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太极拳?”虚行子显得很是疑惑,“太极拳是很低级的武功,有用吗?”
宇凡翻了下白眼,开始怀疑这两个人的智商了。
“我说的是,用敌人的力量对付敌人。”宇凡懒得跟他们解释,“你们想想,拉尼德诺为什么急着召开黑暗联盟首领大会?虽然他暂时稳住了狼人,设法让其他几个血族氏族接受他的指挥,可是他并没控制整个黑暗联盟。如果这个时候,血族与狼人之间发生了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拉尼德诺的努力就白费了。”
“你是说……”伊里特亚首先明白了,“让我去袭击罗伊斯,让托瑞多氏族认为是狼人干的,从而挑起狼人与血族之间的直接对抗。”
宇凡微微点了点头,这正是他的想法。
“可是,以我现在的实力,根本就不是罗伊斯的对手。”
“并不是你一个人去,如果你能干掉罗伊斯,恐怕几百年前就下手了。”宇凡揉了揉额角,又说道,“我的意思是,我们一起对付罗伊斯,然后再做点文章,只要让托瑞多氏族,以及其他血族氏族认为是狼人,还有圣殿骑士干的,就足够了。”
“可是,我们没有圣殿骑士。”
“是吗?”
见到从宇凡右手上冒出的乳白色光芒,伊里特亚神色剧变。
“这……这是钱伯斯指环,怎么……怎么会在你这里,你……你……你是圣殿骑士!?”
“指环是费德罗拉给我的,我也勉强算得上是个半吊子圣殿骑士吧。具体的情况,我今后再给你解释。”宇凡知道圣光对伊里特亚的威胁有多大,他收回了圣光,“现在,我们需要选择一个恰当的时机,以及一份详细的行动计划。”
过了好一阵,伊里特亚的神色才稍微平静了一点,他看宇凡的目光又变化很多。
“伊里特亚,现在我需要你做一件事情。”
伊里特亚愣了一下,说道:“按照惯例,明天晚上,罗伊斯就会单独外出。”
运气这么好!?
宇凡冷笑了起来,虚行子也嘿嘿的笑了起来,伊里特亚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水,跟着挤出了一丝笑容。
第一第六十八章 鬼为食亡
伦敦东北,奇格韦尔古堡。
这是英国为数不多的几座还有人居住的古堡。自从五百多年前,纳西尔•;罗伊斯伯爵凭借为英国立下的丰功伟绩,获得这块封地,然后花费三十五年的时间建造古堡之后,罗伊斯家族的传人世代都居住在这里。虽然该家族已经延续了十多代,但是谁也不知道,当年的纳西尔•;罗伊斯伯爵正是血族托瑞多氏族的领主。
夜空中阴云密布,黑得伸手不见无指,被夜幕笼罩着的古堡显得阴森恐怖,随着一阵狂风刮过,几只栖息在枝头的夜枭在怪叫声中,扑腾着翅膀蹿入了空中。狂风还没有停下,一个巨大的灰影从古堡最顶层的窗户内溜了出来,迅速混入了夜空。
这正是出来“觅食”的罗伊斯。
如果说,有限的寿命让人类将追求至高无上的权力,无以复加的利益,穷奢极侈的享乐,甚至是无穷无尽的寿命当作欲望的话,对于已经拥有无穷寿命的血族来说,欲望有着另外一层含义。
对拉尼德诺来说,欲望就是远祖所拥有的神一般的能力;对辛摩尔氏族的领主来说,欲望是毁天灭地的黑暗魔法;对布鲁赫氏族的领主来说,欲望就是屠神弑魔的战斗力;对吉密魑氏族的领主来说,欲望是解释血族存在的至高无上的知识。
不管这些欲望的表现形式如何,其基本特点是一样的:将某种永远不可能实现地目标当作终生追求的目的,并将借此产生生存的动力。生活的欲望。
除此之外,以罗伊斯为代表的另外一批血族成员则将现实的享乐当作生存的欲望。不管是口腹之乐,还是一句夸奖之辞,某个羡慕地眼神,或者是得到某件希罕的艺术品,某个惊奇的发明,都可以从中得到乐趣。
也就是说,以罗伊斯为代表的这批血族成员。追求的并不是虚无缥缈的理想,而是世俗的,肯定能够获得地享乐。
这两种欲望有明显的共同点,即打发掉血族无穷寿命中最廉价的时间!
