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我用眼神又看了看她盘子里的牛肉,她“啊”了一声,会意的将盘子里的牛肉拨给了我一些。以后的日子里,我餐盘里的肉总是比别人的两份还要多。
后来我才知道,她是素食主义者--不吃肉。但是她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食堂大师傅,所以每次吃萝卜炖牛肉的时候就把所有的肉都送给我,这让我很是感动。一个在外面独自生活的人,受到一点关心是很难抑制住心里那份感激的,就差留几滴泪水了。
我对她感谢的同时也注意到了小胖的攻势。去财务的时候经常会看到小胖拎着凳子坐在她对面跟她聊天,部门同事们偶尔也会因为小胖与她短信打赌而意外吃到一些小食品。小胖人精明是大家都知道的,他很会捕捉到一些小细节。宫琦平时的任务就是抄书,一边抄书一边听随身听,不时还伴着几声哼唱。小胖动了心思,经过一番考虑,组织了一次部门聚会。
所谓聚会就是大家在一起唱歌、吃饭、闲逛,每个人都交了份子钱,便准备参加本周末的第一次部门聚餐。
原本我打算好好睡一觉,养足精神,再换上一身让人惊艳的衣服,就算吸引不了旁人,让同事们惊叹一番也好,然而一个电话打乱了原本的计划。我心里的阴影总是挥之不去的,但凡电话里显示“死胖子”三个字,我的心里就是一惊。能说、能喝、有量,就是他了。
“靠,干什么呢?”听得出是死胖子胃亏酒的**。
“睡觉呢,别打扰我。”我不耐烦地说:“以后没事别找我,有事更别找我。”
“把你厉害的,跟谁睡呢?”死胖子调侃道。
“你这么一问我还真忘了问她名字了。哎,我问一下啊。”我把手机放在我的雪纳瑞犬—阿布嘴边,它解风情地朝着电话叫了两声“汪,汪”。我摸摸它的小脑袋,表扬它的善解人意。
“别扯淡了,出来整点。”从命令的口气中听得出,胖子的确是馋酒了,我熬不过他,只能满口答应下来。
我被死胖子拎出去猛猛地喝了一顿大酒,他两杯我一杯,即使这样,我还被他灌得烂醉如泥,他却意犹未尽,不是忆童年就是畅想未来,借着话题争取再多喝上几杯。
忆童年是发小们在酒桌上最津津乐道的话题,每一次喝酒都可以把以前的糗事、坏事翻出来乐几遍,然后借机多喝几杯。
一般情况下,我基本上是倒在忆童年这个关口,而到了畅想未来的时候,基本上是他独自饮酒独自醉了。喝完酒已经是半夜,我在胖子家里倒头就睡,那叫一个香。晕晕乎乎中勉强把眼睛睁开一个小缝,看到手机上的时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好像刚刚才躺下,一眨眼的功夫居然10点了,我来不及回家换衣服,他的衣服、裤子又不是我的号码,我匆匆洗了把脸,就冲出了他家,直奔我们的约会地点,毕竟约会迟到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
我到地方的时候,他们差不多都到了,虽然我没有迟到,但却是最后一个,让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更重要的是我一身酒气、一脸疲倦严重影响了我在异性和同性心里的阳光青年的好形象。好在主要人物--老板千金还没到,我在怀疑家教甚严的她或许不会被允许参加这次活动了。
正在这时,旁边肯德基走出来一个人,手捧着咖啡,艳阳下她一席乌黑的短发梳得整齐,仿佛没散落一丝碎发,白嫩的脸庞上趁着一副黑色大墨镜,遮住了半张脸,让我捕捉不到她的眼神。素白色的短袖搭配着淡粉色碎花长裙,错落有致的身型吸引着在场的所有男性,虽然认得出是她,但还是难以接受这迷死人的清纯装扮。
我吞咽着口水、上下打量着她,就像饿狼看到绵羊一样。时间仿佛变得缓慢,她的举手投足也变成了慢动作。当我的理智战胜了男性荷尔蒙的时候,她已经走近了,我不知道墨镜下面的她是否看到了我的丑态。但不管怎样,我的确被她美丽的装扮震撼了,完全hold不住了。
“嗨”她走到我身边,顺势一招手说。
一股迷人的清香跟随着她从我身前一扫而过,我深深吸入这特别的味道,细细的品味着。虽然我生平最讨厌香水味,但是她身上的香水味很别致,让我留恋,我不清楚这种留恋是对待香水还是对人?
