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经历完这肉~身的天寿之后,他就会回转原来自幼打磨的躯体,所以这具肉~身,他并没有怎么洗练,仍旧是凡人之躯,不算道体。
李志常轻声道:“我知道这次来人,偷东西从未失过手,我也知道,他的名声并不差,我更知道左兄也没有丝毫把握可以保住这随侯珠,不过我还是愿意帮左兄这个忙。再说我吃了你这么多年鲈鱼,总该回报一二。”他的话语柔和有力,充满令人不可抗拒的力量。
左轻侯道:“道兄你本不欠我什么,那年我去南海,和闽南七剑起了冲突,若不是你妙手回天,我也活不到现在了。”
两人几番言语,最终左轻侯还是答应了李志常留下来帮他护卫随侯珠。
李志常一来是想见一见偷盗之人,二来也算是觉得左轻侯的确是一个可以交往的朋友。左轻侯富比王侯,逍遥自在,每年仍旧肯为他亲手做一次鱼羹,虽则有救命之恩的缘故,但也说明他的确尊敬他。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这才是人世的生活,李志常既然要厉世间劫,自然不会不在意这些。
左轻侯庄中不但有李志常在,还有几位有名的江湖人物。
这些人一半是为了帮左轻侯的忙,另一半也是为了来盗随侯珠这个人。
因为这个人太过了不起,近三十年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成名比这个人更快。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如此令人心折。如果今夜他们能成功阻止来人的行动。那么势必将名声更上一层。
人在江湖,不是求名,就是求利。所以这一趟就算左轻侯不请,他们也要来。
“闻君有明珠一颗,纯白而夜光,可以烛室,不胜心向往之。中秋子夜,当踏月来取。君富比王侯,必不吝惜一珠也!”
这张淡蓝的纸笺,散发出郁金香的香气。
正是‘踏月留香’的盗帅,独有的标志。
李志常看完之后,随即把纸笺给大厅的一众高手一一过目。
他对面第一个人,也是个道士,黑面卷髯,一身绿袍,身形魁伟高大。他便是海南剑派之中,三剑之一的‘灵鹫子’。剑法狠辣,杀生不少。
第二个人是头带方巾。作书生打扮,看起来斯文秀气,腰间一口读书人出游佩戴的那种长剑,此人正是崂山剑派的高手,外号‘杀手书生’的西门千。此人和灵鹫子却是至交,两派一南一北,多年来却一直守望相助。
还有个枯瘦矮小,穿着朴素的秃顶老人,却只是远远坐在角落里闭目养神,他全身上下都瞧不出丝毫特别之处,只有一双耳朵,竟不知怎地不见了,却装着对灰白的假耳朵,也不知是什么铸成的。
秃顶老人在武林中很是有名,乃是六扇门的神捕,外号‘秃鹰’。秃鹰最厉害的是他这一双耳朵,只要听见了一个人的声音,哪怕只是一点呼吸声,那一个便休想逃出他的追捕。
有这个阵仗护卫,若是盗帅还能在众人眼中偷出随侯珠,只怕这些老江湖,也再无面目在江湖上厮混了。
也难怪左轻侯不想麻烦李志常。
首先说话的便是灵鹫子,他没有半分修道人沉凝的气度,看完纸笺后,冷笑道:“我倒要看看这位踏月留香的盗帅,今天怎么从我们手中夺走随侯珠。”今天正是中秋,现在是亥时,离子时已经不远了。
这位盗帅,一出道便犯下无数大案,至今为止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即便是深藏侯府,有大内高手看护的九龙杯,也被这位盗帅给用一只这样的纸笺,在说好的时间盗走。
正因为这个盗帅,偷东西都如此风雅,被偷的也都是豪富的王侯或者江湖大佬,所以其实并没有跟这些人结下深仇,只不过让这些人有些面子上看不过去而已。
‘杀手书生’西门千笑道:“这次有名震天下的英老前辈在,我只怕这盗帅不敢来。”
英老前辈就是秃顶老人,也就是六扇门的神捕‘秃鹰’。
他沉声道:“西门兄何必恭维我,谁不知道你剑法之高明,早已超过崂山派许多的前辈了。不过这次我有一事不解?”西门千号称崂山以西,剑法第一,剑法当然不弱。
左轻侯道:“英兄但说无妨?”
