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俄国也没有钱,要向法国借,俄国也没有专家,要向法目雇。李鸿章那里会知道呢?
俄国而且不惜巨资,划出三百万金卢布(一百五十万美金)贿赂李鸿章或其随员,菲泰在《回忆录》中言之凿凿。昊相湘教授在《俄帝侵略中国史》中引述俄国历史家罗曼诺夫的研究,指出这三百万金卢布被称为“李鸿章基金”,前后动用五次,受款的中国人一共获得一百七十万零九百四十七卢布又九十一戈贝(分)。黄大受教授在《中国近代史》中说“当九月八日筑路合同签字后。。。。。。吴克托木斯基为秘密起见,决定亲往上海交款,而要求微德(菲泰)从国家银行中付款一百万。”
李鸿章出使之时已届七十四岁高龄,心中所恨恨的是日本给他的打击。他一意联俄制日,似乎不是为了贪求贿赂而与俄国订立密约,而俄国当局也不致于以贿赂对他唐突。
李经方呢,那就难说。然而,谁能保证所谓贿赂中国人之款不是经手的俄国人大中其饱?连俄皇自己也动用了“李鸿章基金”呢!
《中俄密约》于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1896年5月22日)在莫斯科签订,签字的人是罗班诺夫&S226;劳斯妥夫斯基、菲泰与李鸿章。
密约共有六款。第六款规定有效期限为十五年(到辛亥年为止,期满可以续订),第一款规定共同的敌人为日本,如日本侵占俄国亚洲东南土地,或中国土地,或朝鲜土地,则中、俄两国共同出兵抵御,互相援助亦互相接济军火、粮食。第三款说明两国如既经开始对日作战,两国之中任何一国不得对日单独议和。
根据第一款,这密约是防卫性的军事同盟,而不是所谓“攻守同盟”。要在日本先动手以后,双方才能共同出兵、互相援助。
这密约的另一特点,是把朝鲜包括在内。可见李鸿章余恨犹在,中国势力虽被日本从朝鲜逐出,他不甘心被日本吞并朝鲜领土。俄国呢,颇不放心日本,不愿日本爬上东亚大陆,威胁海参崴以及沿海洲与阿穆尔省(黑龙江北岸之省)。
密约的第四款,最为重要。“今俄国为将来进兵御敌,并接运军火、粮食以期妥速起见,中国国家允于中国黑龙江、吉林地方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惟此项接造铁路之事,不得藉端侵占中国土地,亦不得有碍大清国大皇帝应有权利,其事可由中国交华俄银行承办经理。至合同条款,由中国驻俄使臣与银行就近商订。”
事实上,俄国之所以要造这条铁路(中东铁路),正是为了要“藉端侵占中国土地”与“偷取大清国大皇帝应有权利(主权)”。李鸿章老人家上了一个老当。试问,引狼入室以后能有什么方法叫狼尊重一张废纸?弱者不自量力,而企图与强者作朋友,其吃亏往往如此。
第五款规定,这一条铁路在战时固可以运兵、运军火、粮食,在平时也可以运兵,运军火、粮食,所不同的是:在平时“除因转运暂停外,不得借他故停留”而已。然而将来人家真个藉故停留了,中国又有什么力量加以阻止?
密约的第三款,也伏下祸根。“当开战时,如遇紧要之事,中国所有口岸均准俄国兵船驶入。如有所需,地方官应尽力帮助”其后俄国兵船于德国强占胶州湾之时驶人旅顺、大连湾过冬,声称“为了保护中国免受德国侵略”,不仅于约无据,而且与德国暗中勾结,唱了双簧。李鸿章问俄国代办公使:“旅大何时撤兵?”俄国代办反问李鸿章:“胶州湾如何办法?”弄得李鸿章哭笑不得。
与《中俄密约》连结在一起的,又有所谓“华俄道胜银行合同”及“中东铁路合同”。这两项合同的文字十分巧妙,可谓古今骗术的绝唱,把中国英名盖世、出将入相的李鸿章玩弄得像一个“土老儿”,同时也把偌大一片的中国东北偷得几乎干干净净。俄国人之狡狯,真够叫人不寒而栗,然而我们中国人(本不算笨)却一再甘心上他们的圈套。
“华俄道胜银行合同”是在光绪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1896年9月2 日)由中国驻俄、德、奥、荷四国公使许景澄出面,与该银行订立的。
合同的文字很简单,只有五条。大意是中国政府以库平银五百万两入伙。银行每年于赢利项下,按股发给中国政府股份以利息,但利息以六厘(年利百分之六)为限,并且扣下十分之一作为公积金,以备银行赔本之时按股赔贴。
中国政府无权参加银行的管理。银行对中国政府的唯一责任,只是把每月与每年的总账,交给派驻中东铁路公司的所谓“总办”查核而已。总账不附细账,更不附单据,只是官样文章。 合同中,并未说明银行的资本共有多少、分作几股,中国政府出了五百万两银子,该有多少股权。
