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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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的秘密-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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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的秘密》

作者:姑射山人
高智毒贩被时间机器流放至晚清,起名“唐宁?温莎”,本书讲述他从中国到伦敦,再到全世界的发迹史。
1。第1章危险分子的去向

在22世纪,所谓毒贩的定义已经大不相同,其中很重要的一种是出售含有生物化学知识的机器人,购买这种机器人之后,任何人都可以轻易地制造各种各样的麻醉品。今天要处决的这位就是地球上大多数制毒机器人的源头——一个破解了地球联合体科学院人为设置地对机器人智慧限制的家伙。

毒贩是一个mit的在读博士生,因为交了一个喜欢奢侈生活的女友,为了满足她的虚荣心而不惜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且是世界上最危险的道路。破解机器人智慧限制是地球联合体最严重的罪名之一,因为人类与机器人曾经发生过一场生死之战,人类险胜。正是在那场大战之后,为了防止悲剧再次上演,地球联合体制定了对破解机器人限制的罪犯处以极刑的法律。

死刑是很不人道的,而且经常有死囚会被误判,所以地球联合体近几十年来很少有死刑的案例,取而代之的是很长的刑期。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的寿命越来越长,监狱人满为患,近年来联合体议会已经通过了将死囚肉身毁灭但大脑转换成数据压缩存放的方式,万一有冤假错案,还可以把人复活成数字态,虽然不完美,但总好过冤杀。这位毒贩所享受的极刑却并不是这种数字化的方式,因为他太危险了,必须彻底毁灭,万一哪天他越狱了,报复起整个人类来,就太糟糕了。

法院对他的判决是流放回至少200年之前,这是科学家们在时间旅行科学上的最新进展,第一次用来处决死囚,引起了广泛关注。

因为是流放,所以仅给死囚生存所需的最少用品,否则成了返回过去度假,对死囚还有什么威慑力?刚开始时,执行官认为应该让他*穿越。但是穿越时需要喜马拉雅山脉做地标,祼穿到严寒的高原,恐怕穿越者无法生存,于是,给他增加了一套保暖衣物。茫茫高原,千里无行,野兽出没,在死囚严肃抗议之后,执行官又给他增加了一些东西,一个能够依靠星空定位的手持设备,含世界地图,这样才能走出高原。一只粒子束手枪,有效射程100米,可发射一千次,可以用来防身和狩猎。一把瑞士军刀,用来宰杀野兽。一只zippo打火机。一顶雪地帐篷。

这里最贵的就是那只粒子束手枪,执行官原本想给他一只火药式的枪,但这种枪只已经被淘汰很久,很难找到,只好给了他一只入门级的粒子束手枪。那只zippo打火机虽是普通货色,但也跟100年前使用的打火机完全不同,它使用了核电池,能持续不断地将水电解成氧气和氢气,这两者混合可以燃烧,只要给它补充水就可以保持功能,一次充满水可以燃烧10分钟,如果实在找不到木头点火,情急之下直接用zippo来做简单的烧烤也未尝不可。至于那把瑞士军刀,也超乎你的想象,它只有两头,一头是纳米技术极其锋利的匕首,真正的削铁如泥,而另一头是万变工具,内置数百种工具模式,你也可以在它以软化形态出现时自己创造一种工具,然后存储在数据库中,从开瓶器到剪刀,一应俱全,这是可塑合金的一种应用。那个雪地帐篷,在这个时代最次的帐篷也是太阳能恒温的,而且是纳米材料,一个蘑菇大小,敲到地上之后开始膨胀,最大能大到一个蒙古包的大小。

死囚的最后一个要求是要一个分子分离器。这可东西可以将大部分物质高纯度地分离出来,可以用来制造食盐,死囚大大说:“你总不能让我干啃烤肉吧,给自己代盐也不够用几天啊。”

执行官不是工程师,不明白这分子分离器一旦到手,恐怕要比那粒子束手枪还管用。对死囚的执法是有预算限制的,执行官说:“原子分离器挺贵的,预算不够。还是算了吧!”

死囚尖叫道:“绝对不能少了这个!买二手的都行!”

执行官真的采购了一个二手的分子分离器来,死囚一看型号,心中大定,有了它,走遍天下也不怕。

好吧,来吧,送我到远古吧!

执行官:“现在,你选择一个时间点吧,200年到2000年前这个时间段都可以。”

终于来了,死囚哭着喊自己女友的名字“婉清……”

执行官:“时间座标确定,清朝末年,1840年至1911年间。空间坐标确定:藏北高原。流放者,你还有什么话说?”

