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九站门外,涩声道:“他……李浩然呢?”
白秀珠坐地上,抱紧了自己手,原本痛苦与挣扎都化作了麻木。
方才有人敲门,她听到那个人用那种久违了口吻喊自己,几乎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只是随之而来却是枪响,他说,不要开门。
外面本来就喧哗,按理说那一声枪响不该被她如此清晰地捕捉到,可是紧接着来却是一串枪声。
那个时候,白秀珠就知道,情况已经失控了。
她竟然笑了一声:“我不知道。”
杜九心下一阵惘然,忽然平地里一声炸响,整个楼房都摇动起来,他一惊,立刻把白秀珠拽进去,头上粉墙块都掉了下来,砸到地上,这一声炸响让杜九整个人心都冷了。
他甚至没工夫去想什么李浩然,内心只有一个想法:“杜月笙疯了……”
外面那肯定是炮响,之前传来消息是说杜月笙搞到了枪支弹药和几门炮,要炮轰上海总工会大楼,没有想到竟然不是传言!
这里,极其危险!
白秀珠抬头,看到了门边血迹,心痛难当,就差着一道门,难道真是一辈子也跨不进去吗?
杜九脸上被碎溅玻璃划伤了,他看着白秀珠,忽然伸手一抹她脸,“暂时不能带你出去了,我们都是被时局左右人,不管是你,还是我,或者是李浩然,从来没有一刻能够逃开。我真希望你就这样脱离开这一切,李浩然说,什么也不想管了,如果他能够活着回来找你,你们就远走高飞吧。”
她后记住就是杜九这一句话,接着就颈后一痛,什么也不知道了。
杜九出门时候看了看,忽然觉得白秀珠哪里都不安全,他如今唯一能够祈祷的事情就是,李浩然绝对不能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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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大结局
捂着肩膀上的伤口;手里还提着枪,站在墙壁下面,背靠着,鲜血却已经流了出去;李浩然喘息着,忽然怀疑自己真的就会这样死了。
他像是行尸走肉一样,顶着别人羡慕的外皮,光鲜亮丽地在北京上海之间行走;从不停止;他一直在想,什么时候自己能够停留呢?只可惜,每次这样想的时候,他都在行进之中。
白秀珠没有伸出手;拉住自己。
她也无法伸出手去,就算是白秀珠伸出手,也够不到自己的吧?
毕竟他们之间还有那么深的鸿沟。
可是如今一切都已经真相大白,国民党为了不让李浩然跟北洋政府勾结,所以才出了那下下之策,他已经不知道什么是信仰了——这是一个信仰混乱的年代。
他后来想着,他还是相信自己吧。
只可惜,有的事情不是信仰就能解决的。
比如,现在。
忽然听到了子弹上膛的声音,李浩然回过头,看到杜九站在走廊的尽头看着他。
他说话已经有些困难,漆黑如墨的发被汗水沾在了脸颊上,这个时候却还扯着唇角一下:“你是来干什么的?”
杜九说:“杀你的。”
然后李浩然嗤笑摇头:“神经病。”
他没理会杜九,站直了身子,又朝着走廊的深处走。
之前李晟那一帮人没有走完,大约还有一些人藏在里面了,杜九那把枪也不知道是哪里抢来的,现在要上去看看这帮人到底藏在哪里。
这些都是埋在下面的地雷,不处理掉,谁知道会出什么问题呢?
他看到一个人影,放了一枪,不过没打中,杜九上前补了一枪,看到那人影倒下了,竟然低笑了一声,“我觉得,活着出去的可能太低了。”
的确,外面的杜月笙,是赶尽杀绝的姿态了。
李浩然沉着脸没有说话,走上前去,从已经被杜九一枪射中心脏的人的身上掏出了子弹夹,却无言,不能用。
杜九一看,也摇头,“算了,用不上。”
型号不对。
“李浩然,我跟你,谁活着回去,就去找她,怎样?”
他淡淡地问道。
李浩然不语,只是冷眼看他,过了好一会儿才道:“等你能够活下来再说吧。”
杜九一笑:“的确,我死的概率要比你的大。”
上海总工会的外面,一群青帮的人站在外面,都是社会上的头头们,由杜月笙亲手打响了第一炮,炸进了工会的大楼,血腥的一夜,终于正式开始。
里面的工人们还没冲出去就已经被冲散了,枪林弹雨,竟然就在上海繁华的市区开始了冲杀,无数的人冲出来,却都被外面架设的重型机关枪扫射毙命!
无数的人倒下去了,再也站不起来了。
这一夜,是黑暗的序曲。
在白秀珠的记忆之中,这一夜不是黑色的,是血红色,那颜色鲜艳极了。
法国大使馆的奥朗先生向她伸出手,问她:“一定要去香港吗?如果去法国的话,我愿意办签证。”
白秀珠只是摇头拒绝。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最后会躺在租界的公墓里。
奥朗先生又问道:“他是你的爱人吗?”
