都有脾气!灌大哥,你要是比我厉害,我也随你。”

“我没有你厉害嘛?”灌婴一脸诧异的表情,“论骑术,你不如我;论射术,也比不过我。你说说,你除了能赚钱,能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主意,步战能胜我之外,哪里能比得过我?”

“骑射,不过是小技!”

看书中的蒯彻突然插嘴,“陶朱公出则入相,退而能富可敌国。休小觑了这赚钱之道,却也是一桩大本事。主人若无眼光,怎可能令泗水花雕名扬天下。杜陵出兮天下乐。

你若能有主人这般本事,也算了得。”

灌婴顿时张口结舌,实不知道该怎么反驳蒯彻。

而蒯彻呢,说完之后,又低下头去看书。一旁刘阚心里直乐,“蒯彻说的好,说的好。”

“却是溜须拍马之徒!”

灌婴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

“溜须拍马也要会察言观色,这也是一桩大本事。说的好,能出将入相;说的不好,则有性命之忧。灌先生却需小心才是,这溜须拍马之辈,最是容易记仇,且不可得罪。”

“你……”

灌婴咬牙切齿的看着蒯彻,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刘阚心道:你个家伙,居然和一个策士争辩。当年秦王何等人物,六国四公子也非等闲之辈。还不是被苏秦张仪二人玩弄于鼓掌之间?和这纵横家争口舌之利,一个字:死!

“那你说说,骑射如何就是小道了?”

蒯彻非常严肃的说:“小人从未说骑射是小道,我说的是小技……道与技的区别,君可知否?”

“啊,这个……”

“观君之气象,他日也是为将之人。若只知搏杀,不识大道,最终也只是个死无全尸的下场。小人这里有一部兵书,乃早年游学所得。故燕大将秦开所遗,君不妨试读之?

若能领悟一二,再与小人争辩。

若不能领悟……哈,恕小人尚要读书,实在是没有时间。”

言下之意就是说:你先读一下兵法吧,否则我连和你辩论的兴致都没有,差距太大了。

灌婴被蒯彻几句话憋得脸通红,却是有火发不出来。

那边蒯彻一脸真挚的从褡裢里翻出来了一卷木简,郑重其事的递给灌婴。

刘阚在旁边直笑得肚子疼……

什么叫做差距?这就是差距!

话语中不带半个脏字,直接就把你给鄙视了,然后你还要感恩戴德的去谢谢人家的指点。

灌婴的脸一会儿黑,一会儿红。

“算你狠!”他一把抢过蒯彻手中的木简,气呼呼的把马鞭和缰绳扔给刘阚,转身往车厢里钻。

蒯彻后面紧跟着说:“知耻而后勇,君他日成就必然不俗。”

这话说的是一个叫正经,正往车厢里钻的灌婴,险些趴在车上,一种欲哭无泪的感受,油然而生。

刘阚接过了马鞭,在后面笑道:“灌大哥,这就叫做宜将胜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啊,那个啥。”

“哪个啥?”

灌婴露出头来。

不可沽名学霸王!刘阚心里嘀咕:不过那位霸王,如今恐怕正活的滋润吧。

就这样,同行的旅伴多了一个人,使得这旅程变得热闹了许多。比起程邈的一本正经的说话方式,蒯彻的牙尖嘴利,让大家平添了几分欢笑。至少,刘阚就是这么觉得。

当然了,蒯彻不可能针对刘阚,所以火力都放在了灌婴身上。

而灌婴也是愈挫愈勇,每次落了下风之后,就立刻闭上嘴巴。待到片刻之后,又开始斗嘴。其结果嘛……自然就不用说了。百战百败的战绩,也成了刘阚笑话灌婴的资本。

不过这样一来,大家的关系,似乎悄然的拉近了许多。

秦开,故燕名将。战国时,北方东胡在辽河上游崛起,并对当时的燕国造成了极大威胁。

为避其锋芒,燕国以秦开为人质,入居东胡。

秦开趁机了解的当地的环境和东胡的虚实,并且掌握了东胡人所擅长的骑射战法。

在燕昭王即位之后,秦开逃回了燕国。用十二年时间,组成了一支极为凶悍的骑军,将东胡一举击溃。而后东渡辽河,取地两千余里,直达满番汗为界。那满番汗,就是后世的鸭绿江。