死囚知道执行官误会了他要到晚清,但……去哪儿又不是一样呢?200年前,人类都是未开化的傻子。于是,他没否认,晚清就晚清吧。

2。第2章藏北

天空一声巨响,如同一颗几十万吨tnt级的核弹爆炸,藏北高原上凭空出现一个巨坑,直径数十米。

渐渐地,灼热的地面被藏北严寒的空气冷却,一个人型脑袋从十几立方米的狭小隔热层里用瑞士军刀划破的口子里探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经过一年多的禁闭,他终于自由了,但是却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时代,陌生的高原,永远离开了心爱的女友,真是说不出的苦楚。

这人钻出来,感受一下,果然空气很稀薄,藏北高原是真来了,是不是晚清暂无法确认。

脚下是植被稀疏的红土地,远处是白雪覆盖顶部的巍峨群山,一眼望去,见不到什么活物,荒芜而崔嵬。天空乌云层叠,似乎要下雨?或者雪?身上的衣服是防水的,倒也不怕,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先看看定位仪的答案吧。

他在寒风中从衣兜里摸出定位仪,对准天空,星光定位仪在白天也有用,这时的星光只是被阳光遮蔽而已。头顶一大片乌云,但是只要能找到一小块星空,仪器就能起作用。结果出来了——真狠呐,居然是藏北无人区。西藏那么大,人口密集的也就是在拉萨那一点点地方,藏北那真是千里不留行。

漫无目的地,他走在荒凉的红褐色土地上,身上背着一个小背包,他刚才已经检查了一下,里面正是执行官答应给的那几样设备:粒子束手枪、zippo、瑞士军刀、雪地帐篷、分子分离器。粒子束枪是要放在兜里的,以防突发事件。不过,这里实在是荒凉,荒凉得他要担心自己能不能在饿死之前找到一只动物来猎杀。

他有50%的东亚血统,这个人种的特点是鼻腔比较短,冷空气还没来得及升温就狠狠地灌进肺部,使他有些难受。他拉了拉防风帽,下意识的动作,其实没什么用处。

他现在要做一个决定,是往南到人口密度大的地方去呢,还是往东到有河流的地方?离他比较近的一条主要河流是沱沱河,万里长江的源头。有水源的地方才有更多的动物,对他来说也是有更多的生存机会。

还是往东找水源吧,生存要紧,去拉萨没啥好去的。

不幸中的万幸,他离沱沱河不过10几公里,这个路程还不算远,而且这里的天气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估计也就零下十几度吧。他也曾经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呆过,并不觉得现在的温度很冷。

他离最近的城市是拉萨,但他现在是在青海境内。走了半小时的路程,居然真的一只行走的动物都没见到!但,终于被他听到一声哀鸣,来自天空,太远了看不实在,有可能是秃鹫。不管怎么样,有活物就好,实在不行,把那秃鹫弄下来烧烤,目测它距离地面有两百多米,超出粒子束枪100米的有效射程,不过,这太简单了,装死引它下来就成。

他远远地看到秃鹫往一个地方降落,心中一动,这是找到食物的节奏,这么说前头有动物?很好,他加快脚步赶过去,同时把枪摘了下来,打开保险后放了一枪,以测试性能。一声清脆的“噗嗤”声,随即看到地上被粒子束激起的扬尘,他心中大定。

他看到了三只藏狼正在分食一只藏羚羊,而两只秃鹫在一旁啄食一些肉渣。

看到那细长羊角的藏羚羊不幸成为狼群的盘中餐,某人并不是同情,而是想到了一个主意。原来他来到了藏羚羊的栖息地,很好,这下不用愁以后靠什么吃饭了,做皮毛生意啊。藏羚羊的绒毛号称软黄金,狩猎一堆藏羚羊就当是淘金了。虽然残忍了一点,但是像他这样身无分文的人在这个世界上要生存不得不出此下策了。

将藏羚羊的商业价值发挥到极致的是印度北部克什米尔人,他们将藏羚羊的绒毛称为“沙图什”,意为羊绒之王。沙图什做成披肩之后重量仅一百克,揉在一起能穿过一个戒指,传统的皮毛商人用这种方式来检验沙图什是否货真价实,而其价值可与一辆中级车媲美。

身为mit的博士生,他酷爱研读科学史,对重大工程与科学进步颇有研究,但这沙图什披肩怎么做,他还真无法想象。世上的商业总是有一种惯性的,以拿破仑皇后约瑟芬为代表的欧洲贵女喜欢来自克什米尔的款式,她们懂得这种产品的来龙去脉,所以会消费,如果你做的沙图什披肩不是克什米尔人做的样式,说不定就不畅销了。一念及此,他又转变了主意,先收集羊皮,再奔赴拉萨,也许那里有印度来的皮货商,跟随这些皮货商去克什米尔学做披肩,至少要看一看款式,仿制一下,然后亲自赴欧洲销售。

经商之路艰苦啊。

晚清,正是中国最暗无天日的年代,他一个人既无力改变现实,也没有那么高尚的愿望,去欧洲做一个商人吧。

三只大灰狼吃饱了,只是朝人类恶狠狠地吼了两声,没有去追,更因为人类根本没跑,有粒子束枪在手,这些恶狼在他眼中跟吉娃娃也差不多。

他登上一个小山坡,极目远眺,找到了一群藏羚羊的身影,在手持设备上标记之后不疾不缓的往羊群走去,这里是青藏高原,“跑”这项运动最好别做,就算要做,也是适应多日之后才尝试,而不是现在。

