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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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天子- 第4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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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历皇帝迫不及待地打断了徐伯夷的话。道:“不要说这些没用的,快说她是什么人,姓甚名谁,何方人氏?”

    徐伯夷窒了一窒。这才答道:“回皇上,这个女子名叫夏莹莹,乃是贵阳红枫湖人氏。她的父亲乃是当地夏氏土司。”

    “贵阳红枫湖,夏莹莹!”

    万历皇帝喃喃地重复了一遍,放光的双眼突地黯淡了下去,一副患得患失的模样道:“国舅应该是两年前去贵州公干时见过这位姑娘吧,这雕像应该就是在那之后所刻,如今此女想必已嫁作人妇……”

    说到这里,万宅男心中好不难过,他的女神啊,为何相见太晚……

    徐伯夷垂着头,唇角诡谲地翘了起来:“回皇上,据奴婢所知,红枫湖夏家男丁甚多,唯独少生女子,这一辈儿夏家有近百个男丁,却只这么一个女子,是以被全家呵护如掌上明珠,为她择选夫婿时更是千挑万选,难有合意者。两年前这位姑娘年方二八,如今尚未及二九,对豪门女子来说,还是宜嫁之龄,所以……未必嫁了呢。”

    “是这样么?”

    万历皇帝黯淡的目光复又明亮起来,他欢喜地看着那尊抚发嫣然、俏丽无双的玉美人目光炯炯,一颗宅男的心滚烫滚烫的……

    ……

    叶小天并不知道李玄成虽已完蛋,宫里却还有一只顽强的小强对他耿耿于怀,更不清楚这只小强已经在皇帝面前给他上了一剂眼药,他一路南下,固然归心似箭,可脚程却不快,因为他的母亲病了。

    老太太只是个平民百姓,哪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全家被抓进天牢,说是犯了天大的罪过要满门抄斩,把老太太吓得不行。虽然事情很快就转了向,可老太太还是提着一颗心,直到被放出大牢,儿子也被敕封为土司才放心。

    这样一惊一喜,情绪起伏太大,再加上现在天气还冷,老太太竟然着了风寒,头两日她还硬撑着不肯给儿子添麻烦,叶小天也是粗心了些,居然没有发现。等到第二天才被哚妮发现告诉了他。

    一开始老太太还坚持说病得不重,不耽误赶路,叶小天也就当了真,只是给老娘换了最好的车子,铺上最柔软的褥子,放慢了速度带她走,可是老太太这风寒之症却是时好时坏,始终不见消停。

    一路上看了不少郎中,抓了不少药,但风寒之症除非是纯因受寒而起,否则还真不是出一场透汗就能好的,老太太的病反而越来越重了。

    叶小天眼见如此,便与李秋池和苏循天商量:“我也知铜仁那边不能久离,现如今在京中已经耽搁的太久,可我娘生了病,再走下去,我怕老太太年事已高,禁受不起。咱们得停下来,先请当地名医给我娘治好了再走。”

    这种事情,李秋池自然不好反对,便颔首道:“东翁说的是,哪怕有天大的事儿,也不能耽误了老夫人的身体。还是停下来好好诊治一番才是,咱们就在前边的信阳城停下吧!还有二三十里路就到了。”

    苏循天听了便道:“不错,信阳乃是三省通衢,人烟阜盛,想必当地的名医也是极多的。另外,我姐姐、姐夫就住在那儿,许久不见,我也正好前往探望。”

    叶小天一愣,一时还没反应过来,说道:“你姐姐、姐夫?他们是……,啊!你说的难道是花大人和雅夫人?他们竟然住在信阳么?咱们来时经过那儿啊,怎么未听你提起?”

    苏循天不好意思地道:“铜仁多事,大人不宜远离,接旨赴京又不能耽搁,我就没提。如今既然大人要停下来为老夫人诊病,属下才好一说,我想,姐姐、姐夫应该知道当地有何名医,请他们帮忙,也省了我们四处寻访。”

    叶小天责备道:“老上司在此,你怎地不说,我若过其门而不入,那就太失礼了!”

    苏循天揉着鼻子苦笑,心道:“大人呐,您的心还真大,你以为我姐夫愿意见你么,要不是你要在信阳停下,我才不告诉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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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第52章 诱惑

    “花兄,前贤创之,后人不能守之者,乃邑中绅士之过也。你我身为信阳士绅,位居四民之首,这种情况下可不能坐视不理啊!”

    “于兄说的极是,如今刚过新年,屠户们便罢市,集上已无肉可卖,对此我等绝不能坐视。明日某愿与于兄一道,前往府衙去见老大人,共商大计,以期解决这场纷争。”

    一副义正辞严的模样与花晴风谈话的人叫于安,乃是本地一个士绅。得到花晴风准确的答复后,于安欣然道:“花兄如此体恤民情,乃地方之幸!你我身为士绅,官民间之桥梁,这个时候是该出面了。那就这样说定了,于某不多打扰,还有几位同志需要联络。”

    “于兄请!”

