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观雪阁也一样,图的不过是名字好韵味好,实际上真下一场大雪,想要观雪还是策马翩翩,跑去城郊荒芜之地观看吧。
正穿梭在时光中,怀念幽州郊外土城上看日出的轻松光景,眼前突然有一手晃了晃,最为突出的便是那紫色豆蔻的圆润指甲。
回过神,轻咳一下,还未想好如何表达一下走神的歉意,就听到崔洛晚说:“没想到你不是她,而是她妹妹……”
她的声音细细轻轻的,如同江南烟雨中吴侬软语一般。我有些疑惑,清河崔氏明明不在江南,为何她能柔成这般。虽然这么想着,可嘴巴绝对不好意思问出来,我点点头,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嗯,不是尔菡。”
崔洛晚伸出细长的指头又示意我看看:“还记得在广宁王府时,我从你手中抢走的那半片纸笺么?”
好像是紫色的五瓣花来着,我不解地望着她,不知道她究竟在想什么。
崔洛笑了笑,淡淡道:“他写给尔菡的字,画给她的画……尔菡喜欢紫色,他也喜欢,所以连带着我……我都跟着喜欢了。”
我惊讶地张大嘴巴,没想到其中竟有这些曲折,张口你了一声,欲言又止。
崔洛晚搅了搅瓷碗中的米粥,舀起来顿了半响,终究没有喝下去:“我得知时也很惊讶,那样不外露的一个人,竟然做出这样的承诺……”
“我在他书房看到那幅画,知道你长得很像尔菡,那时真如擎天一霹雳,所有的自欺欺人都被击碎了。”崔洛晚的目光淡淡的静静的凝在远处一片尚绿的叶子,“后来我一个人想了许久,嫁给她做正妃的人是我,尔菡已经死了,既然死了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有些事情既然已经如此,我除了顺着这条路走下去,其他的方法大概都是曲折。”
我有些迷茫,看不透崔洛晚意欲何为,看似是谈心,我除了知道她喜欢高孝珩之外,别的什么也看不出来,这真是一个内心强大的姑娘。
“喝粥吧。”崔洛晚夹起一颗红枣掺在米粥中,“当时对你的万般刁难,二嫂和你赔个不是。”
猜到了她那时因为高孝珩故意整我,从她口中亲耳听到道歉的话,我有点难以置信,毕竟她看上去不像是会道歉的人,我结结巴巴的回道:“我……那时……我那时还误会了你来着……”
崔洛晚笑了笑,不忘打趣我:“单纯、没有坏心思,过得潇洒,同你在一起很愉快……恐怕这正是长恭喜欢你的原因,也是他喜欢……”她突然顿住,我迷茫地看着她,她再度开口道:“我也很喜欢你。”
被别人夸奖了,我有点不好意思,故作娇羞地垂了垂脸,心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只要不是因为我而针对我就好,不然我会很悲惨。
和这么聪明的一个姑娘打交道,不仅伤脑筋儿,而且还费心,时间久了,恐怕还会影响寿命。
作者有话要说: ——沈郗昀这个角色,感性居上,理性稍逊,所有有时候能将事情分析得很透彻,有时候就会显得什么都不懂。一直不知道怎么处理崔洛晚和高孝珩这条感情线,牵扯的人太多,还有一个死去的姑娘。写到这里想必大家也该明白了,其实二哥一点都不傻,是最聪明的人,他的感情他自己心里很清楚,只是很多时候是不愿意懂。
——上榜了,在此对编编棠棠姑娘表示感谢~~鞠躬!
