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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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再起-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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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道人人想做官,这有权有势的官儿一做起来,确实有味道的多。”张华轩一面暗自想着,一边却是与这些官员故旧执手问好,这些官员虽然表面上态度都一样,其实也是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杨廷宝和两淮盐运等一票官员就是扬州的本土官员,这几年太平军闹的很凶,不过可以直接威胁扬州的镇江守将罗大纲却从来不敢过江找扬州的麻烦,就这一点而言,杨廷宝等人当然不可能认为是江北大营的功劳,所以在迎接张华轩的时候,这一票扬州的官员显的最为诚挚。
    而来自两江和江南江北两座大营的官员就显的不是那么对味道了。不管张华轩的淮军帮了他们多大的忙,看着人家老是打胜仗风光无比,而自己就是坐困愁城一无建树,来自北京的诏令文书十有八九都是斥责的,咸丰帝经常拿张华轩的淮军和几个大营的清军做比较,如此这般,不论张华轩怎么在明里暗中帮了清军的忙,总的来说,两江的这些官员和几座大营的清军将领并没有掩饰他们对张华轩地嫉妒之情。
    对这些张华轩倒是并不在意,只是打量着那些八旗大爷时,心里总不免满怀恶意的想:“太平军就要西征了。
    这一次可是石达开亲自领兵,湘军被打的没有还手之力,然后就是攻打镇江和破江南及江北两座大营。到了明年这时候,怕是这里没有几个熟脸在了。”
    想到这里他倒是有点沧桑感,熟知历史也有一点坏处,就是有时候眼睁睁看着对面地活人,却总是在想对方是死在什么时候。
    对于太平军西征和攻打扫荡江南的动作张华轩并没有破坏的打算,事实上他的淮安与海州发展都需要时间,这就需要太平军干的猛烈一些,最好再把捻子都赶到河南与山东,让北方也热闹起来。不是有句俗话叫做狡兔死走狗烹么。张华轩没把自己当走狗,不过能让清廷多一点忌惮总是好的,他最近在淮安搞的土改动作就很大。再加上淮安时报经常非议朝政,北京已经有不少人不满意了。如果他这个按察使再把手伸到海州或是徐州去,只怕朝廷的警惕和防备就会更加严重了。不过如果太平军和捻军闹腾的厉害,想来朝廷对他这样手握重兵地地方军阀就会有一定的倚重和忌惮。不会主动伸手来对付他。
    反正这个时候咸丰也好。正在掌权的鬼子六或是将要掌权地肃顺也罢。都已经认识到汉人团练武装才是清朝扑灭农民起义的主力,对汉人地主武装已经由限制和提防转为倚重与培植了。
    “看来是时候让罗大纲和陈玉成他们动一动了。还有淮北地捻子们,最好也把他们赶到山东和河南那里去。”
    不过这时候显然也不是想这种事的时候,翁家到底是大清的世家,翁府老爷子虽然没有来,不过送亲地翁同爵与翁同书再加上翁府地不少亲朋好友和故旧也是不少人,这时候扬州城已经热闹非常,就等着张华轩亲自来迎亲。
    亲事倒是办地很顺利,负责送亲的翁同爵这时候还只是个四品官,对张华轩也很是客气。不过张华轩知道自己这个二舅子也不简单,后来一直做到陕西和湖北地巡抚,署理过湖广总督,论说起来不论是能力还是手腕其实比老大翁同书还要强过几分,所以张华轩在与他言谈之间也着意拉拢,不过翁同爵显然对到淮军中效力并不怎么感兴趣,他现在在京师做部曹官,前途可比前一阵子载倒在江北大营的翁同书要好的多,所以对张华轩有意无意的招揽并不怎么感兴趣。
    与翁同爵一起前来的还有翁同和,张华轩对这个晚清赫赫有名的重臣极感兴趣。翁心存曾经入值上书房二十来年,教导过咸丰
    亲王等很多亲贵,不过翁同和显然更加不简单,他先治皇帝,然后又教导过光绪皇帝,算是两代帝师,到了光绪亲政之后,翁同和最得光绪皇帝的信任,也因为能在慈禧面前周旋,所以老佛爷对他也算信任,这么着一来,晚清时除了李鸿章,算是这位翁大人最为宣力。到后来帝党与后党争权,翁同和又站在光绪一边,因为翁同和本人和翁家在朝中的力量,一时之间倒也与后党斗了个旗鼓相当。历史上对翁同和的评价多半是正面,因为在操守与廉洁上翁同和做的不错,再加上支持的是一意要维新的光绪,与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党的关系也是错踪复杂,种种因素加起来,其形象自然要比被骂成卖国贼李鸿章要高明不少。不过总的来说,张华轩对这个人的评价不高,气量狭小格局不高,表面上是支持维新,其实做事多半因循守旧,而且其与李鸿章的争斗也不能从大局出发,多半只是权力与因私仇而起的意气之争罢了。
