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表光鲜,穷街僻巷虽也有蚊蝇出没,但总能遇上个迎国庆、庆“五一”、贺“七一”的卫生大检查,总能有人去喷一阵子药水强行突击一遍,还算过得去。而北河的小城背巷则似乎连北京那些外人罕至的小胡同的福气都没有,只能等着自生自灭。
好像还是1975年,方文海进城来父亲班上旁听的时候。他那副憨头木脑的样子很不招后母待见,还有那三个弟弟,没人给他好脸色。
一到吃饭,后母就会叨叨:“每月三两油,半斤肉,仨儿子还不够,再来个壮汉子,真要活活儿吃死我。明儿个干脆把我杀了,耗油,拆巴了我炖骨头汤喝算四个半大小子,一个大老爷们儿,一天这三顿饭可真让我犯怵。”
文海知趣儿,便不敢吃菜,也不敢吃馒头,只死啃窝头和咸菜。父亲塞给他半个馒头:“吃呀,怎么老怵窝子呀?这也是你的家!”
后母又会尖声叫起来: “文海呀,你再这么客气,不是跟骂我一 我不也算是你妈?我没什么文化,大道理不懂,可我懂一条,那就是亏了自己也不能亏待客人。”
父亲听了会一扔筷子:“行了,说多少次了,文海他不是客人,是自己家的人,谁再说这不中听的话,我跟他急。”
后母阴沉着脸悻悻地说:“对,不是客,是主子,你还让我怎么着?是他不吃,难道要让我跪下求他吃不成?”说完便委屈地进屋去哭诉,“这叫什么事儿呀,当后妈就该死不成?!”
三个弟弟趁爸爸不在,就会欺负他,学他的乡下口音,“列列个(昨天)俺娘捎山药豆儿(土豆)来啦!”令文海无地自容。
班上的学生也这样取笑他。
文海一气之下几次想像小时候那样睹气一走了之。可他又舍不下在城里念书的好机会,虽说城里的学校也不好好上课,可在这样的学校里开眼多了,心里觉着亮堂。他咬着牙,坚持着。城里的孩子不肯学,他学。坚决不能走,再走,就别想再回家来 他有一身的力气, 手也巧,就把家里的活儿包下来了,挑水、拉煤、盖小厨房、搪炉子,一天不抬闲儿。即便这样,后妈还是不满意,仍在冷言冷语。文海只能向父亲哭诉:“我怎么不好了,让人这么看不起?”父亲无可奈何地说:“你没毛病,他们娘儿仁也没毛病,怨我,都怨我,是我做下的孽。我,我也是没办法。
你娘那个人,过不到一块儿!”父亲总算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让文海轮流住到李大明和吕峰家去,这两个人功课好,能帮帮他。
文海在这条小胡同里一住就是半年,大明的母亲像待亲儿子一样待他,甚至用大明的衣服把他打扮成个城里学生模样。每天和大明一起上学放学,有时恍馆觉得自己就是这个城里的人一样。每天与城里的学生一起上学,像看陌生人一样看自己的父亲上课,听父亲毫无感情色彩地问他:“方文海,peach 的复数是什么?”他发现自己一点不比这些学生差。只是命不如人家。如果当初父亲没有甩了母亲,这里的一切就都是属于自己的了,就会跟城里的孩子一样,甚至会成为学校里的拔尖学生,当上学生干部,像大明和吕峰他们那样开会,过团组织生活,搞文艺演出。
城里的孩子,如果把他们全像自己一样扔到农村去,让农村的孩子都从小生长在城里,他们不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木一样的是命。中国有太多太多的农民,太苦太苦的农村孩子,他们注定无法与城里的孩子有一个共同的起点,即使有少数孩子千辛万苦地奋斗出来,也注定像第一代移民美国的华人一样,绝大部分仅仅成了阶梯,为自己的第二代搭个台阶,留待子女们过上名副其实的好日子。这是多么不公平。一张出生证、一个户口,让你从一生下来就原地自生自灭,农村人进不了城,小城市的进木了大城市。
可文海本该是北河城里的一员,仅仅因为父母的一场婚变,沦落到了那个小山村里。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一切,那里的人们也无法容忍他,因为他总像一个天外来客一样与他们格格不入。
那个同母异父的哥哥,从小就欺负他,总找茬儿打他。他推不动那种独轮车,起不动猪圈里的泥,不愿下地去浇粪。母亲可怜他,全由着他,把他当少爷养着。
