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妙看着鲁西西放声大笑地样子,很认真地问:“西西,你今天开心吗?”
“开心,当然开心,就快被他笑死了。”
“你开心就好。”
梁守一的某些行为自己看不惯无所谓,反正要跟他在一起的是鲁西西,鲁西西喜欢就行了。
鲁西西笑够了,抬起头来问她:“阿妙,你有什么话就说,我们俩之间,还有什么不能直说的。”
林妙本来不打算再对梁守一做任何评价了,但既然鲁西西问起,她就索性说了出来:“西西,你不觉得他表现得太斤斤计较、太小气了吗?一开始我差点拎着菜回头就走的,我们这么远提着电磁炉和菜过去给他做饭,他连辛苦都不道一声,只想到电磁炉是不是很耗电,只会算做菜与吃盒饭哪个更划算。如果是农民工这样我还可以理解,因为人家挣点辛苦钱不容易,可他好歹也是硕士毕业啊,在城市也生活好些年了。”
鲁西西叹了一口气说:“要论起现在的处境,他连农民工都不如。农民工好歹有工资,有的还是老板管吃管住,他现在工作没着落,也就没收入。他以前地经历你也听他说过,原来挣的工资都还本科时候地贷款了,读硕士期间的花费全靠在外面代课做家教。以前他暑假同时做几份家教,一月挣三千多。现在因为等着上班,家教也没找,代课也辞掉了,他现在是零收入。一个本来就没存款等米下锅的人,哪里能赋闲?我怀疑他付掉房租后,连吃盒饭都快吃不起了。阿妙,就像他说地,你是城市姑娘,又是独生女,从没过过苦日子,不知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他不是不大方,是真的太穷了。男人腰包鼓鼓的时候,谁都知道充大爷的。”
一番话说得林妙很不是滋味,她早就承认自己可能有点苛刻,不知农村孩子的苦。可是,有些事,并不是与钱直接相关的,她说:“我只是觉得,他应该先向我们,尤其是向提着电磁炉地你道一声辛苦。至于那些算帐地话,他完全可以放在心里合计,而不是一分一厘当作我们的面算啊。”
鲁西西带点羞赫地说:“那是因为他把我们当自己人,才不装大方,完全本色演出。要是换了别的女人去,他还不是照样神吹海聊。”
林妙无言以对,同时暗自诧异:这么自以为是的弱智言论鲁西西也说得出来?
难怪人家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等于零,无论对方做出什么样的行为,都能给他找出合理的解释,而且,这解释还能指向让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的意义:他之所以不惜在我面前展示他的原生态形象,是因为他把我当自己人,或者,更直接地说,他把我当他的女人。男人只有在外面的女人面前才喜欢胡吹海吹,反正吹过就算,又没打算跟人长期来往,怎么吹都不会露馅。可是对自己人就不能吹了,因为很容易露馅。
经过这件事,林妙得出一个结论:鲁西西是真的爱上梁守一了。
这跟暗恋不同,暗恋是虚幻的,也许真接触那个人会很快解除魔咒。可鲁西西现在是实实在在地爱上了。
如果,梁守一所有的行为都能在她这里得到合理化的解释,甚至给他美化,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只愿梁守一不要辜负了她这份真情才好。
隐约记得某位已婚大婶儿说过,小气的男人是家里的宝,他对外人小气,钱就会省下来给家里人用。不会体贴的男人也是宝,他缺根筋,不会体贴你,也就不会体贴别的女人,这样就没人跟你争啦。
别说是谬论,女人的伟大正是在谬论中体现的。为了她爱的男人,她愿意总结出种种谬论,只为了让自己的青蛙变王子。
第五十八章 缠功一流的对手
后来,林妙把去梁守一那里的见闻以及之后鲁西西的反映告诉了夏以南,他的看法是:“这两人很合适啊,男人说的话虽然那个了一点,但只要女人理解,那就没任何问题。他们还一起做饭,而且配合默契,那情景我想象起来,就觉得很有家庭气氛。”
林妙点头道:“我也是这样想的,鲁西西喜欢就好。我只是局外人,我的想法并不重要。”说到这里她突然想到那天的笑话,忍不住脱口而出:“最搞笑的是,梁守一用小水果刀切肉丝,切粗了一点,结果他向我们道歉,说他切的不是肉丝,而是……”
“而是什么?”
“哦,没什么啦。”林妙赶紧捂住嘴,好险,她刚差点就收不住话尾的。
“肉条?就像肯德基的薯条那种的?”
