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反悔了?你明明答应了我的,怎么可以反悔。”他闷闷地问。
算了,一个吻而已,反正刚刚他也亲了我的额头,在现代,吻不也是打招呼的方式之一,就当和他打招呼了。
于是,我深呼吸,告诫自己的脸皮,一会儿不许红得和关公似的,要镇定,一定要镇定。
然后,颇有些舍生取义般的,我毅然凑了过去,预备也在他的额头上,轻轻亲一下。
就在我们接近的一瞬,他的手臂却猛地捉住了我的,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
糟了,中计了,我怎么就忘了,这个坏小孩虽然只有十四岁,但他有个那么精明能干的老爸,有个立于宫中,二十多年如一日地位不倒的老妈,还有个只用眼睛就能看穿别人的哥哥,自己的心思又能差到哪里去,只一心当他还是个孩子,却忽略了这个孩子恐怕比自己聪明多了。
只是眼前,后悔已经晚了。
他的手一拉,温软的唇已经轻柔地印在了我的唇上。
我的初吻呀,天哪,几乎如触电般,我猛地挣脱开来,退出了好几步,脸上只觉得火辣辣的一片,估计可以烫熟鸡蛋了。
“婉然……”他轻轻地叫着我的名字,声音说不出的温柔,刚刚的狡黠笑容在看到我的神情之后,慢慢敛去,取而代之的是专注的凝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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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三十六章 定情信物
我们看着彼此,一时无语。
“婉然,你是不是生气了?我太唐突了,所以你生气了。”沉默了一会儿,他走了过来,低下身子,把他的脸凑了过来,小心地打量我。
“没有。”我说,这是实话,一个吻而已,一个点到为止的吻,即使是初吻,终究也算不了什么,尤其是对一个来自……几百年后的现代灵魂来说。
“没生气,那你笑笑好不好,我喜欢看你笑。”他要求。
我笑不出来,因为心里还是生气的,气自己总是很笨,轻易就上了当。
“你还是生气了。”胤祯忽然叹了口气,伸手轻轻拥住我,用下巴小心地蹭着我的头发,他又长高了,虽然距离成为一个真正威震四方的大将军王,需要学习和磨练的东西还有很多,但是,他的成长却是这样的让人不能忽视。
“别生我的气,别离开我。”他的声音轻柔地在我耳边响起,“婉然,从我第一天见到你,我就觉得,你会是我生命里一个很重要的人,我想让你永远留在我身边,可以吗?婉然,永远不要走开。”
我无语,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一个十四岁孩子的话,我该怎么去回答?
可以相信吗?这是我穿越时空,上下古今的目的?
可以相信吗?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
可以相信吗?一个十四岁的诺言?
我不知道自己要的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我知道自己要的爱情不该是什么样子的。
于是,我选择了无语,这不是我要的爱情,至少眼前不是,因为这在我眼里甚至不能称之为爱情,总觉得这不过是一个孩子在对自己感兴趣的玩具宣告着所属的权利,而我告诉自己,我,不是一个玩具。
抬头看他,我的心却又不免震撼,为了那目光,纯净而坚持,甚至深情,也许,我错了吧。
不过还好,在这里,我们都只有十四岁,未来的日子真的很长,不论对错,时间都会为我们证明,我愿意等待。
但愿,真的,这一刻,看着他纯净的眼眸专注地凝视着我,看到我的身影如此清晰地印在他的眼中,我真的希望,我等待着的结果,就是他,胤祯。
半晌,胤祯拉着我的手,重新坐在了暖炕上,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巧的盒子递给我,说:“这是送给你的。”
“什么?”我有点惊奇地接了过来,自己过生日却送别人礼物,还真是稀奇。
三下两下打开盒子,竟然,天呀,竟然是一块纯金的精巧的表。
“怀表。”我惊喜,表在这个年代是个稀罕的物事,当然这东西本身对我而言,并不稀罕,但是纯金的呀,在现代,我连做梦也没想过会那么奢侈地去买一块金表,当然,那并不表示我不喜欢金表,只是觉得性价比不高而已。
“你认识表?那太好了。”胤祯也高兴地说,“我还怕你不喜欢呢。”
“喜欢,怎么会不喜欢。”我一边看着这金闪闪的东西,一边兴奋地说。
只是摆弄的过程中,猛地想起了送表的含义,在现代,手表经常是婚礼上的定情信物,于是我问:“怎么送这么贵重的东西给我?”
