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场恶战,迷愣被打了个半死;迷愣也把张浩然手下的一个兄弟一镐把抡成了植物人。
后来官司打得不错,迷愣只在看守所里待了一年多就给放了出来,根本没进监狱。
从看守所出来以后,迷愣没球可踢,又身无长技,也开始混社会。20世纪80年代混社会不像是2000年后,那时候混社会的人经济来源就两样:偷和抢。
偷,迷愣是不屑干的,但他却收服了当地的十来个小偷,由这些小偷养着他。当时在当地小偷界名声最响的大民、二民哥儿俩,都是他的手下。迷愣出狱后不久,还不到20岁的他居然结婚了,据说老婆还挺漂亮。1983年他老婆还给他生下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是二狗的下下届校友。她继承了他爸爸的运动天赋,也继承了她妈妈的美貌,但学习成绩极差,是二狗所在高中特招的每级仅有的两个体育生之一。
这父女二人性格挺像,女儿的性格也很暴躁。由于此女每天下午都在学校操场练体育,常年穿着一条紧身的运动短裤,露出两条雪白浑圆的大长腿,再加上如花的容颜,基本上吸引了全校男生的关注。全校男生都将其戏称为“大白腿”。二狗和此女不熟,只知道她爸爸是迷愣,她真名叫“徐X”,仅此而已。
放下“大白腿”徐X不表,话题还是回到她爸爸迷愣。
在生下大白腿后不久,迷愣由于重伤害他人再次被列入通缉犯行列,只不过罪名不是很严重,他在当地的市内继续跑路。据说,迷愣在市内跑路的二三年中,连续犯了13起重伤害案。根据某些江湖中人讲:这13次重伤害,加在一起够判个死刑了,但是迷愣基本每次都不是主犯。尽管下手时他最狠最黑,但最后量刑的时候轻了不少。
二狗讲一下1985年底迷愣被捕时的那次事件,帮助大家了解一下迷愣这个人。
在市内跑路的迷愣,日子过得相当惨。1985年年底,有人出200块钱让他去修理东郊城乡结合部的一个兽医。
“修理”这个词可轻可重:可以是痛殴兽医一顿;可以是吓唬吓唬这个兽医;也有可能是把这个兽医打残。
迷愣拿到200块钱想都没想,直接选择了把这个兽医打残。
据说他拿到这200块钱后,先是去当地最好的一家饭店里,请几个朋友饱餐痛饮了一顿,花了100块出头。然后自己买了双棉鞋,花了几十块。穿着新棉鞋,兜里装着剩下的几十块钱,怀揣一把宽背大砍刀,带着醉意直接去了东郊那个兽医店。
那个兽医也不是什么善茬,而且还会三拳两脚。虽然刚开始就被迷愣狠狠地迎面砍了一刀,但镇定下来以后,居然和迷愣徒手撕扯了起来。这个兽医不愧是成天和驴马打交道的,力气极大,在撕扯的过程中居然还把迷愣手中的宽背大砍刀夺了过来。迷愣手中的刀被抢过去以后,自己身中几刀,酒醒过来不少,回身拿起个气管子,和这兽医拼了起来。
此时,正好有一个警察路过。在20世纪80年代初,当地的警察有手枪,这警察看见两人在血战时距离他俩七八米,当时就鸣枪示警。他这一鸣枪吓到了那兽医,那兽医住手了,但人家迷愣却不住手,拿着气管子还朝兽医的头上猛砸。警察一看这“悍匪”连鸣枪都不怕,也恼了,当场又开一枪,直接命中迷愣大腿,迷愣当场倒地。
迷愣被捕,被以多起重伤害罪名起诉,判刑15年。迷愣入狱后约3个月,他老婆失踪。在当地,再也没有人见过他老婆。他的女儿大白腿由她爷爷奶奶抚养。也就是说:大白腿在没记事儿的时候,迷愣就已经进去了;在大白腿上高中以后,迷愣才被放出来。
从迷愣受雇伤人这件事儿的整个过程来看,迷愣这样的人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分子:不但凶狠暴戾,更可怕的是他好像根本就没打算活几天,每多活一天他都觉得自己赚到了。
拿半条命换来的200块钱不是攒着,不是好好去花,而是很轻易就花出去了——他可能觉得自己活不过明天,所以就先把它花了。正常人的生活计划是按年过,迷愣却是按天过、按小时过。
活完今天算今天,明天的事儿就不去考虑了。
入狱后,犯了14起重伤害案的迷愣开始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日子——监狱生活。
由于迷愣早就活腻了,所以他在监狱里是人见人怕,毕竟像他这样活腻了的人不是很多。很快,他在狱中成了大哥,吃香的、喝辣的,谁见到他都得递烟、叫大哥。
迷愣出狱以后还经常怀念自己在监狱里的日子:“要不是我有个姑娘,我肯定还回去。在里面的日子比在外面舒坦多了。现在我爸我妈没了,我得照顾我家姑娘,要不我早回去了!”