“对对对。”
“用水果刀切嘛,只能这样了。”
“嗯嗯”
“问题是,这有什么好笑的?”夏以南狐疑地在她脸上打量。
“笑得那么诡异,一看就知道里面大有文章,说!不准露一半,藏一半,MM,吊胃口不是这样吊的。”说话的时候,夏以南的手指在办公桌上轻轻敲击,脸上的笑容是带威胁意味的。
“林MM又故意吊我们Boss的胃口啦?”突然从门口传来一个阴恻恻的女声。
林妙吓得差点连手里的杯子都砸了,因为她一直在想着那天的情景偷笑,根本没注意门口。猛不丁听到这样阴气的声音,不知为什么,她竟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进来的是盛聪,手里拿着阳伞,脸晒得通红,脸上的汗水都流到脖子里去了。林妙忙起身把她让到沙发上坐下。给她倒来一杯水说:“今天这么高地温度,你还出去了?辛苦了。辛苦了。”
盛聪接过她的水,嘴里却并不领情:“做这行地,怕辛苦就别做了,温度高就不出去?这两个月天天都是高温,难道广告公司也像学校一样放暑假,天一热大家就都躲在家里吹空调,等夏天过了再来上班?那公司早倒了。”
林妙发誓自己是一番好意跟她道辛苦的。可这人说出来的话怎么总是夹枪带棒?敢情,在高温天气里出去跑业务,人也跑出火气来了,见不得在办公室里吹空调的。
盛聪抢白完她,回头就从包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兴冲冲地递给夏以南说:“报告Boss,飞翔那个案子。我终于做下来了!”她翻到其中一页:“当当当,请看大红的印章。这可是他们的总经理武岳大人亲手盖上的哦。”
夏以南一听也很激动:“天那,这个案子我早就放弃了地,你居然还能拉回来。太神奇了!你怎么做到的呀。”
盛聪自豪地说:“很简单,就是一直坚持,永不放弃。这位武总是出了名的傲慢,但我盛副总却是出了名的难缠。不管你怎么摆脸子,我只当没看见,即使叫来保安。俺走就是了。又没偷又没抢的,还能把我送进局子不成?反正我就是每隔一段时间。估摸着他见到我没那么讨厌了,就去拜望他老人家一回。还别说,虽然我们俩一个老是涎皮涎脸,一个永远不耐烦,过招过多了,照样成熟人了不是?”
夏以南满眼赞赏地朝盛聪竖起大拇指,然后乐不可支地说:“他快被你缠疯了,所以今天就索性成全了你,以求耳根清净,免得你老是阴魂不散。”
“Boss,人家为了公司,都快变成甩不脱的鼻涕虫了,你还笑人家。”盛聪不依地娇嗔。
“好好好,不笑不笑。不过武总确实挺可怜的,不跟你签,你就老跑去骚扰,要我遇到这样一个,我也只好投降。”
“是啊,呵呵,以后还要继续骚扰地。这又不是长约,到期了,还要找他续约,反正,这家公司我是吃定了。”
“哈哈,可怜的武岳,招谁惹谁了。”夏以南笑得好不得意。
盛聪喝完一杯水,又跑去倒了一杯,咕噜咕噜全部喝下去后,才坐下来说:“其实今天根本没想到能签地,去了那么多次,已经快变成强迫症了,隔一段时间就去一次,反正我包包里总随身带着空白签约书。我本来打算,这家先骚扰着,在他那里混个脸熟,熟到他不好意思撵我的程度,然后过年的时候再去哭求,就说我任务没完成,求他可怜可怜,让我不要失去工作。今天能签约,实在是个意外。”
夏以南摸着下巴说:“我也觉得意外,今天这个日子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盛聪摇头:“没有。记得我进去地时候,因为天热嘛,我边走边擦汗。武总见了我就说,今天最高气温达到40度,你怎么还在外面跑啊。我公司的业务员都没派出去,怕他们中暑,你们老板这么不体贴员
“你就趁机诉苦,把我说成吸血鬼资本家,以此换取他的同情。”
盛聪重重地点头:“抹黑Boss您的伟大形象,您不怪我吧?”
“怎么会?如果抹黑我就能拿到合同的话,以后出去尽管抹吧,林妙也是,不要舍不得哦。”
盛聪还沉浸在胜利签约的喜悦里,忍不住细细描述当时地情节:“然后,他突然朝我伸出手说,拿来,我还没会过意来,他又说,你跑到我这里来这么多趟,不就是想要我跟你们签广告代理地合同吗?怎么,现在我同意了,你又不要了?我这才慌着把签约书拿给他。结果,他很快就签了。”
夏以南用感动的语气说:“真不容易,辛苦你了,今晚我们一起去吃饭,为你庆功,吃完饭后还发你一个红包作为奖励。”
盛聪先说:“谢谢”,然后小声问了一句:“都谁一起去啊?”
