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顺着唯一的小路飞跑,那应该可以到达城镇吧?路上除了头顶还能看见一点星光,其余都是没有任何情调可言的幽黑林木了,这更加快了我的速度。我翻过两个山头才看到远方散乱的一些光亮,看来这里还真是偏僻堪比刘家村啊!不过那应该是另一个村庄了吧?很快地,我就靠近了村庄,这里就很有一些叉道了,并且已经有车辙出现。
车子?我猛然记得古代玛雅人还不会使用轮子,那哪来车子?看来还在现代!我心中一阵激动,脚步不由进一步加快,看来咱这潜能还不浅哪!我风驰电擎般一下子就穿过了村庄,以我这宛若流星的速度,又在这样黑漆麻糊的背景下,就算被村民看到,最多也以为是个飞鬼吧!
顺着路我老远就看到了高高突在城墙之上的建筑物了,那不是观星台吗?记得奇琴伊查古城遗址上的观星台也大概就是这个模样的,当然规模就差太多了。我知道那是玛雅文明典型建筑物之一,好在丹尼斯说过这类小型建筑就算保存较完整的也不在少数,实在不足以成为就是古玛雅的凭证!
令我奇怪的是城门处灯火通明的,还一字排开站着两列人马,看统一的服饰与站立姿势应该是士兵。这干什么?咦!中间还有几个头戴羽饰高帽的在来回踱步,那看来是官员了。等人?等那帮畜生?看来情况有些不妙!因为照这么算来那帮畜生地位实在不低,我胡乱的猜测不要正中红心才好!看来咱还是赶忙进城一探究竟,搞清楚状况再作道理吧!当然,顺便搞点吃的。
我马上离开道路,绕着从西侧靠近城墙以避开他们。城墙用条石搭建,高约五米,要是真用来攻防,就是在古代也该是简陋的吧?这么看来这里自古就不是什么重镇了,大概是一个偏僻、荒凉、贫穷的小城镇了。借着月光我远远就看见西城墙中心有一条通向西方的道路,那一端应该是另一个城镇了吧!
我在墙角的隐蔽处停了下来,把小女孩放下。看她站都站不稳的样子,应该手脚都麻木了,并且小肚子“咕咕”直叫,但就是紧闭着小嘴,我甚至还看到一丝镇定与从容,还真是有两下子!我帮她活动了一下手脚,又让她在这里静声等待,我的手势让她基本理解了我进去找吃的意思。
我如大鸟般一飞冲天,马上又同灵猫般伏到城墙上,所有的都清清楚楚在眼前了。城镇规模很小,大概几千户吧,估计是最低级的城镇了。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两条十字交叉的主道把城镇分成四大块,中间高高在上的是神庙、宫殿与观星台等公共建筑。靠近中心的高大建筑是贵族与祭司的居处,外层居住的应该是中低级的行政管理人员,而城墙附近的低矮木石结构房子就是成功平民的安身之处了。
才一眼,一颗心就如掉入了万年冰窟一般凉了个通透。这可是丹尼斯介绍过的典型古玛雅城镇,现代还有保存这么完整的?那豪华的宫殿中更是灯火辉煌,人影忙碌的样子,怎么也不可能联系到“遗迹”这两个字啊!并且这一眼看去发光的只有燃烧着的油灯,车也只有“三不像”车,没有广告牌,没有通讯塔,没有半丝的现代痕迹。
哈哈!我真来到古玛雅了!我与若蓝隔绝时空了!原来的一切对我没有任何意义了!我如一个孤魂野鬼般飘在了不知什么时期的古玛雅了!哈哈我猛然又想到那个该死的意念刚起,那股血腥味倏地直冲脑际,不由一阵昏眩!同时一种邪恶的思想急剧膨胀。我一慌,手忙脚乱着用精神力去压抑。那股血腥力量虽然比长城时成长了一倍不止,幸好还在我控制范围!
我正集中精神把血腥味一点点压回血液,忽然身子一个狂震,猛睁眼才发觉自己掉在城内的地上了。这一分神血腥味犹如惊涛拍岸般在脑海扩散,同时全身毛发直打冷战,我清楚知道下一刻就是自己意识被杀灭,成为真正玛雅天神的时候了。生死时刻脑中灵光一闪,猛咬舌尖,一蓬鲜血狂喷而出。
血腥味犹如釜底抽薪般一阵萎缩,又缓缓退回血液,而我感觉一种深沉的疲劳感袭来,连平时坚强如磐石的精神力竟也像霜打的茄子般萎靡不振。要命的是耳际还传来开窗的声音,马上学猫“喵”的一声叫,音调凄惨无比!随着一声咒骂,还没打开的窗马上又给合上了。
我终于用自己顽强的意志稍微克服了疲劳感,虽然碰上畜生中的任何一个也只有命丧黄泉的结局。自创的“天魔解体大法”虽然好用,但副作用也实在不小!好在这个血腥味并不是毫无来由的,而是受到外部相似的血腥刺激,或是内心对某些东西产生一种憎恨感时。不过现在我流落古代玛雅已经是既成事实,咒骂、憎恨也没什么用了,还是先应付过面前的难关再详细考虑这些吧!