☆、第十章 风云
一顿粥喝下来,肚中依旧不饱。
崔洛晚只喝了一碗粥便结束这顿说是午饭已经晚了很久,说是晚饭又不到时候的加餐,我在她略微诧异的目光中搁下第二碗,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吃了其实跟没吃差不多。
巷口分别,各自登上来时的马车。我在车中坐了一会儿始终没有离开的意思,赶车的小哥心有疑惑却不好开口。
直到广宁王府的青布帘马车消失在视线中,我才兴致勃勃地让他将马车驾到繁华的广阳门大街。看在自己难得出来这么一趟的份上,我决定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再回家。
虽然不是饭点,可饿了怎么也得找地方吃点什么。寻了一家规模中等的酒楼,径直跳下车,大摇大摆地从正门跨进去。当着崔洛晚的面没吃饱又没办法开口,可等她先走之后,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实话说,许久不出来,倒也有怀念起穿梭在都城的酒楼茶楼嘻嘻笑笑的日子。
那时候每日每夜都想得最多的就是如何尽快找到回家的办法,岁月变迁,时光流转,世间万物都在变化,现在的我,每天所想的不过是如何能与长恭在一起久一些,再久一些……
心里始终如明镜一般,千年之后的那所住房是我的家,根之所在;近在咫尺的这个,有他在的地方也是家,心之所系。
饭菜琳琅上桌,飘着浓郁的香味,馋虫瞬间就被勾了出来,我拿起筷子开始大快朵颐。
向来不做对不起自己的肚子的事情,毕竟人这一生,能由得自己支配的并不多。我能做主的事情,蔽日大哭、大笑、真性情,比如吃喝、玩乐、饱睡觉,其余的无能为力且不可扭转的,如崔洛晚所感慨的那样,就这么顺着那条路走下去,顺着命运走下去吧。
夕阳把窗纸淡淡金色,我看了好一会儿,突然觉得方才的想法好像牵引出许多虚虚实实的记忆来,慢慢涤荡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是趴在课桌上飘然神游昏昏欲睡时,突然听到老师加了音量的提醒的那么一个词;是不久前去宗庙祭拜高澄时,长恭思索片刻说出同样的一个词;是崔洛晚看着指甲上的紫色豆蔻和远处的绿叶,飘忽着神色说出意思相近的一句话。
一条发亮的光线倏然破开将过去与现在,拖出一线长长的无法言说的光明——顺其自然。
没错,就是它!
庄子之论永远都那样经典:“……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
这一刻我突然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宗庙之外的大路上,长恭说的那几句让我很是懵懂的话。
在我是郑尔萦的时候就做郑尔萦,当有一天我没办法做郑尔萦时,又没办法留下来陪着他时,我便拿着脖子上的枣木坠继续寻找回家的方法。
这是唯一能让我和他卸下重负,生活在一起的方法。
若再糟一些,如果有那么一天,我没办法做郑尔萦,也没办法回家,更没办法陪着他,那我便去做沈易的姐姐,暂且觅得一方容身之所。
看吧,当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夕阳红霞,高声浅语一并从窗外传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忙碌一天的人,带着锄具慢慢回来,吃饭休息,为第二日的劳苦养精蓄锐。
酒足饭饱,放下碗筷,我想,现在真是归家的好时间。
…… ^ ^ ……
回到府上,得知高长恭还没回来,心里倍感失落。
本想将我和崔洛晚聊得很开心之事分享给他,让他在外不用担心妯娌不和的问题,没想到他比我回来的还晚。
绣了一会儿香囊,光线越来越暗。
纠结是点灯继续绣,还是偃旗息鼓明日继续,有人过来跟我禀告,厨院已将晚饭准备好了。估摸着时间差不多,我收拾好未完成的绣品,拎着裙子到门口等高长恭回来。
我不知道外出忙碌一日回到家,看到自己的妻子等在门口的感觉怎样,可仅仅是这么想着,都觉得一定很不错。
伸着脖子想东面了望片刻,有车,不是高长恭的,有人,亦不是他。
瑟瑟秋风穿透裙边灌了进来,凉意袭上脊背,我哆嗦了一下,挽了裙角在大门前上上下下跳石阶。
一边跳一边数,打算见到长恭时同他炫耀一番,我今日的运动量很大不用担心变胖等等,但奈何总过不了记性这一关,跳着跳着就不知道是第几圈了。
没办法,打小以来就是这样子,我习惯得连数落自己下次注意都懒得了。
不知道被他知道会不会看着我似笑非笑道:“小昀,你恐怕是无药可救了。”
实话说,有药无药其实都无关紧要,我很清楚,只要有他一切都不是问题。
再次伸脖子看了看,依旧找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夕阳残红似血,触目惊心,这几天都没下雨,搞不懂哪里冒出来的火烧云。目光再次飘到东面时,我只觉得心脏都随着跳了几跳。
翘首以盼的那个人穿着藏蓝的长袍,一手垂在身侧,另一手负在身后,独自迈着步子,慢慢朝家的方向走。
暗淡的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又蒙上一层傍晚冷凝。我看着他,吸了一口气,踢开脚边的石子,飞快向他奔去。
脚下踩了什么,我不知道,身侧都有什么,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奔跑而去的前方,有那么一个他,无声无息的攫住呼吸,悄无声息地攥住胸膛里的那颗心。
我想,在没有遇到他之前,我的心是我的,为自己而跳动;可遇到他,动心了,喜欢上他之后,这颗心便开始为他跳动,只为他一个人跳动。
高长恭显然没料到我在门口等他,蓦地顿住脚步,脸上隐隐的伤逝情绪倏然隐没,立刻换上零星的错愕。
我在大好的时光里等他,他怎么其他不好的情绪呢,我理所当然地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于是亲昵地抱住他胳膊,凑过去露出大大的笑脸:“天快黑了,怕你迷路,我出来接你回去!”