秃鹰道:“我听说这位盗帅,一直号称盗亦有道,这随侯珠乃是左二爷给明珠姑娘的嫁妆,以其为人,按理说不会来觊觎这宝物。”
灵鹫子冷笑道:“强盗还有什么道义可言。”
秃鹰只是以这些年办案的直觉,隐隐觉得不对劲,不过灵鹫子说的不错,他也没有争论。
李志常安静默坐,没有发言。
他闭目养神,处之泰然,跟灵鹫子等人身体绷紧,无时无刻不防备这盗帅的紧张状态,形成鲜明的对比。他们虽然口上看轻这盗帅,其实心里上对其人看重至极。
而左轻侯也有些紧张,脸色有些白,看来他对这随侯珠,也是着紧的很。
李志常睁开了眼,温和的目光,带着一种令人从容镇定的力量,看向了左轻侯,后者也随之一笑,身体渐渐松弛下来。
不顷刻,秃鹰厉声道:“子时已到。”如果这时候楚留香不出现,那么就不会出现了。
突然窗外人影闪烁,清幽的郁金香,霎时间铺满整座大厅。灵鹫子、西门千等人都是老江湖,立刻屏住呼吸,生怕这香气有什么不妙之处。
一道浅浅的笑声自窗外传来“随侯珠已取,劳烦诸位等候良久,罪过罪过”。语气悠然,却听不出男女,想必是用一种秘术遮蔽了本来的声音。
灵鹫子性子最急,忽忽一剑,剑气纵横,破开窗户,只见得远处月光照不到的地方,有一道光芒射~出,不是夜放光芒的随侯珠,还能是什么!
灵鹫子无暇细想,挺身而出,西门千紧随其后。(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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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踏月留香
有这两位江湖上有名的剑手,联袂而出,即便是名满天下的盗帅,也未必能逃得了。
因为西门千的剑法中正平和,灵鹫子的剑法迅疾狠辣。两人只要一联手,便正奇互补,威力陡增,不知道多少敌人栽在两人的联手之上。
当然秃鹰没有动,李志常也没动,左轻侯更没动。
秃鹰沉声道:“这多半是声东击西的伎俩,侯爷请把随侯珠拿出来看看。”
左轻侯道:“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在椅子的把手上一按,旁边的墙面现出一个暗门,里面装着一个紫檀木的盒子,纹理极尽妍态,必是名匠雕刻,此是盛放随侯珠的盒子。
突然一声巨响,秃鹰一声惨叫,他这耳朵太过灵敏,因此骤然遇见这巨响,一时间天旋地转,眼前一黑,差点栽倒。
刚才破开的窗户,呼哧一响,风声传来。
秃鹰道:“二爷拦住他。”他此刻气血沸腾,被爆响震得一时难以行动。
只见到顷刻间左轻侯便使出七十二路飞花手,精妙绝伦,在灯光下,化出千手万指,气劲横溢,却扑在了空气里。
同时另外一道窗子开出,秃鹰道:“他已经走了,好快的身法。”
左轻侯面色一变,道:“不好。”
秃鹰上前一步,打开盒子,只见到里面没有什么随侯珠,只有一张同样带着郁金香气的纸笺,上面写着:侯爷慷慨赠珠,盗帅踏月留香。
跟之前的字迹一模一样。
左轻侯神色一叹道:“盗帅果然名不虚传。”
这时候灵鹫子和西门千也走了进来。
灵鹫子手上拿着一个极薄的纸。做成的纸球。里面荧光透纸而出。他将纸球朝空中一扔。剑光斩去,倏忽间好些萤火虫就飞了出来,显然是刚才被骗了。
西门千看着空着的盒子,又结果那留下的纸笺,看了看,沉声道:“真的随侯珠被盗走了。”
左轻侯点了点头,叹了一口气。
秃鹰深深看了李志常一眼,说道:“李道长和妙僧无花齐名于世。武功想来不低,刚才为何不出手拦住他?”
李志常微笑道:“我这些年疏于武功,不过是世人见我风雅,跟无花有些类似,故而杜撰在一起罢了。”
左轻侯道:“道长是我至交,英兄不必怀疑他。”
秃鹰冷声道:“既然侯爷这么说,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灵鹫子抱拳道:“这次没能帮到二爷的忙,实在惭愧。”
左轻侯道:“不妨事,诸位能来,我已经十分感激。”
第二日用过早饭之后。李志常道:“左兄失了随侯珠,看起来并不是很不开心。这份不为外物萦怀的气度,当真令人佩服。”
左轻侯道:“既然丢了,也追不回来,人总要过得开心一点就好。”
李志常对着左轻侯莫名一笑,意味深长道:“既然左兄没有事,我也就告辞了。”
左轻侯道:“道长非常之人,我也不挽留,只是小女如今在江湖历练,你要是遇到,就带句话,让她早点回来。”
李志常道:“记着了,只是她居然没回来吃你做的鱼羹,颇有些奇怪?”
