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韩非的关系:不遇李斯,韩非不失为韩非,不遇韩非,李斯不得为李斯。这话多少有些谦虚。我愿意做这样一个比喻,即把李斯和韩非比拟成两个生产知识的国家。韩非国通过“口吃牌火车”向李斯国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李斯国却也通过“抬杠号货轮”向韩非国反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除了荀卿国之外,韩非国和李斯国互为最大的“知识贸易伙伴”。只不过最终结算下来,韩非国是贸易顺差国,李斯国是贸易逆差国。当时就是这样。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三年,名利的野兽在李斯的体内再度苏醒,他感觉到时机已经成熟,得时无怠,利在急行。他要离开兰陵了。这次,荀卿老先生没再挽留,他知道,此时的李斯不再是七年前的那个李斯,也不再是三年前的那个李斯。此时的李斯,心如满月弓,志似穿云箭,他在向往着天下,而天下也在等待着他。荀卿老先生只是问道:“汝欲何往?”
李斯对未来的行止早已成竹在胸,当即慷慨言道:“斯闻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荀卿老先生又问:“汝为楚人,何不事楚?”
李斯道:“楚不能用子,而况斯乎?”这话勾起了荀卿的伤心往事。荀卿长叹一声,闭上双眼,不再说话。李斯给荀卿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去了。
李斯为什么要去秦国呢?当时,六国皆弱,秦国独强。六国皆弱,但还不至于弱得没有一点翻本的机会,秦国独强,但也没有强到敢拍胸脯叫嚣以一挑六。一般人的想法通常是,宁为鸡头,不为牛尾。六国弱,好啊,正要用人,这一去,还不弄个部级干部当当。秦国强,能人也多啊,位子却是有限的,一去,顶多也就做个处级干部。去六国,就这么定了。李斯可不这么想。他不做鸡头,也不为牛尾,他像斗牛士手中的宝剑,带着锋利的寒光,直奔牛头而去。他要证明,在弱者中间,他是强者,在强者中间,他是更强者。在他身上,不存在嫉妒这种低劣的情感。当他初见到光芒如太阳的韩非时,心中并无妒忌,有的却是战而胜之的勇气和自傲。我喜欢李斯这一点。熊的沉默比狗的吠叫更为可怕,也更值得尊敬。
纽约人吹嘘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时候,通常会说:Youcanmakeithere,youcanmakeitanywhere。那时的咸阳,就如同今日的纽约。所以,我们好胜而骄傲的李斯同学要去咸阳。
李斯再来告别和他朝夕相处三年的兄弟韩非。哥俩个年纪差不多,性情也相近,自然可以说些不足为荀卿道的知心话。李斯痛饮一杯酒,道:“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其言也悲,其情也痛,其耻也深,其志也烈。韩非贵为韩国公子,对卑贱和贫困自然没有李斯这样深切的体会。他本来想邀李斯和自己共赴韩国,但见李斯去咸阳的意愿甚坚,也不便多说。韩非倾囊,得十数金,悉数相赠李斯。李斯也不推辞,坦然受之。韩非歌一曲:“子欲西入秦,吾将东归韩,子勿为秦相,吾不为韩将,子攻兮吾守,兄弟两相伤。千般相见好,莫逢在沙场。”韩非唱歌倒不口吃,听得李斯也是好一阵感伤。两人洒泪而别。
李斯顺路回了一趟阔别七年之久的家乡,一家人恍如隔世,相见无言,只是抱头痛哭。儿子们见到李斯,一时间还不太习惯,显得很是生分。倒是那条黄狗还在,一见李斯,便摇头晃脑,兴奋得不得了。李斯带着儿子,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重温往日的温馨记忆。这样一来,两个儿子才又和李斯熟稔起来。然而,李斯却又要再度远行了。他要去咸阳,一个遥远而伟大的都城。在那里,住着一个名叫吕不韦的相国,还有一个名叫嬴异人的秦王。
不着边际地写了这么多,接下来终于轮到了正题。且看李斯如何在咸阳为自己的仕途打拼奋战,如何超越众多的高官显爵,以布衣之身,位极人臣。我说的这个极,是最高意义上的极。
公元前247年,十月的咸阳,刚下过一场大雨,一雨成冬,寒气逼人。在一家廉价酒馆内,有一个男子正拿着一只筷子,蘸着杯中酒,在面前的桌子上写划着什么,口中念念有词。但见这人体态肥厚,衣衫甚是体面,一双长眉下,两只小眼睛放着迷离之光,扁而塌的鼻子,使整个人看上去猥琐平庸。莫非这人就是传说中的李斯?这形象,用两千多年后的东北话来讲,也未免太科趁了吧。我不相信李斯就是这副尊容,且让我唤一声,看看他答不答应。于是我吼道:“李斯。”还好,那人没有答应。然而,南边靠窗的角落里却响起一个声音:“李斯在此,是谁唤我?”我赶紧朝李斯走去,只见他身高八尺有半,狼目鹰鼻,颧骨高耸,天方地圆,虽不及韩非的俊雅风流,但也算是一副英气逼人的好相貌。
李斯对我说道:“阁下如此玉树临风,实为李斯生平仅见,不知有何指教?”
