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老妈出来解了她的疑惑:“知秋的爹妈在他很小地时候就离婚了,她妈带他去了外地,今年才送回来的。”
林妙这才恍然,原来他就是那个被带走的孩子。其实林妈只是委婉表述,知秋地妈妈并不是跟他爸爸离婚走的,而是带着孩子跟野男人跑了。
这是三姨婆的“家丑”,在知秋几岁的时候,他妈妈突然有一天带着他失踪了,据说是跟被一个外地来村里接活的木匠拐跑了。他父亲找了好几年,到最后绝望了,才又娶了个媳妇生了孩子。
看到知秋的容貌,想也知道他妈妈长得不差,而记忆中,三姨婆丢了老婆的儿子是很猥琐的,难怪她要跑了。只是不知为什么后来又改嫁了小学老师,十多年后还把孩子送回来了。
吃过饭,借着在厨房帮妈妈洗碗地机会,林妙才打听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知秋的妈妈死了,后爹要娶新妻,不肯再帮别人养便宜儿子了,所以把他送了回来。可是亲爹也早就娶妻生子,后妈容不下他,亲爹疼归疼,只是农村的家庭,本就不富裕,一点点钱还握在老婆手里的。知秋初中已经读完了,马上要上高中。现在的高中,即使考上了,读下来也要上万地钱;若考不上,那就要好几万。他后妈怎么会肯?自己亲生地孩子都读不起了。再加上知秋的亲妈后来嫁地地方是个城郊小镇,家里没有田地,所以知秋根本不会农活。后妈越发嫌弃了,读书供不起,在家里又帮不上什么忙,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等于是养了个只会吃饭的废物,于是每天指桑骂槐,就差一把条帚赶出去了。
知秋忍无可忍,准备离家出走,想到奶奶对他尚好,去跟奶奶辞行。三姨婆也没法,她管不了自己的儿子媳妇,又不放心孙子一个人走,最后硬着头皮把孩子带到林妙家,指望林爸林妈给他找个事情做。
林爸林妈也同情知秋的处境,可是才15、6岁的孩子,纯粹一个未成年,能打什么工?三姨婆急了,就说:“要不,你们就认他当儿子吧,正好你家没儿子。这孩子一看就是有良心的好孩子,将来一定会给你们养老送终的。“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倒把林妈惹火了,越是农村出来的人越怕别人说她没儿子送终,似乎潜台词中有“你是绝户”的讥刺,当时她就沉下脸说:“我们两个退休后都有退休金,不需要别人养老,至于送终,我们有妙妙呢,我女儿都读到博士了,还不能给爸妈送终?”
三姨婆还在蠢头蠢脑地争辩:“可是妙妙是女娃儿啊,以后结婚了就是别人家的人,给公公婆婆送终去了。你们还是需要一个儿子的。”
林妈似笑非笑地说:“三姨,您那是农村的老黄历了,城里不存在嫁娶,就是小两口结婚组成一个小家,单独住,双方父母各住各的,有事才去探望照顾,根本不存在谁家的人一说。”
林爸的脸色也不大好看,他和林妈一样,本就是矛盾的混合体,一方面接受了城里的观念,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很是疼惜林妙,从小费心栽培;一方面又觉得没儿子终究是遗憾,受不了别人故意戳这个痛处,还妄想把一个快成年的孩子塞给他们当“儿子”。他们两口子是白痴吗?这么大的人了,怎么养得亲?当了“儿子”,是不是还指望将来把家产也给他继承,反正林妙出嫁了,是泼出去的水嘛。
越想越气,林爸以前所未有的冷漠接着林妈的话说:“我们家是没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但不是我夸口,我家的女儿比老家十里八村的儿子都争气,他们谁考个博士给我看看?我将来还准备跟我女儿去外国养老呢,听说加拿大空气好,人口密度也不大,特别适合养老,妙妙你博士读完后就申请去加拿大读博士后。”
因为林爸林妈向来对老家来的人纵容惯了,三姨婆又仗着是长辈,脸上挂不住,也不反省自己说了什么伤人的话,只是赌气喊:“知秋,我们走,奶奶回去捡破烂也供你读书,你以后也读个博士。博士了不起啊,还十里八村都没有,李家拗去年就有一个男娃考上了博士。”
林妙站在一旁呆掉了,因为她从没听爸妈这样对老家人说过话,看来这回真被三姨婆气到了。
平心而论,三姨婆确实有点异想天开,自己的儿子不养孙子,家里那么多直系亲眷全部袖手旁观,她这个当奶奶的也不想管,于是推给城里的远亲。她是林妈外婆的妹妹,跟林家本来就是表了又表的亲戚,她孙子还跟林家有什么关系?再怎么推卸养育之责也轮不到林家吧。