我得在那帮畜生撒网之前逃出包围圈,只有流动人口众多的大城市才不会被人注意,之前还是尽量避免让人发现才好!当然,现在首先是找到吃的穿的。我忽停忽疾行走在阴暗处,目标是只亮着几盏灯的高大三层楼。怎么“天魔解体大法”对轻功也有大影响?我发觉自己身手打了个大折扣。
虽然街上满是店铺,也各有招牌,但都是鬼画符,没有一个是丹尼斯教过我的。想来也是,那些刻在石头上保留下来,并被破译的应该多是关于宗教的,并且是出现几率高的字眼,而这与民用差别当然很大了。
隔着一条小路我看到那个车水马龙、人头涌涌的地方。只一眼我就清楚了,原来从事的是人类最古老、最传统,也是最繁荣的行业。想来也是!人类生存基本需求是温饱,但一“饱暖”就会“思淫欲”,而城墙里面的又恰好是“饱暖”的一群而已。唉!其实阉割了他们就可以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作贡献了,这样让低级趣味的人高尚起来才是对个人、对社会、对国家最有积极意义的不是?当然,像咱这种天生高尚的人就用不着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咱这种高尚的人自然不能与之同流合污,转身就往目标去了。不过,做梁上君子好像也不怎么高尚,虽然像咱天生高尚的人再怎么着也是高尚的!可堂堂亿万富翁竟然沦落到做梁上君子?岂不痛哉!岂不痛哉?当然,痛哉管痛哉,但该做的还是要做不是?我一个虎跃穿入烟囱下面的黑窗户内。
奶奶的熊!虽然我知道非富即贵的肯定不会在“吃”上低调,但也没想到会这么讲究。接着月光我看到靠墙的柜中层层叠叠都是食物,几乎什么动物都有,我估计主人应该是只大肥猪吧!我抓了两只全鸡,又拿了些糕点什么的,拎了一大包。接下来就是衣服了,但这种非富即贵人物的衣服应该如城门口迎着的官员般招惹人眼,怎么都不适合将要大逃往的我穿,那还是往平民家里“借”一套吧!
我刚出来就隐隐听到疾驰而来的马蹄声了,看来那帮畜生回来了,我得速战速决。咦!偶抬头间我看到有个鬼画符我居然认识其中一个字,那一道斜杠加几个飘垂杨柳的应该是“更衣”之类的意思,丹尼斯讲得很清楚!那应该与衣服有关了吧?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来得全不费功夫”啊!
简陋的木栓在畜生那锋利的弯刀下一挑就断了,还真是个裁缝店,各样衣服应有尽有。我手脚麻利地穿上一套,又拿了一套换新的,给小女孩也选了两套,不过是小男孩穿的。想了想又顺手牵了三套女装,这样也可以迷惑那帮畜生一下吧!我用畜生的黑衣包裹着背在肩上,很快就到城墙处了。
奶奶的!居然不能一飞冲天了,只得从堆积的木柴借力上了城墙。我从城墙跳下来,小女孩正大睁着眼睛一脸紧张地等待着,一看到我马上如释重负般放松了小脸。还是先解决肚子的问题吧!我摊开包裹,随手摇了个鸡腿递给她。看来还真是饿了,她几乎是狼吞虎咽着,但马上就被哽着咳嗽了起来。我忙拍着她的鸡壳背,也不管听得懂不懂就道:“慢慢来!还多着呢!”
她还真能吃,我都没能吃这么多,几乎是小半只鸡加上一大把糕点,直把小肚子撑得圆溜溜的。下面的节目就是星夜千里大逃亡了,我们披星戴月朝西边的道路疾飞而去了,留下暴跳如雷给畜生吧!
第二章
大地发白,雾霭飘散,满天的星斗悄然隐去,新的一天来临。一夜尽情狂奔,估计已经驰骋千里,我如果是马那一定是匹千里宝马无疑了!可城市的鸟影都
还没有看见。小女孩在布带的帮助下睡得像只小“袅袅”,倒是一晚我好几次听她梦中悲叫着什么,真是够可怜的。
我远远看到两辆“三不像”车疾驰而来,而他们应该还没看到我的影子咦!不是说古玛雅人还不会使用轮子的吗?但那性能比马车还优越的“三不像
车”算什么?想来也是!难道圆木、石头等的滚动就不能带给古代玛雅人一点思考?一个人白痴很正常,但整个民族都弱智那就不合理了,何况还是创造了
灿烂文明的玛雅人。
还有,我这把锋利的腰刀按现代考古学的说法是绝对没有可能存在的,可它就是实实在在出现在我的手里,并且这钢质就算在现代也属于精品了。可以肯定
他们已经有相当发达的炼铁技术,但为什么考古就从来没有发现过?看来真正的古玛雅远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当然,如果真那么简单我就不会出现
在这里了。
真要我来挽救玛雅文明的消逝?老实说我也不是“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的极端私利之徒,但这是什么任务?就是秦始皇也不敢拍胸脯,我就凭着一双手、
一张嘴巴就可以胜任?哲学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生、发展与消亡的过程,存在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消逝也有其消逝的必然性,违反事物发展规律
的勉强反而不好!
