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别的狐的确不一样,生来就过目不忘,而且喜欢读书,李志常正是因为身上那浓郁的智慧气息,吸引了她。
李志常微笑道:“为什么?”
青凤道:“你太厉害了,我从没见叔叔那样害怕过,现在他已另找好了别的住处,全家人都搬东西到新居去了。我说有东西落在这里了,他才让我回来看看。”
“这里有我这样的恶人,你还敢回来,不怕我剥了你的皮,或者抓住你,拿去卖了。”李志常似笑非笑道。
青凤抓紧了衣袂,目光直直的盯着李志常道:“你不会的。”(未完待续。。)
第二十章灵性
李志常哑然失笑,出乎青凤意料的说道:“你就这样让我站在自己的房门外么。”
青凤低下了头,轻轻地让开了身子,显然十分不好意思。
李志常步履缓慢的走了进来,回到了书桌上,青凤好奇的跟了上去。
白纸上,笔墨已经干了,青凤本拟李志常这样的人,写出的字,会文理显现,字字光华,给她们这种异类瞧见。
可是这一贴书法,上面毫光不现,也没有道力波动的迹象,好似不同文墨的人,写出来的一样,没有半分夺目。
她心下有些奇怪,走进一瞧,入目所见:
羲之顿首: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未果为结,力不次。王羲之顿首。山阴张侯。
这很显然是一封书札,其内容为作者写他在大雪初晴时的愉快心情及对亲朋的问候。
她过目不忘,记忆力之强,灵性之佳妙,在异类中也首屈一指。
自幼来读过许多人类的典籍,那些有名的书法家留下的文字,更是涉猎不少,却从没有见过这个帖子的内容。
羲之又是谁?她一点印象也没有。
青凤看得出,这帖子上的文字书法,果然非同凡响,笔法雍容古雅,圆浑妍媚,其中或行或楷,或流而止,或止而流。
可以算得上书法中的巅峰之作。
而她居然从没有见过任何相关这段文字的内容,这位‘羲之’。亦是闻所未闻。
李志常刚才书写的正是王羲之的《快雪时晴贴》,《快雪时晴帖》以圆笔藏锋为主,起笔与收笔。钩挑波撇都不露锋芒,由横转竖也多为圆转的笔法,结体匀整安稳,显现气定神闲,不疾不徐的情态,可谓“圆劲古雅,意致优闲逸裕。味之深不可测”。
石青璇爱好书法,便花费了许多力气,终于收集到这原帖。李志常便因此目睹过。
此贴的笔锋,以其‘气定神闲,不疾不徐’,正适合李志常用来参以道门正宗的玄功。调和气血。
因其内敛。自然不会字字珠光,引得外露。
青凤愈看越觉得这帖子深不可测,道韵悠长,下意识将透明的几乎可以看清里面毛细血管的指肚触摸~到上面,顿时耳中骤然听到一声清鸣,那白纸黑字之上,竟然凭空出现一把小剑,亮出白芒。如丝如线,不过寸许。扎破了她的手指,却没有鲜血流出,只是让她十分的疼痛。
李志常一拂衣袖,心里暗思道:“这小狐,当真是心性单纯,思无邪,若是心里有半点邪念的妖物,碰到了我这刚正浩然的剑意,恐怕当场就得显出原形,她却只是被剑意锋锐伤了一下。”
以李志常的眼光,自然不难看出青凤的灵性很佳妙,用在佛家叫做有慧根,用在道家叫做有仙性。
若是修道,将比普通人更有优势,以其心地纯一,智慧绝妙,不出十年,就能到达常人一声无法企及的境界。
可惜却是个狐。
如果青凤是人类,恐怕这世界的修行者,会争先恐后的想收她做弟子,无论男女,概莫例外。
要知道没有得证彼岸之前,谁都保不准将来自己会不会陨落,会不会再入轮回,有个厉害的弟子,即使将来自身遭受了劫难,转世轮回,这不还有弟子来接引。
正所谓今日我来渡你,明日~你来渡我。
大家同舟共济,相互挟持,横渡苦海。
这也是为什么修道人清心寡欲,还有道侣这一说。
只因为这天地宇宙,阎浮世界,就是一个难以脱身的大苦海,修道人能够飞天遁地,却逃不出这苦海。
李志常虽然惊叹青凤的心性、灵气,却没有收徒的打算,不过心里却有些怜才之意。
她身为狐,恐怕遇上什么歹毒的修行者,会被拿去练成身化化身,又或者做别的用途。
之前那老狐说被人追杀,或许原因便是如此。
这样看来那老狐,也算至情至性了,没有抛弃这青凤,宁可东躲西藏。
青凤咬着手指,眼泪只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流下来,李志常更加高看一眼,低声道:“你这小狐现在倒是让我刮目相看了,之前你吓我的事情就不计较了。”
青凤白了他一眼,道:“你这人怎么这样子,人家早就忘记哩。”她声音恰似黄莺,配着脉脉的眼波,几乎颠倒众生。
