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一匹狼出现,以黑电为首的几只藏獒吼的更凶了,有几只藏獒甚至想要冲出去。但是看到黑电纹丝不动,只是站在帐篷前不远处吼叫着,于是别的獒也都不动了。
强巴的脸色异常的紧张,自言自语道:“最近都没怎么看到狼群了,原来这些小狼群是聚成团了,这么大的一群,这可不好对付了。”
正在这时,黑电停止了喊叫,一马当下冲了出去。几只狂吼不止的藏獒忽然一个个向前冲去,就像是战场上听到了冲锋号的战士一样,没有任何停留,没有一丝畏惧。它们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在草原上驰骋着,一点点拉近着和侵犯领地的狼群之间的距离。
在那几只冲出去的藏獒的前方,竟然到处都是绿幽幽地眼睛。张平粗略地数了一下,竟然有二十双左右,这也就是说,竟然有二十匹狼。这可真是大手笔啊。
那几只藏獒,在黑电的带领下,已经和狼群战斗在一起。獒天生就是为了守护牧民们的财产而生,它们和狼斗,和豹斗,和熊斗。
谁侵犯了他们主人的安全和财产,它们就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狼是牧民们所深恶痛绝的,草原上的獒和狼打斗的次数也最多。
狼和獒,就像是一对天敌。和狼打斗,就像是獒的使命。这种使命深深地埋藏在它们的骨子里,血肉里。
第101章 狼獒大战
张平刘大海和公子胜站在几位女士前面,警觉的看着四周的动静。没几分钟时间,老顾靠近了他们,伸手递过来三把手枪,正是他们藏在车里的枪,接着说道:“尽管黑电这几只藏獒不错,不过还是防范着点。这些狼群来的诡异,我们有备无患的好。”
早先他们聊天的时候说过关于这几把枪的使用。公子胜和刘大海都练过一段时间枪械,自信满满的说枪法不错,加上警察孙梅香,这三把手枪自然归他们使用。张平除了军训时打过几发靶外,再没有和枪亲密接触的机会,现在就只能望枪而兴叹了。
老顾的厉害,虽然没怎么见识过,但是能从莫姨的口中说出不错的词,想来也自然不错,冲锋枪的归属也没有什么问题。这样下来就剩下最后一把,作为机动放在了张平他们车上,由老顾简单的进行了培训,确保张平方可欣陶芸儿三人至少能打出子弹。
有枪在手,心里顿时不是那么慌张了。方可欣还兴致浓浓的询问老顾,那几只藏獒都是什么品种?
他们这边紧盯着不提,那五只藏獒已经冲进了狼群,低声吼叫着,露出了锋利的牙刀,就对身边的群狼开始了撕咬。每一只藏獒身边都围上了好几只恶狼,露出凶猛的獠牙,向藏獒扑了上去。
老顾在旁边介绍着说,那只是铁包金,那只是红獒。除掉黑电外,还有两只铁包金和两只红獒。
黑电不愧是这群藏獒的领袖,狼群也知道它的厉害,在它身边足足围上了六只恶狼。黑电面对群狼,毫不畏惧,作势一扑,如闪电般扑到当头一只狼的前面,粗壮的左爪已是拍到了狼的面部,转眼间狼的眼睛已被抓瞎,露出血淋淋的一个黑洞,同时鼻骨处也被拍的塌陷了下去,脸上血糊糊的一片,哀号一声,已是没了声息。
这时身后一只恶狼看到机会,爬到了黑电的背上,张开嘴巴就往它的喉咙处咬去。黑电一个躬身,身子甩了出去,顺势獒头扭了过来,已是咬住了那只狼的脖子,用力撕咬下,一捧鲜血溅了出来。
另外几只藏獒也陷入了狼群的包围之中,虽然没有黑电那般神勇,却也不是好惹的。里面的红獒相比较显得粗壮一些,跑动虽然不是很灵活,但是富含力量的两只前爪有效的弥补了自己的不足。前后左右,每一次攻击都卓有成效,不时有一蓬蓬血花从身边的群狼身上冒出。
情况最糟的就是那只黑色的铁包金了。虽然口中正撕咬着一只狼,却没防备到另外一只狼趁虚而入,已是咬到了它的背上。黑色铁包金一声嘶吼,向前窜了两步,试图甩脱那只狼。狼拼命咬着那里,身子随着铁包金的甩动左右晃动。
铁包金猛力扭动身躯,却摆脱不掉背上的狼。哀鸣一声,旁边的黑电听到,发力摆脱了围困自己的群狼,恶狠狠的扑向那只不肯松口的恶狼,转眼间已是咬住那只狼的喉咙,一声低吼,獒头上毛发甩动,已是将这只狼扔到了一边。铁包金脱困后,和黑电一前一后,追逐着狼群。
虽然数量上远远落于下风,但是这几只藏獒的凶猛证明,质量远远胜过数量。尽管也有两只獒身上负了伤,血痕斑驳可见。但是这个前来进犯的狼群在五只藏獒的前后撕咬下,损失惨重。很短的时间,地上已经躺倒了好几只恶狼。在藏獒的嘶吼声中,群狼开始有些畏惧了,尤其围困着黑电的几只狼逡巡着却不敢上前,只是略显畏惧的低声嚎叫。
黑电厮杀的高兴,甩动着硕大的脑袋,仰脖发出一声沉闷的吼声。群狼畏惧下往后退了半步。突然从它们身后传出一声狼嚎,仿佛听到了命令一般,群狼齐刷刷的后退,消失在一片黑暗当中。
欧阳情长出一口气,兴奋的说道:“哇,这几只藏獒太神勇了,狼群简直不堪一击啊。”
老顾却不见一丝笑容,神态间还是那么严肃,靠近了强巴说道:“强巴,这群狼来的蹊跷啊。你怎么看?”
