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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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徒-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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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惊呼一声,不料魏谢此番只是幌子,接下来的一招分筋错骨手才是真正杀招!‘唰’地一声,七七身上薄纱已被撕破,曼妙胴体暴露无遗,顿时满园春色关不住。

一招得手,魏谢来不及欣喜便已震惊得无以复加。此女不仅功力深厚,竟还身带几件旷古神兵,其名头不弱于倚天剑屠龙刀!

这几件神兵分别是:一、巫山神女峰,其势大巧不工,若砸将下来,威力可媲美翻天印。二、扶风弱柳腰,柔韧无比,内藏杀机,谋杀常人眼球于无形。三、圆月翘臀,寻常人等若以手触之,必心惊肉跳血脉贲张,受内伤于无形。四、丘陵肥美若蜜桃,遍地柔滑无杂草……白虎!

魏谢倒吸一口凉气,一番龙争虎斗已是无可避免。

与此同时,七七也是震撼无比。魏谢那支洞箫几经幻化,竟是急速扩大,变成一杆威风凛凛的长枪,有分教:杀气腾腾霸王枪,英姿勃勃少年郎!

二人凝视对方,纷纷虚晃几招,开始讲手。

七七先使了一招乳波臀浪,那一身玉也似的白肉,真个是肤如凝脂,又细又嫩,弹性十足,强大的气劲震得魏谢五脏六腑一阵翻涌。适时,七七又使出一记回眸一笑百媚生,魏谢顿感窒息,浑身气机已不受自己控制。

无奈之下,魏谢只得抱元守一,伺机易守为攻。

天可怜见,七七恰好使了一招鸳鸯连环腿。魏谢大喜,一记小擒拿手将七七左腿拿住,再一招霸王举鼎将那腿抬了起来。大局已定,魏谢仰天长啸,挽了几朵枪花,往前一纵,使出一招挺身而出,霸王枪整个没入了白虎把守的九阴子母环。

事出突然,七七痛得呻吟一声,情急之下使了一招苍松迎客,九阴子母环连连套动,死死罩住了霸王枪。

两人战得约莫一百回合,七七愈来愈勇,魏谢却是愈加被动。虎躯一震,魏谢提起了十二成的功力,将四日神功提升至第三层:旷日持久,万女俯首!

好一个魏谢!翻身就是一招老汉推车,足足刺出了九九八十一枪,打得七七肌肤紧绷浑身红潮淫叫连连。

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在魏谢又刺出八八六十四枪之后,七七终于逮到机会,纵身一记观音坐莲,将魏谢死死压在身下。

“来得好!”魏谢大喝一声,只叹七七身手之强,果非易与之辈。

正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两人一阵好杀,足足八百回合尚未分出胜负。

女子体弱,七七体力终有不支之时,魏谢眼疾枪快,刹那间使出一招老树盘根,杀的七七丢盔弃甲。七七失神之下心魔入体,先是低低嘤咛,而后呻吟出声,最后竟是婉嗒哀啼,娇媚异常,不愧为一代尤物。魏谢则军心大振,越战越勇,奇招迭出,纵送之间,妙不可言。

第048章 只有你陪我一起唱歌

“哈~~~”

在我国某个少数民族代代相传的神话故事中,他们认为开天辟地的神灵嘴里发出的第一个声音就是‘哈’,然后他一斧开辟了天地。这天地间第一个声音也是第一个字眼成为所有声音和文字的始祖,意义非同寻常,据说人们在高潮来临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说一声‘哈’。从字面意思上分析,这应该是一个在大爆发前蓄劲的语气助词,就好比古代将领在玩儿命的时候都会大喝一声‘呔’一样。

“哈~~~”魏谢和七七嘴里同时冒出这个字,他们颤抖着,像是跳跃的浪里白条。

经过一千回合的殊死搏斗,筋疲力尽的两人终于化干戈为玉帛,顿时有点惺惺相惜相敬如宾,一起洗了个鸳鸯浴,然后在这梦幻的午夜里裸奔。

七七又一次站在窗前,长发浓郁如海藻,漆黑地倾斜在腰间。

魏谢又一次从后面紧紧搂着她,在这个夜晚他不想谈任何话题,于是他说:“我想听你唱歌。”

七七‘嗯’了一声,低低唱了起来,声音象在潮湿泥土里开出来的颓废花朵:

心若倦了泪也干了

这份深情难舍难了

曾经拥有天荒地老

已不见你暮暮与朝朝

魏谢喜欢听七七在午夜里低低吟唱,这种感觉,就好像听一个成熟的女人倾诉心事,让人温暖而舒适。

七七对一些上了年纪的实力派女歌手非常着迷,譬如蔡琴,譬如齐豫,譬如蔡健雅,再譬如这首《新不了情》的原唱者万芳。每当音符从她嘴里流淌出来的时候,魏谢总是陶醉其中不能自拔。

七七唱完,说:“该你了。”

魏谢开始讨价还价:“我先酝酿一下感情,你再唱一首。”