听见没?啥人都有,还有怀念在监狱里的日子的。
迷愣出狱以后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大虎安排他做他的物流公司客户经理,工资还不低。说是客户经理,但迷愣基本上啥事儿也不干,每天只是带着其他几个释放的重刑犯,吃吃喝喝,再拿着吃饭喝酒的发票找大虎报销,到了月底领工资。
大虎每次都是乐乐呵呵地给他报销,三万两万连眼都不眨。大虎知道:想在当地占据一席之地,迷愣这样的人必不可少。
迷愣也知道,大虎这么可劲儿地养活着他,早晚有一天要用到他。所以,迷愣也坦然受之。
出狱以后的迷愣不缺吃,不少穿,日子过得还不错。迷愣不管那么多,今朝有酒今朝醉,除了女儿让自己牵挂外,迷愣在这世界上什么都不留恋——他早在十几年前就不留恋了。
二狗还听说过迷愣出狱后干的一件悍事,这事儿和大白腿有关。
当时大白腿依然住在她奶奶家,也就是当地第五人民医院的宿舍楼。那六层楼房在20世纪80年代初绝对算是当地最好的住宅,但到了2000年前后,绝对算是最破的住宅了。当年的红墙已经斑驳,楼门还是木制的,楼道里全是灰尘,没人打扫。大白腿的奶奶和爷爷已经去世了,所以,大白腿独自一人住在那儿。
迷愣出狱以后也在家住,但大白腿总赶他走,说他总半夜醉酒回家打扰她学习。她其实是想一个人住。她经常带男孩子回家,而且还是不同的男孩子。
迷愣觉得自己在世上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了,就这么一个牵挂了,她说什么就什么吧!迷愣也没多问,让大虎送了他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自己住,让女儿继续一个人住在爷爷奶奶家。
大白腿这孩子二狗也算是认识,据二狗了解,此女虽然性格暴躁,但品质还算不错,在同学中人缘还可以。唯一的缺点就是比较风流,喜欢帅哥,而且喜欢上谁一定要搞到手,两三个月就换一个男朋友。由于她人长得漂亮,身材好,硬件条件出众,俘获帅哥基本没什么难度。二狗估计学校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帅哥不下十个。
据说有一天晚上八点多,在学生上晚自习的时候,迷愣忽然回五医院的家中去拿东西,结果他一开门正好看见自己的女儿和一个男孩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XXOO。
迷愣十分平静,随手关门,然后下楼。
半小时后,迷愣上楼,敲门:“完事了没?开门!”
大白腿和那个男孩子吓死了,谁也不敢开门。都琢磨着:这下他还不得杀人啊?
此事中的那个男孩子二狗不认识,说不清楚究竟是哪个人。但据二狗身边喜欢八卦同学说,此男绝对是个帅哥,是他们那个年级的“校草”。后来《流星花园》热播时,此男被我校女生称为“花泽类”。这花泽类平时很腼腆,一说话就脸红,学习成绩也一向不错,就是不知道那时候怎么被大白腿勾搭上了。那段时间,大白腿几乎成了全校女生的公敌。
“没事,开门。”迷愣语气很温和。
门终于被打开了,大白腿开的门。据说那花泽类当时就坐在她家四楼的窗台上,只等迷愣一动手,他就跳楼。
“孩子,下来啊。”迷愣罕见的温柔。
“我……”花泽类本身就很腼腆,见到了江湖中传说的迷愣,更是连眼皮都不敢抬。
“下来啊!坐那干吗?下来,坐!”
“我……”花泽类从窗台上下来了,双腿颤抖,不敢说话。
“坐!”
虽然迷愣表现得很温柔,但是大白腿和花泽类还是大气都不敢出。
迷愣端详了花泽类半天,笑了。
“你小子长得不错,难怪我女儿会喜欢你。”
花泽类和大白腿还是不敢说话。
“你今年多大了?”
“17……”
“哦,和我女儿同岁。你怎么这么老实?”迷愣看出眼前这孩子被他吓傻了。
“叔叔……”
“你叫我啥?”迷愣吼了一嗓子。
花泽类和大白腿都吓坏了。
“叔……”花泽类颤抖着说。
“爸……”大白腿以为迷愣要动手了。
“你要和我姑娘一样,叫我爸!”
“啊,叔……”花泽类一时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你叫我啥?让你叫爸,没听见啊?”
“爸……”
“这还差不多,你得对我姑娘负责啊。”
“是,爸……”花泽类汗如雨下。他琢磨着如果和他女儿上次床就要负责的话,那迷愣至少得认十个女婿。
迷愣是一眼就看中了花泽类这孩子。
这孩子不但满足他择婿的首要条件:老实。而且这孩子长得百里挑一,可比迷愣强太多了。
迷愣是真喜欢。
第二天晚上,迷愣就带着大白腿去了花泽类家,具体过程和其中的纠结不谈,况且二狗也不清楚。只说说最后的结果:两人的婚事暂定,暂时由花泽类认迷愣当干爹,等两个人结了婚再改口。这也是当地的习俗。
腼腆的花泽类忽然多了个爹,而且还是混黑社会的爹。
话说回来,花泽类这爹对他真不错,中午有事儿没事儿就去校门口最好的饭店点上七八个菜,什么菜好点什么,然后请自己的女儿和“姑爷”吃一顿。
他听说花泽类喜欢打篮球,就花了2000多块买了篮球、运动衣、运动鞋一整套的送给花泽类。
花泽类的同学都跟花泽类开玩笑:“哎呀,成黑社会家属了?”