这两种欲望本身则背道而驰,其本质差别,切实的反映了血族的矛盾性。
正因为如此,罗伊斯不像其他领主那样。经常休眠,以保证自身地实力。实力也不是罗伊斯追求的目的,提高实力,不能给他带来快乐。相反,除了在六百多年前与狼人内格罗特氏族的恶战中受了重创。不得不休眠近两百年之外,在罗伊斯两千多岁的寿命中,他几乎没有休眠过,即使有,也只是不到二十年的短期休眠。
对血族来说,如果不进行长期休眠,又要保持基本实力,必须改善“伙食”。
当然。口腹之乐,也是罗伊斯追求的享乐之一。
对密党的普通成员来说,六大戒律有着神圣不可触犯地约束力,可是对罗伊斯来说。六大戒律却只是一纸空文。再说了,当初制订六大戒律是为了避免被教廷发现,遭到追杀,现在教廷根本管不了英国的事情,有必要遵守六大戒律吗?
因为是领主。罗伊斯不需要遵守戒律。同样因为是领主,他是整个氏族的表率。并且想让所有后裔认为他是一个有威望,有信誉,而且有风度的领主,所以他不得不在表面上遵守戒律。因此,当罗伊斯不得不补充新鲜血液,又厌烦了畜血,以及克隆血地时候,他不得不偷偷离开古堡,背着所有后裔,单独外出寻找猎物。
毫无疑问,这也是血族矛盾性的具体表现。
当然,对一位饥肠辘辘,实力强悍的血族领主来说,当他想到了那些可口的,美味的,其他成员都无法品尝到地美食时,不管是戒律,还是面子,或者是表率,都通通地抛到了脑后。现在,能够满足罗伊斯欲望的只有鲜血,处*女身上地,热腾腾的,散发着独特香气,甘甜爽口的鲜血!
灰色的身影向东北方而去,不多时就来到了一座农场上空。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气味,一股罗伊斯再熟悉不过的,让他垂涎欲滴的气味。
对,那是处*女的,只有含苞待放的十八岁处*女才拥有的气味!
数百年的经验告诉罗伊斯,在亮着微弱灯光的农舍里,有一个全身上下流淌着滚烫的,让他垂涎欲滴的鲜血的处*女。不,是一顿大餐,一顿他期盼了许久,可以让他回味更久的大餐!
巨大的蝙蝠翅膀用力的扇动了几下,微弱的星光下,罗伊斯露出了狰狞的,贪婪的笑容。
如果说其他血族都是贪婪的吸血鬼的话,罗伊斯就是一个优雅的美食家。数百年来,享受鲜血带来的快感的同时,罗伊斯还总结了很多“美食”经验。
毫无疑问,处*女的鲜血最爽口,不过只有燃烧起了熊熊欲火,只有在挑逗起了内心深处的欲望,只有毫无防备,只有享受着高潮即将到来时的快觉的处*女体内的鲜血,才最为美味,最为可口。
这就好比烹饪某道菜肴的时候,不但要有上等的原料,还要掌握好火候,并且在准确的时间加入准确的佐料。如果掌握不好火候,加错了佐料,只能糟蹋掉上好的原料,不可能得到美味佳肴!
