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皂衣闪带:穿着黑色衣服,系着闪光的腰带。
'46'淬(suì岁)赋:迫逼赋税。谇,责骂,形容追逼。张顾:张望察看。
'47'衷:穿在里面。杵衣,指被捣衣杵击过的衣服。
人妖
马生万宝者,东昌人'1' ,疏狂不羁。妻田氏,亦放诞风流。伉俪甚敦'2'。有女子来,寄居邻人某媪家,言为翁姑所虐,暂出亡。其缝纫绝巧,便为媪操作,媪喜而留之。踰数日,自言能干宵分按摩'3' ,愈女子瘵蛊'4'。媪常至生家,游扬其术'5' ,田亦未尝着意。生一日于墙隙窥见女,年十八九已来,颇风格'6'。心窃好之。私与妻谋,托疾以招之。媪先来,就榻抚问已,言:“蒙娘子招,便将来。但渠畏男子,请勿以郎君入。”妻曰:“家中无广舍,渠侬时复出入'7' ,可复奈何?”已又沉思曰:“晚间西村阿舅家招渠饮,即嘱令勿归亦大易。”媪诺而去。妻与生用拔赵帜易汉帜计'8' ,笑而行之。
日曛黑,媪引女子至,曰:“郎君晚回家否?”田曰:“不回矣。”女子喜曰:“如此方好。”数语,媪别去。田便燃烛展衾,让女子先上床,己亦脱衣隐烛'9'。忽曰:“几忘却,厨舍门未关,防狗子偷吃也。”便下床启门易生,生窸窣入'10',上床与女共枕卧,女颤声曰:“我为娘子医清恙也'11'。 ”间以昵词'12'。 生不语。女即抚生腹,渐至脐下。停手不摩,遽探其私,触腕崩腾。女惊怖之状,不啻误捉蛇蝎,急起欲遁。生沮之'13',以手入其股际,则擂垂盈掬,亦伟器也。大骇呼火'14'。 生妻谓事决裂,急燃灯至,欲为调停。则见女赤身投地乞命,妻羞惧趋出。生诘之,云是谷城人王二喜'15',以兄大喜为桑冲门人'16',因得转传其术。又问:“玷几人矣?”
曰:“身出行道不久,只得十六人耳。”生以其行可诛,思欲告郡,而怜其美,遂反接而宫之'17',血溢殒绝'18'。 食顷复苏,卧之榻,覆之衾,而嘱曰:“我以药医汝,创痏平'19',从我终焉可也,不然事发不赦。”王诺之。
明日,媪来。生结之曰:“伊是我表侄女王二姐也,以天阉为夫家所逐'20',夜为我家言其由,始知之。忽小不康,将为市药饵,兼请诸其家,留与荆人作伴。”媪入室,视王,见其面色败如尘土,即榻问之。曰:“隐所暴肿,恐是恶疽。”媪信之去。生饵以汤,糁以散'21',日就平复。夜辄引与狎处,早起则为田提汲补缀,洒扫“执炊,如媵婢然'22'。 居无何,桑冲伏诛'23',同恶者七人并弃市'24',惟二喜漏网。檄各属严缉。村人窃共疑之,集村媪隔裳而探其隐,群疑乃释。王自是德生,遂从马以终焉。后卒,即葬府西马氏墓侧,今依稀在焉'25'。异史氏曰:”马万宝可谓善于用人者矣。儿童喜蟹可把玩,而又畏其钳,因断其钳而蓄之。呜呼,苟得此意,以治天下可也。“
据《聊斋志异》二十四卷抄本
“注释”
'1' 东昌:府名,治所在今山东省聊城县。
'2' 伉俪:夫妻。
'3' 宵分,深夜,半夜。
'4' 瘵蛊(zhàigǔ债古):病毒人内而腹部肿胀的一种疾病。
'5' 游扬,传扬,宣扬。
'6' 颇风格,颇有风度。
'7' 渠侬:他。古吴方言。此指代其夫。
'8' 用拔赵帜易汉帜计,此指夫妻调换之计,用以欺骗对方。《史记。淮阴侯列传》,韩信、张耳带兵数万东下,于井陉地方击赵。先把赵军精锐部
