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
白鹤童子哇哇大叫道:“牛鼻子和老秃驴还不出来,我可打不过妖圣娘娘。”
忽然西面海上,冉冉升起一朵巨大的莲花。跟着禅音梵唱,悠悠荡荡,霎时间响彻天地之中。同时莲花山一位高大的佛陀,结跏跌坐,如若佛陀降临,法力广大。同时金光万道。染红了半边云霞。
九尾妖圣握紧了粉拳,晶莹的手背,暴露出根根细致如青色玉纹的筋络,反映出此刻的心境。
白鹤童子不过是一个诱饵,确实为了给他们留下夹击的时间和空间。
南面当空,却是现出无数散花天女的幻象,跟着仙乐响动,一位白衣赤足。披头散发,手持杨柳净瓶的美貌女子。自虚空一步一步走下来,面容柔美,极富有美丽,慈悲圣洁的光辉,让人心中安定、宁和。
东面和西面各自是一个道士,都背负者剑囊,面目气息一模一样,神色漠然,身周百尺之内,冰雪消融,露出空地,似乎连冰雪都受不了他们身上散发的剑气。
九尾妖圣心中一冷,这四个人都是当年一战结下的仇人后辈。
四人都成了天仙、菩萨道果,可以随时飞升道家天界和佛家西天。
难怪这四个家伙一直不肯飞升,到底没有放下仇怨,今日这一战恐怕谋划多时了。
两个道士乃是蜀山这一代紫青双剑的执掌者,一对孪生兄弟,都是天生的道骨,同吃同睡,同时修行,互为感应,比一般练成第二元神,身外化身的大修士还要可怕许多。
那个结成佛陀法相的和尚,乃是佛门有数的高僧——佛印,出身净土宗,号称‘三千佛印,一心结’,曾经在金山寺修行过一段时间,又和儒门交好,声誉极隆。
不过他恩师延庆子荣当年被九尾妖圣打碎金身,重伤不治,最后不得不坐化。
但这三人都不及手持净瓶的美貌女子可怕,那女子是慈航道人的传人,手中净瓶是当年福德真仙云中子仿制慈航道人随身之宝所炼制的仿品,比诸真品,亦有其五成威力。
上古之时,炼器之法,未曾大行其道,许多法宝都是秉承宇宙中玄妙的法则诞生,与现金的法宝,不可混而为一而论,其威力神通,奇异之处,现今的法宝也很难企及。
那净瓶看着简单,却能装进五湖之水,威力之大难以形容,若没有对应克制的法宝,极难对付。
四个人都不是简单角色,看来都想趁着未飞升前,了结恩怨,她还是太过大意,给人算计到了。
无人知晓,北极冰原即将发生的惊天动地的大战,甚至将会深刻影响人族、妖修之间的局势,李志常开始了在太上京的第二天,现在已经是二月二十二,春暖花开,离阳春三月也不远了。
帝京风气开放,万国来朝,甚至还有其他大洲的胡人到来,况且那些这世界元气浓厚,大多数的体质都还不错,尤其是大家族的仕女,更是学了吐气导引术,强身健体,为将来的闺阁之乐趣做准备。
因此不乏穿着清凉的美人来来去去。
而此刻李志常正和丁玉成在烟雨楼喝茶。
丁玉成嘿嘿一笑,略带些猥琐道:“昨天听说某人在金谷园什么事都没做。”
李志常略带深意道:“这消息传的可真快。”
丁玉成正色道:“是金谷园里面主动传出来的,虽然你写出春色三分,但是这些闺阁情趣的秘事,传出来的速度也不慢,我在想你这么厉害,不会是真的喝醉了吧。”
他自然意有所指,因为李志常又不是凡人,更类似神仙,怎么会醉,千杯不倒才对。
李志常道:“我当然不会醉,还发现一件事。”
丁玉成好奇道:“什么事?”
