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合同交给蓝老板,咱们走!”苟少终于没了脾气,这场面,他总不能拉下脸来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游医一般见识,还是快点走人,免得再惹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来。不过,苟少此时把萧逸轩记住了,这个让他威风扫地的臭小子,决不能轻饶了他!
蓝翎突然脸色一变:“姓苟的,明人不做暗事,你把话说清楚!”
“蓝老板,一切合同都写得清清楚楚,至于签字与否,那是蓝老板的事情。咱们走!”苟少说完,一个小弟把一份资料递交给白龙。白龙这才抬脚,地上的小混混急忙爬起来,冲白龙说道:“你等着!老子和你没完!”也不等白龙回话,连滚带爬的随着苟少一帮人离开了午夜玫瑰。
众人都觉不过瘾,然而音乐再次响起,又把众人拉回现实中来。午夜玫瑰又恢复了热闹和喧嚣,萧逸轩趁机走了出去。
“萧大哥,这就走吗?不再玩一会儿?”走到门口,萧逸轩遇到了一个帅气十足的小伙子,身后跟着两三个小弟。
“是军子啊,我还有事,先走了。”萧逸轩接过蓝军递过来的一支软中华,叼在嘴上,也不点燃。萧逸轩喜欢烟草味,却很少点燃。蓝军身后的小弟撇撇嘴:“萧医生也太不给军哥面子了吧!谢也不谢一声就走了。”
“你Y的找抽吧!哥儿几个记住,萧神医是我的救命恩人,谁要是得罪了萧神医,老子非扒了他的皮不可!”几个小弟唯唯诺诺的看着蓝军,心说也不用那么夸张吧。可是谁又知道萧逸轩的的确确是蓝军的恩人,而蓝军跟着萧逸轩仅仅练了半年散打,就霸下了整条街呢?
“喂!你站住!说你哪,不想当狗狗的家伙!”萧逸轩走出来老远,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和一个娇滴滴的声音。萧逸轩苦笑了一下,站住,头也不回,萧逸轩自然知道谁来了,那个被小混混非礼的女生。
女生气喘吁吁的看着萧逸轩:“也不给人家感谢的机会就走了,以为你是江湖大侠啊!”
萧逸轩无语。
“喂!你叫什么啊?能不能告诉我,放心吧,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女生说得很神秘。
萧逸轩更加无语。
“竹韵!你怎么自己跑出来了!快跟我回去,要不然舅舅会生气的!”男生急匆匆的跑过来,对着女生傻笑。
“少管我!你是谁啊!就知道拿爸爸来压我,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女生似乎感觉有些异样,夜风中,似乎有股怪怪的味道,抽*动了两下鼻子,女生突然皱眉说道:“游医就是游医!瞧你,估计有一年半载没洗澡了!告诉我你住哪里,明天我来找你!”
女生的语气里充满了命令的语气,让萧逸轩哭笑不得,两三年了,还真没哪个女人这样子跟他说过话。“拜托,小姐,你让我走吧!”
“让你走可以,但是你必须告诉我你住哪里!”女生不依不饶,似乎抓住了萧逸轩的小辫子,“要不然,就把你扔牙签的那招教会我也行!”
“你看到了什么?!”萧逸轩的眼睛瞪视闪过一丝冷芒,吓得女生连连后退,男生也是一哆嗦,几乎是不假思索的站到女孩身前:“你想干什么!”
女生推开男生,气鼓鼓的看着萧逸轩:“我把半截酒瓶摔碎了,所以你没找到!哼哼,除非你做我的保镖,否则,否则我就……”
“呵呵呵呵,你就怎么样?我只不过是个江湖游医而已,大不了我离开这里!呵呵,小姐,我要回去睡觉了,再见咯!”说完招招手,上了一辆午夜的士,让女孩在后面指手划脚的,至于说的什么,萧逸轩什么也没听到。
女生不过是看到了酒瓶上的牙签,但是她把酒瓶摔碎了,谁会相信一个女孩子神乎其神的叙述呢?萧逸轩很放心的逃离了女生的“魔爪”。
第三章 心力憔悴
蓝翎气得不轻,从她微微发抖的样子和她几乎要冒火的双眼可以看出桌子上的那份合约很不平常。
“小姐,要不要把白岚叫过来陪你?”白龙站在一旁,也是忧心忡忡。
“算了吧。还有一个多月白岚就毕业了,犯不着这个时候让她回来,我量他姓苟的也不敢对我怎么样!”
“苟家是不会轻易罢休的,小姐,我看实在不行,咱们,咱们,唉!都怪我没用!”白龙怨恨的跺跺脚,换作二十年前,他也许会单枪匹马的冲进苟家,拼个你死我活,可是现在,他的确没那个能力,或许还没有进入苟家,就被人打成了马蜂窝。
“龙哥,这些年来多亏了你还有白岚照顾我和蓝军,是我们姐弟俩拖累你了。我看这样吧,反正事情到了这一步,实在不行,就放弃这里的产业。我和蓝军守着午夜玫瑰也能养活自己,你和白岚也不要再跟着我们了,去好好过日子吧。”
“小姐,这可不行!这里的产业是老爷子留下的,军少爷还小,你又心地仁慈,其他人也都背叛了蓝家,我和白岚是不会在这个时候离开的!小姐,天无绝人之路,等白岚回来,一切或许会有转机的!”