在大人们争执的过程中,知秋一直低着头。听到奶奶喊,他慢慢从床上站起来,就在他抬头的一瞬间,林妙的心像被什么蛰到了一样,因为那孩子的眼睛如此空洞,似乎大人们冷嘲热讽,推来推去,说的都是与他无关的话。如果他愤怒、悲哀、甚至哭泣,林妙都觉得正常一点。
根本来不及冷静思考,她的话已出口:“爸妈,让知秋留下来吧。三姨婆年纪大了,捡破烂根本不现实,再说捡破烂的那点钱也不可能供知秋读书。”
林爸林妈诧异地看着女儿。林妙又说:“这学期的学费你们先垫一下,以后我会付的,等我把业务跑熟了,供一个孩子读书应该不成问题。”
就这样,林家多了一个叫知秋的孩子。
第八十二章 弟弟可不是白认的
虽然林家最终接受了知秋,到底曾话不投机争执过,彼此都觉得尴尬,三姨婆一行只在林家住了一晚就走了。
林爸林妈也没怎么挽留,要放到以前,怎么着也会多留几天的,就怕老家人说他们“忘本”。走的时候还要大包小包稍上一些东西,不能让人家进一趟省城空手回去。
这回三姨婆走的时候,林妈也给她带了一点,只是不能跟以前比了。以前单位喜欢发东西,连洗衣粉卫生纸都按月发,现在不兴这套了,逢年过节也只是发点钱了事。家里没现成的,特意掏钱买了送他们,林妈肯定舍不得的。
送三姨婆到车站后,林爸也没回来,说是去给知秋找学校,林妈则去采购,家里就剩下林妙和知秋了。
大概是陌生的缘故,虽然相处了一天多,林妙几乎没怎么听那孩子说话。如今家里只剩两个人,林妙觉得自己有发起话题的责任,于是坐在他面前问:“知秋,你姓陈,对吧?”三姨婆的夫家好像是姓陈的。
知秋答:“不是,我姓晏。”
林妙眨巴着眼睛说:“燕知秋?不对哦,弟弟,燕子是春天来的。我们从小就念,春天来了,小草发芽了,燕子也从南方飞来了,所以,你的名字应该改成燕知春才对。”小男孩露出又可爱又无奈的笑容:“我是日安晏,不是燕子的燕啦。”
“日安晏?那不如我以后喊你日安吧。”
“随你。”
林妙笑了起来:“逗你的啦,知秋多好听啊,我当然喊你知秋了。”
见他又露出可爱的笑容,林妙忍不住伸手摸摸他的头发说:“对嘛,要多笑,不然岂不浪费了那么可爱的一对小酒窝。”
知秋更正道:“我没有一对,只有一只。”
“真的呀,我看看。
知秋很乖顺的把脸转过来,又很乖顺的笑着示范。果然,他地脸只有一边有酒窝。不过,无论有没有酒窝,他的侧脸都非常完美,让林妙不得不承认,知秋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
看他这么乖,她又忍不住逗他:“弟弟,酒窝是一个,不是一只。猪才是一只一只的。”
她马上如愿以偿地看到,知秋又朝她露出了那种又可爱又无奈的笑容。
林妙快幸福地晕过去了,老天爷终于听到我的呼唤了吗?我有了一个手足耶,而且还是这么可爱的……大玩具。
只是,她看着知秋身上的衣服摇了摇头,一看就是质量很差地地摊货,而这。应该还是他最好的衣服了,不然不会穿着上省城走亲戚。
林妙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起来,我带你出去玩。”她没说买衣服,怕这孩子敏感,以为她嫌弃他穿的衣服。虽然她的确就是这个想法。
不过她也不是有钱人,只是个穷学生,虽然兼职打工。到目前为止还没挣到过一分钱外快,每月1000元的底薪,还多亏是在男友老板手下打工才有得发的。若换一家公司,几个月没业绩,别说底薪,连工作都不见得保得住。
她每月坚持付给夏以南500元房租,夏以南也推辞过,但在她地坚持下。他只好无奈地说:“那我就给你存着吧,年底再跟年终奖一起发给你。”
如果夏以南把她交的房租以年终奖的形式返还给她,她应该会收着。但房租她还是会按月给的,在她看来,即使只是形式,也是非常必要的。不然。她白住他地房子。难道她是他包养的?如果包养,这点钱未免太少。她可不想为了500元沾上那个嫌疑。
出门之前,她在包包里搜了搜,好像身上的现金只有300多了,于是又带上信用卡,那里面还有几千,是她地全部家底。
她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从未为钱发愁过。硕士博士都是公费,每月学校会定期往她的卡上打入几百元津贴,硕士时爸妈还每月补贴500元。她穿的衣服也基本是林妈买的,除非跟同学逛商场时非计划消费,否则,每个季度林妈都会带她出去买衣服。在一个一心希望女儿早点找到好归宿的家庭里,女儿的置装费是一笔重要开支,纳入家庭总预算。对抠门的林妈而言,给女儿买衣服已经是出乎意料的大方了。
林妙跟夏以南正式交往后,林妈还表扬过自己在这方面地杰出贡献:“再抠,不能在女儿的打扮上抠。俗话说,三分人才七分打扮,女孩子穿得土里土气的,美人也穿丑了,稍微有点品位的男人都看不上。尤其像夏以南那样开广告公司的,见过多少美女啊,要不是妙妙穿着得体,他会一见钟情吗?”