对了!我凭什么要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完成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任务?想到奎扎尔考赤那老家伙我就来气,他学雷锋做好事,扶老奶奶过马路我都不反对,但
为什么非得把我扯进来?我最痛恨的就是被人强迫做好事了!记得读书时被班主任抓去街上学雷锋,我一边擦着垃圾桶,一边把班主任有血缘关系的女性亲
切地来来回回问候了好几遍,没一个遗漏,现在那老家伙待遇也一样。
白天人多,我得避开耳目,虽然估计已经逃出了畜生们的网兜,但还是小心为妙!旁边的丛林里乔木林立、藤萝密布的还真不是那么好走,我暂时也不急着
赶路了,拿出畜生的荷包看看到底慷慨赠送了我些什么来着。两小块高品质的燧石让我眼睛一亮,我正愁没有火种呢!看来未来不知几天的美食预约已经稳
稳当当了。
怎么?其他就一块刻字的菱形铁牌,一个玉佩与一个玉雕?就没有黄澄澄金灿灿的?我很不满意地把那块大概是畜生身份凭证的铁牌一脚踩入泥巴,不过看
镂刻羽毛的玉佩光滑圆润,而玉雕的美洲豹形象更是栩栩如生,估计还值那么几个小钱就一把塞回怀中了。
既然有火那咱就趁着白天火光无痕,打些小动物好好美餐一顿吧!我一把提过背上的弓,入手极沉,这才发现原来是用坚硬如铁的花榴木制成的,而被我重
磕处居然连个白影都没有,真是一把难得的好弓。这弦好像是用牛筋一类的丝线细细编织而成,想那两百多米还能穿地而入的强狠一箭,这线的韧性实在非
同一般了。
整张弓没有任何花俏的装饰,就是干干净净的一把,我看着很是喜欢就顺手一拉。果然厉害!才拉到一半手臂肌肉就一阵吃紧,手指更是痛得不得了,我突
然有点后悔没有从畜生大拇指上取下那个铜扳指。不过,估计我即便使出吃奶的力气也不大可能拉成满弓,想来臂力与畜生实在有些差距。
弓是力量的来源,箭是力量的载体与执行者,它的性能直接影响到结果,我就拔出一根仔细研究。这箭设计已经相当成熟,它长约半米,分成箭头、箭杆和
箭羽三部分。箭头用铜制作,凸脊、叁角形扁翼,可以想象当箭头刺入身体后,两翼的倒刺肯定会牢牢钩住合拢的伤口难以拔出,而血槽更会像吸血蝠般抽
出敌人的血液,真是阴毒异常。
箭杆也是用榴木制成,修长光滑就是车床上出来也不过如此,这在飞行中肯定能起到良好的平衡作用,而就算射到岩石也不轻易折断。起到调节作用的箭羽
用的是雕翎,就算在我国古代弓弩的极盛时期也属上品了。这样的弓箭就算在较远的距离也足以精确制导,并穿透铁甲,撕裂敌人的肌肉和骨骼了,而如果
用来暗杀真可谓是防不胜防。
在冷兵器时代弓箭是远距离之王,历来受到兵家高度的重视,而攻守城市、歼灭敌军更是不可或缺。我手把弓箭不由对畜生的身份重新估计,心中就有了那
么一点揣揣不安,好在如果畜生思维正常,那就怎么都不可能估料到我们已经逃出了这么远。唉!既然已经远离了危险,好好打一回野猎,再美美享受美食
才是正道。
这弓箭果然与南叔自制的很有区别,箭在空中半丝都不会飘,准头竟是出奇的好。虽然我只拉到一半,但箭还是疾飞50多米的距离穿透美洲兔而深深钉入地
下,真是有点夸张。嘿!那咱就宣布:从此时此刻起这弓改姓为易,名既然是用作打猎获得美食,那弓名就叫“易食”了罢,估计这样以后弄些小吃
小烤的也容易些。这箭可是用一根少一根的,我当然得把它从地下完整取出来,可就算在锋利腰刀的帮助下还是很费了一番手脚,看来叫“易食”还真有些
委屈了它!
这丛林里动物简直到处都是,随便放一箭都有收获,不一会看中的三只火鸡就入帐了。如果是一个技术稍微好点的猎手,那在这里应该可以衣食无忧了吧?
可一想到苛捐杂税就心里没底了,那不是榨取了多少的问题,而是有没有榨干的问题,这点人性的丑陋我还是了解通透的。
我找到了一个溪水成潭的地方生火造饭,这美洲兔实在是不幸之中有大幸,因为没有调料得以保留全尸,而火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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