队引出,然后以轻骑突入赵军营地,“拔赵帜,立汉赤帜”,终于大破赵军。
'9' 隐烛:灭烛。
'10'窸窣(X īS ū悉苏〕:触动、摩擦的细微声音。
'11'清恙:称他人患病的敬辞。
'12'昵(n ì溺〕辞:亲呢之辞。
'13'沮(j ǚ拒):阻止。
'14'呼火,唤人点灯。
'15'谷城:古县名,治所在今山东省平阴县西南之东阿镇。
'16'桑冲门人,桑冲的徒弟。桑冲,明石州人。以男饰女,又巧习女红,自称女师,借以接近妇女,潜行奸污。后伪为丐归,至大同、顺天、济南、东昌等数十州县,污辱良家女子百余人。成化年间事发,凌迟处死。
'17'反接:反绑双手。宫,刑名,又称腐刑,为古代阉割生殖机能的一种酷刑。
'18'陨绝:昏死过去。
'19'创痏(w ěi 伟):创伤。
'20'天阉,生来无生殖能力。
'21'糁(s án )以散:撒上药粉。散,药面。
'22'腾婢:侍婢、奴仆。
'23'伏诛:被处死刑。
'24'弃市,陈尸于市,即杀人示众。'25'依稀:仿佛。
附录
蛰蛇
予邑郭生,设帐于东山之和庄,蒙童五六人,皆初入馆者也。书室之南为厕所,乃一牛栏;靠山石壁,壁上多杂草蓁莽。童子入厕,多历时刻而后返。郭责之。则日:“予在厕中腾云。”郭疑之。童子入厕,从旁睨脱之,见共起空中二三尺,倏起倏堕;移时不动。郭进而细审,见壁缝中一蛇,昂首大于盆,吸气而上。遂遍告庄人共视之。以炬火焚壁,蛇死壁裂。蛇不甚长,而粗则如巨桶。盖蛰于内而不能出,已历多年者也。
龙
博邑有乡民王茂才,早赴田。田畔拾一小儿,四五岁,貌丰美而言笑巧妙。归家子之,灵通非常。至四五年后,有一僧至其家。儿见之,惊避无迹。
僧告乡民曰:“此儿乃华山池中五百小龙之一,窃逃于此。”遂出一钵,注水其中,宛一小白蛇游衍于内,袖钵而去。
爱才
仕宦中有妹养宫中而字贵人者,有将官某代作启,中警句云:“令弟从长,奕世近龙光,貂珥曾参于画室;舍妹夫人,十年陪凤辇,霓裳遂灿于朝霞。寒砧之杵可掬,不……夜月之霜:御沟之水可托,无劳云英之詠。”当事者奇其才,遂以文阶换武阶,后至通政使。
后记
本书收入《世界文库》:“前言”简短,未涉及所出版本。兹扼要说明于书后。
蒲松龄《聊斋志异》有诸多抄本和刻本。抄本在文字上虽不免有。“鲁鱼亥豕”之误,但无刻本避忌径改之弊。所以我们这个新校本,底本和校本均用抄本,只个别文字讹误参校刻本。这样或可从总体上保持原著面貌。
一九五○年冬发现半部《聊斋志异》手稿本。我们这个校本,即以一九五五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的这半部手稿,作为底本之一。(其中《鸦头》、《云萝公主》虽有残缺,仍以残文为主,用他本补全,作为底本。)其余部分,则采用其他抄本为底本。
《聊斋志异》的抄本,以历城张希杰的“铸雪斋抄本”和一九六二年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所发现的“二十四卷抄本”最为完整。两者相较,铸雪斋抄本用作另一底本,比较合适。这个本子抄自济南朱氏。济南朱氏抄本,是根据蒲氏原稿过录的本子。钙雪斋抄本“总目”的篇次,虽不尽合该本抄文的实际次序(特别是第四卷和第九卷),们与手稿本及山东博物馆藏711 号抄本比勘,则基本一致。因此,我们这个校本,手稿本以外的篇目,决定采用铸雪斋抄本为底本。铸雪斋抄本未收或有目无文的少数篇目,则以山东博物馆藏抄本或二十四卷抄本为底本。二十四卷抄本以及新近发现的《异史》,无从断定其抄录的确切年代。而且其篇次的排列,与字稿本、铸雪斋本“总目”以及山东博物馆藏抄本的现存目录相较,也有差异。因此,尽管都是比较完整的抄本,具有重要校勘价值,但未便贸然以之作为主要底本。