终于接近到了可以射杀的范围,等到四十米左右时,一些藏羚羊开始警觉地逃离,猎手手中的粒子束枪口喷出紫色的细小光焰,并伴随着“噗嗤噗嗤”地破空声,由于粒子束是电加速模式,没有火药枪弹那么猛烈的爆发力,所以后座力并不大,猎手得以轻松地连续点射。在藏羚羊的一声声惨叫中,羊群终于明白大灾星来了,纷纷撒蹄狂奔,而此时猎手已经打出了10枪,8枪命中,7只藏羚羊倒地,1只负伤后仍然有逃窜能力,一场猎杀以7这个数字结束,最后一只藏羚羊跑出百米之外。

战果不好也不坏,反正够他忙活一阵子了。他把蘑菇帐篷在上风口展开,然后把猎到的藏羚羊拖到下风口作业。所有的纺织不外乎把羊绒纺成纱,再纺成线,再织成各种衣物,所以他只要把轻巧地羊绒剃下来就ok了,虽然羊肉也值钱,但他一个人却带不了那么多,只好便宜了狼群或者秃鹫。

先前提到过的万用瑞士军刀派上用场,他将可变幻的一头设置成电动剃刀模式,然后就可以给藏羚羊去毛了,速度很快,他看了看定位仪上附带的时钟,两分钟就能搞定一只。

第二个步骤就是将羊皮剥下来,做成包袱,好将羊绒放入其中。此时,瑞士军刀锋利的一面派上用场,这把纳米级超级利刃很轻松地胜任剥皮的工作。

当他把羊皮剥下来时,秃鹫来捣乱了,猎人毫不容情地射杀了这些来早了的客人,免得它们弄脏羊绒。

除去秃鹫的威胁之后,他开始实施第三个步骤——用分子分离器将羊皮干燥,抽湿是分离器的基本功能,而用强紫外线照射灭菌仅需要二十秒便使羊皮进一步可用。

经过抽湿与灭菌的羊绒放入羊皮包袱,搁在帐篷边,剥皮者又去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如此循环,在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居然就收拾好了这7只藏羚羊,看来猎杀环节才是短板,因为羊群跑远了,追击要费不少时间。

收集完羊绒之后,他又抽取了第二个包袱,这一次是用来放置风干的羊肉。他已经想到了,利用分离器辐射能烧熟羊肉,吃饭已经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没有水源。对了,分离器在抽湿的过程中显然获得了少量的蒸馏水,这些水维持一个人的生计也够了。

唯一没有用上的设备居然是zippo打火机。

3。第3章那曲

尽管藏羚羊拥有80公里的惊人时速,但它们面对速度不及它们的狼群时往往聚集成群,长而尖的羊角朝外,形成坚实可靠的保护阵,只有落单了藏羚羊才会选择奔逃。这样的习性使得藏羚羊屡次在猎杀者接近时也不及时逃亡,结果就是让猎杀者三天时间收集到了90只藏羚羊的羊绒,据说三只藏羚羊的羊绒便能织就一件沙图什披肩,猎杀者这一票下来,相当于奔着三十辆中级车的业务量而去,做为第一桶金,应该足矣。

现在,猎杀者已经拥有三个大大的羊皮包袱,一个存羊肉,两个存羊绒。大功告成之后,他朝着拉萨的方向而去。饿了就将羊肉切成小片用分离器的光波煮孰食之,渴了就喝抽湿所得的少量蒸馏水。

为了保存这些蒸馏水,他还制作了一个粗糙的瓷壶。那是他发现了一片粘土,虽然质量很一般,但经过分离器的加工,提取出来的粘土制作一个瓷壶已经足够了。万能的分离器能使瓷土在1400摄氏度时玻璃化,而且由于粘土的纯度高,造出来的白瓷居然相当白净。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他找到一个小水源的情况下完成的,藏北无人区拥有众多的小湖泊,湛蓝美丽,清澈透亮,映照着天空的时候特别的美,但这美丽的湖泊却往往代表死亡,因为大部分的湖泊都是盐碱水。对这个时代的普通人来说盐碱水不可饮,但对于拥有分子分离器的幸福旅行者来说这是好消息,食盐轻而易举就能获取,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调味品,有了它,顿顿都是美餐。

一路往南,这些天,他时不时会猎杀一些野马、野驴、野牦牛,换着口味过日子。他的方向并非径直往南,而是往东南,因为在地图上看到右面有一条国道,这个年代不知道这国道是否意味着有路的存在,但好歹也试一试。他还真试对头了,那条国道便是沿着唐蕃古道所建,经过3天的跋涉,他终于看到了这条古道,意味着有可能看到人类,当然,接下来的好多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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