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直到1991年,保加利亚才勉强承认,是他们的前任下令暗杀了几个保加利亚的反对者,其中包括乔治·马克伍。尽管他们答应做详细调查,但是他们还是拒绝透露具体作案人。
微量物证
1910年,法国最伟大的刑事犯罪学家艾德蒙·洛卡德曾这样说过:“任何接触都可以留下痕迹”。朴实无华的几个字就为现代法庭科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另一方面考虑,任何刑事犯罪的发生都涉及到物质接触和交换,一般犯罪人或者在现场留下痕迹,或者把现场的痕迹带走。留下或带走的物质中常有头发、纤维、沙粒、火药、皮肤的剥脱物、扣子、泥土等大量的物证。但是微量物证本身的特点是量非常的少,所以容易被忽略。但这些物证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勘查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作为刑事技术人员一定要在每一处可能的角落认真的寻找物证,一旦发现要认真地标记,提取和记录,然后送实验室进行分析。
当然,收集的这些物证可能没有直接的效果。因为有一些物证用肉眼无法看到。这就要用到一些特殊的检验工具,例如手持放大镜,一提到放大镜就想到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形象。无论在犯罪现场还是在对物证的初检中,这个工具对侦查人员来说都非常的重要。还有显微镜的使用,使侦查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l609年,荷兰的镜头制作人发明了显微镜,尽管当时的显微镜简单,但还是可将微量物质放大100倍。后来人们发现需要更高倍数的显微镜才能解决问题。1924年,法国的物理学家路易斯·伯格勒斯首先提出了扫描电子显微镜的研制,此仪器的研制需要20年的时间。它的工作原理不是利用光,而是利用一束很细的电子束或微探针进行扫描,产生电子放射,来反馈样品的轮廓信息,然后通过光放大及增强设备放大。可使物证放大150000倍,而目前法庭所需的放大倍数只不过10000就可鉴定。
这项技术在物证比对检验中极为重要,例如:油漆片、纤维、木质等的检验,同时也可以检验1/l00000英寸的样品。另外,扫描电子显微镜能提供法庭证据的显微照片。
技术人员面临的另一问题是物质成分的鉴定。1859年,有一项重大的突破。两名德国科学家罗勃特·威尔海姆·波恩森和加斯太沃·克切夫发现了自然电位摄谱仪原理,他们发现元素都有自己的特征谱线。物质被光线照射后,可能产生某种光谱,通过分光镜揭示出的一系列暗线,叫做吸收光谱。配合这项工作的仪器是分光光度计,是一种测量不同波长的光的强度的仪器,能鉴别出不同物质的各种存在方式。
当然,现代法庭科学的分析专家们使用的仪器和技术多得不胜枚举,这里不能面面俱到地介绍了。总之,每隔十年,就有新技术的诞生和仪器精度的提高,这样就大大缩小了追捕者和犯罪者之间的距离。
威廉·度
时间:1912年
地点:马萨诸塞州,林思
意义:人们是从这一轰动性的案件才开始认识显微镜检验的重要性的。
已经退休的70岁的肥皂制造商——百万富翁乔治·马昔,身中四枪,被抛尸公寓边的路基下,据调查乔治·马昔没和世人结仇。案件的杀人动机不明确,死者的钱包及金表没被动过,而且死者生前乐善好施——把自己全部的财产都捐给了慈善机关,捐献之前,他的家属都同意他的做法,因为他们有自己的财产,所以他的死亡并不会给家庭带来好处。
人们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1912年4月11日的下午。法医检验结果:他死于当天晚上,现场除了有一颗连着编制布料碎片的珍珠灰色的外套纽扣外,没有其他的线索,此纽扣距尸体尺码。这个扣子可能是凶手的,也可能不是,总之,不找到相应的大衣,还不能断定它的作用。
有人提供线索,命案的当天,曾看到一辆小型的蓝色汽车停在乔治·马首家附近,一名寄宿的管理员回忆说曾租过一间房子给一个开过这类车的人,此人名叫威廉·度,他曾在窗户边架过一架双筒望远镜,并花大部分时间窥视乔治·马昔家后院。
