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未来宿老与现在宿老低声说话,两个人似乎在商议什么,似乎是在发誓复仇,并且商量讨回面子的方法吧,这次因为山中老人的插手,使他们的大业功败垂成,甚至将来都不能再对公瑾动手,这点非常令他们愤恨不平,但是,他们还有很长的时间去诅咒、去策划阴谋,应该还可以再想出什么办法的。
得以死里逃生的叛军一行人,用自己的脚步走出了中都,路上并没有人胆敢拦阻。如果一切顺利,他们可以在一个月之后返回己方阵地,只是有些与他们一起进入中都的同伴,再也回不去了,其中,就包括曾经深受他们尊敬的领导人。
在最需要支持的生死关头,他们狠狠地背弃了少女的期望,假如逃生后立刻掉转立场,那他们就等于承认了自己的卑劣,这点他们无法忍受,所以在离开中都的一路上,他们仍肆无忌惮地给予小乔敌视、唾骂,假如不是顾忌护送队伍的那个老人会出手,他们连石头都会丢过去。
当这支队伍走出中都,小乔与公瑾离开了队伍,由胭凝继续带领着队伍走下去。他们固然是因为受到排斥,选择了这个做法,但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山中老人之所以帮助他们的条件。
“谢谢前辈,过去晚辈追随家师,曾经听过他对您的推崇,说山中老人的剑技举世无……”
“无什么?无就是什么都没有,没有就不要胡乱说话,老子是‘去死去死旅团’的团长,人称梅斯特?尤达,可不是什么山中老头,不要随便乱扯关系,不然老子派人把你全家大小一次干掉!”
情知这位气呼呼的老人不可理喻,公瑾只觉得好笑,他似乎有意与白军皇争夺“风之大陆第一恐怖份子”的头衔,一出口不是杀人便是放火,难道这也是杀手的职业病?
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包括公瑾自己在内,中都城内的每个人,绝对是对这个绿猴子似的老人又敬又怕,否则他们一行人根本不可能有机会生离此地。
“那么,我就直接问了。”
直接了当的说话,不合礼数,但却是对方所喜欢的交谈方式,公瑾很直接地问出,为何对方要救自己一命。
“救你?你搞错了,救你们出来全都是顺便,我只是受这个女娃娃的师父委托,不让她的宝贝徒弟在中都死于非命而已。”
山中老人的回答,着实让公瑾吃了一惊,再怎么说他也都没有算计到,小乔背后那名神通广大的师父,不止能够与白字世家接上线,居然还能请动山中老人出手救援,这个面子委实不简单啊!
“不过,虽然我来这里的本意与你无关,但你这小毛头甚合我的脾味,我是不会让你死的。唔,虽然你我没师徒缘分,不过你确实是块好材料,陆游小子脑袋到底怎么了,居然这样对待你,真是……”
谈及与师门之间的变化,这是公瑾相当不乐意碰触的一个话题,所以他迅速转过话题,再一次地向救命恩人道谢。
“胭凝……就只有拜托她了。她比我更有霸气、更懂得决断,会比我更适合成为领袖的。”
纵然被逼着离开联军,小乔仍牵挂在那里的人。在治理联军的过程中,她一直知道自己的缺点,只是无力改变,而胭凝正具有她所不及的优点,联军如果由胭凝来统帅,一定可以比她在位时更好。
这是小乔的想法,但公瑾却不敢茍同,因为自己远比小乔更了解胭凝,她虽然比小乔更具霸气,裁决狠辣,却并不是一个领袖之才。胭凝的眼界、胸襟、策划能力,都无法成功驾驭一个数十万人的庞大组织,将来联军领袖如果由她接手,后果只怕相当令人担心。
话虽如此,公瑾却没有提醒小乔。他不愿意让她太过担心此事,现在再也没有比保住性命更重要的事了。
只是,命虽然保住,公瑾与小乔的前途却也从此茫然,因为山中老人昭告天下的承诺中,换取他们两人安全的条件,就是他们两人从此不问世事。
公瑾是个意志很坚强的男人,小乔也从不是一个乖乖听话的女人,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他们都不会屈从山中老人的安排,更不会接受小乔师父的好意,然而,就实际情况来说,他们现在确实为天下所忌,不管是哪个阵营都把他们当成死敌,至于小乔的少数亲友,为了避免连累他们,小乔甚至不能去投奔。
那么……往后该何去何从呢?