蓝翎感激地点点头:“那好吧,也只有这样了。龙哥,这几天我会忙活公司的事情,酒店你就负责打理吧。”
“是,小姐。”白龙看看心力憔悴的蓝翎,摇摇头走了出去。
蓝翎又注视着桌子上的合约,似乎合约上的每一个字眼都让她寝食难安。蓝家得不幸难道还要再次重演吗?蓝翎的思绪回到了三年前。
那是一个蓝翎无法忘记的日子,因为那天的第二天是蓝翎订婚的日子,夫婿是当时被称为商界新星的梅乐平,梅家的二少爷,和蓝家可谓门当户对,梅乐平和蓝翎也是璧人一对。可就是在订婚的前一天晚上,梅家突然发生意外,一家人被灭口,而蓝家也同样遭遇打击,由于蓝翎和弟弟蓝军外出参加聚会,白龙一直跟着蓝翎蓝军作保镖兼司机,白岚还在上学,才得以幸免遇难。
这是一桩无头案,虽然事后警方全力以赴,还是找不到任何头绪,只能肯定是境外雇佣兵团干的,可是又没有确凿证据,最终也只能不了了之。
作为蓝家的忠实保镖,白龙多少能知道一些内情:蓝翎和梅乐平订婚,梅家自然会和蓝家联手,这会让跟蓝家和梅家一直有着利益之争的三大家族寝食难安。当然这只是白龙的猜测之言,没有任何证据。
然而梅家和蓝家已经是日落西山,一蹶不振,几乎所有的合作者都纷纷投靠他人,梅家完了,蓝家也就只有蓝翎、蓝军姐弟俩守着一个可怜的公司苦苦支撑着,本以为对方会斩草除根,哪知道三年来一直相安无事。
其实蓝翎最清楚事情的原因,但是她只能把这个秘密烂在肚子里,等候着奇迹的出现,因为蓝军太不争气了,蓝家除了她,已经没有人能在去完成那个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任务。当然,蓝翎不害怕对方斩草除根,因为他们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她和蓝军都是安全的。
蓝翎就这样一直忍耐着,同时也在等待着奇迹出现,却没想到现在又蹦出来一个苟家,想把蓝家仅剩的一处产业吞并,这无异于要断绝蓝翎的所有的希望:期待着重振蓝家,报仇雪恨!
那是一条商业街,一整条街,蓝家最后的产业。要是没了这条商业街,蓝家也就从此出了商业舞台,或许那样一来,仇家更不会注意他们姐弟了,能安安稳稳的让弟弟成家立业,也算是给蓝家留下一线香火吧,蓝翎长长的出了口气。
蓝军走进午夜玫瑰,一切已经恢复正常,看不出任何异样。白龙看见蓝军,不由皱了一下眉头,急忙过去:“少爷,小姐在上面,苟家的人又来了。”
“什么?那条狗又来了!操他先人!你们守在这里,我去看看姐姐!”蓝军对身后的小弟招呼一声,急忙上楼。看着蓝军的背影,白龙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位蓝家唯一的少爷,的确太不争气了,也难怪蓝翎整日愁眉不展的。
“姐,是不是姓苟的又来了!他们欺负你了没有?我这就叫人砍了他们!”
“小弟啊,你能不能让我少操心啊!这两天你就呆在这,哪里也不要去!”蓝翎见到弟弟,想生气又气不起来,嗔怒的看着蓝军。
蓝军看着姐姐生气了,急忙说道:“噢,我听姐姐的!姐,你打算怎么应付苟家啊?难道把那条商业街让给他们?”
“这件事不用你管。你记住,苟家现在咱们惹不起!这是事实,小弟,等你有本事了,到时候你想做什么姐姐都不会管你,但是现在,无论姐做什么,都是为了你好。”
蓝军气苦的点点头,的确,他也很自己不争气,如果不是遇到了萧逸轩,也许他现在还在外面鬼混。但是至少现在,他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霸下这一条偏僻的街道,只不过是掩人耳目,没事的时候,他要学的东西很多,有不少知识即便是在最有名的大学里也不一定能学到。“放心吧,姐,我知道该怎么做。现在咱们只能委曲求全,实在不行,就把那条街让给苟家算了。哼哼,要不了多久,咱们一定能再要回来!”