李志常打量丁玉成一眼,露出一分笑意道:“这位冯小青应该不是人,而是妖。”
丁玉成眼睛有些放光,说道:“是狐仙么,难怪难怪,我看小青姑娘那不沾烟火的样子,也不像是平常人家能够培养出来的,却没想到居然是妖;这就说得通了。”
李志常道:“看来你对她是人是妖,并不在意。”
丁玉成略带些不好意思地神情,说道:“我平时经常看一些狐仙才子的故事,只是没想到这世上还真有妖怪化成~人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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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乌云踏雪
李志常一笑,道:“你倒是个通透性子,对方术这些也不避讳,其实看在咱们有缘的份上,传你几手法术也没什么,只是我所会的,都要有根基才行,你年纪大了,资质也不好,要入道也不容易,而且耽搁你的富贵前程,不如我传你个吐气法门,虽然不能练出什么神通,但也能让你不至于将来被酒色掏空。”
丁玉成道:“呼吸吐纳术么,这个我倒是不难获得,以前皇室收集过天下武学,编撰了一本《武经》,只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刊登天下,藏在翰林院中,我倒是见过一次。”
李志常洒然一笑道:“这倒也是,你是翰林院的官,要找这些东西,还是很容易,只是一切神通,都根植于性命之道,你只想着神通威力,却是舍本逐末,若是你能通晓经义,精研学问有些东西不用我说,你将来也会明白。最高明的修炼,释道儒三家的经典,其实都说得明明白白,你如今身处翰林,其实应当珍惜这份差事,利用其中的资源。”
李志常看丁玉成还算顺眼,觉得对方少年心性,虽然跳脱了一些,至少还算是不失天真,身体资质固然很差,不适合仙佛两道,但若能读书名义,将来成就依旧未足限量。
当初黄裳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只因为编修道藏,才领悟出至高至妙的武学道理,作出九阴真经这旷古奇书。
其实世间顶尖的道理,都已经给写得明明白白。但平常又有几个有那份耐心,毅力投身于枯燥的经典之中。
李志常能有今日成就固然跟他遭遇密不可分,但是若不是从小入道。精读释道儒三家经典,亦不能总有领悟,和自身修行相互印证。
其实光教修行法门,在李志常看来不算是真正在培养传人,还需要让传人领会前贤经典的大义,才能为其打下牢固的基础,培养出和自身理念统一。能够承接道统的真传。
在这方面,唯一令他满意的,唯有秦梦瑶一人而已。
丁玉成却没把李志常的话放在心里。他是个求快活的,却不是个求长生的。
若不是到了风烛残年,真在少年时代,风华正茂。又有几个会想到身后之事。毕竟那太过遥远了。
数十年、上百年光阴,或许在李志常眼中,算不了多久,对于普通人而言,已经足够漫长,漫长到对生命的种种,都可能会产生厌倦。
长生、长生,便是要打破一切束缚。勘破一切迷障。
若真让一个普通人心性的人,让他活上几百年。不是性情缺陷,便是准备自杀了。
丁玉成顾左右而言他道:“你到这京城来,有什么目的么,昨天夜里非要得罪梁连,他虽然不是好东西,可应该也不至于跟你有什么深仇大恨,何必做得那么绝,你就算是天人,到底还在人间。”
李志常道:“你的确十分聪明,不过我要做的事,你还不知道为好,其实你何必来找我喝茶,吴筠都没有来找我,这才是他聪明的地方。”
吴筠到底活了几十年,昨晚就发现李志常目的不简单了,所以他要做的,便是疏远就成,他身份在那里摆着,只要证明跟李志常没有什么关系,即使李志常真的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还不至于牵扯他。
他也悄悄跟丁玉成说过,奈何这小子不听。
这时候街上传来一阵吵闹的声音,只见到那大街上一匹黑马,昂首挺立,一群胡人围在中间。
马背上一个年轻人,身着玄色华丽服饰,神情冷傲,坐下黑马,无一丝杂色,唯有马蹄雪白,打着响鼻,到时跟主人相得益彰。
李志常瞥了一眼,就暗暗垂下眼帘,无常剑轻轻~颤抖,似乎极为兴奋,因为它闻到了玄阴黑煞之气的味道。
比起那次那些小杂鱼,不要精纯太多,如果它变成一个人类孩童,现在一定在流口水。
李志常轻轻抚~慰无常剑,心道:“这人似乎年纪不大,但是一声玄阴之黑煞气,几乎返璞归真,若不是无常剑近来吃了许多,感应灵敏,几乎我都发现不了。
他心知来人必然是七杀魔宫的厉害人物,但绝不可能是黑山老妖。
因为要是黑山老妖来了,只会轰轰烈烈,这方圆百里的人,都怕难逃一劫。
他可是真正体会过大圣国师王菩萨经验的人物,深深明白,跨入了金仙层次,跟金仙以下的差别,甚至比仙凡之别还要来得大。