“不要紧,天地之大,总会有地方去的。”
公瑾这么安慰着小乔,类似的心情,前些日子他早已饱尝,现在只不过是由一个逃亡者变成两个,数量上增多,情形却是一点都没变。
公瑾并没有与小乔分开行动,经过了连场生死患难,他们双方都有一个不用说出口的默契,就是彼此的未来应该有很大一部份重叠,而如今他们就要携手寻找未来。
双方一时间都对自己的将来感到茫然,事实上,他们也没有太多时间去思考,彼此身上的重伤,已经到了不能不治疗的地步,所以他们两人稍微作了改扮后,以假名搭上了一辆往西北而行的马车,预备到西北的海牙去看看。
不过,这对男女的人生似乎总是充满了误算。由于双方的伤势都很重,在疗伤的过程中,意识都不是很清醒,本来应该负责警戒的那个人,居然也疲惫晕去,在这种情形下,两人能够一路平安无事,简直是不可思议,但行程终点就必然会出现误差了。
当小乔与公瑾终于在马车中回复清醒,马车已经到了最末站的终点,一个叫做乌鲁木齐的荒凉小镇,镇上只有数十人口,不是病得快死,就是老得快要死,看不见半个年轻人与半栋新屋,据说百年前这里曾因为挖矿,有过短暂的繁荣,但随着矿产的贫乏,如今已经是个死镇,除了因为迷路至此的旅客外,就只有想要继续往西拓展荒地而路经此地的拓荒客。
地方荒凉,可是景色却雄奇壮丽,包围这里的群山都是巨大岩石,标准的石灰岩地形,让青翠植物只能生长到半山腰,光秃秃的岩石山顶,在夕阳下映上一片瑰丽红色,煞是好看。
“乌鲁木齐……好怪的地方,瑜兄,我们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流落到大荒野原,小乔的心情似乎不受荒凉影响,兴味盎然地问着公瑾,或许是因为如此,公瑾的面上才能绽出一丝笑容,一反不快心情地简单回答。
“不清楚,昏迷是主要的原因,但是……你也可以说是命运。”
命运无疑是个好解释,对于正尝试学习认命的两个人来说,这个荒镇还是一个不错的落脚处,因为这里距离艾尔铁诺中部实在太远,就连要到最近的一处文明地带,都要翻过好几座大山;艾尔铁诺如今正发生些什么,对这个小镇上的老人们而言,就像另一个世界般遥远,他们也不关心这对男女为什么来到这里。
既然决定留下,两人就要找寻栖身之所,公瑾一开始还想担起男人的责任,去弄一间木屋出来。无奈的是,尽管公瑾自负武功高强、文才智略俱臻上乘,但白鹿洞却不曾教过他作木工的本事,结果当那间好不容易拼凑起来的木头堆,在轰然声响中化为一地废木,公瑾很懊恼地搔搔头,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哪里做错了。
小乔那边也好不到哪里去,由于公瑾负责建屋,她就想尝试一次洗手作羹汤的感觉。由于不想随便杀生,所以她借了锅子后,就从周围山地采集野菜,想煮一锅野菜汤来充饥。味道上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可是当小乔想要回来尝味道时,一头恰巧跑窜过的野兔,吸入煮汤所蒸发的气体,当场晕倒在地,麻痹不能动弹。
为何野菜汤会有这等意外效果?小乔实在说不上来,只能勉强解释,或许这里的植物与武炼不太一样,十七、八种煮在一起,发生了难以理解的化学作用……天晓得是为什么,以前她从没有亲自下厨过。
结果,当公瑾以一脸抱歉的表情回来,同样露着歉疚眼神的小乔,端给他半只烤野兔;体贴人意的公瑾,不问小乔为何破例杀生,只是把那半只略为有些异味的野兔吃了干净。
这是他们两人展开新生活的第一餐。
但用餐之后的第一夜却不好过,本来预备露宿野外的两个人,碰到了平均一年一次的大雷雨,只有狼狈地跑回镇上,在小乔还锅子的时候,一个好心的老人,收留了这一对落汤鸡似的年轻男女。
老人的房子很破旧,那间用作仓库的客房,仅有一张狭小的木板床,湿淋淋的两个人,只能紧拥着,在那张床上度过一夜。
隔天,小乔与公瑾重新投入熟悉环境的动作上。公瑾继续砍伐树木建屋,在山林里头意外发现熊的脚印;小乔帮镇上不识字的老人们念话本小说,因此换到了一些蔬菜与肉。
聪明人学起什么都快,就在抵达此地的第二天傍晚,两人建好了自己的屋子,并且在屋子里烹煮了庆祝落成的晚餐。当晚餐后小乔犹豫着自己该睡在哪个房间时,公瑾很笨拙地握着她的手,用犹豫不安的声调,向她提出婚约的要求。
“嗯……好啊,我很愿意。”
没有考虑太久,小乔就这么回答公瑾,尽管事情来得有些突然,她却觉得自己好像等这句话很久了。
就这样,两个新落脚乌鲁木齐的男女,决定在此缔结终生。这对死寂已久的小镇来说,可真是一个大新闻,老人们纷纷送上祝贺,着实热闹了一番,但是比起这对男女曾拥有过的地位与知名度,这场婚礼还是太过寒酸。
成为新娘的女孩,甚至连一件体面的礼服都没有,只是穿着她沾染尘沙的绿裙,手捧着一束洁净的鲜花,笑着站在那里,迎接着将成为她丈夫的男人。
“小乔,你……会不会觉得很遗憾?”