七七将手向后伸,放在魏谢腰上,作出要狠狠拧一把的架势,说:“不要逼我出绝招。”

为了腰兄的幸福,魏谢投降了。很风骚地咳嗽了七八下,然后有模有样学着京剧花旦那样‘咿咿咿~~~呀呀呀’地清了清嗓子练了练声,魏谢唱到:

因为太多次被恶梦惊醒

我已经不再执着不变的心

在那个寒冷的季节

有时也会有寂寥的心情

只有你给我温暖怀抱

不知道哪个角落里刻着

你我的名字

在那个寒冷的季节里

所有的人都逃避风霜

只有你陪我一起唱歌

魏谢的声音低沉沙哑,透着一点不需要酝酿就自然而然的颓废。如果换上一身嬉皮士的行头,再抱一把电吉他,那就是传说中的摇滚歌手,能迷倒一些无知少女。尽管,他现在唱的是校园民谣……七七轻声表示了抗议:“为什么又是这首?”

把下巴放在七七左肩上,右脸紧紧贴着她雪白如瓷的粉颈,不让七七看到自己脸上的伤痛,魏谢说:“因为,本来就只有你陪我一起唱歌……”

可能七七永远都不会知道,对魏谢来说,她很重要。

七七:“我不信,你唱歌的时候这么迷人,就没用这招去钓姑娘?”

“很迷人吗?靠,你怎么不早说啊,下次我就这么勾搭花姑娘去。”魏谢很是踌躇满志,仿佛后知后觉地发现了自己一大优点,顿时把自己当一腕儿了。那自信满满的模样,跟歌神张雪友似的。

七七好像不知道什么叫做吃醋,心里反而暖洋洋的,问:“这么说,你真没对别的女人唱过?”

魏谢:“嗯,有几年没唱过了。”

七七:“为什么?”

魏谢:“这还用问,她们没你好呗,找不到对她们深情演唱的感觉。”

这话很有点甜言蜜语的意思,七七感到幸福来袭。而印象中的魏谢厚道到从来不说假话,七七更觉得幸福来得太猛烈了。收敛了一下心情,她怕自己忍不住会向魏谢逼婚,到时候气氛就不会这么和谐了。

平静下来后,七七问:“你们男人在还是男孩儿的时候,是不是都特别喜欢校园民谣,把自己装的特忧郁,其实是故意做给女孩子看的?”

魏谢想都没想就回答道:“你完全说对了,那个年纪表现出来的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和沧桑,全都是用来吸引异性注意力的。我上高中那会儿,有一段时间也特别矫情。那时候咱们学校附近有一条小河,河堤修得很漂亮,跟公园长廊似的,中午放学或晚自习之前经常会有姑娘在那看书啊朗诵啊背单词什么的。我就天天抱一木吉他在那儿蹲点,一个劲儿地唱啊唱啊,嗓子都哑了,心里不停地盼着:上帝啊,来个妞吧。甚至还异想天开,希望有一美妞跑过来对我说:同学,我已经暗恋你很久了,可以做我男朋友吗?”

七七转过了身,玉手勾住魏谢脖子,看着他黑暗中被往事笼罩的双眼,笑着问:“那结果怎么样?”

魏谢义愤填膺:“结果是,等得花儿都谢了,这种好事儿就从来没发生过。”

七七觉得自己快不行了,趴在魏谢胸口大笑。突然想起了什么,她说:“我上学那会儿以前看言情小说,里面的男孩儿抱着吉他到女生宿舍楼下去唱歌,觉得很浪漫。那时候我就想,什么时候自己也经历一次就好了,结果到现在都没在我身上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呵呵,不过现在想起来,觉得那时候特傻,跟着觉得那些在楼下唱歌的男孩子也特傻,是不是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魏谢:“葡萄酸不酸我不知道,不过我怎么觉着你在拐着弯儿骂我?”

七七一怔,很快反应过来,问:“你是说你跑女生宿舍楼下去唱过?”

魏谢沉默了片刻,一张脸在寂静中被岁月积累的伤痕所迷离。发现七七在仰起头看他,魏谢马上牛逼哄哄道:“去女生宿舍算什么,哥们儿那时候初生牛犊不怕虎,直接跑到那姑娘她家楼下去了……”

后面的话魏谢没说,当时他算好了朵朵的父母不在家,跑去她家楼下大唱《模范情书》……结果计算失误,被朵朵她爹拿着扫帚足足狂追了一公里,现在想起来都还后怕。

七七低下头在笑,笑得那么落寞。她对魏谢的话深信不疑,印象中的魏谢总是很疯狂,时不时做一些很夸张很荒诞的事情。而最要命的是,女人要的就是男人为她们疯狂……这样的男人,有时候就像毒品,会让人上瘾。

怕接下来会是死一样的沉默,七七异常明智地说:“我累了,你抱我去床上。”

横抱着七七,走到卧室的时候,魏谢听见了自己略显粗重的喘息声。躺下后,魏谢有些发懵,原来时间真的可以让一个人感受到壮士暮年的悲哀。想当年魏谢可以抱着朵朵直接冲上六楼,气不喘脸不红,甚至还有余力撂倒一头小母牛。但是现在,他找不到那种生猛的感觉了……很多时候,魏谢都不敢想象,再过十年八年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原来不仅只有女人害怕老去。