我道:“某正在写阁下的传记,不知阁下可否得闲,某有诸多疑问,有待阁下拨云见日。”
李斯大怒,道:“男儿当持三尺剑,立不世功。即便偶操刀笔,也当写自家的传记。替别人写传记,你羞也不羞?”
我道:“不羞,就不羞。”
李斯更怒,向我扬起水缸大的拳头,道:“滚。”
我回到家,在刚开了个头的李斯传记上如此写到:“李斯其人,一贯旗帜鲜明地反对别人替他写传记。”
李斯朝我发了一通火之后,前面提到的那个体态肥厚的人过来好心地安慰他。这人自报家门,郑国是也。又问李斯姓名。李斯有些懒得理会郑国,便信口胡诌了一个名字,道:“姓姜,名尚。”
郑国打个哈哈,道:“姜尚姜太公,开周朝八百年江山的第一名相。兄台与前朝圣人同名,好,好啊。”
李斯心里郁闷,而且也暗怪郑国的唐突打扰,也不接话茬,只是喝着闷酒。
郑国眼神一动,又道:“郑某不才,却也知道姜尚并非兄台真名。郑某略通算术,兄台这随口编造的一个化名,据郑某看来,却也无意间泄露出兄台此刻的满腹心事啊。”
李斯来了兴致,他倒要看看郑国如何忽悠,便道:“请兄台赐教。”
郑国道:“欲润喉,却无酒。”
李斯会其意,替郑国满斟一杯酒。
郑国又道:“有酒无菜,不如无有。”
李斯一拍桌子,道:“掌柜的,上菜。”
酒菜齐备,郑国这才悠悠说道:“渭水之滨,姜尚垂袖,名为钓鱼,意在兴周。君亦姜尚,囿困咸阳,直钩虽下,鱼儿不上。”
李斯闻言大惊,难道眼前这人真能看穿自己的心思,又或者他只是歪打正着?于是强笑道:“咸阳乏水,何鱼可钓?”
郑国怪异地看着李斯,道:“兄台又何必明知故问?兄台要钓的,不是逍遥游弋的水中鱼,而是独揽秦政的相国吕。”
相国吕,即是封爵文信侯,被新登基的秦王嬴政尊称为“仲父”的秦相吕不韦。李斯到咸阳,的确是想投靠吕不韦的。李斯见郑国已把话全给挑明了,知道也无须再掩饰,便道:“阁下果然高人。实不相瞒,在下姓李名斯,楚国上蔡郡人氏。今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故西入秦,欲说秦王。今秦王嬴政初即王位,又兼年幼,故国事皆决于相国吕不韦。然而,侯门深似海,李斯来咸阳已三月有余,却不得相府之门而入。想我李斯满腹才学,论辩术纵横,不输苏秦张仪,论富国强兵,足比商君吴起。天生我才而不可用,为之奈何?”说完,慨然长叹,满面皆是抑郁不平之色。
三个月前,李斯刚到咸阳的时候,尚是炎热的夏日,穿件单衣也会汗流不止。李斯也是点子太背,他到咸阳的第二天,当时在位的秦庄襄王嬴异人便一命呜呼,新继位的秦王是嬴异人的长子——年仅十三岁的嬴政。秦庄襄王之死,颇有些蹊跷,他一向身体强壮,夜御八女之后,第二天还能精神抖擞地临朝听政,然而说死也就死了。一时间,有关庄襄王乃是被人阴谋杀害的谣言传遍了整个咸阳城。正所谓计划没有变化快,在李斯看来,死一个秦王没什么,重要的是,他的整个仕途规划却因为这起突发事件而被全盘打乱,只能推倒重来。
李斯见秦庄襄王已死,嬴政新立,秦国格局尚未稳定,决定先观望一阵子再说。在那时,每一个国王的死去,对他的国家而言,都是一场或大或小的危机,朝廷中的各大派系势力必然会借这个辞旧主迎新君之机,或明或暗地进行较量角力,以争取在权力的蛋糕上占据更大的份额。原本占小块的想要大块,原本占大块的想要更大块。当权力蛋糕的再分配达到纳什均衡,政局才会再度趋向稳定。
处于观望状态的李斯同学,一天也没闲着,他的足迹遍布咸阳的大街小巷,他的腿勤,嘴更勤,见人就侃,逢人便聊,打听宫里宫外,朝上朝下。咸阳作为秦国的都城,政治气氛是浓厚的。咸阳市民们侃起朝政来,个个都不带停。李斯是个优秀的聆听者,又是外乡人,因此每个咸阳市民看到他,国王脚下讨生活的优越感便油然而生,于是乎便如同吃了大力丸似的,侃力十足。李斯心里清楚,这种道听途说来的东西,就跟人体一样,70%是水份。关键是你要找出那70%的水份,并把它从耳朵里排出去。而这一点,正是李斯的强项。
李斯整天早出晚归,空着耳朵出去,满着耳朵回来,就这样过了一个月的时间。这时,李斯的举动引起了秦国便衣的注意,怀疑他是六国派遣过来的间谍,正准备把李斯缉拿归案时,李斯却忽然从他们的眼前消失了。
原来,李斯看看情报收集得已足够详细,便把自己关在逆旅的房间之内,三天不出房门,根据手头掌握的情报,开始重新制定起自己的仕途生涯规划。
李斯同学的仕途规划是典型的暴富心态,要一口吃个大胖子,恨不能今天见到秦王,明天便作宰相。像这种梦想一夜之间便位极人臣的心态,在论资排辈的今天是断然行不通的,但在古代,尤其是乱世,还是不乏成功的先例。况且,以李斯的智慧和天赋,睥睨天下,心雄万夫,不立非常之志,焉为非常之人!