“……”花泽类有苦难言,才17,居然就订婚了,而且对象还是大白腿,他或许只是想和大白腿玩玩。
后来大白腿和花泽类在一起腻了,甩了花泽类,但迷愣还是经常请他一起吃个饭什么的。
从此事中可以看出迷愣这个人有如下几个特点:
⒈本性还算善良,虽然坏事儿没少干,但还不是丧尽天良那种。从他女儿和花泽类分手后,他还对花泽类那么好就可以看出来。
⒉对自己女儿溺爱到了极点,到了黑白不分的地步。女儿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牵挂,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
⒊他可能知道自己随时会离开这个世界,所以做好了准备,在女儿17岁的时候就急吼吼地给女儿定下个女婿,尽管最后没成功。
大虎和赵红兵起了冲突,当然要去找迷愣。
迷愣知道:大虎用他的时候到了,既然接受了大虎那么多钱,被他养了那么久,就该为大虎卖命。
大虎手下的这群猛虎即将出笼了。
出笼,咬赵红兵去。
和大虎相比,赵红兵消失得并不彻底,还有人能在市区里看到他。只是他行踪极其飘忽,说不见人影立马就不见人影。
大虎派出了一群饿虎,赵红兵知道,当然知道。
据说,赵红兵在某个下午到了省城。赵红兵当然不是去省城跑路去了,他是要见一个人,他希望这个人能给他一些做事的方法。
这个人,可能是他的一生中除了赵爷爷之外对他人生影响最大的一个。2000年后的赵红兵能破茧成蝶也得归功于他。
这个人当然是九哥。他好像从来都没给赵红兵的生意帮过什么忙,也好像从来没给赵红兵的生意提过什么好的建议。
他和赵红兵只谈做人、做事的方式和方法。
偌大一个城市,赵红兵似乎真的找不到一个和自己同样“段位”的人沟通,连沈公子都不行。
九哥的“段位”或许不能说比赵红兵高,但肯定不比赵红兵低。这是个老江湖。当赵红兵、张岳等人在街头喋血时,九哥已经在富丽堂皇的酒店里跟社会名流把酒言欢了。
赵红兵和九哥是在省城的一家茶馆里见的面。九哥穿着一件黑色的唐装,佝偻着腰笑眯眯地走了进来,拍了拍赵红兵的肩膀。
“红兵,有事了吧?”好像什么事都瞒不住九哥。
一壶绿茶喝完,赵红兵把事情讲明白了。
九哥静静地听赵红兵讲完后,没回话,抬头朝服务员说了句:“两份炒饭,两份蘸酱海蜇头。”
两人开始狼吞虎咽。耕良田千顷不过一日三餐,有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这两个身价千万乃至上亿的江湖大哥,最经常吃的,无非就是一碗炒饭而已。
九哥虽然又瘦又小,但是吃得可比赵红兵快多了,好像一扒拉就把一盘子炒饭吃光了。九哥慢悠悠地擦嘴,认真地看着赵红兵吃。
通常被人看着吃饭都挺不舒服,可赵红兵还是慢慢悠悠地吃。这两人的心理素质,都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终于,细嚼慢咽的赵红兵也吃完了,抖起餐巾纸一丝不苟地擦。
“红兵,多久没打过猎了?”
“十几年没开过枪了。”
“今天咱俩去打打猎。”
“去哪儿?”
“蒙古国边境。”
“打什么?”
“黄羊。”
“好!”
赵红兵真是有心情,居然真的跟九哥打猎去了。一辆大越野车开了十几个小时,第二天早上,终于到了阿尔山。
时值初春,阿尔山的草还是枯黄的,直没过膝。这片孕育了无数草原英雄儿女的沃野,今天又迎来了两位枭雄。一个腰杆笔直,另一个是半个罗锅。
这两个人都是一脸沧桑,手里都提着一把猎枪,漫步在这齐膝的草地上。
呼吸着草原清新的空气,望着草原上高高的蓝天和白云,赵红兵的心情也畅快了许多。
“今年这里的黄羊不是很多了,去年要比今年多。”九哥极目远眺。
“为什么呢?”
“因为今年蒙古国没雪灾,黄羊过境的不多。”
赵红兵也在远眺,没搭话。
“前两年蒙古国大雪灾,上万只黄羊跨过国境线,来到了这里。再有几次这样的雪灾,估计黄羊该绝迹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赵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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