“因为你太懒了,就像某种动物,总是睡懒觉,我怕你哪天起不来,又被板子伺候,所以先替你预防一下呀。”十四说得煞有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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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三十七章 追封
“好呀,转弯地骂我。”我恼了,扑上去预备给他几下。
“有人谋杀……”他没形象地一边躲,一边小声的叫着。
烛光晃动,我们满室追逐,看着就将他逼到死角了,我故意让自己看起来狰狞一点,然后走过去。
“饶命呀……”他笑嘻嘻地看着我,眼里那有一点害怕的神情,只是看我走近,才一把从怀里拽出了我送的荷包,在我眼前晃动说:“好婉然,就看在这荷包的面子上,饶了我这回吧。”
我撑不住又笑了起来,半晌才说:“一个荷包就得了个金表,是不是就是《诗经》说的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呢?”
胤祯也在笑,他靠近我,轻声说:“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自从那天从十四阿哥处回来之后,我的心情始终是很复杂的,那是一种没办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心情,在以后的很多个夜晚,我常常会想起那天的一切,然后一个人捂着一阵阵发烧的脸,只想放声大叫。
在很多个失眠的夜晚,我也曾问自己,这是爱情吗?但是,自己所能给出的答案却不肯定。
我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样子,但过去的日子里,我幻想的爱人却是那种成熟稳重的男子,和他在一起,能够感觉到很温暖、很安心,重要的是,总是能找到一种被呵护的感觉。
但是不知为了什么,我却总是觉得和十四阿哥在一起,尽管总是欢欢喜喜的,但欢喜过后却是一种说不出的失落。很想再找他,哪怕依旧只是在一起笑闹,让我确定一下自己的感觉,只是,每每抽了空子去寻他,他却总是不在。
出了正月之后,十四阿哥就忽然忙碌了起来,每天除了上书房、跟着其他成年的阿哥上朝之外,好像也总有忙不完的事情,就这么一直到了六月。
满人来自……关外,所以不是很耐热,每年到了六月前后,康熙总是要奉皇太后去塞外避暑,今年,听说热河行宫已经有了很大的扩建,宫里上至嫔妃、皇子、公主,下到我们这些侍奉的人,当然都想去看看热闹了。
我这几天偶尔出去办事,总是看到其他几位娘娘宫里的丫头在积极地做着各种准备,似乎只等出行的日子一到,就可以立马跟着皇上出巡一般。
悄悄问了吟儿,她只是摇了摇头,虽然没说什么,但我隐约也明白,随扈出行这种事情,不大可能落在我们这里。果然,几日后,圣旨一下,随扈的名单,没有良妃,甚至也没有八阿哥胤禩。
良妃一如既往是淡淡的,不像其他主位那样,会去找康熙撒娇,到了这里半年多了,我渐渐也看懂了一些,良妃与这宫里的很多妃嫔不同,她从来不会去引起皇帝的注意,甚至在很多可以引起皇帝注意的场合有心无心地回避,也许,唯一能让她关注的,就只有胤禩了,每天只有胤禩来请安的时候,她才真正的开心,好像眼中看到了他,就已经是整个世界了。
开始,我并不能理解这种行为,爱情这个东西,是要去主动争取的,良妃现在这种政策,分明是一种消极不合作,康熙的大小老婆有那么多,这样的随波逐流,当然被淹没在人海中了。
但是,跟在她身边日子久了,在宫里见的人和事情也一天天地多了起来,我才在某一天,真正理解了后宫,理解了帝王之爱。
后宫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就在二月里,康熙前脚出门上了五台山,后脚,一个去年和我一起入宫在乾清宫侍奉的宫女,便在某一个深夜,小产进而血崩,死得无声无息。这件事情,在这后宫当中,很是轰动,但是,奇怪的是每个人都选择了守口如瓶,仿佛这样的一件事,从来就不曾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我当时甚至都以为这个宫女是不是犯了忌讳,和什么人有了私情,才被秘密清洗掉,但事实却是康熙回宫后的几天,下了一道恩旨,追封这个连姓名都没有被人们记住的女子为答应。