白秀珠又摇头,转身跟奥朗先生告别,看着放在墓碑前的小雏菊的枝叶,还是觉得,杜九这样的人大约不喜欢花。
死了的,还是杜九。
距离那件事情过去已经一年,上海似乎又恢复了平静,李浩然没出事,因为杜月笙不敢动他,因为李浩然是北京黑道那边的势力,可是杜九必须死。
上海滩,从来只能有一个姓杜的。
杜先生,杜九爷,大小两杜,从来不是什么好事。
也许,别人也觉得,上海有杜月笙就够了吧?
杜九一走,整个上海滩再没有任何能够与杜月笙匹敌的人,后来,也就没人记得他了,人们总是将事情忘记得特别快。
她仰起头,看着天边飞鸟划过的痕迹,忽然觉得很美。
杜九,到死了,又有多少个人记得,他其实不叫杜九,叫做杜长洲呢?
长洲。
他说,总有一日,会因为白秀珠死。
当初只觉得是玩笑,如今回头看,却是一语成谶。
只是,再多的风风雨雨都过去了,活着的人,还要往前走。
她无数次想象,杜九是怎么走的,却总是无法还原出那样的场面,因为太过惨烈。
杜九那样的人,就安静地躺着,一点声息也没有,就像是她窗台上静静地晒着太阳的风信子。
今年上海的春天,来得有些迟了。
白秀珠辗转从上海回到北京,收拾了细软,身边竟然已经找不到旧日的熟悉的人了,金燕西带着冷清秋出国了,金公馆失火,再也回不过过去,旧日的那些人的影子已经不见了。
她想着,自己的重生,回来见到了不一样的风景,不一样的人,两世心境,却总是苍凉得心惊。
白公馆倒是无事,只是白雄起走了,投靠了张作霖,之后就再也没有过消息,她又用自己手里的钱将公馆买了下来,却也不住,就那样派人打扫着,别人都不知道这房子的主人是谁。
阿月不见了,大约是觉得自己没脸见旧日的主子吧?
那么多那么多的人,都走了,她却还是原来的模样。
坐着的黑色的汽车,回到了昔日辉煌、门庭热络的白公馆,如今是冷冷清清,看不到什么人。
过往的人看着白秀珠,都奇怪这是谁,只有眼力好的,记得住的,才想起这是那个去了上海好几年不会来的白小姐。
原来白公馆又回到了她的手里啊。
人们这样谈论着。
在看着报纸上今天起义、明天闹事,两党又开始绞杀了的消息,有了时间,也说一说自己身边的趣事儿,白秀珠就这样看似不声不响地回到了北京,可是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
她在自己昔日住过的楼上走了一圈,像是要把回忆都装着走。
有时候嫌白公馆太冷落,也就到琉璃厂都坐坐,去了荣宝斋,里面也常常没有人,只有几位老板偶尔坐着聊聊,前些天又说易老板去世了,他们都没有去参加他的葬礼。
张老板说,人死如灯灭,他活着的时候,我们跟他当过一场知己好友也就够了,何必还要去他的葬礼上让他闹心?死后的事情啊,都是虚妄的。
这群老家伙,总是那么豁达,能够让白秀珠会心一笑。
偶尔路过已经被烧毁的金公馆,这里新建了别的什么东西,挡住了旧日的影子,让她找不到失去的痕迹。
仁义女子中学外面的那梧桐树越发地高大起来,白秀珠站在下面就能够看到那一片片大大的绿叶,春天一来,这些叶子都映着太阳的漂亮的光,在隐约地发着亮。
她的手掌触摸到温暖的树皮,转过去,就看到一个人穿着青色的长风衣,手里握着一本书低头在看,里面打着灰色的薄毛衣,黑发垂在耳后,被风吹得乱了,那眼眸却还是清澈透亮的,只是浮华沧桑,都在他眼底汇聚又离散,像是树上落下来的斑驳光影。
李浩然弯弯唇角,手掌一合,却向她伸出手来:“去踏青吗?”
她怔然,然后一笑,“好啊。”
伸手,将手掌放到他的手掌中去,刻意忽略了他掌上嶙嶙的伤痕。
那一天,她睁开眼,李浩然说:我回北京处理事情,等我。
她等了他这么久,终究还是她先回到北京,然而是李浩然先伸出手掌,将自己这些年积累下来的伤痕,悉数展示给她。
白秀珠想起张老板的话。
张老板说,活着的人,就学会珍惜吧。
他们回到了相遇的地方,在这里开始,又要在这里——重新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一大早起来撸这么多的感觉好爽QAQ
就这样完结,矫情得要死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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