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文学们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熟知前朝董仲舒的遭遇。《汉书?董仲舒传》载:「…仲舒治国,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故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行之一国,未尝不得所欲。中废为中大夫。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艹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
在这种背景下,桓宽所记述的文学应答辞,就显得非常低调:勿用严刑、顺天,宽民。他们用「天道好生恶杀,好赏恶罪。」(〈54论菑〉)来躲闪桑大夫的陷阱,同时也反击性地说:「…故臣不臣,则阴阳不调,日月有变;政教不均,则水旱不时,螟螣生。此灾异之应也。」(〈54论菑〉)文学在此巧妙影射桑大夫「臣不臣」,这种勾心斗角,后世的读者不一定容易体会到。
桓宽是个公羊学者,在重建这段对话时,显然也很意识地控制自己的笔端,保持低调的态势。那是因为有眭孟的覆辙在前,更提醒他要用这种谨慎的手法书写。26如果他真要臆造《盐铁论》的下半部,就应该根本回避这个题材。
6结论
赖文的旨意是在呼应姚鼐的论点,说《盐铁论》的下半部(4259篇),有可能是桓宽臆造的。姚鼐的论点是直观性的,并没有提出结构性的证据,也没有外部和内部的逻辑检验。赖文从《盐铁论》上下两部结构迥异的角度,提出四项理由来呼应他的观点。这当然是个有趣的议题,赖文的怀疑乍看之下也有些道理,但主要的缺失,是他单从全书的结构来看,忽略了从内文找出细微的证据,来检验这个问题。
本文提出相反的论点,说《盐铁论》的上下两部之间,应该是有机的关联,关键点在于是否有会后会。姚鼐和赖文认为没有会后会,主要是质疑〈42击之〉的首段文字。我们认为此段可能有逸文,因而导致解读困难;若无逸文,则在断句上应有其它的解读方式。我们在第三节提出新的断句法,并考证会后会的可能日期,这两点可以用来支持很可能有过会后会,而不是桓宽臆造的,也不是他在托事立言。
如果真的有会后会,那就回答了赖文的第一项质疑(双方代表人物的问题)。我们的回答是:丞相和丞相史并未出席会后会,出席者有:御史大夫桑弘羊、他的属下御史(数人)、文学(五十人以下)、贤良(八人或更少)。
第二项疑点,是4259篇的主题,与盐铁会议的主旨不相干。是的,桑大夫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文学和贤良能支持伐匈主张,因为盐铁问题在〈41取下〉时已有定论,所以会后会的主要议题,就转到伐匈问题,但双方因相持不下,怨怒而散。
第三是匈奴问题的比重,为何在141篇内所占的比例不多(只有三篇),而在4259篇内却有11篇?此事在第四节已有详论,不赘。
第四个问题是:141篇内的言辞激昂,各篇之间的主题跳跃不连贯,而在4259篇内,却是论点平稳理性,诸篇之间的秩序井然?那是因为141篇所论的主题纷杂,各方相持不让,焦点不易集中。而4252篇中的主题单一(伐匈问题),5359篇的题材是次要的,是辅助性的言谈,不是桑弘羊的主要诉求。再说,一旦进入〈55刑德〉、〈58诏圣〉这些论题时,桑大夫当然不是文学们的对手,再论下去必然自讨无趣,所以就不欢而散了。
针对4259篇是否为桓宽臆造的问题,我们提出另一些可能性的论点,希望引发更多角度的讨论。
附录:车丞相的重要发言
丞相车千秋在盐铁会议内的发言次数最少:在〈29散不足〉有两次单句型的话,在〈31箴石〉开头有一段六行的论述,在〈39执务〉有一段四行的表述,如此而已。一方面这是他的政治成熟度与个性,二方面因为他是会议的主席,发言次数少也合乎会议常情。然而,车丞相的角色并非无关紧要,其实他发挥相当重要的功能,只是因为做得清淡,容易被人忽略。
在〈29散不足〉的前两段内,桑大夫其实已被贤良驳倒,以致「大夫默然」。事情本来可以到此为止,转谈他题,但车丞相却再度挑起这个会让桑弘羊更难堪、更处于下风的题材。他只轻淡地说了一句:「愿闻散不足」,这就给贤良一个大幅发挥的空间,从第5段一直论到第38段,大论奢靡之不当以及节俭的重要。这些话都是针对桑派人士平日的作为而发,车丞相表面上是在关心时政和民弊,但更深沈的用意,却是在使桑弘羊难堪:车丞相在政治上阴党霍光,但在盐铁会议上又不便直说,就利用这种单句挑拨法借刀杀人。
