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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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清朝-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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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正式成为商埠,可说是始于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九月二十六日英国领事布特娄到任之时。一年以后,在上海城内居住的洋人共有二十三名(包括布特娄),所开的店铺共有十一家,传教士有两人。

到了道光二十七年,城内与租界里的洋人有了八十七名。又过八年,咸丰五年,洋人增加到二百四十三名,差不多全数居住在租界之中。

中国人为了便于从事国际贸易与供应洋商种种需要,并享受近代化的都市生活,搬进租界以内来居住的华人远比洋人多,多过了一百倍。

在太平天国革命及连带的小刀会起义期间,因逃难而挤进租界的又多得不可胜数,使得租界以内的中国人口,达到五十万人以上。

太平天国被清朝镇压以后,虽则逃难的老百姓很多各回本乡,然而上海租界的华人仍有二十几万。

在清朝结束、民国肇造之时,上海租界与华界的总人口便超过了一百万。

到了抗战胜利之时,这数字就变成了五百万以上。

上海在元朝以前,不过是松江华亭县的一个小镇;到元朝才升为一个小县。甚至在清朝,于五口通商以前,仍旧是一个小县,其重要性远不及邻近的各县,更说不上堪比于作为府治的吴县、武进县、丹徒县,等等。

自从列为通商的五口,又糊里糊涂地划出租界后,它就渐渐地变成全中国人口最多的都市、东半球最重要的港口、最大的商场。 

 《细说清朝》八○、粤人抗英

 英国人在上海很得意,在广州却进不了城。根据《南京条约》,他们不但有权进广州城,而且可以在城内自由居住、租屋或租地建屋。然而,他们在鸦片战争期间留给广州人以极坏的印象,广州人以及一般的广东人,因此就宁死也不肯对英国人屈服。

英国人在广州原有可以居住的地方商馆。商馆地区共有一百多亩(二十一英亩),英国人想扩充,到商馆地区以外租地建屋,却没有一个本地的中国人(广州人)肯把地皮租给他们。 道光二十六年闰五月十一日,有一个英国人康吞跑到“老中国街”踢翻一个水果摊。他的理由是,水果贩子的叫卖之声吵了他。

四天以后,另一个水果贩子也因为叫卖而“冒犯”了一个英国人裘儿齐。裘儿齐用手杖打这个水果贩子。康吞跑出来,帮助裘儿齐,用棍子将水果贩子毒打。打了一顿不算,两个洋人还把这可怜的水果贩子拖进屋内,捆起来继续再打。

这引起了中国市民的公愤,不少人聚集,包围那屋子,冲进大门,拉下窗外的铁栏杆,想抢救水果贩子。有些群众高呼:“打番鬼!杀番鬼!”

洋人,包括美国人及美国代办领事,于是全体出动,在英国领事的领导之下,向于无寸铁的中国群众开枪。中国群众死了三人、伤了六人。

到了晚上九点钟左右,中国官厅派来两百名兵士,才把秩序恢复。

事后,香港总督兼对华全权公使商务监督德庇时,作了两件自相矛盾的事。他一面向州广总督抗议,说责任在于华方,中国官厅未能保护英人生命财产,英人有自卫的权利;一面又把行凶的祸首康吞交给英国在广州的领事,运用领事裁判权,开庭审判康吞的“破坏条约”之罪。

英国领事判决康吞有罪,处罚金二百元墨币。判罪及处罚的依据,是香港政府法令第二号。康吞不服,去到香港的“最高法院”上诉,香港最高法院指出了广州英国领事法庭在程序上犯了两点错误:应该援引香港政府法令第七号,不应该援引第二号,所判的罪,是关于7月4日(闰五月十一日)的行为;而所处的罚,是关于7月8日的行为。

结果,原判决取消,罚金退还。

中国的水果贩子白白挨打。死了的三个中国人、伤了的六个中国人,也是白死、白伤。

坐在伦敦外交部办公桌子后而的“魔鬼之子”帕麦斯顿,也是明知康吞与裘儿齐不该横行霸道引起了中国群众的“暴动”,却仍旧训令德庇时,叫他对中国官厅采取强硬态度。

他用外交部的名义,写信给康吞,说政府“完全赞许领事法庭对你判处罚金,本部所唯一感到遗憾的是,程序上的错误使得你逃过了处罚”。

他给德庇时所下的训令,也郑重吩咐不可在发还康吞罚金之时,向康吞表示任何歉意。然而,他仍叫德庇时向中国要求“惩凶”,告诉中国政府将要有一艘英国兵船永久停泊在广州商馆之前。

其后,他不仅派了一艘兵船来,而且派了两艘兵船来。

其中的一艘,是玛丽·班那亭号(H。M。S。Mary Bannatyne)。玛丽·班那亭号来到广州不久,便在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八月二十八日惹了事,两个水手闯进广州郊外的小街道,和居民发生斗殴,一个水手被“割伤”,另一个水手跳河逃命。