    “花兄留步,不必相送。”于安向花晴风拱了拱手,在花家管事的陪同下急匆匆地离去,花晴风站在廊下,目送他的身影转过照壁,这才返身回转厅中。

    花晴风现在优游林下、安逸的很。平时里陪陪娇妻美妾,逗逗孩子,再不然就去游山玩水,极是惬意。作为地方上的士绅,他对地方事务也极是上心,举凡工商、水利、社学等事务,他都积极参与。

    今天这桩事是因为当地官府炮制了一项新的税名要给屠户们加税,屠户们觉得税赋太重,拒绝加税,双方的冲突愈演愈烈,结果当地屠户集体罢市,导致市上无肉可买,众士绅们这才决定出面斡旋,为之调停。

    花晴风回到厅中坐下,向那侍茶的小丫环问道:“二夫人呢?”

    丫环答道:“二夫人正带小少爷在后花园里放焰火呢。”

    花晴风听了不禁失笑,他这宝贝儿子还不大,长得粉团团的甚是可爱。大年夜时,见家里人放烟花,裹得严严实实的小家伙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看得极其出神。

    他不敢碰焰火。却喜欢看,结果现在都出了正月,他还时不时缠着娘亲给他放烟花玩。不过,小孩子喜欢的也就是手中持拿的那种棒状小烟花,不值几个钱,要不然凭花家的收入还真禁不起这份花销。

    花晴风是冠带闲住,还有复出的机会,但是在复出之前,他的收入非常有限。明朝不比宋朝,官员待遇本就不高。致仕官员的待遇就更低了,明初时候如果没有特赐,官员致仕后是没有一分钱工资的,即便有特赐也只是半禄。

    直到近百年前,朝廷才改了规矩,致仕的官员可以得到“月廪”和“岁夫”,就是每月可以从衙门领一份口粮,每年官府会派一些仆隶到他们家里帮着打扫一下。

    花晴风是以六品官身份致仕的,每个月可以领两石米。以万历年间的消费水准相当于一两银子,这当然不够维持他官身的体面。岳父家是做丝绸生意的,苏雅有心让丈夫跟着做点丝绸生意,有父亲扶持。怎也不致赔了。

    可花晴风担心经商有失他的官员身份,执意不肯,好在他是官员,有免赋税的特权。有些当地百姓便把自家土地“投献”到他的名下。靠着这块收入,他才能赔补家用。

    花晴风这个儿子得来不易,自然极是珍爱。如今他的妾室紫羽又有了身孕,是男是女还不知道,不过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他也就不那么急切了。眼下第二个孩子还没出生,他的全副心神依旧放在长子身上,一日不见就跟掉了魂儿似的。

    听说宝贝儿子在后园里看烟花,花晴风不禁会心地一笑,他端起茶,正想润一润喉咙便去后院儿看看,送于安出去的那位管事急匆匆地赶了进来,一见花晴风便道:“老爷,舅老爷来啦!”

    花晴风闻言大喜,道:“你说循天到信阳来了?哎呀,你这老杀材,循天又不是外人,难道还要我去迎接他不成,你倒是把他请进来啊!”说着,花晴风已经高兴地站了起来。

    那管事道:“老爷您有所不知,还有一位官老爷和舅老爷一起来了呢,那位官老爷姓叶,据他说是老爷您的旧下属,他还带了好多人来!”

    “啪嚓!”已经得了“恐叶症”的花晴风一听姓叶的老下属,顿时茫然若失,手上一颤,一只茶杯失手跌得粉碎:“姓叶?叶小天?他……他来信阳做什么?”

    那管事答道:“回老爷,叶大人说他是上京面君的,如今要回返贵州,经过此地,特来拜访老爷。”

    “哦?哦哦!”花晴风突然清醒过来,心中自嘲:“叶小天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你们当初一段过节早已揭过,如今全无利害,怕他怎地。”花晴风定一定神,便道:“快!快快有请!”

    花晴风是以老上司的身份致仕的,就算叶小天现在职位高于他,也不需要他迎至府门,何况他还不知道叶小天竟然窜天猴儿一般,在这两年时光里居然打拼成了一方土司。

    不过虽然不用他迎出府门,可也不能托大坐在厅中等着,花晴风便到照壁前面相候,片刻功夫,就见叶小天、苏循天、李秋池等一大票人走了进来,花晴风一眼望去,看见叶小天的模样,心头顿时卟嗵一下。

    可花晴风的心只是惊跳了一下,目光再一转,便呆住了:“怎么有两个叶小天?”