“嗨,嗨……”我慌乱地应答,声音渐低。
今天看到不一样的她,我有些慌乱了。
第十一章、新同事03
活动基金有限,为了节省开支,我们在超市里购买了零食和饮料,分别藏在几个人身上。进了KTV包厢就随便点了一些东西,刚好凑够了最低消费。等服务生走后,我们便把身上的饮料、零食统统都拿了出来,既省钱又实惠。
吃的吃、喝的喝、唱的唱、闹的闹,好一场群魔乱舞般的混乱。
小胖一进包厢就控制着遥控器,因为他知道,平日里宫琦最常哼唱的就是吴克羣的那首《为你写诗》,所以他想帮宫琦预约这首歌曲,作为我们的开场歌曲。
听上去她唱的很动听,因为我根本没有听过这首歌曲,也不清楚是不是在调子上,但是女人专注的态度着实让我着迷。
她一丝不苟地紧跟着音乐的节奏,时不时跟着节拍晃晃麦克、身体跟着摇摇摆摆。在昏暗的灯光下,她洁白的T恤变成了淡紫色,显得格外性感。当然,我是以欣赏歌曲的名义在关注一个女人。歌曲结束后大家报以热烈的掌声,她有些害羞,放下麦克后看看这瞅瞅那,脸上露着微笑。
小胖在她身旁抢过麦克风,进入了他自己的音乐世界,唱的也不错,像是专门练习过。未了不被别人发现我对她过多的关注,一边不断往嘴里塞食物,一边翻看着歌谱,寻找自己可以驾驭的歌曲。在一串串歌名下究竟隐藏了什么样的歌词呢?虽然我平时会听歌,也喜欢跟着哼唱,但是不让我看到歌词,只给我歌名的话,我一定会犯迷糊的,完全搞不清楚自己会唱哪一首歌曲。
好不容易看到一个熟悉的歌名,当时就倍感压力。这是一手真男人的歌曲,无论谁唱都可以震一震别人的气场,但是也可能把大家笑掉大牙。一首绝对经典的《死了都要爱》让我诠释的淋漓尽致,除了跑掉、破音、跟不上节奏、唱错歌词外,更让大家忍俊不禁的是我专注、认真、严肃的表情。我执着地享受在我自己的世界里,他们已经崩溃在这小小的包厢内。
活跃欢乐的气氛由此打开,大家都开始享受自己的音乐世界。要说这一群人里属她的嗓音最好听,歌曲唱得也都在节奏上。而我更像是跟着添乱,或者说是突显她这朵鲜花的绿叶,纯属陪衬。小罗是职业选歌,从来不肯两嗓子。她选了一连串的老歌,这可帮了我的大忙,虽然不能准确驾驭每一个音节,但是我记得大部分的节奏,只要老歌响起,我便可以哼唱。
我这个伪麦霸的小型个人演唱会终于开始了,前两首歌曲还好,大家跟着拍手、送掌声。眼看着就我一个人过瘾,她们也忍不住开始跟我抢歌,兴头上来了,哪还顾得上谁是谁,我也坚决不让。
音乐这东西其实很神奇,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点,同一时代的人对这段时间内流行的歌曲有着深厚的感情,似乎有共同的记忆。
抢着抢着,我和她便开始了对唱,到了男声部我就深情演绎,女声部她就款款深情。我们俩个人像配合已久的搭档一样,演绎得完美无缺。几首歌曲过后,不知是他们被我们的默契所震撼还是抢不到麦克略感失望,小杜在把玩着自己的手机、小丽在猛吃东西、小胖在大口大口地喝酒、小罗依旧在点着歌曲。
结束了几首对唱,我们感觉到了疲惫,交出了麦克,任由他们去过瘾。我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向她示意碰杯,她也举起酒瓶,做了个碰杯的动作,然后我们一起喝了一大口,看着屏幕跟着哼唱。
随后,大家根据唱歌需要,位子窜来窜去,我终于窜到了她的旁边。显然,这个时候开口说话除了要简洁,还要很大声。可是我们都唱得太多了,完全没有多余的力气大声喊叫,也就没有闲聊。可能是因为我先友好地向她示意干杯,她便在跟前的果盘里拿了一块水果递给我,我双手接过水果,向她微笑示意表示感谢。
三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我们聚集在马路边,准备打的奔赴晚餐地点--烧烤俱乐部。我们正商量着如何分配车辆,宫琦似乎有什么苦衷,极不情愿地跟这次聚会的组织者--小胖商量道:“咱们就在着附近找个地方吧。”
“不行。”小胖不留情面,一口回绝了她,说:“还是去那吧,我都订好地方了。”
我见她脸色难看,似乎有什么隐情不便说出来,就跟小胖说:“在哪吃都是吃,附近有个饭店还不错,我前几天刚去过,咱不必非得去你说那地儿吧?”
“对呀,就去你说那个地方吧。”她看着我说。
我看了看小胖,等待他的答案。“还是去原来定的地方吧,我同学说那不错,而且大家都没去过,去尝尝吧。”小胖一改往日察言观色的高超“本事”,倔强地说。
我见他不同意,也就没再多说,毕竟他是今天的组织者。对我来说,反正在哪里吃都是一样,只是不知道宫琦心里会不会不爽。
我们分两辆出租车到达了小胖所说的晚餐地点,环境还算不错,难怪小胖执意要来这里。我们围坐在两张拼起来的桌子旁,一边聊着刚刚谁的歌声最好听、谁的歌声最难听,一边翻看着菜谱,搜寻自己喜欢的食物。
宫琦就坐在我的对面,她时不时就会拿出来手机看一看,似乎是安排了什么事情,难怪想要在KTV结束后就地聚餐。
我们点的烤串陆陆续续都上来了,她吃了几串,便提议跟大家以茶代酒喝一杯,并说明自己还有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不得已要提前离开。我们干掉了杯中的茶水,目送她离开了小店。明显看出小胖脸上的难堪,这可不像是细心的小胖呐,或许是性格倔强的人不能看到别人的为难?