俄国人又在这合同签订以后,制造了一本“华俄道胜银行条例”,详细得很。规定这银行有权“领收中国国内之诸税,经营与地方及国库有关之事业,铸造中国政府许可之货币,代还中国政府募集公债之利息,布设中国国内之铁道、电线”。前几项,把这银行变成了中国的国家银行,但管理权属于俄国。最后一项,则拢而统之说它有筑铁路、设电线的权力。铁路从那里到那里,以多少长度为限,一概不说。关于电线,也是如此。
落后、专制而民穷财尽的俄国,无非用中国的钱侵略中国,再骗一些法国傻子上钩。华俄道胜银行除了中国的五百万两银子以外,资本总额仅有一千一百二十五万金卢布,其中极大部分是法国的四家大银行与若干有钱的老百姓所出。
按理,中国政府出了五百万两银子,应有至少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权。当时的银价虽已逐渐在跌,还不曾跌到每库平两一个金卢布以下。
这华俄道胜银行于成立以后,并未怎样“铸造”中国政府许可之货币,却大量“印发”其钞票,吸收中国老百姓的现金。其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与俄国革命期间,这华俄道胜银行的“纸卢布”膨胀得不可收拾,害苦了成千成万的中国人。
在“华俄道胜银行合同”签字以后的第七天,光绪二十二年八月初二(1896年9月8日)中国政府由许景澄出面,与华俄道胜银行订立了所谓《中东铁路合同》。
这合同共分十二款,把不重要的事项规定得十分清楚明白,重要的事项含糊其辞,而最重要的事项一字不说,改放在另一文件,即所谓《中东铁路条例》之中。
什么是不重要的事项呢?这公司应该有一个图章,图章上刻《中国东省铁路公司》八个大字,“由中国政府刊发”;铁路画线的时候,要尽最绕过老百姓的坟墓;外国旅客搭乘这一条铁路上的火车,必须持有“中国护照”(中国使领馆所给予的签证);中国政府的公文函件,托由该公司代送,一概免收运费、邮费。
什么是重要的事项呢?该公司设总办一人,由中国政府委派。这总办实际是既不总,亦不办。他的“专责”是:“随时查察该银行暨铁路公司于中国政府所要办之事,是否悉力奉行”。大概是查察公文函件有没有免收运费、邮费而已。
铁路的真正负责人是谁委派?一字不提。合同上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该公司章程,应照俄国铁路公司成规,一律办理。”这“一律”二字,把“中国东省铁路公可”变成了第二个“俄国铁路公司”。
既然是俄国国有的铁路,则轨道之宽狭,自然也应该与俄国的其他铁路“一律”。清廷在事前白白坚持;这中东铁路既在中国境内,应与中国的其他铁路一致。俄方以“中俄密约”作废来恐吓,清廷终于让步。于是合同上便有这么一句话:“至铁轨之宽窄,应与俄国铁轨一律,即俄尺五幅地(foot)约合中国四尺二寸半”。(中国铁轨的宽度是中尺四尺八寸五分。)
也只有如此,这中东铁路才可以和俄国的西伯利亚铁路连在一起,专供俄国运兵、运粮食军火,而间接使中国的宽底火车无法“假道”。
为了敷设轨道而需要的土地,本应明白规定其限度,然而合同之中不说。合同只是说,所需的士地如系官地,应由中国政府给与不纳地价;如系民地,则由公司或买或租。
最可恨的是俄国人阴巧巧地放进了“防护铁路”四字于“所必需之地”五字以前。又加上“经理”两字!因此,第六款的开头一句文字成为:“凡该公司建造、经理、防护铁路,所必需之地。。。。。。”。其后,铁路沿线两旁若干英里宽的一长条,都成了中东铁路公司的地产。不仅是公司的地产,而简直是俄国的领土。 俄国在这横贯吉、黑两省,九百五十英里长,数十英里宽的地带,设置铁路警察(实际上是军队),大量移进俄国人民,成立属于俄国的地方政府,旅行俄国法律。
中国的东北,被这“长带形”的俄国的偷来领土,切成南北两片。
两年以后中、俄续订合约,让俄国再造一条纵贯铁路,又把南边的一片,切为东西两片。
铁路合同中埋伏了有关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字眼,而许景澄被瞒过。合同华文本第五款中写着:“所有铁路地段命盗词讼等事,由地方官照约办理。”看来这地方官该是中国自己的地方官,而所谓“照约办理”,应是依照以前订的《中俄天津条约》之中有关领事裁判权的条款而已,然而不是。合同的俄文本说:“皆交依据合同所成立之地方政府处理之。”