强巴的脸上也显得格外的严肃:“没错,往常这个时候,是没有这么大的狼群的,只是三五成群罢了。而且这狼群进退间,颇有章法,这狼王不简单啊。”
老顾和强巴聊了几句后,走回来对着众人说:“情况不是很好,我建议在这里再多呆两天看看情况再说。”众人追问原因,老顾也说不出所以然,只是说这狼群给他带来的感觉不是很好。
公子胜看了方才那狼獒大战,对这草原上的狼群心生鄙夷,心想这也不像传说中那么厉害,就冲老顾说道:“老顾,这也有点小题大做了吧。你看我们时间上本来就比较紧张,在这地上多呆几天,有这个必要么?”
刘大海也觉得有些老顾说的有些夸张,对公子胜的说法也比较赞同。张平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心里也觉得有些小题大作了,不说这狼群有多厉害,就凭借他们几个人的身手,还有那些火器,试问能有哪个狼群能对他们造成威胁?
几位女士倒是无所谓,不过对欧阳来说,自然越早有所发现越好,自然赞同不在这里耽搁行程的好。老顾见他们都有如期出发的意思,也就不怎么坚持了。倒是那两个老外,兀自兴奋的说着刚才的狼獒大战,混不明白这里已经对明日的行程作了一个小小的表决。
狼群退去后,再没什么异常发生。帐篷四周很快陷入了一片寂静当中,却没人发觉,就在距离帐篷不到500米的地方,有一只恶狼静悄悄的在一个山洼处,悄没声息的凝目望着那片帐篷。两只眼睛发出绿光,在月光下,显得格外的妖异。
次日凌晨,天刚刚放亮,众人已是打点好了行装,纷纷和帐篷里的牧民们告别,准备重新踏上征程。强巴将老顾拉到一边,说了几句私密话。老顾不断的点头,最后更是喜笑颜开的热情拥抱着强巴。上车后方可欣好奇的问他,老顾反问她一句:“昨晚让你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可欣双目放光,不假思索的回答:“自然是那藏獒了,黑电太威武了,要是我有一只就好了。”
老顾打个响指,“呵呵,方才强巴就是告诉我,另一个镇子上的一只獒王已经有了身孕,再过个把月就能生产。呵呵,他已经给那镇子上的獒王主人打过招呼,到时候有我一只,呵呵,那可是绝对的好獒啊。我自然高兴。”
可欣羡慕的说道:“老顾,那你能不能给我也整一只小藏獒啊?”
张平插了一句话说:“可欣你说的容易,好的藏獒哪里是那么容易得到的。老顾有这面子,说不定欠了别人多大人情呢。你就别为难老顾了。”
老顾不好意思的笑笑:“那倒不一定,这要看有没这缘分。回头到了草原深处,也有不少牧民养有不错的藏獒。到时候我帮你们问问,说不定就能弄上一只呢。”
可欣尖叫一声,显得异常兴奋。孙梅香也有些心动,要知道在中海市警犬基地里面,那么多好警犬,可没一个能比得上藏獒的。这要带回去一个,那多带劲。两人顿时对这藏獒来了兴趣,抓着老顾非要让他讲一讲关于藏獒的典故和段子。
老顾耐不住她二人的请求,也就信口讲了起来。
藏獒是由一千多万年前的喜马拉雅巨型古鬣犬演变而来的高原犬种,是犬类世界唯一没有被时间和环境所改变的古老的活化石。
它曾是青藏高原横行四方的野兽,直到六千多年前,才被驯化,开始了和人类相依为命的生活。作为人类的朋友,藏獒得到了许多当之无愧的称号,古人说它是“龙狗”,乾隆皇帝说它是“狗状元”,藏民说它是“森格”(狮子),藏獒研究者们说它是“国宝”,是“东方神犬”,是“世界罕见的猛犬”,是“举世公认的最古老、最稀有、最凶猛的大型犬种”,是“世界猛犬的祖先”。
公元1275年意大利探险家马可·波罗这样描写了他所看到的藏獒:“在西藏发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怪犬,它体形巨大,如同驴子,凶猛声壮,如同狮子。”公元1240年成吉思汗横扫欧洲,把跟着他南征北战的猛犬军团的一部分三万多只藏獒留在了欧洲,这些纯种的喜马拉雅藏獒在更加广阔的地域杂交繁育出了世界著名的大型工作犬马士提夫犬、罗特威尔犬、德国大丹犬、法国圣伯纳犬、加拿大纽芬兰犬、英国獒犬等等。这就是说,现存于欧亚两陆的几乎所有大型凶猛犬种的祖先都是藏獒。
在藏民的传说中,藏獒在青藏高原一直具有神的地位。古代传说中神勇的猛兽“狻猊”,指的就是藏獒,因此藏獒也叫苍猊。
在藏族英雄格萨尔的口传故事里,那些披坚执锐的战神很多都是藏獒。藏獒也是金刚具力护法神的第一伴神,是盛大骷髅鬼卒白梵天的变体,是厉神之主大自在天和厉神之后乌玛女神的虎威神,是世界女王班达拉姆和暴风神金刚去魔的坐骑,是雅拉达泽山和采莫尼俄山的山神,是通天河草原的保护神。而曾经帮助二郎神勇战齐天大圣孙悟空的哮天犬,也是一只孔武有力的喜马拉雅藏獒。
第102章 公孙剑舞
哇塞,这藏獒的来头这么大?可欣调皮的吐吐舌头,表达着自己的惊叹。
孙梅香关心的却是另一个问题:“老顾,我听说藏獒认主,只有幼年的时候才能养熟?”