金仙已经触及到了天地宇宙最深刻玄妙的道理。
或者说站到了更高的维度,可以涉及到时空奥秘,即使他感受到了,也无法真正说出金仙的厉害处。
要知道大圣国师王菩萨可是能够直面佛陀金身,一无所惧。
这足以表明,即使佛陀相对于金仙而言,已经没有了绝对压倒性的优势,这是何等可怕。
李志常并不为招惹上七杀魔宫而后悔,但也不会自我安慰,小觑黑山老妖的强大,反而能够更加正视。
真正的强者不只会对弱者出手,更敢于对更强的亮剑。
丁玉成好奇的伸出头打量,发现那些胡人围着黑马主人,同时前面还躺着一个他们的同伙。似乎是因为华服青年撞上了他们的同伴,所以准备找华服青年的麻烦,表情极为夸张,而且仗着人多势众,大有不会善罢甘休的架势。
华服青年冷眼看着四周的胡人,刚才其中一个故意撞过来,其实到了闹市,速度不快,那人故意要撞过来,他可不会有什么避让。
轻轻发力,将这自找死路的胡人,五脏六腑撞碎,当场就死透了。
那些胡人都是他的同伴,这行胡人都是长久干讹人的勾当,却也没有想到刚才那轻轻一撞,同伴就断了气,自然更不会善罢甘休。
更有人想,这下真死了,到时候分钱,少一个人,不由得更加积极。
毕竟众目睽睽下,撞死了人,华服青年更不可能抵赖,看对方服饰,肯定是头肥羊。(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三章七夜
华服青年神色冷傲,目光一一盯着那些围过来的胡人。
每一个胡人,被他眼睛盯上,都仿佛坠入了寒冷的冰窟,本来还欲继续叫骂,却一个字都不敢吐出来。
不但是那些胡人,连跟着过来凑热闹的那些普通人,都可以感受到华服青年那目空一切的气质。
这些胡人心里颤动,似乎他们惹上了不该惹的人物。
华服青年面无表情,用着极为淡漠的语气说道:“尔等还要找我们赔偿么。”
他的声音冷的像一块冰,一块铁,极为生硬,其中那股子漠视、淡然的味道,教人听得身体发颤。
“不。。。。。不敢”
这些胡人被他散发的无形威势,骇得瑟瑟发抖。
华服青年收回了身上的气势,虽然依旧冰冷,但是已经没有那种死亡的气息。
几个胡人相互扶着,正准备落荒而逃。
这时候华服青年嘴角一弯,挂上了一丝冷酷的笑意,按住了腰间的宝剑,好似浮光掠影,一闪而逝,这群胡人甚至来不及惨叫一声,头颅高高抛起,高高落下,砸进了人群中,引来无数尖叫。
闹市杀人,当街行凶。
这比刚才华服青年马撞死了人,还要轰动百倍。
纵然再敢凑热闹的人,一下都都跑的干干净净。
帝都百姓,生活安逸,何曾见过这等血腥局面。
旁边的酒楼茶馆,也一时间寂然无声。整个大街,仿佛突然之下就安静下来。
寂静的长街上只剩下了一人一马。
不,突然之间这匹神骏无比的马儿。打了一个响鼻,鼻孔喷着白气,冲倒地上,然后散去,硕大的眼睛中,映出一个并不壮硕的身形。
他不高,却比马要高一点。不壮,站在街上,却好似巍峨的高山。不可撼动。
微风吹起,他的衣袂也随之飘动,给这巍峨的高山,但来几分说不出的飘然。
“我叫七夜。七夕的七。黑夜的夜。”
“似乎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七夜点了点头,本来还在长街之上的两个人,一晃身之间,就到了一处高台。
周围是一片环状的宫墙,远远可以看到一大~片奇幻瑰丽的建筑群,那是皇城。
这里便是太上京的天坛,这祭天的高台周长三百六十五丈,高三丈。
盘踞在皇城上空的龙气。龙首就对在这里。
以两人的修为,自然可以看见那几乎快要活过来的龙气。上面龙须分明,龙目怒瞪,一枚枚鳞甲,闪闪发亮,威严、深沉以及不可测度。
李志常背负双手,神意悠闲,充斥着漫不经心的韵味。
他越是这样悠闲,七夜却愈加严阵以待。
人马合一,形成一个整体。
那黑马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条黑龙,雪白的蹄子,生出朵朵云雾。
一人一马缓缓顿住在虚空,违背了大地固有的引力。
七夜似乎整个人都生长在马上。
不知是黑马的呼吸随着他的呼吸起伏,还是他被黑马的呼吸带动。
甚至他们的呼吸声,几乎跟大地的脉搏都和上了。
这是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似乎在这一刻,大地不再是死物,也是一个活生生、灵动的生灵。
有了呼吸,有了五感。
大如黄天,重若后土。
天和地的力量,是何等浩瀚,它们的力量,若是完全爆发出来,即使金仙都未必能够匹敌。
当然,据传如元始天尊那等人物,可重塑地水火风,再造世界,是宇宙之始,万物之根源,又不知是何等样的风采了。
即使七夜用出了如此厚重的力量,依旧没能破坏掉李志常营造的闲适气氛。
七夜恐怖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