另一名女房东提供的线索更有价值,她说她也租过房子给一名叫威廉·度的人,命案当天,此人离开房子时,扔下了一件所有纽扣都被换掉的外套。因为当地的法庭科学鉴定能力有限,于是把外套和纽扣送到马萨诸塞州北部的纺织大学进行检验。爱德华·巴克教授和路易斯教授利用比对显微镜进行了观察,发现纽扣连着的外套布料与外套的编织工艺、纹理一致,连从外套撕下来的面积。形状以及接口的断线都清晰可见。他们分析,乔治·马昔在搏斗中猛地把纽扣从凶手的外套上揪了下来。之后,凶手为了逃避打击,把所有的纽扣都揪掉了。
杀人的凶器
虽然现场提取的纽扣和大衣联系了起来,但这并不能确定凶手。在距乔治·马昔被害不到50英尺的地方有一个鱼塘,一位鱼夫在撒网捕鱼的时候,捞上来一支32口径的柯尔特手枪,这真令人谢天谢地!销售.32口径的柯尔特手枪的加利福尼亚的一家商店,对销售有详细的记载,于是引出了摩托车销售商威廉·度。
这引出了一段乱伦的家世。度的姨姨奥非·马昔也生活在斯托克顿,她是乔治·马昔已故哥哥吉姆的养女,因此,她是吉姆大量财产的继承人。度是一位贪婪的精神病患者,他因为血统关系无继承权,于是开始引诱庄重的姨姨,没想到成功了,30多岁的奥非·马昔没有结婚,也没有爱过,很快被花言巧语的外甥迷惑了。于是她写了遗嘱,度是她财产的淮一继承人。可吉姆的财产委托乔治·马昔照管,而且只许奥非·马昔每月花87.55美元作为衣物费用。这惹恼了度,他心想,只要这个百万富翁活着,他就拿不到财产。几个月来,度一直抱怨奥非·马昔不应该把财产交给乔治·马昔照管,并教她要敢于面对她吝啬的叔叔。
奥非·马昔是否是谋杀案件的当事人还没有充足的证据,但可以肯定她收到过度发来的信件。信的内容是告诉她事情已经解决,千万保守秘密。
但是,警方还是调查出了他和奥非·马昔私通的事情。并且窃听到了度正从附近饭店打给她的电话,当度被捕时,手中还握着电话筒。他承认杀害了乔治·马昔,但说这是自卫行为,原因是这位年近八十的富翁攻击他,他于是杀了他,并把尸体放到自己汽车的后座上,行驶了三十分钟左右,才投尸到最初发现尸体的位置。
奥非·马昔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处境不妙,为了减轻罪责,她用日记的形式来揭露度的罪行。在日记中她写到:他每天窥视乔治·马昔,并花1000美元雇佣了一名黑人为他做这件事。不真实的描述可以看出,为了逃避打击,日记早已经编好,企图制造度不是直接凶手的假象。
在审判中,度提出了减轻处罚的上诉,陪审团认为理由不充分,经过两个小时的慎重讨论后,一致认定他有罪。1914年3月24日,他在马萨诸塞州的查尔斯顿被处决了。
结论
许多读到过这起案件的美国人都感到惊奇,仅仅一枚外套纽扣就把废送上了电椅,曾经是虚构的侦查小说如今却成事实。
科林·罗斯
时间:1921年
地点:澳大利亚,墨尔本
意义:这是澳大利亚历史上第一起通过法庭科学做出判决的谋杀案。
冈恩小巷是墨尔本东部阿萨德地区的一个阴森的死胡同,但它是妓女和嫖客常喜欢会的地方。因为这个原因,当地的巡警队经常前去巡逻。1912年的最后一天,一名巡逻的警察,用手电向这个阴暗的小巷照去,本是想发现通常在这里的一对对男女,但今天却没有人,只有一个大包躺在地上。他侧身慢慢接近。
原来这是一名年轻的被抢劫并被暴打致死的女尸。她赤裸的身体上满是棒伤。但身上没有血污。她被一条毯子裹着,像垃圾一样被丢弃。尸体被野蛮地强奸过,这种狂妄的行为显示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杀人犯。死者很快被辨认出是阿尔玛·蒂尔斯凯,她是一名13岁的学生,前几天失踪。死者生前受到残酷的虐待。当地的妓女中,有人在谋杀案的当天晚上曾去过小巷,她们提供的线索帮助警方制作出了一份时间表。尸体是在凌晨一点后被扔在现场的。
现场没有一滴血迹,按常识看,女孩一定是在其他地方被杀死,然后移尸到小巷。凶手可能居住在附近,除非他有汽车,但当时汽车在澳大利亚很少见。令人遗憾的是尸体被清洗过。
调查很快有了结果,有一名叫科林·罗斯的人成为重点嫌疑人。许多目击者证明,被警察划定的弃尸时段里,看见过附近酒吧老板科林·罗斯出现过,有人亲眼看见他抱着毯子捆的一卷东西。当传询科林·罗斯时,他惊慌失措,乃至最后精神防线完全崩溃,是他的语言慢慢把自己送上了绞刑架:首先地承认案发的当天死者在他的酒吧出现过,但没有注意到她穿什么衣服。随后,又说出了一些只有凶手才能描述出的死者的情况,他对此女孩的好色神情渐渐地显露了出来。最后得意地说出自己可以做到不留痕迹。
毁灭的证据
经过调查,警察得出了初步的结论:是罗斯把阿尔玛·蒂尔斯凯引到了自己的酒吧,在那里他实施了暴行,并勒死了她。为了逃避打击,他清洗了尸体,并用毯子包裹尸体,运送到小巷准备把尸体扔到下水道里,但正好遇到警察巡逻,惊慌失措的罗斯,只好将尸体就地扔掉,仓皇消失在夜幕里。