另一个类似的例子,是在〈31箴石〉的首段,丞相说了一段六行的话,再度借着贤良、文学的事来批评主政者(桑弘羊):「…使有司不能取贤良之议,而贤良、文学被不逊之名,窃为诸生不取也。…县官所招举贤良、文学,而及亲民伟仕,亦未见其能用箴石而医百姓之疾也。」
这两处已可以显现车丞相的手法与立场。《汉书?车千秋传》说:「昭帝初即位,…政治壹决大将军(霍)光,千秋居丞相位,…终不有所言。光以此重之。」桓宽在〈60杂论〉的末段也盛赞车丞相,说他「当轴处中,括囊不言,容身而去,彼哉!彼哉!」车丞相这种「终不有所言」的形象,和上面所引述两段借刀杀人的话,并不一致。他借着轻描淡写的挑拨手法,来表达他对桑派人士的不满,以及对贤良与文学的支持,确实能让他「容身而去」,这种高超的政治身段,真是「彼哉!彼哉!」。
车丞相的四次发言,几乎全都在配合贤良的论点。从〈28 国疾〉到〈41取下〉,有某位贤良大出锋头,他的语气平缓坚定,层次清楚,举例丰富,多方面都能顾虑到。此次会议最后能达到部份目标(「罢郡国榷沽、关内铁官」),这位贤良的功劳不小。开始时他完全没有发言,直到桑大夫在〈28国疾〉时受了困(「大夫视文学,悒悒而不言也。…大夫色少宽,面文学而苏贤良曰:」…),并尊称这位贤良为「子大夫」,向他求援而碰了一鼻子灰时,才知道他的厉害。然而,如果没有车丞相在旁边撑腰、打边鼓,这位贤良的作用可能就小多了,此事的前后过程很值得欣赏。27
这位贤良在〈28国疾〉开始讲话,在此篇末段作了20行的大议论,这股大气势在场面上把桑大夫压了下去。这位贤良在此篇的结语是:「故国有严急之征,即生散不足之疾矣。」「不足」这个名辞,后面也数度用到。针对这个论点,桑大夫的初步反应是恐吓性的:「患至而后默,晚矣!」(〈29散不足〉首段)。接着,贤良以不亢不卑地态度响应。桑大夫一时也没有话讲,若非车丞相把这个话题再挑起来,恐怕这个论题就这样放过了。
车丞相的用语很讲究,他没有接续刚才的那句话,而是巧妙地趁之前一回合的印象还没有消失时,说一句挑拨性的话头:「愿闻散『不足』」,这就启开贤良的长篇大论。这篇大论,是全书内最长的,依照王利器的分段方式,共有34段(段538),其结语是:「故国病聚不足即政怠,人病聚『不足』则身危。」这时,丞相说了一句结束语:「治聚『不足』奈何?」这句话表面上看来,是不关痛痒的发问,但临场效果却不止如此。贤良立刻又接着说:「盖桡枉者以直,救文者以质。…」。结果是桑「大夫勃然作色,默而不应」(〈30救匮〉)。这时候丞相才假装责备几句:「…使有司不能取贤良之议,而贤良、文学被不逊之名,窃为诸生不取也。…」(〈31箴石〉)。贤良趁机把论点拉开,说:「君子之路,行止之道固狭耳。」希望藉此来缓和场面。然而桑大夫已被激起斗志,身不由己地辩起这些话题:「己不能故耳,何狭之有哉?」(〈32除狭〉)。为了避免无谓的冲突,贤良趁势谈起「选贤」。
一直到〈38备胡〉,桑大夫和这位贤良之间的辩论有如短兵相接,针锋相对。论点有时偏离主题,有时又回到会议的主要议题上:废除盐铁专卖。到了〈38备胡〉的尾段,桑大夫又「默然不对」。此时丞相又介入了:「愿闻方今之急务…」(〈39执务〉)。这句挑拨性的问话,再度把桑大夫逼得图穷匕现:「利归于下,而县官无可为者」(〈41取下〉)。这个说法再度引起贤良的最后一击:「安者不能恤危,饱者不能食饥,…从军者暴骨长城,戍漕者辇车相望,生而往死而旋,彼独非人子邪?」场面急转直下,「公卿愀然,寂若无人。于是遂罢议止词。」(〈41取下〉)。
综观车丞相在盐铁会议内的四次发言,我们的评语是「清淡」、「精准」、「老到」。
李怡严
与李怡严合着,原刊于《当代》2000年3月151期
7良币驱逐劣币:汉文帝的放铸政策
劣币驱逐良币(格雷欣法则),要有一项前提才会成立:在金属货币的时代,如果政府规定劣币与良币的购力相同(或有固定的交换比例),劣币就会驱逐良币。但如果(1)良劣币之间没有固定的交换比例,(2)政府鼓励民间自由铸币(放铸),那就有可能发生相反的情况:良币会驱逐劣币。西汉文帝(公元前179157),鼓励民间自由铸造四铢半两钱,就出现这种「反格雷欣法则」的现象。从考古的证据可以证实,放铸期间铸造的四铢钱,比国家铸造时期的四铢钱,在含铜量与钱币的重量上(成色),都明显地优越。