这便是狐媚了,纵然她没有引诱李志常的想法,作为狐却自然而然懂得展现自己的美态。
即使李志常古井无波的道心,也为青凤此刻的无邪风情,荡起了一丝丝波纹。
同时他也暗中惊叹这涂山氏狐族的天赋,难怪当年禹王会娶一个狐为妻。
这世界上,禹王的威望还在远古三皇之上,真正统一了世界,划分九州。李志常所处的国朝大夏,便是据传得了禹王的法统,而此刻占据的天下,却不过是当初九州之一的中洲。
李志常也不再逗她,敲了敲她光洁的额头,说道:“好了,你既然好心来看我,心底还是对我十分亲近,我并不歧视异类,你应该感觉得到,这样吧,我送你两个字,你将她带在随身的香囊里面。”
青凤有些欣喜,从小到大她就跟着叔父,很少接触外人,更遑论谁送她礼物了。
李志常另外拿了一张纸,身形凝定,神意凝然,写下了两个蝇头小字,青凤认得,却是——纯阳。
李志常将小字从白纸分割出来,成了一个小纸片,上面笔墨俱干,青凤小心翼翼接到手中,藏到了身上的香囊里面,只觉一丝丝暖意,渗透到身上,舒服极了,差点呻~吟出来。
纯阳二字不过是一个由头,里面却是蕴含了李志常一道元神剑意,若是小丫头被人斩妖除魔,这或许能救她一命。
青凤很是珍惜李志常的友善,尤其是李志常还知道她的身份。
她正是天真烂漫的时候,便将自己从小到大的趣事说给李志常听。
时间飞快流逝,蓦然一声鸡鸣,青凤怅然道:“我要走了。”
李志常点了点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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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偶遇
青凤去后,李志常在这废弃的宅院中,一连住了半月,再没有什么怪诞的事情发生。
耿家家主心中终于安定,同时笃定李志常的确非同凡俗。
过了几天,他做了一个令人出乎意料的决定,居然将宅院贱价卖给了李志常。
三原城里面很多人都笑他是不是被鬼魅吓傻了,不但相赠李志常千两纹银,还把那么大一个宅院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了李志常。
虽然耿家家大业大,这么大~片宅院,就这样舍了出去,也是十分可惜的事情。
李志常更没有推辞,一切似乎在他预料之中。
别人都以为耿家家主吃了大亏,只有他自己明白自己获得了什么好处。就算没有好处,结交李志常这样的异人,他也分毫不吃亏,可惜李志常似乎没有欠他人情的打算,让他有些怅然不已。
李志常端坐家中,天地元气滚滚注入体内,整个人周身如烟如雾,教人看不真切。
自那日后,青凤果然没有再来,李志常也在这里修行,等待肉~身圆满。
这大概还需要十年的功夫,比之之前亦不知快了多少,这便是高屋建瓴的好处。
他凝练太乙穴之后,日日夜夜,牵引北斗精华,混合武道意志,练成的一口北斗神剑,专破元神和邪祟。
不过用来对付当日所见的白子山,恐怕还不够。
李志常也知道这方天地对天地元气和法则的利用,经过无数年演化。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境地,当日~他便对那道士的遁法有些为难。
毕竟这是这方天地无数年的积累和发展,不是他一个人的力量。就可以在短短时间,练成这方天地的顶级神通的。
当然也只可能是那些顶级神通会对他有些阻碍,毕竟一法通万法通,到了极高处,许多低级的法术,在他看来都是幻术,又或者周游六虚功带来的那些异能而已。
在搏杀上。因为自之前世界带来的经验,和自身的强大心志,李志常自信即使白子山全力出手。自己依旧能够与之抗衡,唯独拿不准的便是黑山老妖。
此妖能在那么多仙道魔道巨擘中,号称天下第一高手,厉害程度。可想而知。
更难得此妖喜怒无常。李志常保不准就会跟对方做一场。
到了他们这地步,天劫并不可怕,可怕的便是人劫。
有道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有些人劫,甚至来的没有半分征兆。
所以才有神仙也修道行这一说。
道行便是性功,道行越深,对这宇宙运行认识就越深刻,越能跳出局外。看到事物的发展,从而从容避开许多古古怪怪的劫难。
若是到了那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造物主境界。便才能真正成就永恒。