夏以南答:“当然是我们公司地全体员工了,要是我胆敢拉下一个,第二天他还不得找我算帐啊。”
“嗯,也是。”盛聪说这话的时候自然是笑着的,但林妙分明看到了她眼里的失落。
从盛聪进来后,林妙没再说一句话,一直在看着他们之间的互动。在她进这家公司之前,这两个人已经合作近两年了,他们之间有他们的情谊和默契。何况,盛聪如此尽心尽力,作为一个员工,实在无可挑剔。如果自己是老板,也会为有这样的员工而庆幸。
夏以南不是铁石心肠,对这样一个忠心的下属,他不可能不倚重。刚才盛聪递给他签约书的时候,他们的目光相遇,那里面有同样的激动,那是只属于他们的激动。这个案子,他们从很早以前就开始策划,然后一起跑,肯定是跑了很多冤枉路后,夏以南才开始厌倦,准备放弃。多亏了盛聪一直坚持,才奇迹般地做成了,替他填补了这项遗憾。
亲眼看到他们这样,林妙心里肯定有些不舒服,但她也知道,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他们的过去她来不及参与,即使是未来,纯粹站在工作的角度………至少从现在看…………盛聪也比她更适合管理这间公司。如果夏以南真的打算抽身出去做别的,交给盛聪比交给她更保险。
夏以南说要把公司交给她,也许是一时的冲动吧,而且,也只是一句话而已,随口说随口就能忘的。
林妙并非想要这间公司,如果夏以南真的交给她,那时候盛聪势必会拂袖走人,她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呢。如果公司交给盛聪的话,事情本身也什么,但里面蕴含的意义就值得考量了。即使,夏以南依旧跟她在一起,可是因为这间公司,他们俩必然有很多交道要打,会有很多机会在一起。
盛聪越表现得出色,她在夏以南心中的地位就越重要,他是商人,在商言商。而自己呢,进来快两个月了,除了跟夏以南一起出去见过一些客户外,好像从未单独跑过,也从未单独拉回过一个单子。
林妙咬着嘴唇想,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夏以南也带她了两个月,该介绍给她认识的客户都介绍了,她也应该学着独当一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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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歌清雅的新书《帝宠》,女主穿越成……一只小香猪?还得到了皇帝哥哥的喜爱?
可是,可是,这人与兽,零件不配套啊,咋整捏?
皇帝哥哥情意绵绵地说:“小猪妹妹,不怕,藕们俩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猪!”
小猪妹妹眨巴着双眼皮的可爱的小猪眼问:“皇帝哥哥也要变猪猪了咩?”
第五十九章 是庆功宴 不是鸿门宴
夏以南说到做到,当晚就在公司旁边的一家名为“绝色神厨”的酒店为盛聪举办了“庆功宴”。
这里要额外说明一下…………兼凑点字数…………据说这家酒店的大厨并非长得很美,而是刚好相反。但丑得惊天动地同样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对吧?
最吊足人胃口的还是,从没人见过这位大厨,就连酒店的员工,甚至其他厨师都没见过。酒店的官方解释是,因为他自惭形秽,不肯跟任何人打照面,所以单独用一间厨房,所有的配菜和成品菜进出都是通过一条传送带完成的。
夏以南曾把这个作为一个成功的广告案例特意给林妙讲解过,他评价说,这是一个构思巧妙的噱头,使得“绝色神厨”之名在本市家喻户晓,因而带来的营业额是相当可观滴。
这天,参加宴会的一共有五个人:夏经理、盛、张、林、周四位副经理。
前已言之,盛夏广告公司的员工除夏以南外,其余统统称副经理。之所以这么叫,一来是为了对客户表示尊重,让他们知道,跟他们打交道的绝非小喽罗,而是可以当场拍板的经理级人物;二来,也是为了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所以,副经理可不是随便叫的,在这个伟大光荣的称呼背后,寄予了夏Boss对员工的全部信任与殷切期望。
虽然林妙每次看到自己的名片上堂而皇之地印着“副经理”都很想笑。
张副经理和周副经理差不多同时出现,可是穿着打扮迥异其趣,张景生是衬衣西裤,这么热的天,脖子上还打着一条猪尾巴领带,周嘉陵却是很嬉皮士的形象,文化衫上歪歪扭扭地印着“Kissme”,下身的半截裤子则不知道缝了多少个口袋。****
中途林妙去洗手间的时候。很不小心地听到了这两个人在抽烟区的对话:
“小周,你怎么穿成这样就跑来了?今天是老板请客。这酒店可是三星级的。”
“怎么,穿成这样不行吗?老板自己也是休闲装啊。”
“他是老板。”
“穿衣服还问老板不老板啊,不是老板就连休闲装都不能穿啦?”
“能穿,在别地地方随你穿个够,但平时上班,跑业务,还有老板请客的时候。最好穿正规点,这样显得端庄,尊重人。”
张景生倒是苦口婆心,可惜周嘉陵不领情,还梗着脖子争辩:“我就不明白了,我一没打赤膊,二没穿拖鞋。怎么就不端庄、不尊重人了?”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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