知道妻子不会贪慕虚荣奢华,但公瑾还是这么悄悄地问着,既然成为人夫,他觉得自己该要担负起责任,而用这么寒酸简陋的方式,完成人生大事,他自觉于心有愧。
“不会啊!所谓的婚礼,只要有真心携手过下半生的男女、真心祝福他们的宾客,这样不就够了吗?外在形式并不重要,而且……我不太喜欢连自己的婚礼都要被一堆人注目。”
小乔的语调中听不出任何不快,只是连她都没有想到,自己的婚礼想要不被人注目,似乎是一件满困难的事。
一件精工剪裁、设计典雅的结婚礼服,赶在小乔与公瑾将要行礼之前送到。尽管送来的人刻意隐藏身分,但公瑾却瞪着那件黑纱礼服发楞,过去他从来不知道,在吉利的喜宴上,有哪家姑娘会穿着全黑的装束上礼堂,就连首饰珠宝都是黑玉、黑珍珠。
诡异的装束,公瑾甚至以为是某种诅咒,但新娘却又惊又喜地捧起婚纱,珍而重之地轻轻婆娑,像是收到了无价之宝。当公瑾在小乔眼中看到泪水,他知道这件礼服必然有着某些典故。
“这是……师父以前准备的礼服,是她家人为她准备的嫁妆……以前我小时候,她常常打开这些嫁妆看,一看就是整个晚上……这个黑珍珠戒指,我向她讨过好多次,她都不肯给我,可是……现在她……”
看见小乔感动流泪的样子,公瑾觉得自己不必多问下去,这确实是一件非同小可的珍贵礼物。
礼物不只是送给新娘,也有送给新郎的特急贺礼,来自大雪山的快递,把一件崭新的白色礼服送给公瑾。会由那位山中老人来关心自己的婚礼,公瑾觉得很不可思议,但他并无法否认,那袭仿元帅礼服的全套装束,和小乔的礼服相衬,一黑一白,站在礼堂前的样子确实非常好看。
婚礼是一生一次的大事,只要能让小乔展露欢颜,别说这件拘谨的军装礼服,就算是小丑服公瑾都愿意穿上,因为他认为这是自己的责任。
当公瑾站在礼堂前,看着小乔翩然现身,他突然感到一种惊艳。
深黑色的蕾丝婚纱,衬托出新娘的冰肌玉肤,低垂领口下的小巧酥胸,若隐若现,白皙得像是初降新雪;上衣的右肩,有条黑色的蕾丝饰带,斜斜画过胸前,垂到不盈一握的纤腰,然后沿着开叉的黑纱篷裙,往两旁岔开;分岔的纱裙里,是一件及膝的黑色半长裤,紧紧裹住小而圆挺的臀部、修长玉立的双腿,让小乔显得比实际身长高佻。
公瑾不知道自己呆了多久,不过一直到小乔捧着花束,来到他身边,轻轻推了一把后,他才真正地清醒过来,在人们的指引下,与小乔行礼完婚。
整个过程,公瑾都很安静,没有多说什么话。结婚这种事情,他在几个月之前,都一直不相信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这件事情由想像成真,他却立誓要尽到自己的责任,绝对不让身旁的这个女孩受到伤害。
正因为公瑾的保护意志是那么强烈,虽然他紧闭嘴唇,不多发一语,但小乔仍是从他异常僵硬的动作中,察觉到了他的心情,不觉莞尔失笑,这个一直守着自己的男人,不像是一般少女梦想中的完美丈夫,倒像是一头使命感强烈的猎犬。
两人很顺利地完婚,参与这个婚礼的宾客,都是镇上的居民,没有其余的外来人参加婚礼,也没有任何人来打扰这场婚礼的进行,即使本来有,那也都在靠近乌鲁木齐百里范围时,被消灭殆尽,化为烟尘了。
这对夫妇不至于迟钝到对此一无所知,所以,尽管没有在宾客群中看到熟悉面孔,他们仍觉得自己仿佛被一众亲朋长辈所围绕,在无声的祝福中缔结终生。
连番贺礼,在两人完成婚礼后,仍不住送来。由于猜到这两人可能会拒绝金银珠宝类的实质礼物,所以送过来的贺礼,都是一些相当奇怪的东西。
保证耐用又耐摔的瓷器碗盘、保证最短时间内厨艺上手的手抄笔记、保证婚姻幸福和谐的性感睡衣……当小乔打开盒子,看见那几乎每吋布料都有镂空的性感睡袍,她觉得自己的脸从来没有那么红过。
礼物并不是只有新娘的份,公瑾也同样收到了莫名其妙的贺礼,其中最为诡异奇特的,就是一份明显来自武炼的礼物,一百二十打用某种生物胎膜所制成的薄套,旁边还附有说明书,保证如果照着方法来,新婚夫妻绝对不会被意外的孩子给打扰。
送礼的一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