    ※※※※※※※※※※※※※※※※※※※※※※※※※※※

    花晴风的家前后共有三进院落,听着不小,其实并不大,只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罢了。叶小天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足有近两百口人,花家可住不下,不过叶小天也没打算住在人家,来见花晴风的时候就叫人去寻住处了。

    这边花晴风听说叶小天家的老爷子和老夫人也来了,连忙上前见礼,因为叶窦氏正有恙在身,所以没有下车,与花晴风匆匆见过一面后,就由哚妮陪着前往定好的客栈了。

    花晴风听苏循天说明情况,连忙打发自己府上的家仆驱车去接本城医术高明的一位郎中,前往客栈为叶母诊治。

    叶小天担心母亲病情。本想稍坐片刻就想告辞,但苏循天是花晴风的妹夫,同时又是他的属下,可不想让这两个人心里一直存着芥蒂,这个机会难得,怎么也得让他二人一起吃杯水酒才好,所以苏循天极力挽留。

    叶小天盛情难却,推辞不得,一旁坐的难受的叶小安见状,便主动请缨。提出由他回去陪伴母亲,叶小天见有大哥照料,这才放心,便答应苏循天暂且留下。

    花家只有一个厨娘,置办不了丰盛的酒席,苏循天常与姐姐通信,知道姐夫家里的境况并非极好,便取了自己的私房钱,叫管事去酒楼订一桌上好的酒席。等酒席送到。花晴风便陪叶小天吃酒,由苏循天和李秋池敬陪末座。

    叶家一行人实在太多,信阳虽是南北要冲,繁华富庶。可终究比不了京城,这里没有任何一家客栈容纳得下这么多人,无奈之下,叶小天的随员分别入住了四家客栈。叶父叶母和兄嫂等人自然住在最好的一家。

    这家客栈叫“贤隐客栈”,信阳不远处有一座贤隐山,大概这客栈的名字就是由此而来。不过抛开这个来由不说,这个名字也风雅的很。

    花晴风帮叶家寻到的那位名医到了客栈给叶老夫人看了看病,其实她就是连惊带吓又加上舟车劳顿着了风寒,只不过老年人体质弱,用了药一时半晌也好不利索。

    那老郎中依据她现在的情况又给她开了几服药,还说了几道滋补的食物给叶大嫂和哚妮两妯娌,两人记下,随即便去操办了,叶小安陪坐在一旁,等母亲睡下了,便独自来到前堂大厅。

    叶小安叫了四道下酒菜,一壶酒,闷着着自斟自饮起来。想起方才在花府的拙劣表现,叶小安甚是难为情,脸上发烫,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才好解窘。

    他和叶小天生得一模一样,他还是兄长,可是现在两兄弟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天壤之别了。小天引见他认识花晴风时,他听说人家曾任一方知县,竟然下意识地想要上前下跪,幸亏他二弟眼疾手快把他拉住,否则这个脸就丢得大了。

    人家花老爷同他说话时,文诌诌地寒喧了几句,他也半懂不懂的不知该如何答对,只能讪讪而笑。坐在厅里时更是拘束,要他主动插话他想不出话由,人家怕冷落了他跟他交谈,他又答对不当,可人家若不跟他说话,他又觉得特别失落。

    同样的出身,出样的相貌,他还是哥哥,越是如此,和弟弟一比,他就越觉得差距已是云泥之别。小时候弟弟常跑去天牢听那些犯官儿讲故事、教他读书识字,为什么我就不去呢?二弟当初是狱卒,而我生意刚刚垮了,如果当初由我顶了弟弟的班,而是由我去为杨霖送信,那遭逢奇遇,现如今贵为一方土司的人上人就该是我了吧?

    “哎……,谁叫我窝囊呢,同伞不同柄,同人不同命,这都是我自己的选择啊!”叶小安自怨自艾着,想起当时妻子和父亲对他有些嗔怪的眼神儿,就觉得无地自容。

    不知不觉间,一壶酒就被他饮下大半。这时一只大手忽然重重地搭在了他的肩上,一个爽朗的大嗓门响了起来:“哈哈,老弟你可真惬意,一个人在这吃酒都不喊我一声?”

    叶小安醉眼朦胧地抬起头,见是严世维走到了身边。严世维本来是要去铜仁做生意的,正好叶小安也要举家迁往铜仁,他便搭了叶家的顺风车。

    一路上,严世维和叶小安的交流比叶小安两兄都多,倒不是叶小天有意疏远兄长,而是家长里短的事儿终究不可能天天说,而一旦离开这些话题,两个人确实不在一个层面上,根本无法沟通。

    叶小安有些醉了,傻笑道:“哦!是严……大哥啊,坐!快坐,咱们一起吃酒!小二,再上一壶好酒。”

    严世维在对面坐下,笑道:“小安兄弟,咱们哥俩不是外人,我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儿你可别在意,呵呵,刚才在花府,老弟你可是给你兄弟丢了大脸呐啊。”

    叶小安被他一句话,说的面红耳赤。

    严世维连忙又道:“老弟,你别不好意思。咱本就是升斗小民出身,从没跟这些官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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