帕麦斯顿接到报告,又发了火。他在十月间训令德庇时,叫他警告中国政府,如果中国政府不再“预防这类暴行”,英国政府只有自行惩凶,那时候休怪“无辜的老百姓受到连累”。

德庇时在次年二月中旬接到此项训令(船上耽搁了两个多月),就向当时的两广总督耆英写信说“阁下倘不制止这些暴行,中国人民将受灾难”。同时,德庇时通知香港的驻军司令达几拉将军,派兵去广州。

这时候,又已有六个英国人与一个美国人在正月二十六日去佛山镇游玩,遭遇群众用小石头阻挡。虽则洋人无一受伤,但德庇时也要赔偿、惩凶,加在去年八月间那次两个水手“遇险”的事件之上。

达几拉将军在二月十六日开进虎门,用了三十六个小时毁去八百二十七门炮,到达广州。清军奉命未作抵抗。

耆英于是便在英国兵船的威胁之下,于二月二十一日答应:(甲)惩办水手遇险事件与游客被辱事件的“肇事者”;(乙)在河南划出适宜地区,供英国商人及“别人”租地建屋;(丙)指定地点供英国人造教堂,办坟场;(丁)准许英国人在猪巷(Hog Lane)搭一个天桥,与商馆地区相连;(戊)不许中国船在商馆前之河面停泊;(已)让英国人在两年以后自由进入广州城。

谁知,到了十月二十八日,又有六个英国人在广州郊外失踪。他们带有手枪与群众打斗,两人当场被打死,四人被俘,于第二天被杀。

耆英十分紧张,忙了很多天,捉了很多老百姓,选定十一月十四日,请求英国文武官员与三十三名英国兵士,到肇事地区监斩。斩了四人,判了一人斩监候,一人绞监候(关在牢里静候刑部批准斩刑与绞刑),三人永远充军,六人笞后充军三年。这才勉强获得德庇时的满意。

道光二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有两个英国商人在商馆门口,看到中国群众从河对面向他们摔石头。于是英国领事又一再要求惩凶。徐广缙捉了两个人到商馆门口“枷号示众”。

四月上旬,英国领事听信谣言,说中国方面将要恢复“公行制度”,贸然下令英国所有商人停止向中国当局缴纳关税、船税。五天以后,当他知道谣言毫无根据,又自动收回了他的命令。

八月间,有一个英国传教士克利伦,在城内租得了一所现成的房子。邻居们开了一次大会,公请房东退租,房东只得应允。 另一个英国传教士,浩布森,也租得一所房子,邻居请房东退租,房东不肯。邻居们向官厅控告房东,结果房东被判入狱,在狱中呆了六年。

这时候,道光二十八年,担任两广总督的已不是耆英,而是反英的徐广缙。徐广缙是在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署理,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实授为两广总督的。同时,被调署而实授巡抚的,是另一位坚决反英的人——叶名琛。

倒霉了很多年的林则徐,重被道光皇帝起用,任为云贵总督。很显然,道光皇帝颇为后悔,不该信任了琦善与耆英等一批媚外分子。

粤人抗英,固然是纯粹出于爱国热忱,但徐广缙与叶名琛的暗中鼓励,也有关系。叶名琛征召了十万以上乡勇,在夜间操练,在白天不露形迹。这些乡勇磨拳擦掌,随时准备和英国人拼。

恰巧,在耆英去职之时,英国的比较讲理的外相阿波儿丁也去职,迷信武力的帕麦斯顿又上了台。

到了十一月间,有一个英国人迈多斯在黄埔附近遭遇海盗,跳水逃命。英国领事向徐广缙抗议。徐广缙捉了十三个人,将八人斩首、五人充军终身。

次年,道光二十九年,“准许英国人入城”的诺言于四月初到期。但是广州人民对英国人的恶感更甚于昔,徐广缙在二月十七日亲自到英国船上,与德庇时的继任者文翰会面,说明困难。河岸两旁站了成千成万的乡勇,“呼声震天”。四月一日,徐广缙把道光皇帝的一道敕谕转告文翰。敕谕上说,不便违反广州人民的公意,强迫他们准许英国人入城。文翰于是不再提起入城的事。道光皇帝以为英国人果然被徐广缙挡了驾,兴奋之余,封徐广缙为一等子爵,赏戴双眼花翎。巡抚叶名琛也封了一等男爵,赏戴单眼花翎。

帕麦斯顿听到消息,叫文翰出面警告徐广缙:“将来两国间如果发生使中国不愉快的事,错误在于中国一方。”又亲自写了一封“致中国外交大臣书”,叫文翰设法进达。帕麦斯顿身为英国外务大臣,却不晓得中国这时候并没有所谓“外务大臣”。 文翰在1850年6月派人乘一艘汽船雷那德号(H。M。S。S。 Reynard)到天津大沽口,递进帕麦斯顿的信。大沽口的中国官吏,奉了咸丰皇帝之旨,将这信退回。(道光在这一年阴历正月去世。不久,洪秀全起事于广西,中、英之间的广州入城之争告一段落。) 