新校本共收四百九十四篇。其中以手稿本为底本者二百三十六篇,以铸雪斋抄本为底本者二百四十三篇,这是全书的主体部分。余下的,以山东博物馆藏抄本为底本者六篇,以二十四卷抄本为底本着九篇。上述五抄本未收而檄见于他本着三篇,作为附录,列于卷末。
关于《聊斋志异》的卷数、卷次、篇次问题,近几年来,学术界曾提出过某些推断,但尚无定论。所以我们这个新校本仍依铸雪斋抄本“总目”所标明的卷数、卷次及篇次。铸雪斋抄本的“总目”所列篇次与手稿本砚存篇目的篇次基本一致,但是铸雪斋抄本分为十二卷,则未必符合手稿本的原定卷数。
我们曾对山东省博物馆藏711 号抄本,作过一番简略的考察,觉得此抄本卷册的厘订,可以作为原稿分为八册(卷)的参证。此抄本抄写时不避雍正和乾隆讳,仅避康熙讳。元疑它是康熙年间抄写的。第二卷录有王士禛和张历友的题辞,表明它是康熙四十六年后的抄本。这个抄本现存四册,抄本目录共收二百四十六篇,原文缺少两篇,实存二百四十五篇。这四册抄本,有两册标卷。有《聊斋自志》的一册,目录页标有“志异卷一目录”;而该册正文首页则标为“聊斋志异一卷”,与影印手稿本相同。《王者》篇开头的一册,目录前半残缺,不知是否标卷,但在所录正文的首页,则标有“聊斋志异卷二”字样。据此可以推定,这个抄本一册即为一卷,现存四册即为四卷。这四册所收目二百四十六篇,约当全书之半,全书当为八册,也即八卷。山东博物馆藏这四册抄本,其中有两册与古籍刊行社影印手稿本的第一册和第三册重复。手稿本第一册与此抄本相应的一册几乎完全相同;其中“高序”、“唐序”、“自志”以及所收篇目及篇次,两
者完全相同,仅手稿本比山东博物馆藏抄本多一篇《海大鱼》。手稿本
第三册与此抄本相应的另一册篇次也完全相同;仅手稿本多出《鸦头》、《孝
子》、《阎罗》三篇,手稿本第二、四两册,与山东博物馆抄本另外两册,所收篇目则全不相同。现存手稿本四册和山东博物馆本四册,每册的篇数,大体相当。手稿本和此抄本,这两组共八册的手抄本,重复两册,实存六册。
这六册无有重复篇目,可据以窥见《聊斋志异》六个卷册的原来面貌。这六册共收三百五十四篇。铸雪斋抄本有目四百八十八篇,减去这六册所收,尚余一百三十四篇。按照上述六册平均篇数,此一百三十四篇恰可分俩册。由此看来,张元《柳泉蒲先生墓表》、蒲箬《清故显考岁进士候选懦学训导柳泉公行述》和蒲箬等《祭父文》,有关“聊斋志异八卷”或“志异八卷”之说,是符合《聊斋志异》卷册厘订的原始情况的。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和论证。但是,在学术界未有定论之前,为慎重起见,我们这个新校本,暂仍按照铸本“总目”,分为十二卷。本书依据铸雪斋抄本“总目”排定卷次和篇次。以手稿本为底本的有关篇目,均分别插入该“总目”中的相应位次。