修道人到了高深处,其实都不爱肉~身出行,而喜欢神游。
因为肉~身再厉害,除了作为横渡苦海的宝筏外,很多方面都不及元神,既不能变化多端,也没有元神那样无拘无束,更没有元神那样,能做到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除非修炼了神话传说八~九玄功那样的功法。
李志常虽然知道元神种种好处,一般而言还是更喜欢用肉~身出行,感受实实在在的红尘气息。
酒色财气他样样都沾,唯有这样才能感受到世界的真实动人。
虽然阻我求道者皆可杀之,但是不阻我求道的人,难道也一并杀之,李志常自问干不出来这种事。
其实这便是佛家、道家和魔道的区别了。
魔道更多是毫无顾忌的杀人,佛道两家同样超凡,却不滥杀无辜。
而道家想必佛家的济世度人,更喜欢超然物外,不为拘束,只一心求证那永恒之道。
功行圆满,李志常神光内敛,以往那种超然的气质,又收敛了一些。
面前是一封拜帖,三原里一位姓杨的秀才,邀请他今晚到怡红楼喝酒,李志常闲来无事,便打算去。
两人之间的交集,倒还是因为周宏文,杨生本名杨天佑,乃是周宏文姑姑的儿子,以前杨天佑来周宏文家做客,跟李志常有一面之缘。
前次耿家转让宅院,便请的杨天佑做见证,杨天佑记性不错,把他认了出来。
离晚上还差些时候,李志常漫步街头,人来人往,独立其中。
顺便找了一家书斋闲逛,这时候一缕幽香传来,李志常回首望去,居然是一位少女,约有十八~九岁,长得秀丽风雅、世间无双。
她和李志常对视一眼,并没有如寻常女子那样回避,但也神情冷峻威严。
这种冷然,乃是自心底发出,李志常阅人无数,一望便知此女是天生的铁石心肠。
那女子冷生生道:“店家我要买一沓宣纸。”
店家似乎认得她,却也不敢开口调笑,拿了一沓宣纸出来,说道:“五十文。”
女子皱了皱眉,道:“怎么长了十文。”
店家道:“姑娘买不买,你也知道我这质量最好,从不讲价。”
女子也不多话,从身上拿出一把铜钱,数来数去,也只有四十五文,还差了五文钱。
料来她本拟为还是四十文钱,所以没有多带钱出来。
而且女子衣着朴素,看出来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出身,只是容貌太过出众,反而让人不在意她的穿着了。
李志常没有拔刀相助的意思,这时候一个很漂亮的锦衣少年走了进来,左顾右盼之下,最后露出一副恰到好处的惊喜样子,对着少女道:“真巧,咱们又遇见了。”
少女没有搭理他,对着店家道:“这样吧,我只买四十五文钱的纸。”
少年抢先道:“店家这姑娘买纸的钱我来付。”
少女淡淡看了少年一眼,神情冷峻,轻轻地吐了一句道:“店家我不要他付钱。”
那店家迟疑道:“我们这都是一沓一沓的卖出去的,散开后,不好处理。”
少年道:“你反正也是给顾兄买的,我跟他是好朋友,这沓纸算是我送他的。”
李志常心底暗笑:这少年看来是想追着少女。
他摇了摇头,轻轻地笑了出来。这冷冷的少女可不是个简单人物,也是个极厉害的修行者,少年却只不过是一个凡人而已。(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非凡
少年见到李志常笑了起来,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只因为他生得漂亮,所以这一瞪非但没有给人恶狠狠的感觉,反而还有些娇~媚。
李志常道心微微一动,没想到还看走眼了。
少年和少女都是风采出乎常人,普通人见之,只会注意两人的外表。
有些心性的便会觉得少年更好亲近一点,而在超凡者眼中观之,却能感受到少女深藏不露的寒烈杀气。
李志常自然是超凡者,还不是普通的超凡者,堪称这方天地绝顶人物之一的他,少女再怎么厉害,都瞒不过他,只是他还是差点走眼,不是对少女走眼,而是对这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少年走眼。
少年瞪住李志常眼睛时,突然觉得对方的眼睛好似一块磁铁,牢牢给他吸附住,他便是想挪开目光也做不到,一刹那间就有了给李志常看通透的感觉,身上的秘密,全给李志常发现了一般。
对方的眼眸亮了起来,犹若日月星辰,带着一种永恒不动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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