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克曼也是个共和党人,他自然清楚这些,“对了,美丽的小姐,那个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为什么不杀了你呢?”
作为侦探,平克曼虽然惊叹于菲欧娜的美貌,但他还是保持了自己的侦探直觉。
“我怎么知道?”
提起这件事,菲欧娜便有些不悦。
“哦,是我失礼了。”
“没关系的平克曼先生,对了,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向你说……”
“什么?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竟然是个该死的华工?”
月光穿过阿巴拉契亚山的树林投射在地上,颇有影影绰绰的诗意之感,而山头上数只饿狼用自己那婉转悠扬的嗓音迎合着,铁轨旁的碎石也让马不舒服,一个侦探跟一个美女在谈一个华工的话题……
第六十九章大盗去纽约办报纸!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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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杀了那个女人呢?
李梦杨并非是看上那个女人的美色才不杀她的,这一点是没错的,不杀妇女儿童跟老弱病残,另外,还要对投降的人,给予一定的优待,这是他定下的规矩。
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的规矩,才有机会让自己的这支队伍走上一条正确的路,这样才有可能,真正的实现他李梦杨的全部计划,还有最终的梦想!
所以,这很重要,真的很重要。
至于那个美女,以及自己当时的恍惚,其实这很正常,那个女人长的确实非常的美,李梦杨又不是什么和尚神父,对不对?
另外,说什么担心自己的模样被看到了,会惹来很多的麻烦。这很搞笑的好不好?就这年头的通缉令,那画出来的水平,谁能认的出来他李梦杨呀?
这年头的劫匪虽然蒙面,可那其实不过是一种威慑好不好?坏人才大白天的蒙面嘛。
而且,李梦杨还非常,非常的确定,就现在美国的舆论,已经把他‘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给描绘成了一个杀人魔王,一个身高八尺,一顿饭吃好几个婴儿的家伙了,那这对姐弟跟别人说。
‘其实,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只是一个华工!’
这个事儿,会有人相信吗?
所以,李梦杨完全不但心,随便跟别人说,随便。
只不过,对这件事意见最大的就是埃莉诺了,生生是好几天没有跟李梦杨说话。
麻烦事儿,这绝对是个麻烦事儿,但是李梦杨现在不准备想这个事情了,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儿。
经过匹兹堡,穿过了阿巴拉契亚山之后,便真正的来到了东部,坐火车的话如果往南那就是巴尔的摩,而直走就是一直往东,那就可以到达费城。
这座城市对美国而言拥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这里曾是美国的首都,也是独恋宣言诞生之地,但仅仅是做了一个简单的参观旅游,李梦杨一行人就继续往东北方向而去,因为费城还不是李梦杨的目的地。
在走了不到200英里,终于,一座拥有近现代气息的大城出现在了李梦杨的面前,这就是纽约!
纽约呀,真的是纽约,看那……
好吧,现在那什么大楼还不是很高,什么帝国大厦还都没有呢,就是自由女神像也是完全不存在的,可这里是纽约呀!
李梦杨这个穿越者,如何不被这座城市所感染呢?在穿越之前,这座城市可以说就是李梦杨最熟悉的城市了,人都会这样,对他们熟悉的东西会有一定的特殊感情,但不过……
这天上黑乎乎的一片,可能不是雾霾吧?但眼瞅着比雾霾还吓人!
到处都在往外喷烟,也不知道那为的是啥,但有的烟是白色的。街道上拥挤不堪,而且还随处可以看到那些个找不到工作的无家可归者,这里面绝对有很多的爱尔兰人!
算是能找李梦杨找到一些个优点的,就应该是那半空中横七竖八的,乱七八糟的电线了!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人家已经用电了,还用的挺普及,这在现在的这个时代,绝对是高大上的好不好?
李梦杨心里明白,这并非全都是电线,而更多的是电报线。
好吧,其实,李梦杨绝不是什么崇洋媚外之人,只是他来到了一个本来应该很熟悉的地方,本来觉得这个地方应该跟之前见过的地方不一样,至少比较接近自己脑子里的形象,可是没想到,还是差距那么的巨大。
脏、乱、差,就这三字就可以形容纽约了,可是李梦杨一路上听到别人形容纽约,那都是仿佛天堂一般的所在,那么也就是说,这个地方的经济应该不差。
“你看什么呢!?”
经过了数天的冷战之后,埃莉诺终于忍不住了,她看到李梦杨这个家伙进入了纽约城之后,就像个十足的乡巴佬,看看这里,瞧瞧那里,没事儿还望个天儿,简直是丢人死了!