遮住月亮的阴云缓缓散开时,罗伊斯落到了农舍的大门外,恢复了“人样”。
笔挺的燕尾服,雪亮的皮靴,挺拔的身材,俊朗的相貌,还有那白皙的皮肤,温文尔雅的举止,略带忧郁的眼神,除了穿着比较过时之外。确实是一个不折不扣地绅士,一个可以让少女蓬蓬心动的白马王子。当然,前提是,时光得倒退至少两百年。
就在罗伊斯准备敲响农舍房门的时候,他突然放下了手。
一股黑色气息冒了出来,等气息散开时,罗伊斯变了个样。褶皱的帆布夹克,脏兮兮的牛崽裤。沾满了尘土的旅游鞋,加上有点凌乱的头发,神色憔悴的面容,以及眉宇间透露出地豪爽气息,毫无疑问,斯特林找到了问题的根源。
现在,他不再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而是一个充满了阳刚之气,经历了千辛万苦,身心疲惫,正在回家途中的旅行家。这也是最能让少女怦然心动,甚至以身相许的角色。
似乎对自己的装扮很满意。罗伊斯还上下打量了一番,这才敲响了房门。
一阵匆忙的脚步声后,农舍地大门拉开了。刺眼的光芒射了出来,罗伊斯立即下意识的抬起了胳膊,遮住了双眼。光线移开后,他才放下了胳膊,首先看到的是一个金发美女,准确的说。是一个留着满头金色长发,穿着单薄地睡衣,神色迷茫的少女!强烈的光线正是少女手上的电筒发出的。
绝色,极品!
刹那间。罗伊斯甚至动了恻隐之心。当然,他并不想放过这个少女,而是想将她发展成后裔。
瞬间之后,罗伊斯露出了贪婪的神色,如同一个饥饿的人看到了一只冒着热气的烤乳猪。
“你……”少女上下打量着突然而至地旅客。没有发现对方的异常表情。
“真是不好意思。我从这里路过,太晚了。附近又没有旅馆,不知道……”
“你迷路了吧?”少女毫无警惕的拉开了放门,非常热心的说道,“外面冷,快进来吧。你吃过晚饭了吗?”
“真是太不好意思了。”罗伊斯没有感到愧疚。数百年来,游戏都是这么开始地。
农舍里有些冷清,看样子,少女是一个人在家。
“你肯定饿坏了吧?你休息一下,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我叫罗伊斯,你……”
“维斯帕。”少女回头甜美的笑了一下,离开了大厅。
农舍内再次暗了下来,只有微弱的月光从门缝射了进来。
接下来要设法与少女拉近关系,在她没有防备的时候,用黑暗魔法挑逗起少女地欲火,然后……
想着想着,罗伊斯差点流出口水。
他不敢相信竟然有这么好地运气,接着,他想到了上个月的那次“遭遇”。
不,不能急,一定要慢慢来,在她欲仙欲死地时候吸干她的鲜血,那才是最美味的鲜血!
罗伊斯得意的笑了起来。想到上个月,他不得不吸干那个惊恐万分,如同母猪般的中年妇女的鲜血时,就感到一阵恶心。并不是每次出门“觅食”都有这么好的运气,因此更加值得珍惜。
过了好一阵,少女都没出现,农舍里也没有一点动静。
罗伊斯感到有点不对劲,当他用黑暗魔法探查农舍内的情况时,立即大吃一惊。
黑暗气息如同潮水般的从罗伊斯身上涌了出来,顷刻间,他变回了蝙蝠的模样,身材暴涨一倍有余,两只金色的蝙蝠翅膀不断的扇动着,将黑暗气息吹向四面八方。
“看来,血族领主并不比那些笨狗聪明多少嘛!”