若论骑战之法,秦开算得上出色。

不过其后人就逊色了很多,最为出名的人,就是那随同荆轲刺秦的燕国勇士秦舞阳,就是秦开的后人。

刘阚偶尔也会翻阅一下这卷兵书,但是兴趣似乎不是太大。

前世出身于军人世家,家里面典藏了许多古兵书,刘阚也算是有过极其海量的阅读。

更多的时候,他会和蒯彻辩上一辩。

与对灌婴那种尖酸刻薄的口吻相比,蒯彻对刘阚倒是客气了不少。

这一路下来,刘阚的的确确是知道了许多他闻所未闻的事情,对于这个时代,更多了一分了解。

在聊城休整了数日之后,一行人过卫河,直奔巨鹿郡。

又十数日,在入冬后的第十九天,刘阚一行人,终于抵达宋子城。

斜阳中,看着那残破的古城,刘阚突然生出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这座城……并不简单。

第七十六章 杜陵酒神

宋子,形成于战国初期,原本属于中山国治下。

后归于故赵所辖,秦王政二十年,最终被秦占领。

准确的说,宋子是一个镇。长约有三百丈(700米),宽大约二百四十丈(550米),周围有沃野千里,其繁华之程度,甚至丝毫不弱于当年故赵国都邯郸。不过邯郸如今经秦军屠杀,早已不复当年的那种热闹。这也使得宋子变成了巨鹿最繁华的地带。

一般而言,似一个小镇,人口能有一两千户,超过万人就了不得了。

可是宋子的情况却不一样,六千户,超过三万人聚集在这并不算太大的城市中,甚至比距离宋子不远的棘蒲县(今河北赵县)总人口也不遑多让,算得上是一个异类城镇。

为了这宋子的问题,丞相王绾和廷尉李斯还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是否要在宋子安排官员?

由于六国士人的不合作态度,使得秦帝国的官吏出现极为匮乏的状况。能分派到县一级的官吏,都捉襟见肘。更不要说在宋子专门安排一个官吏,于秦帝国现状而言,无疑是一种浪费。可问题在于,宋子的人口太多了,而且聚集了故燕故赵遗民,不得不防。

在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之后,宋子最终被提为县制,并且从老秦人当中选派出了吏员。

宋子县尉,姓徐,是栎阳人,大多数称他做徐公。

徐公年已四十有余,生的瘦小枯干。一双三角眼,眼白浑浊,让人会生出一种错觉:这不是一个官吏,看上去更像是老态龙钟的老人。但不要被他的样子骗了,在宋子,人们总是在背地里称呼他做徐毒。至于这‘毒’字的含义,想必无需再来多做解释了。

刘阚一行人进了城之后,持任嚣的鹰牌求见徐公。

毕竟这是人家的一亩三分地,想要在这里办事,总归是要先拜个码头。礼多,人不怪嘛!

徐公也很热情,在官署中设宴款待。

不要误会,徐公可不是款待刘阚……刘阚如今虽然有了上造的爵位,但在徐公的眼中,什么都不是。徐公是看在任嚣的鹰牌面子上,同时也是看在刘阚为他带来的十瓿花雕。

这窖酒,可不是有钱就能买来的东西。

即便如徐公这样的官吏,想要品尝一下窖酒,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至于任嚣,虽然远在泗水郡,距离宋子十万八千里。可他那铁鹰锐士的出身,注定了不同于普通的官吏。更何况,任嚣得了始皇帝亲赠的佩剑,徐公多多少少也有耳闻。

刘阚持任嚣鹰牌求见,说重一点,他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任嚣。

酒宴非常的愉快,徐公对刘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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