晚餐结束就意味着“一日游”也到了尾声。
正是这次聚会,让我们彻底放下了心底那道防线,开始了一段最真挚的情谊。
第十二章、新同事04
星期一,一周新的开始。
我清扫完办公室以后,坐在椅子上沉淀思绪。要知道,休息了两天再突然集中精神用来工作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我浏览完搜狐里的国家大事,拿着水杯出现在了财务部办公室。大家都在忙碌着,宫琦依旧坐在她的位置上抄书。我假装咳嗽两声,她抬头看了一眼,笑了笑。我感觉到了这微笑的杀伤力,甜美、亲切,霎时间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瞥到她的书桌上的咖啡,伸手指了指。她会意了我的想法,说“嗯,自己拿吧。”用手轻轻把咖啡盒推到我跟前。
当一个人真心想要把某个东西给你的时候,她会反应的很快,不会闪现短暂的犹豫。我也毫不客气地冲上去,开开心心地摆弄咖啡。而她还是继续手里的抄书工作。我一边在饮水机接水一边偷瞄着她,如果发现她有任何的不情愿,我也不会再自讨没趣,厚着脸皮去蹭吃她的东西了。
午饭的时候,我们各自拿着餐盘去打饭,我发现两盆饭,一盆特别软,另一盆有特别硬。因为我不爱吃水多的软饭,就指着盆告诉刚刚走过来的她:“这盆饭太软不好吃,来那盆吧。”
“不吃软饭?”她戏谑地说,也不看我难堪的表情。
“我吃硬饭的!”我狠狠地说。
“你可以软饭硬吃呀!”说完就乐呵呵的走去餐桌,把我气得不行。我琢磨着该如何挽回自己的气场,不能甘拜下风。我一坐下就用勺子去她的餐盘里抢牛肉,小罗同志看不过去了,边笑边说:“都开始用抢了?”小杜也接茬说:“土匪”。
我瞪她们每人一眼,说:“反正她不吃,要不也浪费了,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其实,勺子是还没用过的。虽然彼此更加熟悉了,关系也更亲近了一些,但毕竟还没有相处到可以用一个勺子吃饭的地步。她也很配合地把餐盘往我这边推了推,更方便我把肉抢过来。我发觉她根本没有过多在意勺子是否用过,在我抢她牛肉的同时,她也在抢我的萝卜。
饭后过后我直奔篮球场,与往常一样。
已经到了暑伏,天像是下火一样。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奔跑在球场上,没有奖励、没有观众,却有为了爱好而拼搏的精神。虽然已经大汗淋漓,但是仍没有过瘾,我们被上班的铃声催促着结束这短暂的比赛。回到机房后,我一口气喝光了杯里的水,迫不及待地想再灌下两杯,以补充我在烈日下流失的水分。我在财务部接完水,从她身边经过,她捏着鼻子躲着我,把我气得火冒三丈。我自知自己没有狐臭,经过了一中午的体育锻炼,臭汗味倒是会有一点,但也不至于那么夸张,于是我愤怒地看着她,略带疑惑地问:“你干嘛?”
“一身的牛肉味!”说着就跑回了位置上。
“没闻过吧,那是男人味好!”我盯着她辩解道。
她只顾着捏住鼻子完全不理我,我很困惑地觉着自己从未有过的委屈,看着徐经理,问:“徐姐,我身上味道有那么大吗?”
“没有。她不吃牛肉,肯定对牛肉味敏感。”她这么一说我心里好受了很多。
我指着宫琦说:“抢你牛肉就对了。”
她假装厌恶地躲着我,徐姐在一旁呵呵地乐着。
熟络以后,我们彼此添加了QQ好友。
我发信息给她:有好听的歌曲没?
小情歌,她只回了歌名。我马上下载了这首歌曲,耳脉里传来了分辨不清雌雄的嗓音“这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唱着人们心肠的曲折……”
我知道这应该是她比较喜欢的歌曲,不然也不会随口就说出来。我也在努力欣赏和研究这首歌,为了与她找一些共同话题,发信息给她:歌曲很好听,就是唱歌这姑娘的嗓子有点特别。
天啊,姑娘?她回我。
我一下懵了,什么情况?怎么个意思?难道不是吗?为了解开我的迷惑,我百度了“小情歌”,经过一番研究才知道,《小情歌》是苏打绿的歌曲,其主唱吴青峰居然是个爷们,那雌性的嗓音完全欺骗了我。我回信息给她:哎,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