在罗伊斯惊恐的目光中,一个浑身上下笼罩着乳白色光芒的年轻人从黑色气息中中了出来。仿佛那层薄薄的乳白色光芒是一套密不透风的铠甲,黑色气息根本无法伤害到年轻人,甚至在半米之外就自然而然的消失了。
“你……你是圣殿骑士!?”罗伊斯收回了翅膀,没有急着飞起来,他迅速发现了那人手上的指环。“你……你竟然拥有钱伯斯指环,你与费德罗拉是什么关系?难道……难道你是圣殿骑士团的……”
“罗伊斯,你问得太多了!”年轻人缓缓逼近。
不用猜,他就是宇凡。
“这是你安排的陷阱?”罗伊斯恢复了镇定。甚至露出了一丝阴冷的笑容。
让他害怕地是那枚戒指,那是红衣大主教费德罗拉的戒指,可是他却没有发现教廷的其他高级成员,因此否决了这是教廷设下的圈套。再说了,如果真是教廷设下的圈套,也不会用圣殿骑士做诱饵,除非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对付的是血族领主!
如果罗伊斯只是血族的亲王,或者长老的话。他肯定会感到恐惧。拥有“钱伯斯指环”地圣殿骑士可以轻而易举的干掉血族长老。可是罗伊斯是实力远超过长老的领主,就算圣殿骑士团团长,也不可能把他怎么样,更别说一个普通的圣殿骑士了。虽然钱伯斯指环会给他制造一些麻烦,但是在罗伊斯看来,拥有钱伯斯指环的圣殿骑士也算不了什么。
“罗伊斯,你死到临头了。还这么嚣张!”宇凡在距离罗伊斯约莫三米处停下了脚步,“识趣的话,就不要抵抗,乖乖投降,我会让你死得痛快一点。不识趣的话……”“那又怎么样?难道,你认为凭钱伯斯指环,就能对付我吗?”罗伊斯大声地笑了起来,越来越多的黑色气息从他身上散发了出来。“你这样的圣殿骑士,我如同踩死蚂蚁一般的干掉十个,一百个!”
“你认为,我真的是圣殿骑士!?”
罗伊斯刚刚觉得不对劲,一道如同利剑般地光芒突然划破了黑色气息。朝他的胸口射来。
光芒又疾又快,而且对准了罗伊斯的心脏。
罗伊斯不敢有半点的大意,对他们来说,“白色”象征着死亡。虽然他以最快的速度向左侧闪躲。避开了要害部位,但是白色光芒仍然刺中了他的左臂。随即恐惧,惊讶,以及怀疑的神色同时出现在了他的脸上。
让罗伊斯恐惧地是,被圣光直接命中。就算他的血族领主。也肯定会受重伤。
让他惊讶的是,对方出手的速度太快了。快得他这个血族领主都闪避不及。
让他不敢相信地是,那不是圣光,只是一道极为锋利的光芒,而且只在他的胳膊上留下了一道伤口,并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
仅仅一瞬间,被黑色气息裹住的伤口迅速消失了。
宇凡也暗暗叹了口气,血族领主地实力确实非同小可,仅仅伤口复原速度就远远超过了朗达。另外,修真者地先天真气与黑暗气息并不冲突,也就无法克制黑暗气息,除非直接命中心脏,或者击碎脑袋,不然很难杀死血族。另外,他用的是一柄从地煌门获得地,威力不在玄皇匕首之下的飞剑。却仅仅在罗伊斯的胳膊上留下了一道伤口,看样子,血族领主的皮肤比狼皇的还要坚硬得多!
宇凡也感到很惋惜。他可以利用钱伯斯指环内的圣光弄出护体铠甲,避免被血族的黑暗气息所伤,甚至还能弄出圣光盾与圣光剑。可是,圣光与他脱离联系后,就将迅速消失。因此,他无法将圣光应用到飞剑上,除非他肯拿着“打狗棍”与罗伊斯格斗,不然圣光只能起到保护作用。
“你……你不是圣殿骑士,那你是……你身上的圣光……”
“你猜得很对,我不是圣殿骑士,恐怕还没有哪个圣殿骑士敢来找你的麻烦吧。”
罗伊斯冷笑了一下。“那你是……不,不可能!你竟然是宇凡!?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