林妙哭笑不得:“妈,你的意思是,要不是你给我买地衣服好看,夏以南肯定看不上我。这是对您地产品的一种变相否定哦。”
林妈鼓起眼睛说:“衣服穿得好,还要人长得好。三分人才再加七分打扮才有十分,如果一分人才都没有,怎么打扮都没用地,人家只会说丑人多作怪。”
“所以,人长得好才是最重要的,首先是产品好,其次包装好,然后才能畅销,对不对?”
“对对对,就是这个理。”林妈点头如捣蒜。
看着身边的知秋,再想到那句“产品好,包装好,然后才能畅销”,林妙忍不住抿嘴一笑。
这时他们已经走出了小区,路边就有服装店,林妙便说:“知秋,进去看看有什么衣服是你喜欢的,姐姐买给你。”
“不要啦,我带了衣服。”知秋脸都红了。
林妙把他推进店门:“乖,进去吧,你才到我家来,姐姐也该送件衣服给你当见面礼。”
知秋迟迟疑疑地在店里逡巡,其实以他的身高和身材。只要是男式服装,基本都能穿,而且穿着很好看。林妙让店员给他试了几件,连店员都啧啧称叹,若不是钱包太瘪,林妙恨不得把每件都买下来,可惜就她身上的那点钱,也就够买一两件,还不能买好的。只能挑便宜的。
要是知秋看上了一件不只300的,那要怎么办呢?总不能第一次带他出来买衣服就叫他失望吧。林妙从架子上匆匆挑了两件衣服丢给知秋说:“这两件你都去试一下,我渴了,出去买瓶水回来。”
走出店门,大路痴不敢自己瞎跑,老老实实找人问过后,才过马路到对面一处卡机上取了1000元。
擦着汗往回赶。远远地就看见知秋在服装店门口痴痴站立着,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林妙再次泛起心痛,这孩子,该不会以为她故意把他带到街上扔掉吧?
越想越觉得有可能。自从他妈妈过世后,他就像足球场上的足球一样,被人到处踢。先是继父踢给生父,再是生父踢给林家,如果林家也不要他,他就真的走投无路了。
林妙忙一路小跑跑过去,边跑边挥着手喊:“知秋,我在这里,在这里啦。”
知秋呆滞地眼睛一看到她,立刻露出可爱的微笑。走到跟前。林妙才发现他的眼睛亮闪闪的似有泪光,唉,这么敏感的孩子,她都没把握带好了。
放掉所有的担忧,林妙打点起最亲切的笑容问:“看中哪件了?姐姐去付钱。”
知秋拉住她说:“不要了,我有衣服穿。”
林妙叉起腰:“不准说不要!姐姐的见面礼。你敢不要就敲死你。”
这么凶的姐姐。知秋反而笑得一脸幸福:“这店里地衣服我都不喜欢,我们到别处买吧。”
见林妙一边走一边用力拧矿泉水的瓶盖。他不声不响地接过去给她打开,林妙道了一声谢,然后问他:“那你说,去哪里买衣服呢?”
知秋说:“哪里有服装街?这种精品店就不要进了,衣服不见得比服装街好看,还贵得要死。”
林妙笑看着他:“你不会是要给姐姐省钱,所以不想买那家店里的衣服吧?放心,我有钱的。”
她把刚取的钱亮给他看,知秋急忙给她拉上包包的拉链说:“你小心点,路上小偷多得很。”
林妙拍了拍他的背:“我有这么英俊高大地弟弟当保镖,还怕什么小偷啊。”
不出意外的,她又看到了那“只”可爱的小酒窝。她忍不住伸出手指在酒窝处点了点:“听说酒窝是金窝窝,是要用来装钱的,你以后会有很多钱哦。”
“要我有很多钱,就给姐姐买很多衣服。”
林妙感动地说:“真是好孩子,姐姐不要衣服,有你这句话就够了。”
两人说着说走到了一条著名的服装街,这回林妙吸取了教训,不再问他“喜不喜欢”,“要不要”,只要她看上地衣服,就叫他试,试了好看,就买下来。买到后来知秋两只手都拎满了,死活不肯再试才罢休。
这次的收获,共计两套外衣,两套内衣,一双鞋子,全部加起来不到500元。服装街的衣服确实比服装店便宜很多很多,几十元一件地衣服比比皆是,不像服装店,动辄几百,基本没有少于一百的衣服。
走出服装街,林妙带着知秋坐上了一辆公交车,不过不是回林家,而是回锦绣园的租住屋。一来,她不想跟鲁西西老是僵着,那样谁心里都不舒服;二来,突然认了个漂亮弟弟,她实在很兴奋,很想跟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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