“没看什么。”李梦杨掩饰了一下自己的尴尬。
“哈哈哈……”而这却引来了其他人的笑声,小山子跟麦有力尤为笑的厉害,因为他们刚才的表现也不比李梦杨强多少,他们等于躲过去了。
“好了好了,我们不要浪费时间了,还是马上去我们该去的地方好了!”李梦杨这是真的有重要的事儿。
“哼!”埃莉诺用鼻音回答。
李梦杨这一行,人数不多,只有他、埃莉诺、马修、麦有力跟小山子,可以说是轻装简行了,要知道,现在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可是闻名遐迩的超级大盗贼,他的手下有传说上千之数,而现在,谁也不会知道,他们就是超级大盗,而且他们的目的地……
“WHAT-A……”
“这个地方……”
一行人来到了他们的目的地,反正李梦杨手上的地址是这么写的,这里是斯塔藤岛,不过,这个地方却让人大失所望。
呜呜……一阵小风吹过,一张张破纸迎风飘扬,这建筑的大门还很应景的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响声,啪嚓一声,一块玻璃掉了下摔了个粉碎!
“应该就是这儿呀。”李梦杨还看了一下门牌儿确认了一下。
“你是不是被那个混蛋给骗了?”埃莉诺这小暴脾气就要发作。
可就在这个时候,咵啦咵啦的传来了一阵马蹄声……众人一瞧,原来是一辆装饰的还算漂亮的马车。
“嘿!我亲爱的同志们!”
从马车上下来一个人,然后便热情洋溢的招呼着众人,这个家伙一身的装束非常的讲究,燕尾服,礼帽,领结,还带着个单眼的眼睛,金边的哦,胸口上还有一条黄链子,那恐怕是金表吧,不过,此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个子比较高。
“大个子比尔!你这个混蛋!这就是你花钱买的地方?”马修那边一看这家伙穿的,用的,这心里就不打一处来。
没错,这个打扮的像个财主老爷的家伙,正是大个子比尔!
“大个子比尔!你怎么这样了!?”埃莉诺本来对大个子比尔还是比较有好感的,但现在都抛到爪哇国去了。
被如此质疑,被如此的讽刺,那大个子比尔马上就做了可怜状。
“噢上帝呀!我亲爱的同志们,你们可是误会我了,伟大的克林特先生就是让我收购这样一家报社的呀。”一边说,还一边瞄着李梦杨。
“是这么回事吗?”虽然这个话没有说出来,但是其他所有的人都在看着李梦杨,他们就是这个意思!
李梦杨只好尴尬的、挠着头笑道:“哎嘿,好像真的是这么回事。”
那这么说,这眼前的建筑就是个报社了?那干嘛要收购一个报社呢?
“你为什么要收购一家报社呢?难道你想从良了?当个记者吗?我的大盗先生!”
埃莉诺对于这一点,特别的纠结,她完全无法理解李梦杨的用意,可是李梦杨怎么回答的呢?
“说实话,我还真的是有些想从良的意思。”其实,他想说的是洗白,但干脆吧,跟着人家说好了。
“你!……”埃莉诺这个气呀,这明明是担心李梦杨这个混蛋乱花钱不是?
算了,不理他了,走了!
不过其他人嘛……
“你不想解释一下吗?”那边的马修这眼神很怪异。
“我们从良不好吗?难道非要干一辈子的强盗吗?”李梦杨双手一摊。
显然,了解李梦杨的那一定能看的出来,这家伙一定是有些事情不想说。
其实,李梦杨自己知道,这不是不想说,而是你们这帮人,根本就理解不了!
为啥理解不了?
因为李梦杨现在做的这个事儿,就是收购一家报纸,他其实就是想掌握一个自己的宣传机器。这个事儿,我们现代人都能听明白,可现在的人,就马修他们,就算上埃莉诺那也没办法搞清楚的。
别看美国此时就已经8000多家的报纸了,可是传媒这个东西,宣传的力量,那还是没多少人意识到。
别的不说,现在就有一家报纸没事儿就宣扬一下空想社会主义,而且还刊登恩格斯,马克思的文章。这家报纸此时就在纽约,还是一份大报哦,名字就叫做《纽约论坛报》!
之前,李梦杨在偶然之间看到了这份报纸,然后又看到了上面,他有些熟悉的文章,再一看那个文章署名,恩格斯。
几十年后的美国政府会把卓别林以共产主义嫌疑人的名头给驱逐,而现在,他们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却在公然的宣扬共产主义伟大导师的思想,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讽刺呀!
美国政府,那一帮子这个时代的精英都理解不了的事儿,马修跟埃莉诺这样的人,能理解的了吗?
那既然是看到了这一切,李梦杨如何能不插一脚进来呢?
于是,他就让大个子比尔收购了一家破产的报社,反正这样的报社太多了,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
报纸就是此时最尖端的传媒,也就是宣传口,也就是未来革命的喉舌。在李梦杨的计划中,他必须掌握这个东西!