在罗斯的家中搜查到了两条毯子,这两条毯子被送到政府化工学家查尔斯·泰勒博士那里检验。在其中的一条毯子上发现了一根棕红色的头发,头发的颜色和死者的一致。对头发的鉴定,首先确定是人发还是动物发,相对来说这容易办到,因为只有一些猿猴的毛发和人发相近。从头发的成分及所含色素物质表明它主人的年龄范围是13岁到14岁。头发的长度超过12英寸,表明这些头发很可能来自女性。其中一些头发是连跟拔起的,一些是被揪断的,这些都是暴力的特征。
罗斯的律师在辩护中,提取了罗斯酒吧中一位女性的棕黄色头发,向查尔斯·泰勒博士提出了挑战,让地区别吧女的头发和死者的头发。查尔斯·泰勒博士成功地区别了两位女性的头发,并做出了科学的论证,消除了律师对鉴定的怀疑,进一步确定了罗斯家毯子上的头发的确是死者的。尽管罗斯抗议说鉴定是警方的阴谋,但最终他被判有罪,1922年4月四日被处死。
结论
尽管法庭科学在澳大利亚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但此案罪犯罗斯作案后所采取的措施,说明凶犯已经开始意识到销毁犯罪的证据。但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再精明的犯罪分子,也会留下可以鉴定的蛛丝马迹。
奥特端门特兄弟
时间:1923年
地点;俄勒冈州,阿撒兰得
意义:在长期的职业生涯中,爱德华·欧·亨瑞齐解决了2000多起刑事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而获得多种殊荣。这起案件是他办过的最精彩的一个。
1923年10月11日,美国历史上最后一起西部方式的野蛮的抢劫案发生了。当南太平洋号快车正准备通过南俄勒冈州的西斯基尤山脉的隧道时,两名持枪的亡命之徒爬进了列车的车头。他们命令火车司机悉尼·贝茨和司炉工马文·桑立即停车。火车被迫停了下来:此时火车头和邮政车分别停在了隧道的前后,而中部满载旅客的客车停留在了黑漆漆的隧道里。第三名亡命徒在隧道的外面,拿着炸药绑在邮政车上,然后引燃导火索。几秒钟后,巨大的爆炸吞没了整个邮政车厢,车中的一切,包括一名押车人员艾德温·道尔蒂也被炸飞。之后,暴徒又命令司机悉尼·贝茨把车开出隧道,他照做了,但火车原地不动,气急败坏的暴徒枪杀了他。火车已坏,不能开走,暴徒又把前来检查爆炸原因的司炉工马文·桑和刹车手查尔斯·约翰逊杀死,空手仓皇而逃。
这是一起未遂的火车抢劫案,据詹姆斯·冈恩回忆,当时很多侦查机关对此案进行调查,其中有:铁路警察、邮政侦探、治安官员的代表及阿什兰附近的官员。一个大的武装警卫队展开搜索这伙歹徒的行动。现场提取物有电起雷管的样片。一条粘着油污的斜纹棉布的工装裤和一些被水馏油浸过的鞋帮,其中的木馏油大大干扰了警犬的追踪。
时间一天天、一月月的过去了,案子却没有一点头绪,有人建议和爱德华·欧亨瑞齐联系,但这不是所有人的想法,多数人对于这位来自威斯康星州的想把刑事科学技术应用到侦破刑事案件中的温文尔雅的科学家抱有怀疑的态度。但最后还是把提取到的工装裤送到了爱德华·欧·亨瑞齐那里。同时有人提供线索:一名汽车修理厂的技工的工作服上有和工装裤上类似的油污点。
亨瑞齐在显微镜下对工装裤做了仔细的检查,包括油污样品和衣袋里的物质。他做出的第一个结论是释放可怜的汽车修理技工,因为工装裤上的油污不是汽油,而是批树上的分泌物。这位科学家做出的第二个结论,更让人大吃一惊,他把工装裤主人的基本情况描述了出来:此人应该是来自于太平洋西南部的伐木地区,长有棕色头发,身高约5英尺,体重约165磅,年龄约20出头,喜欢纸烟,对自己外表较注重,且惯用左手的伐木雇工。
难以置信的推理
听者感到惊叹,亨瑞齐是怎样通过一条工装裤推出了如此多的信息。他的根据是:因为工装裤左边的兜比右边的撕得更多,而且服装是从左边系扣子的,这可以推理裤子是一位左撇子的。道格拉斯的权树碎片和太平洋西北部的森林木材的一样,而这些碎片正好从右口袋发现。在两个口袋中都有烟叶,说明此人爱抽烟。
对这套工装裤简单地测量,亨瑞齐就得出了穿衣人的体态。口袋的接缝处有几片干净的指甲,这在某种意义上讲,和伐木工人不相符,只能说明此人很注重外表。纽扣处发现了几缕淡棕色的头发,从头发色素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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