可哥看不下眼去,揍他,逼他干。最终连母亲也劝他:“儿呀,你命苦,是跟娘受苦的命,就认了吧,你爹他喜新厌旧,把娘甩了,他不要你。”文海便认了,心头恨恨地跟着哥哥学于农活儿, 任他打骂着,一招一式地全学会 大概哥哥觉出了这个弟弟的聪明与倔强,心中有愧,渐渐对他友好起来,可他们兄弟仍像陌生人。哥哥有他的世界,他混进了大队部,当个支部委员兼副大队长,整天忙忙碌碌,闲下来就和队干部们喝酒猜拳,几乎天天半夜醉醺醺让人扶回家,那八个干部,人称八大醉汉。白天里醒了酒,又去“割资本主义尾巴”,满处转着抓小商小贩。有时半夜让邻村的寡妇扶回来,两人就在他屋里睡下,三更天里那边会隔着窗户纸响亮地传出浪笑来,那种欢笑与粗重的喘息伴着寡妇的尖叫,吵得文海半宿无迭平静。这个哥哥,是个彻头彻尾的地头蛇,叫他亲近不得。那个荒唐的太行山沟子,养活了方文海,但留不住他的心。他要回父亲身边来是假,要逃出那个村子是真。他不相信,自己一辈子就彻底交待给了那一道道青石山。他不甘心。
娘为了拴住他,十五六上就张罗着给他“说下”个媳妇。她相中的女孩子欢天喜地绣了花鞋垫托媒人送了过来。平心而论,那做工精巧的绣花鞋垫真叫爱人儿,完全可以当工艺品出售的,一对戏水鸳鸯或一对登枝喜鹊,水灵得叫人不忍塞进鞋中踩在脚下。可文海庆恶这种年轻轻做娃娃亲的老风俗,坚决不见那据说是心灵手巧的俏女子。听说她也才是个初中学生,便气得把鞋垫扔出窗外,把那个抹了一头油的妖媒婆表了出去。随后愤愤然来。
城里找父亲。 算起来,这个后娘家他是几进几出 那一次他决定死活泡下去不走
那天父亲说出了让他去大明家的主意,文海几乎急红了眼。
他无法相信这话是出自父亲之口,他哭叫着:“我就是不走,就不走。我看这个女人敢拿我怎么样。我在这儿当牛做马,怎么就不久她的眼?她算什么东西,比我姐强在哪儿?”父亲终于甩开巴掌打了文海,文海毫不示弱地还手,边打边说:
“让你打,我就打你这个投降派!让你害我们娘儿俩!”十五六的文海在农村练了一身好力气,早就长得比父亲还高大健壮,方新哪是他的对手?大明和吕峰冲上去总算把文海和方新拉开 方新蓬乱着头发, 却哈哈笑了:“好你个方文海,长本事打得好,替你娘出了气。不过你别忘了,这个家是你后妈当着,你打我行,你惹得起她?走吧,跟大明他们走,我管你吃喝,谁他妈让我是你爹,我活该欠你的!”
住进大明家,文海真爱上了这条胡同。站在小院子里,抬头就能看到那座古老的大慈阁,还有钟楼,听说那是几百年前一个月黑风高夜,神仙下凡一夜间建成的,一直香客不断。“文化大革命”中给封了门,经书被烧了个精光,从此绝了人迹。
可那飞檐上的风铃却时常在发出清脆的回响,夜半三更时半城都听得见。一群又一群的鸽子仍旧是拦不住的客,往来进出于宝塔,一早一晚扑拉拉地遮天蔽日。
街上的老人们热衷于茶余饭后在路灯下斗牌杀棋,闲了会悠悠地讲起这塔这城的历史,还绘声绘色地聊起当年大慈阁的传奇。照他们的话说,这座塔是神仙下凡体察人间民情的落脚行宫,有了它保佑,这城市就能免除大灾大难。想当年发大水,七天七夜的大雨把整个平原地区狠狠涤荡一气,周遭淹了多少个县,可那大水却进不了城。老人们说那汹涌的大水铺天盖地而来,涌到城根下就停滞不前了,人们眼看着一道明晃晃的水墙如一道透明的水坝坚挺, “坝” 前一条条巨蟒横亘,人称“大水挡”。半城人面“壁”仁立,直到那大水渐渐退下。六几年闹地震,周围的城乡陷的陷塌的塌,地裂数尺,黑水喷礴,独独北河城安然无恙。莫非这城是洪水中的方舟不成?最让文海着迷的是胡同口的破五道庙里住着一个捡破烂的老太太,一脸的皱褶,像一团续乱的麻绳缠绕在脸上,一头白发披肩。她干瘪的嘴巴总在向路人叨念着“九十九”。据老人们说二十年前她流浪到这破庙来时就这模样,总号称“九十九”,一直没见她在哪儿吃饭,可她却一直硬朗朗地活着。文海前年重返故地时,人们说那个永远的“九十九”年前刚刚突然消失,庙里又住进一个与她模样相仿的,也在叨念着“九十九”的女人。这个女人住在胡同口,从不与人来往,与这里人相安无事地和平共处。只是那个庙,从没人敢进去。
这个靠近北京的小小城池,有着太多的传说。大明他们对此司空见惯了,从不去听。可文海喜欢,喜欢这个城市历史的厚重和神秘。他本来是这里的一员,却轻而易举地失去了它,因此他更迷恋于此。每次从四十里开外的山村步行来城里,总是在刚刚走近北河城边,看见城里的轮廓时就心潮激动。小小的年纪,没有太多的梦,只想正正经经地回这城里当个城里人。
以后到了北京上学,又进了电视台当记者,却全然对北京无甚特殊的感觉。电视台记者这个行当,风风火火,来去匆匆,似乎风光无限,对于毫无情绪的人来说实为欢度浮生的忘川小舟。