那大个子比尔为啥这么听李梦杨的话呢?这家伙怎么可能如此呢?李梦杨就这么放心的把钱交给自己的大个子比尔吗?
你还别说,李梦杨还真的是非常的放心,这里面是有故事的……
第七十章终于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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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一家破产的报社,这其实只是一桩小事,李梦杨还让大个子比尔干了不少的大事呢。
简单来说,那就是他让大个子比尔变成了一个投资商,来美国东部,找到什么好东西,你就可以投资一下。
那这是生财之道呀,可以理解,可是这个事儿,安全吗?
李梦杨也知道在这样的一个年代,你很难去相信什么人,除非是至亲,除非是铁到不行的哥们,但大个子比尔这个家伙,明显这两样都不占。
但是,李梦杨他没有别的选择呀?
他如果想要投资什么的话,如果自己不好出面,那咱们的队伍里,似乎就只能找这个大个子比尔了不是?
就他看着还算是精明的,至于马修,他典型的爱尔兰人,埃莉诺、小山子就不用说了吧?
等等!
这个投资得用钱吧?那怎么来的呢?
简单,抢的呀。
没错,就是用抢来的钱去干革命!
难道那些个爱尔兰人就会同意李梦杨把抢来的钱,都拿去投资?难道他们对于分配方式这个关键性的东西,已经可以接受‘公家’这个概念了吗?
现实情况是不行的,就是爱尔兰人,还有华工,大家还是觉得那什么‘公家’不靠谱,你李梦杨说的是收归共有,可是咱们这个心里……
算了,人就这样,真的,你很难改了他们的这个习性,但李梦杨还是得‘集中力量办大事’,那这个‘力量’可怎么集中呢?
李梦杨就用了一个办法,一个非常简单的办法,那就是,他不管爱尔兰人,你们愿意怎么闹,怎么作,随便!
但,不管就成了?那爱尔兰人不会把抢来的钱挥霍了?
当然会挥霍掉了,而且还是特别快的就挥霍掉了!
是呀,这个钱都是抢来的,也就是来的容易,罪犯,抢匪什么的,他们从来不会很好的珍惜自己的胜利果实的,就比如李梦杨记得那个张子豪,绑架了首富的儿子拿了赎金之后马上就去赌了,没多久就又两手空空了。
你看人家首富的建议是啥?
买首富公司的股票!
这就是为啥人家是首富。
而李梦杨现在,就是利用了这一点,他什么都不管,就看着这帮爱尔兰人拿了大笔的赃款,赌博,喝酒,搞女人……
很快就没有了,速度非常的快。
于是就产生了一个这样的情况,爱尔兰人总是没有钱,一直都穷,虽然会有那么几天的高兴的日子,可时间太短了,那再看华工呢?
华工这边的钱,也就是所谓的赃款都在李梦杨的管理之下,这些个钱都被合理的分配以及应用,反正华工总是有钱,李梦杨的手上从来都不愁钱的事儿!
爱尔兰人那看着都眼馋呀,这可怎么办?
如果是一般人,那么就抢好了!
可那是李梦杨,也就是克林特·斯特伍德不是一般人,真的不是一般人,这是一个可以带来胜利跟财富的男人,所以,抢是绝对不行的,于是乎……
借!
向李梦杨,向华工借钱,这样一来可就有意思了,这就诞生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金融行为。
最后成了一个什么状态呢?
不断的借债,甚至是用借来的债,还之前的债,没办法,爱尔兰人还是管不住自己的花销,最后这日子真的是过不下去了。
李梦杨便控制了爱尔兰人的债务,而且他还好心好意的帮助了他们。
“你们反正也管不住自己的钱,干脆吧,你们把钱存到我这里,我来统一的帮你们攒着,平时也好控制你们的大手大脚,你们要有急事儿,难事儿,那就从我这里拿就好了,多简单呀,对不对?……”
想不到吧,李梦杨这个家伙成了一个‘银行’!
一个,只在华工跟爱尔兰人之间运作的银行。
这样一来,李梦杨实际上就等于是成了那个‘公家’,就是他可以把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自己的手上了,而至于爱尔兰人,因为自己的钱袋子被李梦杨给管住了,那就很自然得听李梦杨的话了。
当然了,这个‘听话’,是潜移默化的,李梦杨并没有什么夸张的要求,也没有什么过分的命令,但李梦杨还是感觉自己应该是把这些个爱尔兰人抓的牢靠了很多。
钱有了,财富越积攒越多,这年头的钱也就是美元,不小啊,还挺沉,李梦杨是没办法一直就那么的拿在手里的,所以,他是去存在银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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