    而且与李鸿章这个自嘲为裱糊匠人的北洋重臣相比,翁师傅显然在国际与国内形势上都看的不清不楚,这个是能力问题,其实倒也怪不得他了。
    只是此时在张华轩眼前的翁师傅显然不会是他记忆里那种满脸大胡子老气模秋的模样,虽然这位小舅子也已经二十四五,嘴角上留了一撇小胡子,不过总的来说,还是典型的苏南人长相,个子不高皮肤白嫩清秀,如果不是在大清这会子,在后世显然是个标准的小白领模样。
    与对翁同和颇感兴趣的张华轩一样,翁同和显然是对自己的这位妹夫也很有兴趣,张华轩在打量他的同时,翁同和也在打量着张华轩。张华轩的长相其实也是明显的富家公子模样,不论他的内在现在如何变化,原本的身体却是定了形,再加上为了迎亲换了一身锦绣华服,一身打扮下来,富贵之气袭人,翁同和显然对张华轩现在的模样并不怎么感冒,一见之下,便是面露不屑之色。
    张华轩倒是并不介意,性格决定命运,翁同和也二十四五的年纪了,如果张华轩记得不错的话,明年大比之年翁就会上京殿试,然后一举中了状元从此名闻天下,成为清流领袖人物。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也不会喜欢自己的这种出身,也不会喜欢眼前的这种排场,更加不会喜欢现在明显春风得意的这个人。
    不过亲事既然定了下来,张华轩也来亲迎,算是给足了翁家的面子,当即把事情顺顺当当办了下来,然后紧接着返回淮安,翁家的两兄弟也跟着一起前来,然后就是开始大办婚事。
    整个大清做到按察使还没有成亲的人只怕只有张华轩一个了,婚事一传开,不但两江附近的官员要送贺礼,紧接着来自京师的礼单也是一个接着一个,就连咸丰皇帝也特别赏赐了张华轩一百两银子,虽然在张华轩看来是太过小气了,不过考虑到道光皇帝的人品,咸丰显然是比他老子大方的多了。
    等到冗长的婚仪办完,张华轩也象征性的饮了几杯酒后,进了红通通的新房后,看到低着头捏着衣角的新娘坐在床前,自己也是满脑子的迷茫:“这就算是结婚了?”
    在后世张华轩虽然也事业有成,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还没有结婚,在当时不算什么,在现在这个时代虽然只是二十出头,不过换了别的富贵人家,只怕小妾都有好几个了,他现在才成婚,也难怪那一票一心想着张华轩更进一步的属下们着急上火。
    按说以他的年纪和经历,这时候应该一点也不心慌,只是看着老老实实坐在床头的新娘子,张华轩却只觉得自己的心噗通直跳。
    新娘子的身材看起来还算不错,虽然是坐着,不过张华轩看起来估计该有一米六五左右了,毕竟还是富家小姐出身,营养跟的上,要知道这个时代很多女孩子正常也就是一米五左右的身高,不少人站起来还没有到张华轩的腰部,如果再联系到新娘子的年纪,身高要是还不足的话,张华轩就太有负罪感了。至于长相,虽然低着头,不过看起来也是肤白似雪,一头黑发显的很长,一直垂到了腰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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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新形式,新动作
    样子看起来还不错,不知道摸起来感觉怎么样。”想,一边借着酒力凑上前去,不过就在他接近的时候,新娘子“嘤咛”一声,竟是躲闪到了一旁。
    张华轩满脸尴尬,一时想不出话来,干站了半天,终于搜肠刮肚的憋出一句话:“天色晚了,娘子我们不如早点歇息吧。”
    新房里的灯光原本就不很亮,张华轩话一说完,发现暗处里的新娘子好像无声的笑了一下。这种效果让他有点羞恼,怎么说也是两世为人了,而且前世后世加起来年纪也不小了,只是前世忙于工作,后世还是忙于工作,这种吊榜子哄小女孩的工作实在是不能胜任。
    这个时候张华轩突然想起了在清江浦从被窝里奔出来的清军副将,看那家伙三十来岁长的还不错,但明显是沉迷于酒色的模样,这种事他做起来一定很拿手吧。
    不过此时此刻他也真的想不出来什么话说,等看到新娘子含羞带怯的拿出一块白绢铺在身底时,张华轩只感觉自己浑身都象火烧一样,虽然新娘子的腿一直带搭在床上用裙子遮住,不过显然这时候他注意到的肯定不会是这种细节了……
    迷迷糊糊中张华轩完成了在清朝的人生大事,第二天醒过来时已经是日上三竿,如果是在以前他早就起来大半个时辰,而且健身完毕准备处理公务了。