那些家庭背景良好的年轻男女在这种大喉舌中可谓如鱼得水,或干政治记者或作经济文艺编导,这种喉舌工作是他们生命的一部分,也是他们生活乐趣的所在。
而文海这样苦出身的孩子,全靠了自己的才华吃饭的人,却往往异己地混迹其中。
一方面机械地完成着自己的采访报道任务,变成一种新闻话筒为报道而报道实则对所报道之物毫无感觉;另一些人则是混混饨饨地沾沾自喜,面对苦苦众生有了上国衣冠无冕之王的错觉,为自己那个混迹其中的肥缺生出自豪,更为自己十天半月在电视上露一小脸煞有介事地宣布着什么而自命不凡,仅凭这一点他们就可以成为一个县半个城的名人,回家一次便成了荣归故里,县太爷之类的人说不定就会出面来场接风宴。岁月悠悠,就这样从身上欢快地流逝,最终会发现自己没了那个招牌就一无所有,不过是混在北京“上层建筑”中地下室里的虫子,狐假虎威地做着凤尾。
文海很庆幸自己及早地感觉到了这一点,也因此而痛苦万分。看着自己那些大大小小的同事那副自鸣得意的大腕记者派头,也时时生出替他们幸福的感觉,但愿他们就永远这样快活,死而后已。每天从雪片般的会议、开幕式、座谈会、庆典、开张、竣工、会见的邀请函中抓出一把,挑几张重点,带上机器开上采访车赶场一番,轰轰烈烈满载而归;或飞来飞去出出差,偶尔排队排上随团出出国,提点完全可以不提,提也是为了给观众做问答状的问题,乘兴而去乘兴而归。这种生活令他活得快活也麻木不仁。那些豪华排场如吞金喝银的大实小宴工作餐小至盒饭,只觉味同嚼蜡。肉山酒海之中,泡醉了多少文海这样的蓬门青年?他们很满足,渐渐的也目空一切,也气壮山河,也狗眼看人低。上流社会的高雅或黑暗他们永远也学不到,只添了些世俗,失去的却是底层青年的那点宝贵的纯良。在北京这样的大都市里,知识青年。心灵的萎缩和精神的堕落与妓女交际花们肉体上的防线瓦解是同样迅速而不可救药的。看着那些当初也是过关斩将从穷乡僻壤里脱颖而出的童贞青年上了重点大学如愿以偿地进了首善之区后如此势如破竹地滑向精神的虚谷,且是那样心甘情愿,文海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古板太难脱土气。但他环顾四周,似乎也觉得没有比这更好的混法 现如今又有多少人不是在自欺欺人地混着? 在一个增多粥少的社会里,每长半级工资,分上一间房子,混上一官半职都要耗去十年二十年的努力, 人不向命运俯首称臣还能怎 难道不该仅仅为从布衣荆钦一步登天入了上国衣冠之列而欢庆?
方文海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在京城一混八年,竟能不辨东西,那里的一切对他来说毫无亲切感可言。终日几进几出电视台大门,每月几进几出北京,让人当成“北京的大记者”供着,却对北京知之甚少。直到几年后的一天,加班到半夜时分,一口一个地往嘴里塞着馄钝时,一个刚来三天的实习生惊叫着:“方老师你看,北京的夜景挺像外国的! ”哪个外国?越南还是老挝?中国人一说外国肯定是欧美 他这才想起自己从来没有扒着窗户俯瞰一下北京的夜景。果然从十几层楼上往下看,大街上车水马龙,灯火通明,光灿如星河。自己都混到“方老师”的份儿上了,这日子多快 可他仍然觉得自己没找到自己的坐标。很明显,不是在这个地方。
以这种状态,他是无心像那些同事们一样,每到春节兴冲冲回故乡去“光宗耀祖”的。他怕见那一村子一镇子的人,怕成为他们心目中的明星。最怕的还是那一乡一县的父母官。他们会派了车来接他回家过春节,会把他一家和妻子一家全接上请去县城盛宴款待一番。要求很简单:“你得给咱家乡扬扬名!”条件也很随便,不管在什么时候,哪怕半夜里也行,只要让咱家乡有个影儿。面对那种热情、乡情、人情,他无法拒绝,只能跟他们一对一地干杯,满口应承。这种事一次就是百次,让你应接不暇。母亲和那个哥哥还在做着人情,在县太爷面前容光焕发地替儿子打着保票许愿,一招一势都透着母以子贵的自豪:“有什么事就找咱海子和英子,一个管电视, 一个管报纸,咱家乡这就名扬天下 别客气,一家子,他喝咱这大山里的泉水长大的,办这点事还不应该?!”文海和英子心里明镜似的,他们两家人在这儿成了有身份的人,没少得到照顾。这种可怕的关系网简直要叫人窒息。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