铸雪斋抄本卷内各篇实际次第,有不合于该“总目”者,也依据“总目”加以调整。“总目”未收篇目,凡见于手稿本,且可以推定其位次者,则编入相应卷次。如《牛同人》篇见于手稿本《何仙》之后、《神女》之前,故仍其位次,与《何仙》、《神女》同列于《总目》卷十。手稿本中《海大鱼》篇不见于铸雪斋抄本及其他诸本。其所写内容与《于子游》篇相同。考诸铸雪斋抄本、二十四卷抄本以及拾遗本等所录《于子游》篇,以之与《海大鱼》篇比勘,两者题材虽然相似,但文字繁简则不相同,故仍然保留《海大鱼》篇,维持手稿本原貌,井因其在《丁前溪》之后、《张老相公》之前,故将该篇列入“总目”第二卷的相应位次。《丐仙》、《人妖》二篇,不见于现存的手稿本及山东省博物馆藏抄本,其在二十四卷抄本中的篇次与在十六卷刻本中的篇次,也有很大差异,无法推定其原来位次,因而暂列于“总目”
十二卷之末。
铸雪斋抄本有目无文者凡十四篇:《鹰虎神》、《放蝶》、《男生子》、
《黄将军》、《医术》、《藏虱》,《夜明》、《夏雪》、《周克昌》、《某乙》、《钱卜巫》、《姚安》、《采薇翁》、《公孙夏》。其中《鹰虎神》见于手稿本。《放蝶》、《男生子》、《黄将军》(附则为《晋人》)、《医术》、《藏虱》、《公孙夏》六篇,用山东博物馆抄本补配,作为底本。《夜明》、《夏雪》、《周克昌》、《某乙》,《钱卜巫》、《姚安》、《采薇翁》七篇,用二十四卷抄本补配,作为底本。
铸雪斋抄本中,《连城》、《折狱附则》、《乐仲》、《龙戏珠》四篇,均缺“异史氏曰”一段。《连城》、《折狱附则》、《乐仲》三篇,用二十四卷抄本补配了“异史氏曰”。《龙戏珠》篇,用山东省博物馆藏抄本补配了“异史氏曰”。铸雪斋抄本《三朝元老》篇,无有“洪经略……”一段附则,据山尔省博物馆藏抄本补配;《盗户》篇,无有“章丘漕粮役……”一段附则,据二十四卷抄本补配。铸雪斋抄本《阿宝》篇无有“集痴类十”附则,则根据山东省博物馆藏703 号抄本,补配于正文之后;《梦狼》篇无“又邑宰杨公……”一段附则:据《异史》补配于前一附则之后。乾隆间黄炎熙选抄本卷六的《猪嘴道人》、《长牧》、《波斯人》三篇,不见于他本,且均非蒲松龄所作,故附录不收。
朱其铠附记素秋
俞慎,字谨庵,顺天旧家子'1'。赴试入都,舍于郊郭,时见对户一少年,美如冠玉'2' ,心好之,渐近与语,风雅尤绝。大悦,捉臂邀至寓所,相与款宴。问其姓氏,自言金陵人,姓俞名士忱,字恂九。公子闻与同姓,又益亲洽,因订为昆仲'3' ;少年遂以名减字为忱'4'。明日,过其家,书舍光洁;然门庭踧落'5',更无厮仆。引公子入内,呼妹出拜,年约十三四,肌肤莹澈,粉玉无其白也。少顷,托茗献客,家中亦无婢媪。公子异之,数语遂出。由是友爱如胞。恂九无日不来寓所,或留共宿,则以弱妹无伴为辞。公子曰:“吾弟留寓千里,曾无应门之僮,兄妹纤弱,何以为生矣?计不如从我去,有斗舍可共栖止,如何?”恂九喜,约以闱后。试毕,恂九邀公子去,曰:“中秋月明如昼,妹子素秋,具有蔬酒,勿违其意。”竟挽入内。素秋出,略道温凉,便入复室,下帘治具。少间,自出行炙'6'。公子起曰:“妹子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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