    他摇头晃一下脑袋,在昨晚那种愉快的事情之后再来想这种公务上的事情也太过无聊了,有那么短短一瞬间,张华轩甚至至自己在这几年来干的所有的事都产生了一种很累的感觉,这种感觉以前偶尔会出现过,不过都立刻都被压了下去,而昨晚之后,他产生了一种有家室男人的感觉后,竟是突然有一种疲惫与无助感。
    怪不得从此君王不早朝啊。张华轩伸出胳膊枕在自己的脖子上,就在他身边躺着新娘子翁淑芬,昨天晚上的折腾之后。这个刚满十七其实周岁不过十六地富家小姐显然是变的娇弱不堪,躲在张华轩身边的她如果不是散发着微弱体香地呼吸声,几乎让张华轩感觉不到她的存在。
    既然已经有了那种关系的存在,张华轩当然不会客气,虽然昨天已经五连发把欲望发泄了个干净,不过清晨醒来,对着身边美好的胴体上下其手,其实也是件让人开心的事。
    翁淑芬的脸红的象苹果一样,不可否认她的这个名字土了一点。不过当时人给男子取名还会费些功夫,给女孩起名就随意的多,总之取来取去。也就是在那几个字眼上打转,这倒也不足为奇。
    随着张华轩地手伸来摸去。新娘子的身体也渐渐弓的如虾米一样,到最后将这小姑娘逼地退无可退之后,张华轩总算把手缩了回来。
    “淑芬。你觉得为夫怎么样?”从昨夜到现在。张华轩总算有了兴趣与自己的老婆交谈一番。
    “大哥说你是英雄人物。二哥说你是枭雄,三哥说你是莽夫一个。”
    “哦?”张华轩倒是被她说起了兴趣。看来翁家兄弟在家时没少为自己争辩。翁同书现在在他地手下吃饭,评价当然不错,翁同爵看起来对自己的能力也有肯定,倒是翁同和现在看起来对自己并不感冒。
    “莽夫也有莽夫的作用,你三哥在淮安久了,就会明白地。”
    张华轩有句话倒也没有说出口来:比如他这个莽夫,如翁同和那样地腐儒,则更加地没有用处。
    夫妻俩算是谈了一会话,感觉更加亲近一些,张华轩的手便更加不老实起来,只是当他地手伸向夫人的足部时,翁淑芬原本满脸红润娇丰欲滴的俏脸却一下子变的惨白。
    “天足?哈哈!”
    翁淑芬的小脸瞬息间变的惨白,实际上翁家与张家的门弟还是差的非常之远,而翁淑芬从小就体弱多病,每次要缠足就会生一场大病,缠足缠的有性命之忧,这也让甚重礼教的翁家上下很是为难。在当时,一个大家闺秀不缠足就等于是后世的白领丽人脱光了衣服在大街上裸奔,不缠足代表没有妇德,这个问题在当时是极为严重,根本就是难以调和的矛盾。
    等沈葆代表张家向翁家提亲之时,原本翁同书绝无可能答应,就算张华轩前程无量,而且他也正在张华轩手下效力,如果翁淑芬一切正常的话,这门亲事成功的可能性仍然极小,不过既然翁家小姐也有缺陷,倒不如
    应了事。至于翁淑芬嫁过去怎么解释,他们这些做让她自己想办法了。
    “相公……”翁淑芬满脸惨白,眩然欲泣。
    “这是好事情,我刚刚还在想,怎么让你的脚逐渐恢复正常,既然没有缠足,那就再好不过。
    ”
    这时候时辰已经不早,远远传来了张府下人起身忙碌的声响,一抹阳光照在了年轻的张华轩与翁淑芬脸上,张华轩伸手按住翁淑芬的嘴唇,说出了一句让对方感动终生的话:“一个男人以残害女人的身体来取乐,这种行为,真的连畜生也不如。”
    这句话让翁淑芬泪水连连,对张华轩来说,却是发自内心。到这个时代已经很久,也见过不少把脚缠的奇形怪状的女人,对张华轩来说,缠小脚这桩罪过简直是不可原谅,把南唐后主拖出来鞭尸一百遍也不为过。
    新婚让张华轩好好休息了几天,从创立淮军开始,他的筋骨就没有松懈过,刚结婚这几天算是好好享了几天清福。
    不过来自南方的战报和朝廷的诏令让他的休假立刻结束。从开春一月开始,太平天国的翼王石达开就开始调兵谴将,北伐是彻底失败了,林凤祥和李开芳都早就战死,天国内部也没有了西征和北伐之争,去年的战场失利让杨秀清这个权力欲极强的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愿意把战场提调的大权交了能征善战的石达开。
    一月底的时候,石达开组织了水师,开始着手组织湖口与九江两次大会战,到了四月的时候,两次大战都已经结束,石达开不负他太平天国第一战将的声名,先后两次大败湘军水师,两次会战之后,湘军水师精锐几乎是一扫而空,石达开趁机率领精锐组织反攻,去年丢失的城池州府先后夺回,不到四个月的时间,连下七府四十三县。如此这般,太平军顺利杀回湖北,击败了湖广总督杨之后,再次夺回了武汉三镇。
    湘军已经龟缩回湖南,荆州将军官文和胡林翼等人也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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