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兴安岭上的乡土情》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小兴安岭上的乡土情- 第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两个孩子就在巨蟒的眼皮子底下,巨蟒倒是像在与两个孩子玩耍般,一双蛇眼颇有一些戏耍的神态。人们渐渐的靠近,它也丝毫不在意。

终于,有眼疾手快的年轻人靠近了升仙石,双手一捞,将两个孩子抱了回来。

人们远远的看着巨蟒,巨蟒失去了玩具,似乎有些不满,挑衅似的看着众人,张了张血盆大口,又缓慢的合上了,一双眼睛慵懒的看了一下众人,转眼间躲进了歪脖子古树之中。

人们检查了下两个孩子,只是晕了过去,并没有什么伤口之类的存在,不过这一发现可太过吓人,谁知道这巨蟒哪天突然饿了,一口吞掉来这里的人怎么办?

众人商议之后,决定赶走这条巨蟒。

干柴,杂草,被众人堆积在了古树的周围,为了不毁坏古树,人们只是远远的点着了,准备用烟熏的法子。

事实证明,人们的方法很管用,不过他们熏错了对象,大火刚刚点燃,人们就看到空中一声霹雳响,接着就是瓢泼大雨,但是奇怪的是,这雨并没有浇到大火上,而是笼罩在了歪脖子古树上,伴随着大雨的降临,歪脖子古树上那头巨蟒伸出了头,在人们的眼中竟然像是极为享受这大雨似的慢慢的伸出的了身子。

在众人的注视下,这巨蟒的身子一点一点的显露了出来,竟然全部裸露在了树冠之上。足足有十几米长,那身体最粗的地方竟然有水桶粗细。

巨蟒仰头,朝着瓢泼的大雨张开了巨口,喝着甘甜的雨水。

风起云动,云中一道闪电落下。

咔嚓

在这道巨大的闪电之中,人们看到了巨蟒的身体竟然缓缓升起,慢慢的进入到了云中。

一遇风云既化龙。

“龙,那是龙!”人群中有人喊了一嗓子。

人们幡然醒悟,纷纷跪地,顶礼膜拜。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盯着云中的龙,似乎想多留下一点记忆。

在众人的目光中,云中的巨龙似乎露出了一道微笑的眼神,渐渐消失。风雨也随之而去,大地又恢复了平静,只有人们点燃的柴草还噼里啪啦的响着,冒着浓烟。而晕过去的两个孩子已然缓缓醒来。

蟒蛇岭的名字就是打那来的,老人的传言中,有说那蟒蛇是山神的,也有说是龙神的,还有说是蛇神的,当然传说都已经变了形,现在人们是不知道当时具体的情况的,只能道听途说,不过,人们在上山时都要到这升仙石处祭拜一下这条蟒蛇。以求保平安,这规矩代代相传,到了现在也没能落下。

这不是一种迷信,而是象春节贴对子,挂门神一样的保求平安的心里安慰。

五月八号,好季节,好日子。这个季节,雪已经化了,山上各种野兽猛禽也开始了活动,正是打猎的好时节。

这一天,蟒蛇岭下聚集了七个人,就是这次上山狩猎的小队。

七个人中,洪小牛只认识大老李,孙天军和杜德兴,剩下的三个,他都不认识。不过他隐约的记得那个身高刚过一米六,身体瘦小干枯,长相却颇精神的家伙就是王福亮。

王福亮,今年四十一岁,放山把头出身,山里山外最出名的,就是他对这南山的熟悉程度。说夸张点,沟沟坎坎,那条路上有几颗石子他都能知道,这就是纯粹的山里人。不要怀疑他的狩猎经验和野外生存技巧,只怕是一些特种部队的作战人员进了这南山也赶不上他下套子的手法和心计。

一张略微泛黄的脸上,有着一对闪烁着精芒的眼睛,他发怒的时候,就连大老李这种屠夫都不敢与他对视,那是一种心理上的压制。

按照大老李的话说,年轻一辈,他就服这个王福亮,别看他皮包骨头,人家说话在理,放到南山里,十个大老李也玩不过一个王福亮,这就是本事。

此刻的王福亮正坐在升仙石上吸烟,其他人则互相聊着天,却没有一个人去打扰王福亮。

七个人除了带了两支猎枪之外,还带了开水,干粮,麻袋。一进山起码五六天,要是运气不好迷了路,十天半月的出不来,他们的准备自然要充足。除此之外,七个人还带了将近二十条猎犬。

这些猎犬都是常年在山上打猎撕咬训练出来的,二十条猎犬,就是碰上狼群也不会弱了下风。说句不好听的,上山打猎,凭借的不是手里的猎枪,也不是人的精明强干,大多数的时候,猎犬才是猎人的最大倚仗。

这些狗被自己的主人牵着,互相间虽然呲牙咧嘴,却不撕咬,倒也和谐。

王福亮眼睛瞄着几个人和猎犬,都是一扫而过,唯独在洪小牛手里牵着的‘狼青’身上多瞄了几眼。

看看手表,八点整,王福亮将手里的烟头掐灭。站直了身子:“走,出发。”