左轻侯道:“这孩子从小都没让我~操过半分心,我看她学武小有成就,便准了她出去玩上一段时间,没想到过了好几个月,她都只是派人传信回来,说想要再玩上一段时间。”说起左明珠,左轻侯的神色泛出异彩,对于这个女儿,他自然是充满慈爱的。
李志常道:“左兄爱~女之心,令人感慨,不过做儿女的即便再孝顺父母,长大了也想出去独自闯荡一段时间,左兄也不必忧心。
左轻侯微微颔首,将李志常送出门去。
一个年轻人,悠然走在绵~软的草地上,秋风一起,大地枯黄。倍添萧瑟,而他脸上露出轻快的笑容,想必心情很是愉快。
这条路他走过许多次,他记得前面有一座凉亭。亭子的名字也很好听,它叫‘风雨亭’。
年轻人走进了亭子,里面空无一人,他有些想休息,便靠着亭子,眺望绵绵的远山。风雨亭的名字没有取错,风雨当真如期而至。
湮灭了远方平林上,如织的炊烟。
秋天的雨特别冷,而且年轻人只有一件单衣,但看他样子,好似也不太冷。
这世上,确实有些人,既不怕冷,也不怕热。他恰好就是有些人之一。
多年修炼的内功让他寒暑不侵,让他耳目聪明。尤其在这样的天气下,他也可以悠然自得,年轻人觉得愉快极了。过去许多年的苦练,在这一刻得到了回报。
灵敏的耳力下,听到的是簌簌的脚步声,踩着雨点的节拍,将大雨化作一道悠长不绝的音乐。当然也只有年轻人这么好的耳力,才听得出来。
大雨淅淅沥沥,将远处的世界和亭子隔开,成为两个不同的世界。
一个没有水,一个全都是水。
山林在雨线下,更加模糊不清,那人影却渐渐朝这个亭子靠近。
来的是一个带着斗笠的道人,他迈着那音乐般的步子,悠然步入风雨亭。
他含笑着对年轻人点了点头道:“盗帅楚留香你好。”
楚留香看着这斗笠下面如朗月,鼻若悬胆,英俊不凡的道士面庞,摸了摸鼻子道:“不好不好,你怎么找到我的,我很好奇?”
他懒洋洋的起了个身,淡淡一笑。他双眉浓而长,充满粗犷的男性魅力,但那双清澈的眼睛,却又是那么秀逸,他鼻子挺直,象征着坚强、决断的铁石心肠,他那薄薄的,嘴角上~翘的嘴,看来也有些冷酷,但只要他一笑起来,坚强就变作温柔,冷酷也变作同情,就像是温暖的春风,吹过了大地。
微笑毕竟是最厉害的武器,楚留香的微笑,不论是男人活着是女人,都很少有人能抵挡住。这是独属于楚留香的魅力。
道士指了指鼻子道:“因为我闻到了你的气息,恰好在大雨洗刷掉你的气息之前,我找了你,这是不是天意?”(未完待续。。)
第四章道人何人
楚留香苦笑道:“看来我还不是那么聪明,我虽然料到了秃鹰的耳朵,却没想到你的鼻子会这么灵敏。”李志常是突如其来,事先并不在他的预计范围之内。之前在大厅掠过的瞬间,也没见李志常出手。
李志常悠然说道:“确切的说,我的耳朵也很灵,你应该知道,总有一些人他们的耳目,比世上九成九的人都要好上不少,而我,恰恰是其中一个。”
楚留香道:“我当然知道,因为我也是其中之一,你是要找我要回随侯珠么?”李志常他昨夜只是匆匆一撇,没想到他居然能找到他,出乎了楚留香的预料。
李志常轻轻摘下斗笠,放到凉亭的一个角落,在风声雨声中说道:“当然不是,因为你从没有偷走过随侯珠。”他的声音并不大,却能恰好让楚留香听得清清楚楚。
昨夜匆匆一见自然看不出什么,但现在楚留香却开始细细观察李志常。
他的眼神明亮而又温润,修长的手指,指甲打理的很好,这双手用时使用剑或者其他兵器,一定沉稳有力。但他身上没有背剑,也没有其他兵器,甚至楚留香都感受不到,他身上有一丝一毫的杀气。
杀过人的人都有杀气,尤其是江湖中人,没有杀过人的,实在太少。楚留香微微动容,如果李志常没有杀过人,还能在江湖上混这么久,那一定很厉害,若是他将杀气消弭到完全都没有,连他都感觉不到。那么也很厉害。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表明李志常是一个决不可小觑的人物。
楚留香道:“我真庆幸过去偷东西的时候没有遇到你。不然从不失手的盗帅,岂不是要失手一次。”他的武功或许不是最高,但天下间,论眼力,很少有人能及得上他。作为强盗中的元帅,眼力和轻功同样重要,恰好这两样他都很好。
李志常负手而笑道:“那倒未必。”
楚留香摇了摇头,好奇道:“你又是怎么知道我没有偷出随侯珠?”
李志常道:“因为那盒子里面本没有随侯珠。”
楚留香道:“你果然知道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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