原来孩子的父亲是皇帝,只是,对于自己孩子和孩子母亲的死因,却没有进行过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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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三十八章 悲哀
这就是后宫的一个缩影,这就是传说中的帝王之爱。
忽然,我很佩服良妃,听说她的出身也很卑微,也曾经在乾清宫当过宫女,但是,她却在这样的钩心斗角中生存了下来,还保全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女人真的不简单。
帝王之爱,她一定曾经拥有过,只是,她明白该在适当的时候放手。
后宫的女人,什么最重要,当然是儿子了。在儿子与丈夫的单选题中,她选择了儿子,这是个聪明的做法,却也是一个女人最大的悲哀。
天气一天天地热了起来,夏天的北京那就叫一个热呀,阳光也不见得有多足,但是空气总是闷闷的,穿着一套宫装,不动都是一身汗。天呀,我是多么想念空调,电风扇也行呀,但是,现在我能拥有的最先进的乘凉工具,却也不过是一把绢制的宫扇而已。
还有一件让我郁闷的事情就是,十四阿哥这次又跟着康熙去塞外了,从他的生日之后,我们就没有单独见过面,有时候我一个人悄悄拿出那块金表来看的时候,都觉得那么不真实,曾经真实发生的一切,不知怎么,就是让人觉得没有真实的感觉。
这天吃过晚膳,良妃忽然要我研墨,别看我不会用毛笔写字,但是在现代的时候,我就极其喜欢什么砚台、墨块之类的东西,到了良妃这里,她见我对这些东西总是露出好奇的眼光,得了空就跃跃欲试地想摆弄一番,就索性让我伺候起笔墨之类的事情。
终于有了可以挽起袖子的理由了,我要研墨呀,总不能让自己宽大的袖子,在主子的砚台和字画之间蹭来蹭去吧,既然可以挽起袖子,那当然就要挽高一点了,天晓得,大热天穿着一身长袖的裙子的滋味,难受呀。
良妃倒是没有注意到我粗鲁的行为,袖子一直挽到接近肩头的位置,虽然衣服的料子薄,但是也足以让我的手臂不能自然地垂下,这样,就使得我的样子,不像是做一件极斯文的事情——研墨,倒像是准备随时拿起片刀出去砍人。
提起笔,良妃沉吟了片刻,才在纸上洋洋洒洒地写了些字,每一个都很美,飘逸娟秀,一看就是出自才女之手,只是,可怜了我站在旁边,只研究明白了这些个都是篆字,至于写的是什么,却不认识它。
心里哀叹呀,这旧时代的文盲,看来我是当定了,不仅不会写,现在人家玩点高难的,就连读也成问题了,幸好我回到的是中国的古代,这要是落在一个外国人身上,乖乖,我就连听和说也完全不行了,真可怕。
和以往一样,良妃也不过是写了几行字,便自去午睡了,留下我对着这些个字,感慨自己白白受了十六年的寒窗之苦,到头来,竟然是英雄全然没有用武之地。
“在看什么呢?这么入神?”一个温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这些天,我渐渐地熟悉了这个声音和声音的主人,良妃唯一的儿子八阿哥胤禩。
康熙出巡之后,很多事情都交给了留守在京里的几个阿哥处理,胤禩当然是每天都很忙碌了,但是,每天,他无论在做什么,都会抽时间赶过来给自己的母亲请安,风雨不误。
“看这些字呀。”我闷闷地回答,一个人忽然发现自己变得一无是处,心情总不会好到哪里去。
“看这些字?这些字有什么特别吗?”他好奇地也凑过来看,好半晌,才说,“额娘的字就是好看,难怪你看得这么入神呢!”
我忍不住白了他一眼,我看这么久的原因是,我希望好歹能认出一两个来,也好安慰自己一下。
胤禩很不巧的在一抬头的时候,就看到了我用看白痴的眼光扫描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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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三十九章 空谷幽兰
对了,我总结了胤禩的很多优点,似乎还忘记了一点就是,他的脾气,在和我接触的次数增加后,就一直是非常之好,对于我“偶然”的言语或是眼神上的冒犯,胤禩采取的措施很简单,就是自动过滤掉,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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