老顾赞许的点点头:“没错。藏獒从一而终,不轻易认主,一旦认主则忠心耿耿。一般藏獒易主很困难,常有成年藏獒易主之后,念旧绝世至死,或从此消沉,万念俱灰,不管一事。”
两位女士一听,更增添了对藏獒的喜爱,缠着老顾要听更多关于藏獒的段子。
一路上说说笑笑,两辆悍马外加老外的一辆大切诺基,逐渐开进了草原的深处。
这一路上人烟稀少,极目远眺,都是一片苍茫的绿色。随着他们的深入,老顾的脸色渐渐有些变了,自言自语道:“怪了,这里应该有一片牧民的聚居地啊,怎么现在都没了呢?”
眼看天色天色将晚,老顾让大伙停了下来,征求大家的意见。如果想赶到下一个县城,那估计得摸黑赶路了,怎么也要到午夜时候才能赶到。否则的话就需要尽快找个地方过夜。经过这一段路老顾也了解到这些人的脾性了,除了张平这人外,其余人都是官宦子弟,非富即贵,性格也颇为傲气,想让他们乖乖的听自己安排,恐怕争执是难免的,因此老顾一般情况下会给出几个选择,让他们有挑选的权利,这样的感觉就会好很多。
果不其然,几位女士喜欢这茫茫草原的辽阔和自在的感觉,异口同声的希望能在这草原上过夜,那几位男士自然不会反驳,甚至那两位老外也表示赞同。老顾也不废话,打量了周边地形,指着东南角一处地方,那里应该有一座废弃的古堡,今晚我们就宿在那里。
听说有古堡,几个女士有种莫名的兴奋。结果到了地头才大失所望,这哪里是什么古堡,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土墙造就的破院落罢了。
这古堡外表看着破旧不堪,其实里面的院墙还基本有些模样。在衰败的土墙背后,还有一个面积不小的院子,三辆汽车开进去还略显得宽敞。
四周还耸立着几间已经废弃的小土屋,上面已经完全没有了屋顶,充其量算作是一小块被围起来的空地罢了。仔细查看后,发觉这里居然还有第二层,,一个土台子模样的方圆也就是1米开外的建筑,爬上去后堪堪供一人站立。
陶芸儿尖叫一声,招呼大家过去,看那土台子的一角,还留有斑驳的刻痕,细细观瞧下上面的刻痕居然是三个字:烽火台。
老顾走了过来说:“这里是明代的古堡,应该是行军时筑建好的,用木和釉土建成高高的金字塔形的东西,草原沙漠,道路易迷,古时的军队就筑此来表示各地的距离,兼作“指路标”和“休息所”之用,有事之时,在上面的戍卒,燃起烽火,又可互相救应。这里的烽火台倒是并不多见,加以日久年深,大半坍塌,平时我也来过两次,倒是没有发觉这居然也是个烽火台。你们看那上面的露台,就是供戍卒了望的所在,下面的大院子,可以让人马安歇。”
张平爬到那二层露台上,向远处张望。一阵凉风吹过,露台上扬起一片尘土,心想这古堡的确也太衰败了,这再刮大点的风,上面的泥土非全部剥落不可。
那两间土屋里面,倒是勉强能放得下一顶帐篷,收拾一下,扎好了各自的帐篷。老顾招呼着张平,不远处有一个水塘,趁着天还没全黑,取点水回来。
在这些人里面,老顾对张平最有好感,一路上也是和张平的话说的最多。有什么不方便一个人做的事情,老顾总喜欢叫上张平。
水塘的确离这里不是很远,面积也不是很大,但在这草原里面,已经是不少野兽经常往来的场所。环顾水塘四周,还留有不少爪印和零星的骨头。
张平打好了水,正要招呼老顾,却看见他蹲在水塘一边,正看着什么。刚想凑过去看,老顾站起身,脸色有些铁青,快步走向张平,语调也有些快:“我们赶快回去,恐怕这里还有别的野兽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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