 《细说清朝》八一、焦亮(洪大全)

 清朝政府在鸦片战争及其以后的几年,充分暴露出它的无能。当时在军机大臣穆彰阿庇护之下的琦善与耆英等人一味媚外,更增加了人民对清朝政府的愤恨与轻视。于是散布在广东、广西、湖南三省的天地会认为有机可乘,先后起义,重新张起了反清复明的旗帜,以求无愧于郑成功、朱一贵、林爽文、胡秉耀等先烈。其中有一位焦亮,后来与“拜上帝会”的会首洪秀全合作。焦亮,是湖南兴宁(资兴)北乡大坪人(供词作衡山人),生平最崇拜诸葛亮,因此自名为亮。他连考几次秀才,未能考取,发愤改读兵书,加入了天地会。他在天地会之中很努力,渐渐作了领袖。不久,他化装为和尚,“游方到广东”。

这时候,广东有一位朱九涛甚为活动,是天地会的广州一个山头老万山的首领。有人说,这朱九涛便是焦亮。

广州的城门口,在道光三十年(1850年)的夏天,出现一个“无名揭贴”,悬赏购买总督徐广缙的首级,下面写的是“大明天德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这一张揭贴,可能也是焦亮干出来的。他可能改姓了朱,而且冒称崇祯十一世孙,自称皇帝,建元天德。

三年以后,焦亮于被捕之时供认,曾经在广东认识了花县人洪秀全与冯云山,说洪、冯二人“先曾来往广东、广西,结拜无赖等,设立天地会”。

焦亮本人在广东活动丁一阵,没有什幺结果(由于徐广缙、叶名琛的镇压)。洪秀全与冯云山“把会名改为上帝会”,志在“到处造反”,最后在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初十日占领了广西桂平县金田村。

焦亮听到消息,来金田与洪秀全会面。洪秀全封他为天德望,把他的名字改为洪大全,称他为“贤弟”,叫他称自己为“大哥”,又叫“所有手下的人”都称他为“万岁”,与称呼自己一样。改名为洪大全的焦亮,能与洪秀全同被称为万岁,能与洪秀全互称大哥、贤弟,可见地位极高。最值得注意的,是他的封号“天德王”。他可能的确作过“天德皇帝”,由于事败兵散,才不惜纤尊降贵,来依附洪秀全。

甚至,洪秀全也许原本是他的部下,被他封过“太平王”。在《太平天国诏谕》一书之中,有“封洪秀全为太平王”八个字。

洪秀全占领永安州(蒙山)以后,才自称“天王”。天王之下,设东、南、西、北四王和翼王:东王杨秀清、南王冯云山、西王萧朝贵、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

其后太平军到达湖北,有一位天地会会友姓郭,起兵响应,不知道洪秀全已经自立炉灶,还以为洪秀全仍是“天德皇帝”的部下。这位“大将军郭”在一篇“后明太平王元年三月初六日”的布告上说:“清朝两百年来滥用小人,不恤民意。我天德皇帝赫然震怒,起兵以来三年于兹。”(据1853年3月12日上海英文《字林西报》)。

焦亮(洪大全)在洪秀全军中很谦虚,叫众人不必称呼他“万岁”,说“只要称我为‘先生’,就可以了。”他有时仍穿僧服。

他年纪比洪秀全轻(在咸丰二年才三十岁,比洪秀全小九岁),书读得比洪秀全多,兵法知道一些。洪秀全常常向他请教。

洪秀全于咸丰元年(1851年)闰八月初一日攻进永安州(蒙山),他随军入城。不久,清军追来,把他们围住。

次年二月十六日,洪军突围,焦亮与西王萧朝贵率领一万多人,担负殿后的责任。突围以后,走到古苏冲地方,焦亮被清军追及,捉住。

他被捉的时候,“头戴风帽,身穿袍服,自行锁纽”。为什么“自行锁纽”?清方有人怀疑他故意做成这个样子,以便诈说与洪秀全等人不和,藉求活命。

可能是,他在突围的途中,与萧朝贵发生争吵,萧朝贵便把他锁了,撇下不管,独自带领精兵急驰而去。

清廷的《贼情汇纂》与《平定粤匪纪略》都说,是杨秀清忌他的才,早就把他锁了。我看,这倒未必。杨秀清倘能在突围以前便能够锁他,何不留他在永安州静候清军来捉?为什么让他与萧朝贵带兵断后呢?

清军的统帅赛尚阿,取了他的供词,略加更改,赛报咸丰皇帝,然后将他押解进京。

他在被押解进京之时,途经河南信阳,替一位亡友柴莲馥的“父执”题下一个扇面。题的是:“寄身虎口运筹工,恨贼徒不识英雄,漫将金锁绾飞鸿。几时生羽翼,万里御长风?一事无成人渐老,壮怀要问天公。六韬三略总成空,哥哥行不得,泪洒杜鹃红。”

到了京城,刑部将他会审。审罢,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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