闷热的天气使持续的思考变得更加艰苦。李斯全身赤裸,背着双手,在不大的房间里来回遛弯,几乎是不眠不休,从他身体滑落的汗水,在泥地上画出圆形的水迹,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李斯知道,一个完美的仕途规划是多么重要,他必须考虑到所有的有利和不利因素。这短短的三天,将决定他未来长长的三十年,能不慎重?
三天之后,李斯打开房门,晃晃悠悠地走上逆旅的屋顶,以目光包容着秦国宏伟的都城。正是清晨时分,天际有寥寥残星,万丈朝霞,火红的阳光,洒在李斯消瘦的脸庞。李斯强睁着疲倦的双眼,勉强将身躯站稳,向着刚从梦中醒来的咸阳城作以下豪语:
“我,李斯,李——斯,天慷慨生我,地慈悲养我。天地于我,即有所爱,必有所怀。吾闻诸古人,天下有粟,贤者食之,天下有民,贤者牧之。吾见于今日,天下之粟,待贤者食,天下之民,待贤者牧。此天赐之时,地遣之机。李斯当仁而不敢让也。
物有高低,人分贵贱。其遇或异,其性不移。相国吕不韦,昔为阳翟大贾,贱人也,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士大夫耻之。为贾者,如飞蝇逐臭,惟利是图,只见一日之得失,不晓百年之祸福。今窃据相国之位,吾知其必不得长久。虽如此,吾将往投之,且秦国之事,皆决于吕氏之府,秦国之政,皆出于吕氏之门,进身之阶,舍此无它。忍小辱而就大谋,吾将往也。
吕氏门下三千食客,皆行尸走肉,何足道哉。李斯一至,必如秋风横扫,烈焰销冰,尽废彼等,惟我独尊。吕不韦,砧上之肉也,取之易如反掌,略动唇舌,便可使之俯首帖耳,而我之所求,将莫不如意。
出仕不为相国,此生虚度。相国之位,且暂寄吕氏,吾欲夺之,只在旦夕之间也。
我,李斯,李——斯,人将称颂我的名,一如我此刻称颂我的名。人将敬我,畏我,国将顺我,从我。如此男儿,方可笑傲于苍生,方可无愧于天地。
如是我所思,如是我将行。”
三天不食不睡的李斯,早已是虚弱不堪,说了这一大通话后,再也没有半点力气,只觉天旋地转,眼前发黑,两腿一软,晕厥过去。
关于李斯从屋顶摔落到地上的姿势,到底是平沙落雁式还是阳关三叠式,连李斯自己也不知道,今日自然更加无从查考。然而,这一摔摔得不善却是可以肯定的。当李斯醒过来时,一时间很是恍惚,浑身的骨头仿佛断开,眼前也是白茫茫一片。良久,一片白茫茫中才开始出现可以辨认的事物。他认出那个凑得最近的脑袋,那是逆旅的老板,正一脸悲悯地望着他,在老板的身后,是满满一屋子的人,大家都是冲他来的。
老板见李斯醒了,终于松了口气,开店做生意的,可不希望有客人死在自己店里。老板回头对看热闹的看客们说道:“都回去吧。没事了。”没人肯走,围得更紧了。他们都满心期待着李斯能说点临终遗言什么的。
老板对李斯道:“你可把我们吓坏了,还以为你死了。”
李斯翕动着苍白的嘴唇,微弱地说道:“饿。”
老板弄来一碗羹,喂李斯吃完。李斯无力道谢,倒头就睡。围观的人觉得李斯演的这出床上戏很不好看,尽是睡了吃,吃了睡,殊无刺激,于是失望地散去。房间里又剩下李斯一个人,蜷缩在被窝里,离家两千多里。他只身在咸阳,第一次梦见家乡。意志坚强如李斯者,在伤痛无助的时候,也难免脆弱,也盼望有怀抱可以依靠。在梦里,他的眼泪流成河流,承载着带他回家的小舟。
李斯足足睡了一天一夜,起来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