第049章 唐僧啊唐僧

感觉着温柔而尖锐的痛楚,听见血管里突突地跳动声音,我在阳光明媚中醒来。

小腹微微抽搐,乳房迟钝地疼痛起来,好像变得越来越小,远比飞机场更加平坦。原来女人真的不能和男人一样趴着呈大字型睡觉。

我叫苏拉,21岁,风华正茂,火树银花。

温和的阳光照耀在身上,像是有害的辐射,让我坐立不安,这种坐立不安的惶恐远远超过了每个月都有的那么几天。印象中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早起床了,在这个美好的清晨,该去做点什么?我想了很久都没找到答案。

在外人眼里,普通女孩儿该有的我都有了,普通女孩儿没有的我也有了。但我从来都不这么想,不该有的我从来没去奢求,该有的,我好像从来都没有过。

穷人家的父母总是给孩子很多关怀一点钱,有钱人家的父母总是给孩子一点关怀很多钱……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属于后者。

我不喜欢我爸,从他离开我妈那天开始。我也不喜欢我妈,从她离开我爸那天开始。

在我10岁那年,生活以另一种冷冽的面目展现在我面前。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像拔河比赛时的那根绳子,不知道会被拉到哪一边。我的脾气在生活不断的拉扯中变得古怪起来,借着大学的名义,我终于逃离了绳子两边的人群。

有些事情仿佛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第一天去学校报到的时候,我把行李放到临窗的铺位上,从洗手间回来后,我的被褥已被拎到一个角落,一个颧骨高耸的女生毫不在乎地瞥着我。我不声不响把她推开,连同她已铺好的褥子。宿舍里几个女孩集体噤声,惊悚地望着我。

我想我的孤立自此开始。

这是一所万恶的学校,晚上十一点半准时断电,让我很不习惯。每晚熄灯前我都会开溜,要么去网吧砍游戏,要么一个人去看午夜场的电影,要么去一些乌烟瘴气的地方打发时间。

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因为那时候翠花经常借着照顾我安全保护我贞操的理由溜出来陪着我,其实我知道那时候她是在警校快被憋疯了。翠花是我高中时候的学姐,这小妞本来很水灵很容易被男生当成梦中情人,但自从有一天她把一位据说练过几年空手道的猛男门牙打掉两颗之后,就没有人敢追她了。

有一天晚上,我刚推开寝室的门,就被屋中央的脸盆拌了个趔趄。

黑暗中有人嘀咕着:“又这么晚!”

我摸向自己的铺位,一个女孩儿故意重重地翻了一个身,那阵仗,仿佛大象在我们宿舍打了个滚儿。我以为这算是无言的抗议,没想到大象姐姐声音里透着恶毒:“咱们宿舍快成红灯区了!”

我懒得费口舌解释什么,冷笑着说:“有些人想做还做不了呢!”

然后大象姐姐噎声地哭了起来。

次日辅导员把我叫去,厉声苛责,目光里夹着一丝不易觉察的不屑。

我从宿舍里搬了出来,在学校附近一个环境不错的小区租了间房子,自此远离那些女生的闲言碎语。安安去了遥远的北方上大学,翠花也不可能时刻陪着我,我感觉我的形单影只,在这帮习惯拉帮结伙的女学生中间,更显得伶仃。

后来我认识了一高我一届的男孩儿,他叫锋子。这小子很神奇,无论玩FIFA2000还是PS2经常被我蹂躏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但一踏上足球场就风骚的跟卡卡似的,不知道多少姑娘一看见他就歇菜了,恨不得把他包回去当小白脸养着。

再后来我又认识了一叫舒畅的阳光灿烂的小妞,虽然我知道她接近我只是为了锋子。那时节,舒畅追锋子追的真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估计全校都知道有这档子事儿了。

偏偏锋子这傻蛋很有点固执,愣是没同意,有一天他对我说:“丫头,太不幸了,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我发愣了将近十分钟之后,说:“你说的有道理,真是太不幸了,我一直把你当我哥了。”

那天晚上有人告诉我,锋子灌了十八瓶啤酒后蹲在宿舍里嚎啕大哭。对这条消息我一直半信半疑,因为我记忆中的锋子顶多喝八瓶啤酒就趴下了,小宇宙爆发也喝不了十八瓶啊。就算勉强喝下去了,他铁定醉得连他妈都不认识,趴在地上就找不着北,又哪来的力气哭,而且还是难度那么大那么耗费能量的嚎啕大哭。

从那一天起,舒畅看我的眼神变得特诡异,好像看到了杀父仇人。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

锋子毕业那天对我说:“丫头,以后要找到合适的,一定得拉出来给哥观摩下啊,我倒要看看那小子是不是三头六臂。”

其实我从来没告诉锋子,我一直对他的偶像充满了好奇心。锋子的偶像是21世纪初期C市各大校园内不朽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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