零碎在眸中的光晕闪了闪,他拉过我的手牵住,无奈道:“你倒是说说,是你比较容易迷路还是我比较容易迷路?”
我疑惑的反问:“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还用我说吗?当然是你了!”
他牵着我往家里走,步履不大,速度很慢,似乎贴心地配合我的速度:“知道了,放心吧,我会当做反语来听的……”
我:“……”
…… ^ ^ ……
吃过饭,高长恭并没有去书房,而是一个人坐在寝居外走廊侧的石头护栏上。
月光穿透云层和树枝疏淡地在他肩头投出一片影印,映着那袭白色的长袍越发显得清泠。
我总觉得今日的他有些奇怪,合胃口的饭菜只吃了一丁点,放下碗筷就说想出去待一待。看着他单薄的衣服建议他多穿一些,免得受凉,可他却不甚在意地摆了摆手,自顾自地出去了。
枝头树梢的残叶与秋风做垂死前的挣扎,一个守,一个攻,厮杀片刻,最后败下阵来,凌乱地落到尘土。仔细地瞅了瞅,院前所有树木彻底变得光秃秃了。
亲力亲为地在青瓷壶中泡了几撮沈易命人送来的新茶,滚烫的开水浇在壶里,卷曲的叶子旋转几圈,慢慢舒展了脉络。
清茶缓慢地流进细长的竹筒里,我又在瓷瓶中舀了一点糖放进去。竹节凹凸有致地蹭着指尖,茶香和竹香缠绕在一起,彼此不分。
我吸了口气,终是抱着竹筒走向他。
大概听闻到脚步声,他回头,双眸慢慢对上我投过去的目光,怔愣之余,心里顿时就空了一大片。
这双漂亮而好看的黑色眼瞳中正蔓延着浓重的哀痛。
顿住步子看着他,我拉起他的手,指头相触,恰如预想中那样一片冰凉。
大悲则哀,大伤则痛,人世间最基本的情绪莫过于喜怒哀乐,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将他变成这样,我只知道他痛,我也会跟着一起痛。
缓缓将竹筒放到他掌心,我斟酌许久,挑了比较轻松的言语,想让他心情变得好一点:“独家创新,捂手用的,怎么样,不错吧?”
“很好。”高长恭只说了两个字便没了下文。
他捏着我的指头始终没松开,竹筒也安静地置于他掌心,外壁的热度一点点沁到指尖,我知道这温度同样也沁到他的指尖上。
十指连心,终究是能暖一暖他的心罢……
大大方方的把整只手都缩进他的手心里,我笑了笑:“快些表扬我呀,没看到我在等着你的表扬吗?”
他静静地看着我,眨了眨眼,大抵是想把那浓重的哀痛隐去,最终没成功。我猜到可能有件事让他很伤心,连我的嬉笑都不能让他从中解脱出来。
我忍了忍也没想着要继续忍住,于是张口问他:“长恭……能告诉我出了什么事吗?”
高长恭扯了扯唇角,最终没笑出来,轻声道:“果然是瞒不过你……”
他的声音太轻了,话毕之后,仿佛被秋风吹得支离破碎找不到痕迹。
我叹了口气,开口,是与一样的轻言轻语:“其实,绝大部分事情都能瞒得过我,一来我不怎么关心,二来与我没什么关系,没必要关心……可你不一样,我每天没事做的时候都在想你,想你什么样子代表高兴,什么样子代表生气,任我胡作非为是什么表情,我需要乖乖的不打扰你又是什么表情……”
停顿了一下,我朝他凑近几分,边贴着他坐下便说:“看吧,我每天都在做这些事情,你自然——”
“瞒不住”三个字就在嘴边,可我很清楚,恐怕我再也没心情说出来了。因为长恭的双臂就这么毫无声息地圈住了我的腰,顷刻收紧。
竹筒不知何时被丢在一边,他的脸埋在我怀中,呼吸就贴在胸口。
我保持站的姿势没有动,伸出双手轻缓地揽住他后背,抱紧他。
月影已被房檐遮住,我听到他闷声闷气道:“……高殷去了,是六叔的意思……”
风起,云动,我屏着呼吸,这大概只是个开端。
我不知道重情义的他,要怎么面对失去一个又一个亲人的凌迟之痛……这件事,当真当我难过。
作者有话要说: ——友情提示:六叔是高演;高殷是高洋的太子,也就是高演前面一个皇帝。高演杀了高殷,两个月后自己也挂了。高演之后的皇帝是高湛(九叔)。
——另一句话分享给大家:我不想写悲剧,你们相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