俄国得设置铁路警察一节,在合同之中没有,却放在《中东铁路条例》之中。条例是由俄方片面颁布的,但清朝政府糊里糊涂地不曾表示反对。条例的第八条说:“为保护铁路及‘附属地’之秩序,公司委任警察办理。因此,公司得制定铁路警察规则。”(注意,“附属地”三个字又被俄国以走私方式放入条例之中,得寸进尺,此之谓矣。)
合同之中,关于要“开采”的东西,只提到“沙土、石块、石灰”。条例呢,“公司经中国政府之允许,得采掘与铁路有关或无关之煤矿,且同时得经营别项矿业及商工业。”采少量的煤情有可原,因为当时火车头需要烧煤,可谓“与铁路有关”。进一步,与铁路“无关”的煤也要开采;再进一步,所有的矿,都要开采。最后,任何一项商业工业,皆想尝试。
和这些特权比较起来,合同所规定的减收俄国货进口税三分之一,真是微乎其微了。值百抽五,减去三分之一,然而聪明的俄国人,连这百分之三点三的进口税,也不肯缴纳。方法是在“条例”中规定,铁路沿线各车站一概免税。(合同之中,原说中国得在铁路线的两端设关抽税,于是这两端的关也变成有名无实。)
为了造铁路而必须运入中国的器材,当然堂而皇之大模大样地搬进来,进口税分文不缴。
铁路的全部收入,如运货、搭客、开矿、兼营工商业,一慨于中国政府无干,不仅绝不“分肥”而也不纳任何税捐。
中国政府所能希望获得的,只有两项收入。第一、铁路开始建筑之时,一次由公司缴付中国五百万元。第二、三十六年以后,中国可以依照公司当时资产实值,备款购买这铁路全部,或于八十年以后无偿接收
结果,所谓五百万元,公司抵死赖账,对中国分文不付。而所谓备款购买,在事实上被日本以“满洲国”的名义出钱买了去。所谓八十年期满无偿接收,也成了空话。
《细说清朝》一二七、瓜分前奏
俄国在中国东北窃取庞大利权,而且一度伸展它的魔爪及于朝鲜。当时朝鲜的君臣也颇想“以夷制夷”,引进俄国来抵制日本,任命了一个俄国人阿来克西埃夫充任总税务司,又聘请若干俄国人担任朝鲜军队教官,管理朝鲜兵工厂,甚至在朝鲜财政部里面也设了俄国顾问。
不过,日本很警觉。它花了几个月工走,使用外交手段把俄国收买。日、俄两国在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4月,签订了一件《东京协定》,互相承认彼此在朝鲜与中国东北的“商业利益”。于是,所有俄国人在朝鲜担任总税务司、教官与顾问的,都撤离了朝鲜。
倒霉的,仍是朝鲜与中国。弱者不自己发奋图强,只知依赖他人,结果总是一死。
在甲午之战以后、庚子以前的几个年头,中国国运之艰史无前例。“睡狮”在列强的心目中已是奄奄一息的“东亚病夫”,静待送终、分尸。
清廷于订立《中俄密约》及与此密约相连带的《华俄道胜银行合同》和《中东铁路合同》以后,似乎也深悔引狼人室,惴惴于东北即将为俄国所吞噬,于是想出了再引一狼,以敌此狼的办法。办法是赶紧请英国助筑一条由山海关外四十英里地点的中后所到达新民府与营口的铁路。
经过多次接洽与波折,清廷的国有铁路公司与汇丰银行在光绪二十四年阳历lo月l0日立约,借款二百三十万英镑,九折实收,年利百分之四点五,以所筑铁路及其他铁路之资材收入为担保,到期如本利欠付,当由中国政府负责偿还。
结果是,俄国直接与英国交涉,在次年4月28日,和英国签订了一个《圣彼得堡协定》,互相承认势力范围:英国允诺不向中国索取长城以北的铁路建筑权,或妨碍俄国的其他“要求与权益”,俄国也允诺不向中国索取长江流域各省的铁路建筑权或英国的其他“要求与权益”。
这个《英俄圣彼得堡协定》,可说是日、俄《东京协定》的翻版,同时也是有关列强瓜分中国的企图的一项重要文献。
孙中山在“中国存亡问题”中说,和英国作朋友是最危险的事,与其和英国作朋友,不如和英国作敌人。英国无法牺牲其敌人的利益,而很有办法于必要时大慷朋友之慨。
我们不能怪英国之如此卖友媚敌、合伙分赃,只能怪清廷之一再瞎了眼,先请英国在东北抵制俄国,其后又请英国在山东抵制德国。
德国自从威廉第二即位以来,极想在远东插足。它参加俄、法两国的干涉还辽,存心不良。在获得了对华借款的权利以后仍不满足,而处心积虑派专家到中国沿岸选择港口,在事实上把胶州湾测量得详详细细,然后静待机会。
光绪二十三年十月初八,山东境内的土匪在曹州府钜野县的乡村打家劫舍,杀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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