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中央集权,看起来可以由上而下一条鞭,但也要付出相当高的监督成本。在这个短暂的朝代里(公元前221206),货币体制并未和政治一样地标准化。这种混乱的货币制度,一直延续到西汉。西汉初期的几位统治者,发行过好几种货币,但效果并不好,主要的困扰是盗铸与贬值:减轻钱币的重量或降低含铜量。
汉文帝登基的第5年(公元前175年),宣布两项新政策:(1)铸造新币,名为四铢(每铢的重量=0。651公克);(2)开放铸币权(放铸),民间可以自由铸造,私人铸币无罪(「除盗铸钱令」)。这是中国货币史上惟一的放铸时代,效果如何?意外地好,可以说是替「文景之治」(公元前179141),奠下良好的基础。
文帝的放铸政策只维持30年(公元前175144),之后收回铸币权,禁止民间私铸。铸币权回归中央后,还继续铸造四铢钱,直到公元前119年为止,四铢钱的寿命总共约55年。我们从出土的钱币质量分析报告,可以看出汉代的各种钱币中,四铢的质量最佳(含铜量最高)。历史学界认为,文帝的放铸引发币制混淆,这是不正确的见解。
四铢钱
前面说过,四铢钱是放铸政策下的新钱,但国家收回铸币权后,还继续铸造四铢钱,这就方便对比「放铸」与「禁铸」时期,四铢钱的质量优劣。我们要提出一个论点:在自由铸造的环境下,透过「产品」(民间自由铸造的钱币)的竞争,货币的质量会不断提升,导致「良币驱逐劣币」。
这个结果其实很符合格雷欣法则的精神:(1)如果政府不强制规定劣币与良币的交换比例;(2)如果民间对钱币的质量,讯息对称透明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反格雷欣法则」(良币驱逐劣币)。大家会问:如果放铸能让良币驱逐劣币,为何古今中外的政府,大都采「禁铸」政策?原因很简单:在放铸政策下,政府赚不到「铸币利润」。铸币利润是君主的重要财政收入,铸币权收归国家因而成为常态。
但放铸并不表示,民间可以铸造任何重量、任何成色(含铜量)的钱币。事实是:政府会提供「标准货币」的样本让民间遵循,重点是要让民间赚取「铸币成本」与「钱币面值」之间的铸币利润。换言之,政府把原本由国家赚取的铸币利润,转让给民间。放铸的目的是希望:(1)透过民间的竞争,钱币的质量会愈来愈好,国家的币制可以更快统一。(2)减少政府的负担,不必支付铸币成本与发行费用。
在这种鼓励下,民间有意愿铸造成色较佳的钱币,这样才比较容易把自己铸造的钱币卖出去。在利润的诱导下,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下,钱币的质量就和其它商品一样,会愈做愈好,劣币自然会被驱逐。但如果铸币权掌握在国家手中,就会在财政考虑下(为了赚取更多的铸币利润),降低钱币的质量,因而掉进格雷欣法则的陷阱里。
把秦朝铸造的12铢钱、西汉早期的3铢钱、吕后时期的8铢钱、文景时期的4铢钱、武帝时期的4铢、5铢钱,以及东汉时期的5铢钱,放在一起比较它们的含铜量,可得到很明确的结果。以秦朝12铢钱每公克的含铜量当作基数(=100),就可看出秦汉各种钱币中,以文景时期的4铢钱质量最佳(指数=205),其次是西汉初期的3铢钱(=198)、武帝时期的5铢钱(=184)。这个结果说明,在放铸政策下,钱币的质量最佳,良币真的有可能驱逐劣币。
接下来要问的是:单用放铸政策,就可以保证这项结果吗?当然不是,还需要配套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称钱衡」。1975年在湖北江陵凤凰山的168号汉墓,出土了汉文帝前元15年(公元前165)的称钱衡(天平)。衡杆上记载与货币法律相关的文字,其中最重要的一句是:「敢择轻重衡,及弗用,劾论罚。」意思是说:凡商民买卖所用的钱,都必须用「钱衡」(天平)测量实重,不可逃避,否则依条例处罚。
钱衡的目的很简单:持有各种货币的人,必须在公平公开的环境下交易。如果具体落实的话,民间很快就能评断出,哪种钱币质量较优、接受度较高。换句话说,钱币市场开始产生有规范的良性竞争,让良币更为人接受,拒收劣币。透过钱衡的公开运作,如果持劣币来买卖,对方会要求加钱才肯成交:「或用轻钱,百加若干」。反过来说,如果持良币来买卖,就会要求对方添给商品:「或用重钱,平称不受」。
格雷欣法则成立的第一项条件,就是良币与劣币之间有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