这是王福亮与众人见面之后的第一句话。

第二章 嵖岈子

 一只野兔奔跑在山路上,不时的停一下,四处张望一下,随后又蹦蹦跳跳的向前跑去,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正一步步临近。即使这样蹦蹦跳跳,时停时走,它的速度也是极快。

突然,它好像察觉到了什么,脚下发力,加速向前冲去,就在它刚刚起步的同时,一道身影悄然而过,速度矫捷如豹,带起的只有一丝风声。野兔起步的刹那已经被一双宽厚的手掌提着耳朵,抓了起来。接着野兔的眼中就显现出了大批的猎犬和人。

这些人正是上山狩猎的洪小牛,王福亮等人。

“杨二郎,名不虚传啊!”王福亮点头称赞。

“还行吧,一年没活动了,还好没落了劲。”被称作杨二郎的三十来岁中年人谦虚的说道。

目睹了杨二郎空手抓兔子的过程。洪小牛不由得乍舌,他现在丝毫不怀疑这个身高只有一米七的家伙能够奔跑追上野狼,并且活捉野狼的传说是虚的。

就刚才追野兔那速度,其他六个人扪心自问,不具备那种速度,或者说,杨二郎爆发的一瞬间,怕是世界级的百米冠军也不过如此。

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假如说这世间有奇人,这空手套白狼的杨二郎算不算一个呢?在洪小牛这个还可以算是半大孩子的眼中,杨二郎已经是一个奇人了。甚至于在他只能算是短浅的目光中,大老李和王福亮也算是奇人。

杨二郎单手一捏野兔的脖子,将野兔掐晕了,扔进了麻袋。沉甸甸的麻袋中装着三只野兔和一只狍子。这已经是第四只了,其他的三只有下套套来的,有狗抓来的。看来今天晚上的主食就是野兔肉了。想到在林子里烧烤野兔,洪小牛的口水冒了出来。上山前,洪小牛专门准备了一些瓶瓶罐罐,里面装满了做菜的佐料,他发现这只狩猎队里,人人都有些本事,唯独他只能算是个跟班,或许,做些可口的食物是他唯一可以在这个狩猎队里站住脚跟的资本。

随手采摘着一些羊奶子囫囵进嘴里,这种只有小手指盖大小的黑色水果到了这个季节满山都是。这东西,采摘下来,一斤能卖好几块,只是林中危险,很少有人愿意进来冒险。

跟着狩猎队进了深山,自然尽情的享用这大自然给与的美味,那酸甜的味道叫众人只乍牙,但是人人脸上都有一种满足的快感。

王福亮蹲在地上,摸着地上的泥土,仔细的看了几次之后,指着一个方向说道:“往北走,前面快到嵖岈子了,今天到那里过夜,过了嵖岈子,才算是真正的山里!”

狩猎队现在处的这个地方已经靠近深山,这个位置最是容易迷失方向,进山的猎人大多走到这就不敢往里走了,只有一些熟悉路的老猎人可以辨别方向,路线。

洪小牛知道其实在林中辨别方向的方法有很多种,大多是以看树为准,一般有独树的地方,南侧枝叶茂盛而北侧稀疏,可是这是深山,几乎树连着树,这方法就不合时宜。洪小牛还知道树桩的年轮南宽而北窄,看看身边,哪一棵大树都有自己的身体粗细,洪小牛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王福亮的做法,他很好奇。仔细的看过王福亮看的地面之后,除了一些蚂蚁洞,洪小牛是屁也没看出来。挠挠头,急忙跟上队伍。

自古华山一条路,这是形容华山的凶险,这嵖岈子算然没有华山的雄伟壮丽,可是也只有一条进山的路,又或者说,是一条通往深山的峡谷,嵖岈子的两侧全部是悬崖峭壁,人在底下向上望,会有一种抑制不住的眩晕感。一条羊肠小道在两峭壁之间幽幽穿过,极具神秘色彩。

洪小牛没来过嵖岈子,但是听说过这里,不亲眼目睹是不知道那山势的陡峭,山姿的美丽,在这茫茫大山中,这个地方可以说是一处绝佳的景点。

叫他最为惊奇的是,一行人走到这里的时候,就在羊肠小道的入口处,却是极为宽敞的大片空地,这里竟然有一座木屋,不知何人搭建。看占地,也有三四十平米大小,木屋外还围着一圈低矮的栅栏,只是看起来经历过漫长的岁月,很多木头都腐朽了。

王福亮看到木屋,冲大老李微微一笑:“咱们大多数人好像都住过这里吧?走,今天晚上就住这,明天再深入。军子,你跟杨二郎去砍些木头,把咱这住处修葺一下。其他人进屋去收拾收拾。”

说完王福亮饱含深意的看了洪小牛一眼:“这屋子是你爷爷修的,据说当年为了躲避打土豪而建,后期不少人为了躲避红卫兵的迫害也来住过,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些过山的猎人居住,算起来,也是为猎人们做了一件好事,这也是我为什么带你来的原因,要不然,你一个半大小子,我真不敢带你进山。”