蓝翎有些意外的看看蓝军,也许弟弟真的长大了,至少不再是像以前那样莽撞,知道什么是委曲求全了,蓝翎欣慰的笑笑,尽管多少有些自嘲的苦笑,可是总算是笑了。
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姐姐笑了,蓝军觉得姐姐笑起来很好看:“姐,你笑起来真美,我相信无论哪个男人看见了,都会神魂颠倒!嘿嘿。”
“混小子,就知道拿姐姐穷开心!吃饭了吗?让服务生送些点心过来吧。”蓝翎展颜一笑,真的很开心,弟弟就是弟弟,真美白疼他,知道逗姐姐开心,这就足够了。蓝翎不想让蓝军过早的掺和到这种勾心斗角的商战中来,因为蓝军根本不懂经商之道。和蓝军聊了一会儿,蓝翎终于撇开不快休息去了。
秦竹韵一直回想着当时自己看到的一幕,她确信自己没看清楚那个邋遢的游医是怎么出手的,但是却看清楚了酒瓶上的牙签,一根牙签居然能穿进瓶壁,把酒瓶从混混手上震掉。还好当时别人都在注意那些动手打人的混混们,自己把酒瓶及时摔碎,总算抓住了那个邋遢鬼的把柄。
“竹韵,咱们回家吧,我估计再不回去,舅舅又要派人四处折腾了!”男生说道。
“讨厌!讨厌!讨厌!”秦竹韵跺跺脚,气哼哼的往回走,那生急忙摇着头跟上去。没等走到车旁,两辆车飞驰而来停下,几个西装笔挺的家伙下来齐声说道:“小姐,表少爷,先生叫你们立即回家!”
“知道了啦!烦人!”秦竹韵上了车,狠狠的关了一下车门。男生急忙上车,发动,三辆车急驰而去,消失在夜深人静璀璨依旧的灯火里。
第四章 往事如烟
萧逸轩有些茫然了,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弄清楚究竟是什么人灭了梅家和蓝家。九个月前来到这里,九个月的时间不算短了,可九个月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来了。
萧逸轩始终认为自己的前世一定是个医生,因为他似乎对医学有着天生的敏感,那些别人记起来晦涩难懂的医术、药名、药方、穴位、针灸要诀什么的,他几乎都是过目不忘,似乎那些东西很早以前就留在他脑子里的哪一个地方,而师父又恰巧唤起了他前世的记忆。
萧逸轩回想自己跟师父相识的那一天,好像自己也就四五岁吧。
大火!萧逸轩猛然全身一阵痉挛。自己是被师父从大火中救出来的!那是一处别墅,很气派的别墅。只是,那一处别墅究竟在什么地方,萧逸轩记不清了;不仅萧逸轩记不清了,就连师父也记不清了。自从萧逸轩记事以来,师父就是疯疯癫癫的,而且嘴里总是念叨着什么玉玦、神功。
萧逸轩不断地问师父,自己究竟是什么人,家在哪里;但是每一次都被师父打得遍体鳞伤,然后逼着他去练功。练功真好,一练功师父打的地方就不疼了。也许,师父是在变相让自己全力练功吧。
十年前,师父终于不疯癫了,但是却又沉默寡言起来,除了教自己武功,教自己怎么杀人,就是让自己看那些枯燥无味的医书,而那些医书,都是师父从各地搜寻来的,有的是偷来的,有的是买来的,还有的则是盗墓盗来的。
后来,师父为了满足萧逸轩,几乎把最先进的现代西方医学巨著都买了回来。
再后来,师父有时候为了萧逸轩的一个医学问题,往往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想破了脑袋的回答也无法让萧逸轩满意。
萧逸轩只有如饥似渴的读书,自己寻找答案;然后是被逼着练功。读书,练功;练功,读书。读书,是为了救人;练功,却是为了怎么能够不留痕迹的杀人。
日子过得很充实,可是萧逸轩还是不满足,因为师父好像把以前的事情全忘了,连什么玉玦、神功也忘在了脑后。
萧逸轩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走出和师父居住的地方,他只知道自己和师父住在地下,八年前师父把自己从地下带到地面上,萧逸轩才知道自己是在香港的一家医院内。
然而三天之后,师父突然把他打晕了,等他醒来,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岛上,方圆数十里的小岛,除了一个个不要命的男人、他自己和师父之外,就是一队女兵。
而这队女兵的首领居然是师父的女儿飞凤。飞凤,是小岛上权利仅次于师父的人,一个让萧逸轩无法忘记,又很想忘记的女人,一个让萧逸轩牵肠挂肚的女人,一个绝世无双的女人。
蓝翎的眼神很像飞凤,萧逸轩翻了个身,觉得舒服了许多,才在黑暗中眯上眼睛。
萧逸轩的思绪还在继续,在小岛上,他几乎每一天都是在飞凤的指挥下摸爬滚打,和那些不要命的男人们拼命较量。一开始总是挨打,两位三个回合就会被对手踩在脚下肆意嘲讽侮辱,让萧逸轩羞愧难当。
七年前,萧逸轩终于能击败一个了,然后是两个,再接着是三个、四个……直到五年前,一次模拟猎杀演练中,萧逸轩凭借一把匕首,在方圆二十多里的密林内耗了一天一夜,制服了二百多个不要命的男人,飞凤才停止了对他的训练。
于是,萧逸轩开始了杀手生涯,去了香港。
五年时间,也就刺杀了二十个人吧。所幸没有一次失手的。那些人都该死,简直是死有余辜!萧逸轩恨恨哼了一声,似乎还没有睡着。
飞凤其实对我挺好的,萧逸轩默默地说道。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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