……

洪小牛看看王福亮,又打量了一下木屋,冲着王福亮腼腆的一笑,急忙向着木屋跑了过去。

木屋的材质是上等的油松木,虽然有些破旧了,但是非常牢固,可见建造时极为上心,屋顶是一层油布包裹的,下雨下雪的也不会侵入进去。

不过周围的栅栏明显有多次修葺的痕迹,十几平米的院子中,竟然还有一排木桩,每个木桩之间相隔有两米远,王福亮命人把狗栓在了木桩上,洪小牛才知道这木桩的用途。想必这木桩也是后立上的。

进了屋子,洪小牛才知道这屋子竟然跟他们现在住的家一样的建筑形式。两室一厅,颇为正规,只不过现在的家里因为地方大,多建了四间房子。而这里没有那么大的地方。

既然是爷爷建的,洪小牛心中一动,走进一间房子,向木床下伸手摸去,果然,一只大铁盒子被他拽了出来。

洪小牛看着这个打铁盒子,哭笑不得,这个爷爷,还真是少不吃喝,这铁盒子上下两层,二十公分高,十五公分宽,上面没有盖,中间的夹层处还扎了许多通风孔,这东西,这东西就是卖烧烤用的煤炭盒子啊!不过看这个铁盒子的材质比较新,许多地方还是锃亮的,想必入住这里的时间不长。也就两年。

有了烧烤盒子,总是少不了炭。洪小牛果然在另外一间屋子里找到了炭。这下好,晚上可以做烧烤吃了,洪小牛嗷嗷叫着把东西扯出木屋,丢在了院子中,正在忙碌的众人看着这个孩子,就明白了他的想法。

“小牛,出了这个嵖岈子,左转向前走一百米左右,有条小溪,你可以去取水,自己小心点,记住路,别丢了。”王福亮指点了一下洪小牛。

洪小牛又翻身跑进屋子里,轻车熟路的提出一只木桶来,出门而去。

“呵呵,这小子,今天晚上吃顿好的吧,我听说这小子的手艺不错?”

杜德兴连连点头道:“那是,洪叔的那身本事,被他学去了七八成,各种菜做的那叫棒,可惜啊,这里没有做饭的家把式,要不然这山中,树林,石崖的,咱呐,也当一回隐居高人。”

“没想到,你小子还像是个文人,还山中,树林,石崖,估摸着你小子最近浪漫过头了吧!哈哈”王福亮呵呵一笑。将心中的烦恼暂时抛到了一边。

明天,怕是就没这么好的享受了!

第三章 十里屯

 油松木屋的门大敞着,虽然通风很好,可是屋子里仍然有那么一点发霉的气味,王福亮将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才满意的点点头,一共三张床,可能有点不足,不过他们都带了帐篷,在屋子里打上地铺也可以,这木屋的作用是用来挡风的。

准备妥当之后,王福亮手提一支猎枪,走进了院子,看了看正在忙活的众人,喊了一嗓子:“冯六,跟我走,再去捞点山货。这些畜生可都饿着呢!”说完他一指拴在木桩上的那些猎犬。

被叫做冯六的是一个年纪不过三十的小伙子,在这群人里怕是最不起眼的一个,就连洪小牛都没有多看过他几眼,只有王福亮知道,这个看起来不算强壮的家伙,假如给他一把猎枪,那就是这几个人里战斗力最强的人。

这冯六可是当过兵的,那枪法,就一个字,准。

百步穿杨,这种形容词放到冯六身上一点不为过,而且这家伙的鼻子和别人不同,狗鼻子灵敏不,他的鼻子比狗鼻子还要灵敏。王福亮带着他,也是有深意的。

冯六跟着王福亮走过了嵖岈子,直奔大山深处。

两个人并肩走着,一直不怎么说话的冯六突然出声了:“福亮老哥,咱这次进山的目的到底是啥?可别跟我说是为了打点猎物回去分,这话我不信,放在几年前还行,这年头,咱就算猎两头黑熊回去,也不见得一家能分几个子。”

冯六说这话的时候有些神秘兮兮,一双只能算是狡诈的眼睛骨碌碌直转。

王福亮惊诧的看了一眼冯六,随后便释然了,到底还是没瞒住这个能算的上见过世面的兵痞子。这家伙的嗅觉果然灵敏。

王福亮长叹一声:“冯六啊!你说咱十里屯多少年了,至今仍然是个贫困山村,啥时候能脱掉这个贫困的帽子呢?”

冯六冷笑了一下:“福亮老哥,十里屯,这个名字,我有好多年没听到了,自从咱十里屯划进了九沟镇的范围,十里屯就不是十里屯了,你今天这么说,很有深意啊,贫困的帽子?那是政府官员该考虑的事,也不是咱平头老百姓能操心的。”

王福亮看了一眼冯六:“六子,哥也曾经有过你这种想法,可是自从跟老村长促膝长谈之后,我就知道了,咱老村长这么多年,一直有个心愿,那就是帮十里屯脱掉贫困的帽子,咱老村长是个有责任心的人。是,十里屯是归九沟镇管了,咱这十里屯的名字也渐渐的被人们所遗忘,甚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